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民政局
为规范民政资金安全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江苏省民政厅针对基层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深入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拟定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低保制度的规范执行,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对此,扬州市邗江区民政局率先出击,在方法、思路、成效上下功夫。着手建、立足查、全力改,确保低保专项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建部门。早在2016年,为纠正日常监督缺乏灵活性,不够深入、监督实效不明显等问题,经扬州市邗江区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原有核查中心的基础上,整合社会救灾救济科、行政服务科工作人员,成立了以资金和核实民政对象属性为核心的专职科室。稽查科成立后,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资源整合相关事宜,并在原有办公设备的基础上,进一步添置档案柜、行政执法记录仪,协调稽查用车,确保各项硬件资源及时配置到位,为稽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全方位保障。综合稽查科查什么?怎么查?邗江区民政局党委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后,采取调研、座谈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逐步明确稽查项目和稽查形式,依据商定方案明确稽查职能,通过多次的协商会谈,明确了依据资金查人头,查到人头对资金的闭环稽查为原则开展工作。
二是建规章。在确保硬件到位的同时,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保证稽查科做到职责有界定、行动有方案、执法有依据。稽查科成立后,迅速厘清科室职责,各事项流程形成闭环管理。稽查科主动与职能科室对接业务,明确低保等民政业务办理的流程、申请条件、办理时限和自由裁量基准等,积极探索“钱、人、标准三合一”为着力点,运用数据分析和资金发放的流程,制定稽查工作方案,并明确职责中的事前介入、事中稽查、事后督促的工作流程,确保有查必改,实现精准管理。民政局还对稽查工作人员展开稽查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执法培训,确保做到持证上岗,公开公正透明稽查。同时,结合稽查实际,分别制定长期五年兜底稽查规划和短期重点突破工作计划,做到每月有汇总、每年有报告、完成有总结。
三是建平台。民政各业务部门管理的对象复杂,各类数据使用比较独立、数据的标准要求不同导致信息共享程度低等特异性。稽查科托业务科室提供的原始数据,探索新思路。依据第一手数据,对民政管理对象的基本情况、资料,对于资料的收集专门固定,形成民政对象的综合数据。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归纳汇总后,依托核对平台,实时同步对数据进行预警、管理、监控和处理;依据平台数据,对稽查对象家庭财产、收入情况、车辆房产、工商注册等资料进行整体分析,精准定位民政对象属性,结合不同类型人员找准关键点,多方的数据进行综合比对和分析形成了完整的数据链,确保人员属性精准定位,资金发放有跟踪,各类变化有调整;对全区在册民政对象进行全覆盖的摸底。主动与区公安分局、殡仪馆对接火化数据、户口注销等数据。取得全市火化数据近5万条,区户口注销6000多人,作为判定参考依据,同时稽查科刻录光盘存档备查。结合该数据,稽查科从2017年三月开始,对全区所有低保户展开稽查。核对低保全区稽查低保户2175户。农村1587户,城镇588户。其中,农村保障对象3735人,城镇保障对象1125人。2017年初全区低保户保障金额为1413353每月。
一是一户不落查。结合民政部门兜底保障职能,以低保稽查为切入点,计划以三年时间对全区低保户逐一走访。在稽查过程中,依据稽查工作要求,在入户稽查过程中亮出执法证,佩戴执法仪,全程录音录像,采集家庭实际情况的数据同时,将家庭生活环境、成员精神状态、经济基础条件等形成电子数据保存。结合中央扶贫精神和今年民政部关于民政低保专项治理精神,积极宣传“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大温暖”的低保政策。在实际稽查中,发现一部分隐患情况的及时做好汇报和标记。
二是明确重点查。截至2017年底,邗江区个体民政对象共计28432名,涉及13类人群,全年发放资金约7000万元。为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能准确、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上,实现民政对象的动态管理;也为纠正在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以及改变资金使用渠道、扩大使用范围等违纪违规问题,对每一类对象的资金拨付和管理上,稽查科联合计财部门一起分析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资金项目,分门别类建档,有侧重点的选择低保资金为突破点进行稽查。2017年初,制定对全区2475户低保户全面走访了解一遍,同时,把部分重残对象、孤儿、重大疾病患者纳入并行稽查的范畴。2017年稽查874户,2018年计划完成全部低保户的稽查,实现三年规划两年完成。同时2018年全区特困人群进行摸底,掌握数据,提前将其纳入稽查范畴。
三是凡有问题查。对于来信来电反映稽查对象问题的,在受理后,必须依据流程进行及时处理,做到有受理、有稽查、有反馈,确保对信访人负责的同时,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在探索稽查工作方式方法上,坚持发现问题或苗头主动介入。稽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人户分离、单独户、家庭人口与保障人口不符等情况,将列入稽查工作重点。严格按照民法、继承法、劳动法、残疾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政策依据进行推断,对不符合的对象及时跟业务科室和乡镇街道提出建议。
一是发现问题改。在民政工作的特点就是动态管理。尤其是在低保稽查中,以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为目标,对于查出问题的低保对象,每户建立稽查档案的同时,出具相应稽查情况报告,下发整改通知书和函件,督促清退整改。要求基层民政部门作出情况说明,并持续跟踪督查。由于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变动大,部分新工作人员对低保政策了解掌握不够,不能依据低保工作规程对家庭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判定。通过稽查,发现不同问题的低保对象没有及时退出,在不符合现行低保政策的情况下,仍然按照低保政策进行提标、增加低保待遇等现象出现。稽查科一一列具稽查报告,呈交民政局长室商讨处理,同时备份存档,持续跟踪。对符合条件却未能享受政策保障的群众,及时宣解政策,帮助其尽快入保。同时,进一步以提标工作作为动态管理的抓手,对稽查中发现因年龄或身体问题收入减少等情况,在其享受低保的待遇范围内进行适当提标,做到合乎法规、合乎情理。
二是职能延伸改。在稽查过程中,除资金发放问题,稽查科还对所发现的各类隐患进一步做好标记,及时汇报和反馈有关部门。2017年5月的一次稽查中,我们发现瓜洲镇一名老太住在30多年前的土坯房屋里,其中一侧漏水严重,导致墙皮严重脱落,考虑即将进入梅雨季节,老人女儿远嫁外地,也是低保对象的情况,我们及时联系乡镇、村,建议让老太暂住敬老院,待房屋修缮好后再入住。今年复核时发现,该房屋经过危房改造,墙壁加固,屋顶瓦片全部换新,四周墙面见白。通过稽查,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的同时,进一步发现群众所需,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百姓身边,从而真正践行好“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
三是提升成效改。稽查工作是代表政府的行政职能的延伸,也是对政府用出去的每一分民政资金的负责,怎么样做到透明公开稽查,我们不仅仅是在完善自身法律法规的学习上,更重要的用自身的行动来体现在稽查的透明性上。我们在稽查时候严格稽查纪律,随身携带行政执法仪,记录一言一行,采集证据同时也保障了百姓的基本权益,稽查入户,不吃百姓一口饭,不喝一口水。做到真正的公开透明和廉洁自律。对于稽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能在民政系统内部解决的我们积极予以各方面保障;解决不了的,通过政策协调和相关部门研究,统计问题的趋向性,合理向上级部门反映。稽查是手段,保障群众根本权益才是目的,这既是稽查部门提升工作成效的着眼点,更是民政部门执政为民的根本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