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 源
美国传播学者拉斯韦尔的“5W”模式说中,强调了传播主体(who)、传播内容(what)、传播渠道(in what channel)、传播客体(to whom)、传播效果(with what effect)之间的有机传播系统,并且将渠道通常界定为传播媒介,即“重点研究广播、报纸、电影等传播渠道所做的媒介研究”。[1]不过在实践中,这种概念只是在狭义的大众传播研究的框架内进行的界定。在人类的社会活动中,媒介的意义更为广泛,“它是传播过程基本的组成部分,是传播行为得以实现的手段”。[2]媒介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中介物,是一种传播信息的物质实体,具有传播信息、下达政令、传授知识以及社会教化等功能。
在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高度控制下,除了政令、布告、律令、仪典、官报、邸报等传播中央统治阶层的意识形态之媒介工具,更重要的传播和教化的媒介工具是一种具有组织性,且政治特征明显的传播媒介,即学校。学校在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地位举足轻重。《礼记》中明确指出“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同时“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3]到了明代,朱元璋也十分重视学校教育,因而提出“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4]并且在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广设学堂。
清廷因循明制,学校的设置在参照前朝的基础上,又根据自身的民族特征有所创新。特别是针对满蒙民族的官学,在传播知识与意识形态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
清王朝的建立与蒙古民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因而作为满洲贵族出身的清朝统治者对于满、蒙民族子弟的教育十分重视,特别是在专门针对满蒙学员的学校,从中央官学到地方学堂经过了200多年的时间,但在课程设置上有很大出入。总体来说分为京师官学、地方官学两种类型。
清廷十分重视在京师的满蒙贵族子弟教育,为稳固其统治地位,下令在京师的满洲、蒙古八旗子弟进入学堂接受其教育,并且在不同阶段设立了水平各异且教学特色明显的京师官学,主要分为两种,即国子监和八旗官学。
1.国子监
国子监又被称为太学,是清廷入关之后最早的高等学府,是清廷效法明制所创制的文化教育机构。顺治元年(1644年)十月规定“文官三品以上,荫一子入监读书” ;[6]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又颁发命令“命满洲子弟就学,分为四处,每处用伴读十人,勤加教习。十日赴监考课。遇春秋演射,五日一次,就本处习练。猈文武兼资,以储实用”。[7]该年八月,“礼部会同内院以内外职官送子入监事具题。得旨:文官在京四品以上,在外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俱着送一子入监读书”。[8]顺治八年(1651年),吏部议准满洲、蒙古、汉军八旗子弟参加科举考试,并根据其应试结果授予相应的官职。在康熙十年(1671年)设置满蒙廪生各20名,雍正年间形成定额,改为满蒙各60名,汉军30名。[9]
课程设置方面,除教授满蒙民族语言文字外,还开设四书五经、《性理》《通鉴》等传统汉文课程,另外在内部设立算学馆,开设算学课程。在系统化的教育管理体系下,清代国子监产生了多名满蒙汉兼通的高级人才。据不完全统计,在雍正、乾隆、嘉庆年间产生于国子监的蒙古八旗进士就有109人之多,并且位居清廷要职。
2.八旗官学
与国子监形成于同一时期,八旗官学亦是在清廷入关第二年形成,并且在北京设立四所学堂,专供在京的八旗子弟入学,并在雍正五年(1727年)改为每旗一所,建立八所官学。从其生源上来看,“一旗额设官学生一百名,分派满洲六十名,约三十名习满文,三十名习汉文;蒙古二十名;汉军二十名”。[10]其所学课程主要为满蒙汉文和四书五经、翻译等课程,学生的学习年限较长,以十年为期。入学前三年以诵读经书为主,经过三年学习之后通过考试,成绩优异者可进入汉文班学习,并且会选择有意愿从事翻译工作的学员进入满文班。其教学工作的监督工作严格有序,每月会安排学员到国子监考核,内容主要有解析经书、翻译以及骑射。官学对于蒙古语言的重视主要从雍正三年(1725年)开始,增加16名精通满蒙语文的蒙古教习,以满足蒙古八旗学员的学习需求,且学期为五年。
地方官学作为中央教育机构的补充形式,在历代王朝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过其出现的时间晚于中央教育机构,并且其政治控制和意识形态的教化性更为突出。在清代之前,明代就曾经在各地兴办官学,明太祖朱元璋也毫不避讳地指出,兴办地方官学的目的就是为了“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11]能够使中央的意识形态渗透到民间。
清代沿袭了这一做法,并且分而治之,在不同地区和不同阶段设立符合当地特点的地方官学。在北方草原,清廷统治者重视边疆地区的稳定以及中央政权对其控制,并且“混一”蒙古[12]的概念从王朝建立之初就已经深入,统治中心,因而在教化蒙古诸部的战略上,除了遵循蒙古旧制、广建佛寺、鼓励出家为僧的控制手段,在地方设立教授满蒙文的蒙古学堂也成为其教化手段之一。笔者按照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将漠南蒙古诸部的学堂和漠北喀尔喀地区的蒙古学堂进行比较分析。
1.漠南蒙古官学
漠南蒙古学堂在清代中后期兴起,并在清末随着社会与时局的变迁,逐渐演变成近代化的新式学堂。笔者根据有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将漠南地区较有规模的蒙古官学列举出来。
土默特官学。设立于雍正二年(1724年),主要招收对象为归化城土默特左右翼二旗下的蒙古族子弟入学修习,不分贫富,公费培养。初建时教习4人、笔帖式7人、学员120人。[13]学制为三年,所学课程主要为满、蒙文课,满蒙汉合璧《四书》和《圣旨》以及骑射课程。学员期满后,多数被派地方任官职,其中多被聘用作笔帖式和翻译以及参领等职务。
绥远城蒙古官学。其设立时间晚于土默特官学,为土默特二旗于乾隆八年(1743年)在绥远城建立的专供地方八旗入学的官学,其课程设置主要为满蒙文课和儒家经典讲习,其余规制没有详细的史料记录。
热河蒙古官学。设立于清朝中后期道光八年(1828年),因招收对象均为察哈尔八旗贵族子弟,又被称为察哈尔蒙古官学,课程主要讲习满、蒙、汉文和儒家经文,期满后,学员多到各自所述各旗充当额外笔帖式等文职工作。
呼伦贝尔八旗满蒙学堂。设立于光绪七年(1881年),主要招收呼伦贝尔海拉尔当地的少数民族学员,课程为满、蒙语言和文字,其他暂无详细记述。
2.漠北蒙古官学
漠北喀尔喀地区的蒙古官学成立时间晚于漠南诸部,第一家出现的官办学堂在科布多,此后在库伦地区又不断出现由地方军台设置的官办学校,在汉文文献中鲜有记录,不过在蒙古文历史资料中则有对其设置时间和课程的详细记录。
科布多蒙古官学。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在科布多设立。“择厄鲁特、明阿特诸旗二十员旗下儿童入学,修习满文、蒙古文”。[14]关于其他内容不详。
土谢图汗部库伦办事大臣衙门官学。其初始设立在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的库伦办事大臣衙门官方属地,选择旗下适龄幼童且已通晓蒙古语者中抽选进入满文学堂,并于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开始,“由笔帖式参与,教习幼童蒙古、满文”。且规定入学学员每半年一轮学习。[15]库伦办事大臣衙门官学持续五年教学,直到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停止办学。其间只有少数学员精通满蒙文,并进入地方机构从事文职,而大多数学员只做到蒙古语读写,并返回所属旗。
库伦第一官办学堂。设立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十月,招收对象为土谢图、车臣二汗部和寺院辖区等地方学员入学,主要教授满蒙汉文的书写,费用皆由二部和寺院支出,年均600两。
综合来看,清代满蒙学校作为输出国家意识形态的教化媒介机构,在不同地区、不同族属以及不同时期,其作为传播知识和文化的功能也是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从培养统治阶层的京师满蒙汉八旗的官学,到蒙古地方的官学,其传播对象有明显的差异。作为核心统治者,一方面要利用儒家思想来为政;另一方面又要有警醒的族属意识,时刻注重“满洲之道”[16]和“混一”蒙古。因此,在学习的内容上有严格的规定和考核的模式,既要熟知作为中原主流文化的儒家思想,习得诸多知识;又要重视民族文化的教育,建立起自身作为权力核心的意识,所习得的是多方面的文化,蒙古语言和文化也只是其中的一维。
作为京师八旗贵族,在教育方向上既采用了精英化的文化教习,同时又利用了分众化教授模式。例如,在京师八旗义学中,采用了满蒙汉分班制度,并且在满、汉班级加强满文和汉文的教学,而对于蒙文则相对较弱。在八旗官学也采用了满文和汉文以及读诵传统经文为主的满汉合璧式教育模式。
地方官学设置上与京师官学有着明显的区别。其施教的对象为周边的少数族群,既有与中原汉族类似的“庇于宇内”的臣下特征,同时又有自身的民族特殊性,因而在其地区建立的官学既有教化其臣下的社会教化功能,同时又要建立起“满蒙一体”的“满洲之道”思维。这是因为“和中央官学相比,地方官学注重的是社会教化而非知识的传授”。[17]而作为变动的内陆周边,无论漠南蒙古还是漠北喀尔喀诸部,其自身文化与中原本身大相径庭,利用“汉化”或“儒化”的方式对其进行教化很难产生实际效果,因而一方面让其保留蒙古本有的文化风俗外,加强其满文的教育和骑射的训练,更容易实现从意识形态方面对其的教化。
京师官学的设立时间,与清廷进入中原统治的时间相重合,这主要是由满洲贵族的统治地位来决定的。进入中原面对庞大的帝国,满洲统治者欲要站稳其统治地位,仅靠武力是不能够起到预期作用的,并且满、汉民族间的矛盾在清初也日益激化,此时能够建立起统治的合理性对于满洲统治者是首要任务。清廷统治者认识到统治广大的疆土和人数众多的中原汉族,必须要在文化上了解其根源,因而一方面在保留自身尚武、重骑射的“满洲之道”的同时,又要效仿明朝的统治秩序,利用汉族传统文化来建立起一套适用于汉地的统治思想,因而在培养统治权力者的问题上,学习四书五经等传统文化。[18]因而在设立学堂的时间上与其入关时间是统一的。
蒙古边疆的地方官学产生时间远远落后于京师官学产生的时间,最早的土默特官学也产生于清朝入主中原之后的80年时间里,而漠北地区的科布多官学的设置则落后了100多年。其原因主要在于清廷的以俗治俗策略。他们希望蒙古诸部依然能够在佛教的控制下,稳定地接受清廷作为中央统治者的领导。此外,佛教在蒙古已经流传近200年,已经深入到了蒙古人的信仰体系中,清朝统治者认识到其对佛教的笃信,因而一方面在蒙古大兴土木建设寺庙,并形成出家制度;另一方面又拉拢黄教领袖,并且形成其受制于中央的臣属地位。另外,清廷在中后期的统治中,也认识到蒙古上层贵族在其统治秩序中的地位和作用,因而在官学的教化上,也注重培养蒙古族民众的满文学习,并且加大满文学习在其他课程设置上的重视程度,即使是在学习儒家文化上,也都是以满蒙文合璧书来教化。但是,无论是时间上,还是课程的设置上,蒙古地区的官学都落后于中央官学,并且社会教化功能不断加强。
从漠南蒙古诸部的学校和漠北诸部的学校的课程设置上,可以看出泾渭分明的差异。漠南蒙古诸部的课程设置上,与京师官学有很多相似之处,除了满蒙汉文的教学,也在不同程度上设置了四书五经等传统儒家课程,而在设立较晚的漠北蒙古官学课程,只有满蒙文课程的设置,其课程与童蒙教育更为接近。同时,在学员肄业之后,其未来的职务也有较大差异,漠南蒙古的几所主要官学学员多数都走向了笔帖式、参领之类的管理职务,而在漠北官学的学员则更多地返回旗籍,充当教习的职务。一方面在于地缘战略上,漠南蒙古位于与中央王朝接壤的地带,更容易接触和接受来自中原的异文化,并且在历史上漠南蒙古就与明朝有过深入交往,因而对其教化不仅仅是意识形态上的输出,更多的是先进文明知识与技术的获得;而漠北地区所处的位置,中原王朝鞭长莫及,在清廷入主中原之前,与明廷几乎没有直接往来,因而对于来自中原的教化是一种陌生文明,很难像漠南诸部一样很快接受这种文明的教育。另一方面,出于政治战略上的考量,能够拉拢漠南蒙古诸部贵族,既可以维持其在内部边疆的稳定,臣服于清廷,同时又能够防御来自外部边疆的威胁,因而在内部边疆培养出能够具备较高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官员。而对于相对变动的漠北地区,则一直采用以寺院学校为主的教育方式,以佛教柔顺蒙古,而减少中原文化对其传播,同时又让他们学习作为“国语”的满文,使其在意识形态上,认同自身作为清廷藩部的身份。
任何类型的传播,最终要考察的即为传播的效果。满蒙官学的设立,其结果即是要考察满蒙语言文字在不同民族对象中是否达到预期的交流目的以及传播所达到的最大限度的使用功能。
在进入中原之后,作为满洲民族共同体的最高统治者,清廷皇帝意识到了汉文化的强大影响力在满洲共同体内部产生的波动。特别是生活在京畿地方的八旗子弟,在跨语系文化的影响下,逐渐对于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有所淡忘,作为“国语”的满语文在满洲共同体内部衰落。清廷在蒙古诸部设立满蒙官学之时,已经进入了乾隆中后期。而此时,在清廷中央内部,其文化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变迁,特别是满语文在宗室和八旗贵族中的衰落,不少王公贵族,受到周围强大的汉文化影响,开始改习汉语文。终于在嘉庆朝之后,京师旗人群体“常谈之言,有以满汉兼用者,谈着不觉,听者不知,亦时习也”。[19]因而,满语在八旗内部的传播最终走向衰微,而蒙古语仅作为藩部语言,在面对强大的汉文化洗礼下,也在八旗官学中走向衰落。
在清代的巡边治疆史料记录中,对于清代蒙古不同地区的社会情况进行了考察并记录在案,特别是对蒙古各个藩部在学习当时作为国家通行的“共同语”满语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描述。“自王公、札萨克以及其阿拉巴图之俊秀者,皆习满洲文字。惟可悯者,虽则淳朴,究未读书,不明义礼。燕居无事,乘马闲游,会聚饮酒,醉后逞强,以劫夺为好汉”。[20]这一段话在蒙古国社会科学院的文献中亦有记载,“满清统治时期,学校之教育事项对蒙古实际效用并未见诸成效,皆因官方设置数量之稀薄可窥见其因由。而普通牧人之子弟,盖无入学之机缘”。[21]由此可见,虽然清廷努力通过满语文教化来传播中央的意识形态,但却因蒙古藩部特殊的政治和地缘因素而没有产生实际效果。而客观上,学校的教化机构稀少,教化媒介贫乏,亦是满语文作为“共同语”的失效之原因所在。
作为一种教化工具,满蒙官学在清代的社会活动中,其媒介功能在很长时间内起到了应有的效果。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加强了清廷中央意识形态对地方的教化,巩固中央政权对蒙古族不同群体、部属成员间的政治向导,笼络了蒙古社会上层贵族。一方面向蒙古民族灌输了清廷统治者的思想,另一方面培养了更多忠于朝廷的人才。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满蒙官学的设置是一种跨民族的文化传播样态,其教育方式使满蒙两族的文化通过语言和文字传递到双方,使得两种文化在两个民族间得到充分的发展,并且增加了彼此间的理解和尊重,维护了民族社会的稳定和跨民族文化的发展。从民族教育的角度来看,满蒙官学构成了清朝教育体系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突破了民族的界限,在设置上得到当时中央政府的支持,并且在当时有不少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学生学习满蒙语言、文字,而汉文课程和儒家传统课程的设置,也让越来越多的满蒙民族成员对中原文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清代中期的教育发展中,满蒙学校成为民族教育中较为成功的范例,在传播知识文化的同时,也输出了统治阶层的意识形态,将民族的向心力不断凝聚。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注释:
[1]哈罗德·拉斯韦尔.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M].何道宽,译.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3:36
[2]周鸿铎.政治传播学[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5:170
[3]礼记卷六·学记第十八[M].胡平生,张萌,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7:698
[4][13]明史卷六十九·选举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4:1686
[5]事实上,除了官办学校,在京师又有作为补充形式的八旗义学和在地方的蒙古私塾等辅助性教化机构,但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官方教育机构对地方输出意识形态的媒介功能,因而义学和私塾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6]清世祖实录卷九,齐木德道尔吉,巴根那编.清朝太祖太宗世祖朝实录蒙古史史料抄[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1:95
[7]清世祖实录卷十六:145,载《蒙古民族通史》,第四卷[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2:451
[8]清世祖实录卷二十:175,载《蒙古民族通史》,第四卷[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2:453
[9]中国民族教育论文集[M].呼和浩特:内蒙古教育出版社,1987:155-156
[10]《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101[M].北京:中华书局,1991:18071
[11]苏日嘎拉图.满蒙文化关系研究[M].呼和浩特: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06:104
[12]关于“混一”蒙古的概念,最早见于崇德年间,清太宗皇太极在改元为“清”时,在昭告文书中提出的概念,其目的是利用蒙古的“非汉”身份,以及与满洲的姻娅关系,构建一个有别于汉族的全新的“满洲-蒙古”政治共同体,意在拉拢蒙古王公,并为入关做准备的政治修辞模式
[14][清]噶拉丹.宝贝念珠[M].乌兰巴托:蒙古社会科学院,索永布普列斯出版社,1960:136
[15][21]蒙古国史[M].乌兰巴托:蒙古社会科学院阿德蒙集团,2003:275,276
[16]“满洲之道”的概念来自美国清史学者欧立德的专著《满洲之道:八旗和中华帝国晚期的族群认同》,他强调的核心概念是族群的形成在于,民族的共同文化与传统被有意识地用来激发群体的团结力,增加族群的社会资源,降低生存危险。对于少数民族政权来说,面对庞大的汉地被征服者,具有一种“族群主权”保护民族的自我身份认同。在文化方面则主要体现在尚武风俗的“国语骑射”。而所谓的国语,即是指满语,骑射则不言而明。在满洲旧俗中将满语、旗装、骑射设置为传统民族习俗
[17]黄书光.中国社会教化的传统与变革[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70
[18]清廷在建立政权之时,为了缓和满汉民族矛盾,特提出“法明”与“崇满”并治的模式。所谓法明即效仿明制,学习儒家文化,而崇满则是要强调自身少数民族属性的身份。此外,笔者认为,“崇满”的另一重目的,亦是为了巩固其在北方“非汉”社会,满洲共同体的“宗主大汗”形象,以稳定北方周边藩部的目的
[19]汤景泰.白山黑水:满族传播研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110
[20]忒莫勒,乌云格日勒,于逢春.中国边疆研究文库·初编·北部边疆卷五[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