□ 吴建强(南方医科大学 广东 广州 510515)
近年来,我国社会发展迅速,公众越来越重视身体健康,国家相关部门也采取相关鼓励措施,鼓励公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以实现全民身体素质的提升。与其他社会机构相比,高校体育场馆基础设施完善,在服务于全民健身上优势明显,因此,部分地区高校体育场馆陆续向公众开放,为公众提供良好的锻炼条件。经过多年的实施高校体育场馆服务于全民健身取得值得肯定的成绩,但也出现一些问题,有必要对其深入研究,采取相关优化措施,改善存在的不足。
笔者以当地11所高校以对象,研究体育场馆服务于全民健身的现状。
问卷调查法:本文向11所高校师生随机发放300份问卷,要求师生根据所在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问卷内容,最终收回问卷272份,回收率90.7%。
走访调查法:笔者走访高校体育场馆负责人,并与体育场馆管理人员进行深入的沟通与交流,详细了解体育场馆服务于全民健身存在的问题,分析相关解决措施。
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得出以下结果:
(1)社会服务情况。
对11所高校体育场馆社会服务情况进行汇总,数据如表1所示:
表1 11所高校社会化服务程度
根据表中数据不难得出,未曾向社会提供服务,部分向社会提供服务,全部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学校,所占比例分别为18.2%、45.5%、36.4%。表明当地高校体育场馆资源利用率不高,全部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高校仅有4所,占比未达到50.0%。
(2)社会服务形式。
11所高校体育场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形式如表2所示:
表2 11所高校体育场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形式
11所高校中,仅有两所高校未对社会开放,剩余9所高校以有偿、无偿或有偿与无偿相结合的形式向社会开放,表明高校体育场馆服务于全民健身逐渐受到高校的关注。
通过对11所高校向社会开放情况深入分析得知,高校体育场馆服务于全民健身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众所周知,高校体育场馆开放一定程度上受行政管理影响。研究发现,国家虽然颁布了《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教育法》等,在法律层面对高校体育场馆开放情况进行规定,但相关的实施细则并未出台,未明确行政管理部门在高校开放体育场馆上的职责,无法给行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提供依据。事实上,高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服务于全民健身并非仅仅是允许公众进入体育场馆锻炼,更重要能够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管,形成长效机制,为全民健身活动的长远、健康举行奠定基础。
高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服务于全民健身初衷是好的,但社会人员复杂,高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面临着安全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方面,高校在体育场馆管理人员的配备上数量较少,大量社会人员的进入,不仅增加安全风险,而且给体育场馆管理工作带来较大挑战。另一方面,进入高校锻炼的人员身份复杂,一些不法分子混入其中,给高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较大威胁。另外,在体育场馆锻炼的人员,可能因操作不当以出现意外,受责任划分不明细影响,高校很难推脱责任,甚至卷入纠纷之中。正是处于这方面考虑,一些高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热情不高。
高校体育场馆服务于全民健身,向社会开放,实施过程中一些高校面临组织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方面,开放时间管理。高校体育场馆为高校的内部设施,服务于高校教学以及师生健身锻炼,在保证高校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闲暇时间向社会开放。但实际开放中难免遇到教学与开放时间的冲突情况,高校不得不更改开放时间,这一举动容易受到公众的不理解,甚至双方产生矛盾,一定程度上挫伤大众锻炼的热情。另一方面,经营管理模式单一。对当前高校体育场馆及体育设施经营管理模式发现,高校的管理模式仍较为单一,未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健身指导人员、高水平管理人员不足,给其开放效果产生较大不良影响。
高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服务于全民健身,公众锻炼过程中,难免会引起体育设施磨损,消耗水电资源,高校需要投入成本进行维护,承担水电费用,这部分开支会增加高校的财政开支。如向公众收取费用虽能平衡上述开支,会挫伤公众锻炼的积极性。另外,虽然国家相关部门为支持高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允许拨付专项基金,但落实过程中各级政府均有自身的财政困难,拨付的资金有限,落实不佳。
为使高校体育场馆更好的开放,为全民健身提供服务,面对当前体育场馆开放存在的不足,需要各级管理部门提高认识,积极采取有效优化对策,具体可考虑以下内容的落实:
高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需要考虑的内容较多,是一个系统工程。为使高校体育场馆更好的服务于全民健身,政府相关部门应提高认识,积极鼓励民政、社区、教育、体育等部门参与其中。一方面,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要求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及时出台高校体育场馆开放行政管理实施细则,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高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行政监管职能。另一方面,明确各参与部门职责。为提高各部门参与的积极性,政府主管部门兼顾各部门利益的同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与义务,促进高校体育场馆规范、有序的向社会开放,为全民健身的实现创造良好条件。
为防范高校体育场馆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一方面,借鉴成功地区经验,出台公众进校园健身管理办法。当地职能部门应多去其他地区调研学习,借鉴其他地区职能部门在高校体育场馆管理方面的做法,结合当地高校实际,制定针对性管理条例与举措。同时,积极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工作,加大社会人员在校园寻衅闹事打击力度,震慑不法分子。另一方面,高校应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高校应做好体育场馆开放准备工作,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安全事件的发生。首先,积极制定公众进校园管理措施。高校要求公众人员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到高校办理门禁卡。同时,做好进入校园锻炼人员检查。要求保卫处人员认真检查进入校园锻炼的人员,检查身份证,是否携带危险器具等,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其次,加强校园安保工作。高校增加保护处管理人员,做好校园巡逻工作,尤其当大量公众进入校园锻炼时,应增加巡逻力度,为公众营造、安全的锻炼环境。最后,公众使用锻炼器材时,给予公众使用前的指导,避免公众训练因操作不当受伤害。
为给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给公众留下良好的印象,提高公众参与锻炼的积极性,高校应不断提高体育场馆开放管理水平,具体应注重以下内容的落实:首先,成立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为加强公众进校园锻炼的管理,高校应成立专门的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负责接待与处理公众进校园锻炼相关事宜。同时,完善管理人员队伍,制定完善的上岗制度及日常培训制度,提高体育馆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其次,合理安排体育场馆开放时间。为解决公众进校园锻炼与教学活动间的矛盾,体育馆管理中心应充分了解高校体育教学活动安排,及时向社会公布体育场馆开放时间。另外,为使公众尽快获知体育馆开放时间调整,体育馆管理中心应搭建自己的微信公众号,要求参与锻炼的人员关注微信公众号,及时向公众推送相关信息,使公众能够提前了解体育馆是否开放,调整锻炼时间等内容。最后,优化对外开放经营模式。高校应立足自身实际,以及公众锻炼需求,借鉴其他高校成功经验,采用“特长培训班”、“俱乐部”发展模式,提高对公众锻炼活动管理的同时,给予公众针对性锻炼指导。
高校体育馆服务于全民健身不得不考虑体育设施磨损、维护、水电费消耗等方面的开支,为平衡体育馆应用中耗费与经费,要求政府与高校均应作出努力,具体应注重以下内容的落实:首先,政府职能部门增加经费帮扶力度。政府职能部门应积极响应国家全民健身号召,增加高校体育馆开放经费帮扶力度,给予开放体育馆的高校资金奖励。同时,在拓展经费渠道上,给予当地高校政策支持。其次,探索收费与免费结合的服务模式。高校自身应积极寻求体育馆开放经费来源,结合体育馆基础设施情况,探索免费与收费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例如,针对大众需求的锻炼项目免费开放;针对部分有特殊锻炼需求的公众提供有偿服务,由体育馆管理中心派专业人员进行指导等。最后,为社会机构活动提供有偿服务。高校为拓展经费来源,可承接各种社会活动,采用体育馆租赁形式,向租赁体育馆的单位收取租赁费用。
众所周知,全民健身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体育资源的支撑,而高校健身资源相对丰富,除进行教学活动外,基本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高校体育资源利用率,政府应鼓励高校向社会开放体育馆,为公众锻炼、健身提供便利。本文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笔者采用发放问卷调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当地11所高校体育馆开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其中共发放问卷调查300份,回收272份,回收率90.7%。通过调查得知,当地11所高校体育馆未向社会开放、部分向社会开放、完全向社会开放各占18.2%、45.5%、36.4%,表明高校体育馆向公众开放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另外,在提供服务类型上,除2所高校未向社会开放外,其他高校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形式有无偿、有偿、有偿与无偿结合;
(2)通过调查得知当地高校体育馆向公众开放,服务于全民健身实践中凸显一些问题主要有:行政管理缺乏、面临一些安全风险、高校组织管理有待改善、相关经费不足等,一定程度上影响影响全民健身服务水平;
(3)为改善高校体育馆服务于全民健身现状,提高高校体育馆服务水平,需要政府职能部门与高校共同作出努力,一方面,政府应做好行政监管工作,为高校体育馆向高校开放提供支撑,尤其应给予表现突出的高校资金奖励。同时,政府职能部门与高校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进入校园人员的管理,避免安全事件的发生。另外,高校应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专门部门负责体育馆的管理,创新经营模式,积极拓展经费来源,平衡体育设施损耗、水电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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