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地区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预防对策

2018-02-06 23:09戴敏佳
中国检察官 2018年21期
关键词:犯罪预防抚顺犯罪

●戴敏佳/文

一、抚顺地区未成年人犯罪特点

(一)案件的特点

1.案件数量下降化。2012年至2017年抚顺地区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刑事案件9172件17714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9件400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受案数量与人数每年均呈下降趋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受理刑事案件数和人数的比重,分别由2012年的2.57%和2.35%,最高点上升至2013年的3.63%和3.79%,又逐年下降至2017年的2.07%和2.67%。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2020)》统计监测报告显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比重由2010年的6.78%下降到2016年的2.93%。抚顺地区上述数据虽然一直小于全国比重,但有所起伏,并且接近于全国数据,仍需提高重视。

2.共同犯罪上升化。经统计,近年来抚顺地区共同犯罪增加,主要集中于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犯罪,反应了未成年人个人力量、胆量较小,同时易受朋友的影响等年龄特点。共同犯罪人关系占第一位的为同学关系,第二位的为网友关系。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类犯罪中以同学关系居多,侵财类犯罪以网友关系居多,多为无钱上网引发犯罪。

3.犯罪类型多样化。经统计,盗窃、抢劫等侵财型犯罪及故意伤害犯罪一直为抚顺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犯罪类型,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次之。故意杀人罪、绑架罪等严重暴力犯罪在抚顺地区极少发生。近年来出现贩卖毒品罪、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危险驾驶罪、容留吸毒罪、贩卖淫秽物品罪等犯罪类型。

值得重视的是,本院所办理案件中共有5名犯罪未成年人在不满18周岁时重新犯罪。经分析案例,本院所办理重新犯罪案件中,初次犯罪与重新犯罪均为为解决基本饥饱问题的侵财型犯罪。罪名为盗窃、抢劫、诈骗。重新犯罪案例中,其中2名犯罪未成年人为10岁左右父母双亡或离家杳无音信,成为孤儿后亲友无人继续监护,均因无钱吃饭引发重新犯罪。2名犯罪未成年人为留守未成年人。1名犯罪未成年人为外省人员来我市寻母后,母亲独自离抚,在社会流浪迫于生计犯罪。

(二)犯罪人的特点

1.学历普遍较低。经统计,犯罪未成年人中文盲及小学学历水平人数能达到总数的3%-10%。初中文化约为80%-87%。在校学生犯罪占比重较低。经查询辽宁省沈阳市某区、大连市某区数据显示,上述地区基本没有文盲文化程度犯罪未成年人。

2.本地户籍居多。抚顺地区犯罪未成年人呈现出本地户籍人员占据绝大多数的特点。犯罪未成年人中本地户籍人员基本占80%-90%,而辽宁省沈阳市某区的本地户籍人员犯罪占20%-30%,大连市某区的本地户籍人员犯罪占10%-20%,与抚顺地区差异明显。

3.闲散人员增加。犯罪未成年人中闲散人员呈增加趋势,闲散人员指既无学业也无工作,每天在家、网吧、游戏厅之间进出。犯罪前多数已处于家庭、学校、社会监管无力的状态,多数家长表示犯罪未成年人经常几日不回家,也无法管理。

(三)犯罪人家庭的特点

1.健全家庭较少,家庭监管不力。犯罪未成年人来自健全家庭的较少,多数来自于单亲、离异家庭,少数系留守未成年人。父母与子女普遍缺乏沟通。实际上很多犯罪未成年人在辍学后便离家,或打工或属于社会闲散人员,与父母联系极少,属于脱离有效监护状态。

2.父母学历较低,经济状况不佳。犯罪未成年人父母文化水平较低,多数为初中以下学历,工作情况多为个体、农民、下岗工人。多数犯罪未成年人家庭经济状况不佳。犯罪未成年人中留守未成年人逐年增加,父母多忙于生计,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投入较少。

二、抚顺地区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原因

(一)家庭原因

1.残缺家庭。包括单亲家庭(本地区案件中单亲家庭基本均为父母离异家庭,父母一方死亡家庭极少)、留守家庭(父母均离家务工)。本人所办理案件中,在单亲家庭中成长的未成年人均自述怨恨父母,与父母关系紧张,对父母的管教持抵触心理。在留守家庭环境中成长的未成年人缺少来自父母的教育,对他人感情淡漠,缺少法制观念。上述两种家庭背景的未成年人多辍学较早,辍学后或打工或与朋友游玩,多出现夜不归宿情形,父母或毫不知晓,或惰于管教。本地区重新犯罪未成年人实际均属于此类家庭,无有效监护、温饱问题无法解决是直接的犯罪原因。

2.不良家庭。包括权威式、溺爱式家庭与父母道德修养低下家庭。权威式家庭中成长的未成年人缺少与父母良好沟通,易在青春期产生叛逆心理。溺爱式家庭中成长的未成年人目无尊长,不尊重他人,缺少权威观念,同样缺少对法律的权威意识。父母道德修养低下家庭中,父母的心理影响作用、行为示范作用均表现为负面引导,形成消极影响。本人曾办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其犯罪原因时,其称母亲三十多岁时还总和别人打架,自己觉得“打架不是什么大事”。

(二)学校原因

首先,学校重点关注成绩优秀的学生,而对于成绩不好的学生忽略培养,放任自流,甚至当作负面典型,这会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本地部分职业院校对学生出勤、成绩无考评要求,涉案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甚至表示,同学之中认为爱学习的同学“落伍”。学校对一些未成年人沉迷于暴力色情等低俗文化的行为疏于管理,甚至视而不见。其次,学校法制教育形式化,缺少常规、多样的普法形式。主动请我们讲授法制课的学校多为市级、区级重点学校,到其他学校授课则多为应教育局、司法局之邀,被动听课的学校往往为完成上级布置的法制课时,对讲课本身不重视,至多组织两三个班级听课,并限制授课时间。本人同事在某学校普法时甚至遇到过该校将法制课时间安排在放学后等待校车的时间中,结果开始讲课不到十分钟,校车就要发车,学生们全部去乘车回家的局面。我们基本也只能在第一类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模拟剧场等需要学校、学生配合且占时较长的活动。

(三)社会原因

1.大众传播媒介黄、赌、毒影响。电视、网络等媒体、小说、电影中所涉及的暴力犯罪情节,没有分级,不加限制,易被未成年人模仿。本院办理的强奸类犯罪多为受网络、影视影响而产生犯意。

2.娱乐场所违法对未成年人开放。网吧、酒吧等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甚至收集成年人身份证用于给未成年人上网登记,导致未成年人易接触一些不良的人和暴力色情赌毒信息。KTV、酒吧等营业性歌舞厅违法对未成年人开放,其中甚至有涉毒情况存在。

三、抚顺地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对策

(一)筑起家庭的第一防线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应承担监护、教育的义务,溺子等于杀子。所谓“家和万事兴”,未成年人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身心才能健康发展。司法机关在办案中遇到有家庭教育问题的法定代理人,应加强亲职教育指导,并探索强制性亲职教育体制。教育行政部门适宜开设家长课堂,形成适合各学龄家长的课程体系,针对最需要接受亲职教育的留守儿童监护人、子女有严重不良行为监护人、婚姻关系破裂监护人加强普及力度。

(二)健全学校的教育体制

首先要加强青春期教育。小学可以主要讲生理卫生如皮肤、嗓音等的保护,以及性安全、防性侵害等。初中阶段主要讲情感,少男少女的交往。高中阶段可以讲婚恋教育,对成年后谈恋爱加以引导。其次要重视法治教育。学校开设常规的法治课程,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使他们明白法律的界限,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权利义务概念,树立法治信仰。加强学校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共同把法治教育落到实处。司法机关在学校普法过程中要注意分年级准备普法内容,幼儿园阶段可以讲遵守交通规则、认识警察等职业、防拐骗等;小学阶段可以讲自我保护、杜绝不良行为发生等;初中阶段可以讲预防犯罪,管理自身情绪等;高中阶段可以讲防诈骗、集体生活的个人约束。

(三)发挥检察机关的优势

1.充分体现未检职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和再犯罪,是未检工作的价值追求和重要职责。按照再犯预防、临界预防、类案预防、一般预防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尤其不能“不诉了之”,对于法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附条件考察期满不起诉的三类不起诉案件,要重视不起诉宣布程序,做好有跟踪帮教工作。对于实施过不良行为的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未触犯刑法规定的未成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犯罪预防教育。

2.搭建保护整合平台。抚顺市现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开展基本依靠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但在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愈加全面,机构分工愈加完善的情况下,单靠一个部门难以实现道德、安全、法治等预防工作。检察机关应回归以办案为核心,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职能,着力推动党政主导、政法协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和犯罪预防社会支持体系。可以探索由政法委领导下,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牵头,各部门相互配合的法治预防工作机制。

(四)各部门各司其职

1.发挥社区作用。一是实现辖区流动、闲散、留守未成年人有效监管。应加强辖区内该类人员登记管理,将闲散未成年人的管理纳入工作考核序列,推行“一人一档”制度,加强基本生活保障、入学、就业指导与帮扶。二是增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发动群众管理监护。建议政府设专项经费,社区设立未成年人活动室。尤其在寒暑假期间,未成年人由于没有活动场所而去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容易增加受社会不良风气感染的机会。抚顺是雷锋的第二故乡,也是雷锋精神的发祥地,抚顺市有着良好的居民基础,可以发挥社区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参与对未成年人的社区教育、管理。

2.重视教育救助。有很多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由于家境原因辍学,尤其以抚顺市抚顺县辖区内居多,本院所办理案件中重新犯罪未成年人全部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教育、民政部门应加大工作力度,严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对于辍学未成年人深入了解原因,对因家庭经济情况、监护情况无法继续求学的,减免教育费用、实施经济救助,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失学。

3.加强政府监管。一是整治娱乐场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本市区域内网吧、KTV娱乐场所管理不健全是未成年人不良交往及不良资讯来源的深层次原因,每年有半数以上的犯罪未成年人是在网吧结识犯罪同伙,无钱因上网或在网吧、KTV与他人发生矛盾产生犯罪动机。上述娱乐场所的查处、取缔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否,直接关系到全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成效。二是民政部门做好救助工作,对无监护人未成年人加强救助。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推动基层组织对无监护人未成年人代为申请、管理救助款项工作。

四、结语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义不仅仅在于降低刑事犯罪率,更是为了防止今天的未成年人沦落为明天的犯罪人,成为一生的阴影。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实践性、探索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只有结合实际,积极创新机制,才能真正将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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