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编办
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省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创新管理、优化配置,全省各级行政、事业编制实现了“零增长”,且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13年7月,新一届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对控编减编工作作出部署后,甘肃省编委制定下发了《甘肃省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从工作目标、主要措施、部门分工三个方面对控编减编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分解下达了截至2012年底各市州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控制基数。各市州研究制定了本地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向所属县市区分解下达了控编减编具体指标,做到了目标层层明确、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
把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作为严控机构编制的根本举措,以制度化手段固化控编减编工作成果。一是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成并逐步完善全省统一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做到了省市县三级通过机构编制专网实时联通,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了机构编制、实有人员与编制内财政供养人员的一一对应,为实时掌握各部门机构编制实际使用情况搭建了平台,为科学分析、动态调整机构编制提供了依据。二是健全用编进人联审联控机制。下发了《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运行办法》,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申报、核准制度,组织、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对各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实行联审联控,强化监督约束。三是实行空编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由省市两级对现有空编分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地各部门凡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在空编和自然减员指标内安排,由省编办负责审核空编和自然减员指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招考。四是健全机构编制管理法规制度。先后在卫生和教育领域制定出台了9项机构编制标准,基本形成了相互衔接、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和公共教育行业机构编制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了《关于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权限调整的实施意见》《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实施意见》《关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做到有规矩、讲章法。
坚持创新思路和办法,控总量、优结构、保重点,切实发挥机构编制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一是坚持“控”,严把总量。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实现人员编制零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机构坚持“撤一建一、多撤少建”,编制一律在现有总量内调剂解决。二是大力“减”,腾出余量。在确保编制总量不增的前提下,勇当“剪刀手”、敢于“唱黑脸”,通过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加大机构撤并和编制核减力度,腾出更多机构编制资源用于保障发展急需。三是动态“调”,盘活存量。探索在总量内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调剂使用编制的途径和办法,加大内部挖潜、动态调控、余缺调剂力度,把机构编制资源向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民生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省、市、县三级共从卫生、工商、质监三部门相应地向食药部门划转编制。在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中,对省纪委派驻机构全部进行了撤并整合,综合设置派驻纪检组,所需的行政编制,全部从监督部门连人带编划转。针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结构性紧缺和区域间不平衡的实际,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市县主导、结构优化”的原则,经认真测算,计划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进行核定,并建立每三年调整一次的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编制资源优化配置。四是认真“改”,消化冗量。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开展了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清理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任务基本完成。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会同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对越权审批机构、超机构规格核定领导职数、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规违纪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进一步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
把监督检查作为严控机构编制决策落实的助推器,不断予以强化。一是专项督查促落实。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控编减编工作情况专项督查的实施方案》,坚持每年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编办组成督查组,围绕基数总量、新增编制、控编减编工作措施落实等内容,对市、县两级开展督查。已组织4次,对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全部进行了专项督查,做到了全覆盖。二是借势借力促落实。甘肃省委将控编减编和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纳入党委巡视监督工作范围,将甘肃省编办列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借用巡视、督查等各种监督平台推进工作,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三是开展审计促落实。探索将机构编制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联合审计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情况审计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有效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和对控编减编措施的执行力。目前,已完成5市48个县区机构编制审计任务。
▲国画 姬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