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
——浙江省宁波市质监领域试点“当场许可”纪实

2018-02-07 16:56子墨
中国质量监管 2018年2期
关键词:行政许可宁波市许可

文|子墨

自2014年发出全国首张“当场许可”证书以来,浙江宁波已在全市720家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企业及其他计量类企业累计发放“当场许可”证书158张,平均为每家企业节省审批时间69个工作日,实现了行政许可“零等待”。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宁波在质监领域开展了行政审批“当场许可”改革试点。区别于传统行政许可改革以简化许可流程来压缩许可时间的做法,“当场许可”改革通过“许可事项再梳理、许可流程再改造、配套制度再完善、监管力度再加强”等举措,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许可进行创新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优化再造许可流程

宁波市把梳理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开展“当场许可”试点的前提和基础,先后厘清质监许可项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行政许可法》关于当场审查发证的相关规定,在不降低许可准入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变“先核后证”为“先证后核”,形成“当场许可”的新流程。

为有序推进试点,宁波质监部门将行政许可归并为“申请受理—考核评审—许可发证”三个环节。传统的行政审批改革为实现提速增效,将重点放在压缩申请受理和审批发证的时间上,但难以进一步压缩考核评审时限。“当场许可”模式优化再造了审批流程,前置了审批发证环节。企业只需提出申请,并书面承诺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经审核符合条件且无严重失信记录,即可当场领证。原发证前的考核评审环节,作为企业获证后的证后监管内容,实现方便企业又不放松监管。

为实现考核评审的“提速不降质”,宁波市成立了行政许可审查评价中心,从政府实验室抽调相关技术人员,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并为考核评审提供技术支撑。中心成立两年以来,累计为当场许可开展技术审查143件,有效支撑了“当场许可”对考核评审的高要求。为有效规范“当场许可”过程中的权力运行,试点部门配套开展“规范自由裁量权试点”,对行政许可裁量权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规定,压缩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空间,使“当场许可”的过程更加简化、顺畅,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有效降低准入成本

“当场许可”实施以来,最直观的成果是实现了行政许可的“零等待”,显著降低了企业准入成本,既实现了行政权力做减法、市场活力做乘法的目标,又有效推进落实了企业的产品质量主体责任。2017年6至8月,宁波市质监部门对当场许可获证企业和一般获证企业各抽取50家,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细则重点检查了生产条件、仓储设施、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内容,结果显示,当场许可对企业生产经营质量和产品质量提升效果显著。

为方便“当场许可”相关要求的知悉和掌握,宁波市对当场许可中窗口告知、企业承诺、许可发证、现场核查、证后监管等所有流程均制定了标准化告知书,企业在办理过程中能够便捷了解所有流程要求。宁波球冠电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场许可改革确实是为企业服务,不但让企业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还是对我们十几年来诚信经营的一种肯定。我们感觉到,越是诚信的企业,越是能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

不断加强监管力度

“当场许可”设立的宗旨是给诚信守法企业提供许可绿色通道的同时,对不守法企业加强监管力度。为此,宁波市从制度层面完善了审批流程过程中的流转交接、监督反馈、分析预警等机制,明确要求审批流程中后一环节要对前一环节进行复核与反馈,使各许可环节之间实现无缝连接。事中监管制度有效降低了“当场许可”出错率。为加强行政审批与证后监管的有效衔接,试点部门还专门建立许可通报制度,以信息化手段对获证企业情况进行第一时间公示通报。例如,浙江蓝禾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当场许可的方式获得生产许可证书后,许可单位当天向试点单位的监督稽查部门及企业所在地慈溪市场监管局发出许可通报函进行通知,内容包括:获证企业名称、企业地址、许可产品名称、发证日期、证书有效期,并注明该企业获证方式是当场许可,在相应平台上进行公示,方便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当场许可”改变了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监管模式,对企业证后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宁波市坚持做好“许可与监管”相结合的文章,把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证后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许可部门在收到申请许可信息后即启动行政许可事中监管,同时通报监管部门启动证后监管程序,并重点做好申请人获证后,尤其是在整改期间及发证产品送样、检验期间的监管工作。许可部门和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的总体安排,联合开展对获证企业的实地检查,许可部门重点检查现场考评组的工作质量,监管部门重点检查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的情况。检查中若发现企业存在严重不符合许可条件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立即予以依法查处。例如:宁波市鄞州菲迅电动车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当场获证后,试点部门宁波市质监局即进入许可事中监管程序,并于当天向企业所在地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发出许可通报函通知,进入证后监管程序。鄞州区市场监管局于第二天入企检查,进行监管。7月10日,宁波市质监局现场核查组对企业开展全面现场核查进行许可事中监管,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派员观察,参与了整个核查过程。产品经过抽样检验,于7月17日认定合格。整个过程,从申请受理到现场核查,再到产品检验,许可和监管连贯紧凑,有效衔接,不留盲点。截至目前,158张证书的获证企业未发现质量违法行为,“当场许可”审批合格率与获证企业产品合格率实现了“两个100%”。

“当场许可”的本质是以政府公信力为有信用的企业提供担保,从而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赢得宝贵时间。为此,宁波在建设涵盖全市48万余家基本信息的法人库基础上,汇集了2009年以来2万余份许可信息、6万余份日常巡查记录、5万余份监督抽查报告、5千余份行政案件信息,建立了7.5万余家有过质量监管记录的企业档案,借鉴交警驾照管理模式,动态生成企业信用等级,建成了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质量信用监管信息平台,并对不同的信用等级企业实施不同频次的分级监管措施,对信用等级较低企业采取取消质量荣誉、质量约谈、黑名单曝光、注撤吊销许可证等递进式失信惩戒措施,初步形成了一套信用监管模式,为“当场许可”的有序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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