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山市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江山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土地整治工作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全域土地整治。2013年至2017年,全市共投入资金15亿多元,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18个,完成整治总面积235740亩,新增耕地17282亩,建成高标准农田207337亩,旱地改水田1241亩,为“三农”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作出巨大贡献。2017年10月,全省美丽乡村现场会在江山召开。
江山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将其作为 “三农”工作的牛鼻子工程,集中精力人力、整合资源资金抓好抓实。
一是建立完善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国土、农业、水利、林业、财政、审计等15个部门为成员的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把握土地整治相关政策,部署安排年度土地整治任务,监督考核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土地整治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二是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土地整治工作作用。土地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特别是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实施全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实现自然资源利用水平提升,乡村风貌优化,乡村文化传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此,江山市始终坚持从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政策处理、工程建设、土地流转各个环节都邀请群众参与,认真倾听意见建议,尊重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当地干部群众参与到项目建设全过程,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项目效益充分发挥。
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 的总体构想,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对照上级下达的土地整治任务,在2013年着手编制《江山市土地整治规划》。一是摸清底数。用5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逐村、逐图斑开展土地整治资源大普查,并进行数据分析、汇总,全面摸清各类土地整治资源。二是加强衔接。按照“多规合一”理念,注重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对照村镇规划、水域规划、林业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深入研究衔接,以保证规划不相互“打架”。三是依法编制。依据《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等法规文件,认真研究编制规划,按照法定程序经听证、论证、公示后,《江山市土地整治规划(2013-2020年)》于2015年5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通过规划编制,建立土地整治项目库,确定土地整治项目选址、面积及开发时序等,确保项目到点、到区块,为全市土地整治提供了科学依据、指明了目标方向。
2015年至2017年,江山市还配套编制了《江山市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边三化拆后土地利用规划》《江山市旱改水规划》《江山市土地整治五年规划和三年计划实施方案》《江山市建设用地现状调查》《最江南绿色休闲实验区规划》《江山市贺村镇九龙谷规划》《江山市贺村镇乌鹰垄村低效建设用地调查及土地整治整村推进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为土地整治具体项目实施提供规划保障。其中贺村镇乌鹰垄村土地整治整村推进规划,作为实现全域土地整治编制的试点村实施规划,现已启动实施,下一步计划全市面上铺开。
土地整治工作量大,涉及资金投入多,项目实施必须严格规范,确保项目建设推进顺利,并达到优良工程标准。为此,江山市在坚持“项目法人制、公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审计制”六项制度的同时,严把“七关”。一是严把项目选址立项关。对涉及林地、园地、水域或水利设施用地的项目,必须征得林业、农业、水利部门审核同意。要广泛征求行政村、村民小组和农户意见,形成决议,原则上涉及农户签字率必须达90%以上方可实施。二是严把项目设计关。项目规划设计做到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村庄规划相衔接,围绕绿化美化尽力满足群众需求,项目区主干道原则上要硬化,水塘要护砌加固,对村庄公共文体场所配套建设给予支持,力争把资金用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三是严把招投标关。所有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发包都要进入市、乡镇招投标平台,通过相关网站等发布公告,保证招投标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杜绝暗箱操作。四是严把项目管理关。按照《江山市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管理细则(试行)》,工程质量把关除委托监理单位、项目区所在村参与质量监督外,对渠道、道路、桥梁等重要工程委托第三方检测,发现不合格的坚决责令施工单位无条件返工。同时对监理单位予以处罚,约谈相关的镇、村干部。五是严把项目验收关。按照《江山市土地整治项目验收程序》规范项目验收,对不能通过初验的,坚决不予通过验收。六是严把资金审计关。委托中介单位参与工程审价,杜绝多报工程量现象,工程完工后按规定上报审计部门审计。七是严把项目后续管理关。项目立项前即要求项目所在村向市国土资源局作出承诺:土地整治项目完工后必须种上农作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必须种上粮食作物,不得在项目区种植苗木、挖塘养鱼等。制定分田方案或土地流转方案,工程完工后及时将土地分配到户或完成土地流转。2017年新修订的《江山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垦造耕地及旱改水项目验收后,在半年内完成土地流转并种植农作物的,一次性按项目区耕地面积给予乡镇(街道)500元/亩的奖励。垦造耕地及旱改水项目验收后,超过一年未种植的从乡镇(街道)土地整治包干费中一次性扣罚500元/亩”。同时提高种植水稻补助标准,即“前三年种植水稻的给予每年1000元/亩的补助”。
在做好土地整治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展一二三产业,尽最大努力发挥好项目效益。
山区乡镇将土地整治与特色经济相结合,从选址、设计、工程建设到土地流转,以有利于特色产业壮大为前提。如塘源口乡、张村乡的猕猴桃基地,碗窑乡、长台镇、石门镇的火龙果基地,保安乡、廿八都镇的茶业基地,上余镇塘岭红花油茶基地等,70%以上都是通过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而建成。通过特色基地的打造,大幅增加了农民收入。如塘源口乡2013年至今共建设猕猴桃示范园3700亩,增加产量358万公斤,增加农民年均纯收入1591元。
平原乡镇通过十多年大规模的土地整治,建成一大批高规格的高标准农田,耕地生产条件和农业机械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据统计,1998年至今江山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27.1402万亩,建成凤林镇长桥头畈、峡口镇王村畈、贺村镇大贤畈、长台镇檀亭畈、石门镇泉塘畈、坛石镇坛洋畈等20多个8000亩以上田畈,全市农业机械化使用率达90%以上,土地流转价格成倍提升,从不足200元/亩提升到600元/亩,培育种粮大户216户,水稻种植面积、产量连续多年排在全省前列。2017年石门镇泉塘畈单季稻亩均最高产量达1071.51公斤,破全省水稻种植“吉尼斯”记录。全省春耕生产现场会连续多年在江山市召开,被省政府评为浙江省第二届“河姆渡杯”粮食生产先进金奖单位。
同时,江山市将土地整治与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开展连片整治、综合开发,改善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如双塔街道路垄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合乡村旅游,在高速公路边新造了“八卦田”;贺村镇后源村、贺山头村琚村垄旱改水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结合乡村道路建设,新建5公里8米宽道路,提升了该镇吴村片区1万多人的交通条件,原来镇政府到村里需开车半个多小时,现在只要10分钟时间,极大地方便了周围群众通行,当地群众说土地整治圆了他们多年梦想。
通过多年的实践,江山市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之路,土地整治不仅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保护了耕地,也为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夯实了基础,为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注入了活力。“土地整治+”效应有效发挥,实现“村民得实惠,村级得壮大,乡镇得发展,政府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