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是“两山”理念发源地,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先行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深入人心,山水林田湖草组成生命共同体的实践正在积极推进,布局优美、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农村不断涌现。随着浙江省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养眼、养肺、养胃、 养脑、养心”的浙江品质生活画卷正在逐渐形成。
土地是农村最大的资源和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激活这个宝贵的要素资源,唤醒沉睡的土地对于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至关重要。农村土地整治作为一项综合性的土地政策,在优化村庄布局、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浙江省农村土地整治虽然起步早、成效显著,但是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乡村振兴愿景、与大花园建设等目标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必须进一步开拓创新、升级提档,在现有农村土地整治基础上,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以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效能,进一步保护耕地,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是指对一个乡镇、村或多个村范围内各类土地进行生态、产业、建设空间的整体规划和布局,并进行全要素、多手段综合整治、生态修复。这项工作虽然是已有工作的升级提档,但是内涵和要求都不同以往,应该说是要求更高、内涵更深、难 度更大。实践中,各地尤其是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地区要秉持习近平总书记对“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些、谋得深一层”来谋划推进;坚持“生态为基、保护优先”“规划引领、节约集约”“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守住底线、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等原则来系统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群众满意导向,勇于探索、 敢于创新,争取涌现一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要求的典型经验、做法,为全省甚至全国推广提供借鉴。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是一项利长远的基础工作,涉及相关政策整合、管理方式改进和多方利益调整平衡,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创新性。要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尤其是自然资源部、省政府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批复、意见中的政策措施,将这项工作作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筑牢乡村振兴生态基础的有力抓手,为乡村振兴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土地要素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