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如军(江苏省戒毒管理局局长)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对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履行新使命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正处于改革发展关键时期,面临着境外毒品渗透加剧、国内制造合成毒品问题突出、国内毒品消费规模持续扩大等严峻挑战,依然处于毒品问题加速蔓延期和毒品治理集中攻坚期,并且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戒毒场所收治人数不断增加,构成日益复杂,教育戒治难度加大,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与此同时,全系统执法职能全面转型以来,干警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与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与治本安全观的本质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新时代社会形势和治理格局的深刻变化给禁戒毒工作带来挑战的敏锐感知不够;对禁毒新形势带来的关于戒毒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把握不够;与人民新要求新期待相适应的观念思维、知识本领和能力技术储备掌握不够。对此,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赋予司法行政戒毒机关的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在面对戒毒工作改革瓶颈、发展难题时如何破题解冻,在面向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安全新需要时如何产出适合对路的公共安全产品,等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就是寻找坐标方位的过程,就是探索方法路径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为我们描绘了宏伟蓝图,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为引领和推动戒毒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路线指引和方法指南,从而为开启新时代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新征程指明了奋进航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因此,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新期待,深刻理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按照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目标定位,全面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坚决维护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努力提高教育戒治质量,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强化组织人才保障,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破解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改革发展难题的方法和路径,用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赢得新契机、取得新突破、创造新成绩,回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期待。
江苏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要坚持以治本安全观为引领,主动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教育戒治中心任务,探索新技术、新方法、新路径,提升教育戒治质量,培育戒毒人员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努力向社会输出更多的合格“产品”,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别是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盼。具体体现为在目标上不断提高戒毒矫治实效,完善江苏“四三二”戒毒工作模式,规范五大中心建设,健全“四期”功能分区,确保正常流转、常态运行。扎实开展教育矫治工作,研发优势教育戒治项目,加强教材和精品课程建设,打造专业师资队伍,发挥讲师团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戒毒人员认知、思想道德和法治观念水平。加强戒毒医疗工作,加强与地方医疗机构工作联动,配齐配强医疗设施设备,积极争取政府购买医疗服务政策,帮助戒毒人员医治身心疾病,减轻毒品依赖,促进身心健康。实施康复训练工作,推广科学有效的体能康复、心理康复项目,实施处方化管理,开展具有针对性专业有效的康复训练,恢复正常的生理体质和心理功能,合理运用劳动康复手段,促进和巩固身心康复,培养劳动观念和职业技能。加大戒毒新方法新技术运用,瞄准问题靶点,聚焦戒治难题,以实证数据支撑应用效果。需要强调,戒毒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戒治工作成效需要一定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有的项目研究和方法效果验证需要较长的时间跨度,这就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和政绩观,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眼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局部和大局的关系,以踏实的作风、扎实的措施推动戒毒矫治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在方法上不断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协调人社等部门将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地方职业培训工作体系。协调卫计委等部门,将戒毒医疗纳入医疗卫生工作整体规划,将戒毒人员医疗纳入社会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协调民政部门、社会慈善机构、爱心组织建立戒毒人员救助基金,完善戒毒人员特困救助体系。采取平台共建、资源共享、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科研院所医学、心理学、运动人体科学等核心专业人才和资源,委托有关机构培养高层次戒毒领域骨干人才。完善社会帮教系统,建立志愿者团队,落实常态化戒毒宣传、社会帮教活动。在措施上不断加大戒治理论和方法供给,戒毒矫治特别强调科学理论与科学方法的应用,是戒毒工作区别于一般监所管理工作的重要标志,也是提升戒毒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围绕戒毒工作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及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发挥理论服务决策、理论指导实践的功能作用。加大戒毒关键技术和方法的实证研究力度,加强戒治理论与方法“供给侧”建设,推动方法和手段创新与应用推广。注重个案分析研究和案例数据积累,建设方法库、证据库、案例库、数据库,为规律研究、趋势研究和效果稳定性研究提供服务。落实戒毒理论研究的政策支持,加强项目管理和研究指导,联合科研院所力量协同研究。在戒毒方法研究、借鉴、吸收与应用上,我们要有开放胸襟,要主动拥抱新思维新科技新方法,“海不辞水,故能成其大;山不辞土石,故能成其高”,在思路上要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在节奏上要循序渐进、步步为营,在作风上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最终建成具有江苏特色、领先全国的戒毒方法体系和技术集群样板。
司法行政戒毒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安全产品的重要提供者,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自觉把戒毒场所安全融入国家安全体系,服从国家安全总体战略部署,把握安全防范“全员、全时、全域、全程”的“四全”时空格局,抓住“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核心环节,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积极履行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等职能,主动参与“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戒毒场所持续安全,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要实现场所持续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应当建立立体防范格局,树立系统防范思维,确保防控措施严密细致,实现“被动防范”向“主动出击”转变,明确防范重点,抓住影响场所安全的核心要素,加强安全风险发生规律研究,把排查、发现和消除隐患作为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的重要内容,反复抓、抓反复,坚决堵塞各类隐患漏洞。建立操作规范,针对戒毒场所重要部位、重要时段、重要环节和重要风险点,分门别类制定完善监测预警、基础管控、巡逻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规范,加大安全排查频次和力度,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强化问题整改,防止问责“雨过地皮湿”,要常态化、长效化、全面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管理和背书制度,落实“挂图作战”“挂牌督办”,逐项销号,确保不留后患、不留死角。应用科技手段,积极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技术开展风险点查控,改进安检、查控措施,加强人机结合,运用物理隔离、电子围栏等技术,进一步缩小防范单元,提高安全防控水平。安全预警及时精准,实现“传统防范”向“智能防控”转变,注重安全风险评估,按照“管理跟着所情走,整改跟着隐患走”的要求,健全隐患排查、问题整治、所情研判、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发挥评估结论的有效性和指导性。注重智慧平台应用,充分发挥大平台警情分析和防控预警能力,打造所情传递“高速路”和研判共享“宽平台”,提高情报人工研判分析能力水平,与智慧平台在图像、视频、音频等非结构化数据分析处理应用上相互补强,牢牢把握预警及时性和防控主动权。注重安防基础升级,及时更新升级安防基础设施,完善“建管用维”一体工作机制,强化安防责任落实,增加安防系数,进一步提高安防效能水平。应急处置实时联动,实现“单兵作战”向“联合协同”转变,完善指挥系统,规范指挥中心实战化运行,完善通讯指挥、周界控制、智能报警等信息化系统和运行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应急处置,健全安全防范等级响应机制,加强与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协调,经常性开展戒毒人员脱逃、劫持人质、突发危重疾病以及火灾等灾害类警情的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实战训练,常态化开展警务实战方法和操作规程的训练,加强与公安机关、社会禁毒机构、街道政府以及戒毒人员家庭的沟通协调联系,建立联动联防联控机制,促进安全共治共享。责任落实严格明确,实现“各自为政”向“齐抓共管”转变,严格责任机制,按照“权责一致、上下衔接、盖边沉底”的要求,进一步厘清不同管理层级、岗位、人员的责任分工,规范落实局、所领导安全责任挂钩包干制度,细化民警直接管理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抓细抓实的工作格局。严格督查流程,落实大力加强安全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细化督查内容,突出督查重点,切实做到目标明、手段实、问责严,真正把戒毒工作每一道安全阀拧紧。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各单位“一把手”保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全覆盖、可倒查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问责。
习近平总书记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历史性转变,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内涵,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为我们描绘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作为政法机关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深入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推动戒毒机关法治化建设,不断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切实保障戒毒人员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加强执法管理。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和执法责任体系,严格诊断评估、所外就医等重要执法事项管理,严格保护性约束措施、单独管理等强制性措施运用,严格警告、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等适用条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材料完备、程序规范,加强警察依法履职、行使职权、遵守执法纪律情况的监督,确保执法权力规范运行。二是完善执法考评。针对计分考核、诊断评估、强制措施使用等关键环节,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和范围。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问卷调查、执法考评、派员参加各单位执法会等形式,进一步规范所外就医、提前解除等执法工作,并实行提级监督。要深化所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所长接待日、大队长接待日、主题帮教日活动等制度,积极主动宣传所务公开政策和内容,有针对性开展调查回访。落实《江苏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探访室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标准》,开展公正文明执法窗口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文明执法窗口管理水平。三是健全执法监督。健全执法巡视和检查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检察监督、社会监督机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执法窗口建设,加大所务公开力度,提高执法透明度,增强执法公信力。建立执法网上办案平台,推行执法证据保全制度,实施执法信息留痕化管理,增强执法公信力。四是推动执法普法。按照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精神,发动广大民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既要向戒毒人员普法,又要向系统内部的执法人员和社区群众普法,也要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等开展禁毒法治公益宣传,加大普法力度,把“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到实处,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江苏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要按照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根据司法部和省厅统一部署,坚持“统筹协调、创新引领、内需驱动、融合发展”原则,在法治框架内,加强戒毒执行体制研究,加大戒毒工作改革力度,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履行戒毒职能,力争在规范戒毒执法审批、健全戒毒措施无缝衔接机制、推进戒毒工作部分职能社会化以及检察监督有效运行等具体改革事项上率先在全国取得突破。当前一个时期,积极推动加快剥离社会管理职能,加快戒毒系统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化步伐,协调禁毒办、人社、财政、卫计委等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推动地方医疗资源派驻进所工作,建立专家坐诊、远程会诊、所外就诊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诊疗体系,推动戒毒人员医疗保险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戒毒场所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工作,注意新旧服务标准衔接和新旧设施功能整合,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减少浪费,切实解决公共事业服务向戒毒场所延伸的“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积极推动与司法行政其他业务协同联动,加强戒毒工作与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管理等司法行政业务的融合发展,与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树立全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戒毒工作平稳运行,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取得实效。积极推动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创新,协调省禁毒办及相关部门,将后续照管纳入社区康复工作体系,实现资源整合、功能融合和效能统合,推动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回归缓冲和巩固效果的功能作用。对接省厅部署,协调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调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专业型社会组织资源,引导、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解戒人员安置、帮扶和教育工作,探索社会组织参与后续照管的方法路径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功能多元、优势互补、规范有序的社会力量参与格局。协调综治部门把后续照管工作纳入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探索实施个性化帮扶照管,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积极推动放大戒毒工作反哺功能,深化戒毒工作的社会联动,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平台和机制,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特别是法律、教育、医疗、心理、职业培训等行业的专业工作者参与戒毒工作。积极探索戒毒机关服务社会的方法路径,开发应用“阳光家园江苏戒毒在线”网络平台、办好“家属学校”作为惠民工程实事项目来推进,打造戒毒工作综合服务平台,重点突出家庭在操守监督、个性修复、情感支持、生活保障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和重要功能,探索家属学校参与戒毒工作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专业戒治、教育帮扶、延伸照管、典型宣传等多种形式,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禁毒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放大反哺社会的功能效应,有效扩大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服务范围,有力增强司法行政服务实效。
江苏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贯彻三个“一以贯之”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标准和要求,努力建设“五个过硬”的高素质戒毒工作人民警察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和强大动力。这就要求必须突出政治建设核心地位,着力抓好忠诚教育,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民警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不渝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突出能力建设实效导向,着力抓好精准施训,完善教育训练模式,分层次、分类别、分阶段开展岗位练兵,把握好“实战导向、精准施训、科学组织”三者有机结合。加强学习平台建设,完善资料库、考题库和师资库,推动形成民警学习、考评制度化常态化。完善配套激励措施,开展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首批高层次人才选拔,畅通骨干民警成长通道,开展新民警职业生涯规划,帮助青年民警尽快成长成才,建设多层次人才体系。突出选人用人规范标准,着力抓好正确导向,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怎么选用是风向标,对干部队伍建设起着导向作用,要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要坚持德才兼备,又不求全责备,要有容错胸怀,又要有纠错担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注重实干的导向、注重群众公认的导向。要激励广大干警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实干的劲头、担当的勇气,引导和帮助青年干警制订“理想清单”、规划“职业蓝图”,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激励他们争当朝气蓬勃、积极作为的“有为才俊”,让积极进取者满怀希望、平庸无为者四处碰壁,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实干兴业的动力。突出警务管理科学高效,着力抓好战斗力生成,推动警力资源的科学部署、有效配置,不搞人海战术,不打疲劳战,建立与岗位需求相匹配、与安全防控响应等级相适应的用警机制与运行模式,科学用警,提高警务效能。吸收固化十九大安保工作有益经验,建立并完善等级战备、战时勤务、战时管理、战时纪律、战时责任、战时奖惩、战时宣传、战时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战时工作机制和战时警务管理模式,切实提高队伍战斗力。突出从严治警全面覆盖,着力抓好常态监督,“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要营造守规矩、讲规矩的氛围,着力加强纪律建设,开展纪律教育,解决纪律意识内化、深化和强化的问题,要突出严明纪律在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党组织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能部门承接落实的责任体系,开展驻点巡查督查,强化监督力度,实现从严治警全员化,常态监督全覆盖,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司法部“六个一律”和省厅局“八项警规”铁规禁令,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自上而下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崇尚实干、狠抓落实,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全系统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把抓落实作为检验党性强不强、衡量作风实不实、评价业绩好不好的重要标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自抓落实,亲自抓管理,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多一些深入实际的考察调研、少一些坐而论道的纸上谈兵,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完善抓落实的长效机制,确保贯彻落实不走偏、不走样。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应有新作为。江苏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整体水平,为推进全省戒毒工作健康发展、科学发展、领先发展,努力打造江苏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新范本,奋力开创新局面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