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编办
近年来,厦门市对标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需求,实施“对标管理”,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厦门“对标管理”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建标、对标、达标、创标”。一是建标,确定学习的标杆对象。选取新加坡等营商环境最佳的先进经济体作为标杆,参照世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10个方面31项指标,剔除获得信贷合法权利指数、纳税总税率等事权主要在国家层面的6项,统筹考虑9个领域、25项指标,并结合实际,确定审批、监管、时限、服务、流程和成本六个标杆对象。二是对标,寻找与标杆对象的差距。深入对比分析与标杆对象在审批事项、服务时限、成本费用等方面存在的差距,确立向标杆对象学习的重点方向。如通过对标发现,纳税负担比新加坡高45.4个百分点;跨境贸易进口时间(边界合规)比新加坡多53小时,进口成本高501(美元/箱),出口时间(边界合规)多52小时,出口成本高322(美元/箱)。三是达标,采取有效措施追赶标杆对象。在
明确差距的基础上,坚持综合施策,着力从“放管服”改革入手,明确达标时间表和路线图,创新工作方法,全方位追赶标兵。经过两年来的扎实推进,成效明显。根据第三方机构依据世行评价体系进行的评估,厦门市营商环境2016年相当于全球经济体排名第40位的水平,比2015年上升9位。四是创标,争取成为新的标杆。在以分阶段和分步骤的方式稳步达标的基础上,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创新,争取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成为一流营商环境的新标杆。
(一)对标“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一是简权清权。经过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级审批事项由原1177项减至目前的240项。二是接权用权。近些年来,共承接上级下放审批服务事项246项,相关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福建省政府授予厦门自贸片区实施的253项行政许可事项,也全部承接到位。三是放权让权。通过减、放、并、转的方式,2017年再次延伸下放区级的市级审批服务事项33项,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的便利度。四是亮权管权。建立“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编制了“一张清单管到底”的“权力铁笼”,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通过简政放权,政府对市场、经济领域的微观干预明显减少,企业的发展活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对标“监管”,进一步创新手段。一是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从联动协作、随机抽查、督办问责三方面制定一系列制度机制,全市各区共梳理公布随机抽查事项879项,34个市直部门公布抽查事项清单中涉及市场监管等领域102个事项。二是推动综合执法改革。推动“建立一套跨部门综合执法机制,开发一个跨部门综合执法平台,打造一支跨部门联动执法队伍”的“1+X”综合执法模式。三是创新“互联网+”模式。开发“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进驻市、区两级147个监管执法部门。完善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使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其中,市场监管局运用“互联网+食品安全”技术,实现对3.4万家经营主体销售的22.4万种食品追溯监管。
(三)对标“时限”,进一步加快审批。一是推动企业注册提速。2016年9月,厦门市在“三证合一”基础上,率先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完成时限减少到最快1个工作日。2017年10月,已顺利推行第一批“二十九证合一”的“多证合一”改革。二是实现数据共享。建设商事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和“一照一码”信息共享平台,将登记许可、监管公示信息实时汇聚至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时、准确推送到相关部门。三是实行并联审批。比如“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服务使得投融资项目审批服务时限从项目可研批复、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到施工许可证核发,由180多个工作日压缩到49个工作日。
(四)对标“服务”,进一步提质增效。一是以标准化促规范化。制定行政服务1543项标准体系,明确规定市直各审批部门保留事项的主体、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办理方式、期限、申请示范文本等要件,统一规范格式,编印服务指南。二是“一个窗口”便民服务。推动各部门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已在商事企业设立登记、车驾管、出入境、不动产登记、外经贸、国地税等审批管理服务中率先推行部门内综合窗口收件受理制。三是推进“互联网+电子政务”。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于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打造“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新平台。
(五)对标“流程”,进一步优化环节。一是推动“前置改后置”。推动“先照后证”,将180项许可事项由前置改为后置,仅保留7项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审批事项。2017年新增各类商事主体11.86万家,同比增长22.77%。二是推进流程再造。全面清理审批和服务事项,绘制流程图,对一般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审一核”,复杂审批项目严格控制在5个环节以内,承诺办结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35%以内。三是实现数据协同。推动各审批服务部门之间利用信息交互平台加强协同信息共享,精简申报材料,提高办事效率。四是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服务。80%以上审批服务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省时、省心、省钱。
(六)对标“成本”,进一步降低费用。一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67项,清理规范115项,清理规范比例达到40.6%,切实降低了实体经济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调整取消税费。实施营改增、下调社会保险费率、取消47项涉企收费等政策措施,为企业减负超过250亿元。三是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出口企业申报项目、通关时间、人力成本分别减少30%、40%和50%以上,每集装箱节约成本600元。四是降低纳税成本。首创税控发票网上申领系统,实现购票“零出户”、申领“零支付”、传递“零风险”,降低纳税成本1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