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长义/文
规范司法行为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的必然要求,是有效应对社会转型期复杂形势变化、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有力举措,更是有效解决司法突出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自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省院分别部署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拳出击、强力整治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成效,但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了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省院新一届党组针对当前影响河南检察形象、制约河南检察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打好 “挤水分、重规范、强纪律”三大硬仗,并把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作为有效抓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有自强意识、注重实干精神,规范自身行为,方能走出一条检察机关的转型发展之路。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从根本上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成效及至成败。要规范司法行为,必须深入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
首先,以规范促公正,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规范司法行为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直接关系到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基础问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在开放、透明、信息化的大环境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严格公正司法的底线要求,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必须严格依法规范开展,才能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才能更好地肩负起全面依法治国的建设重任。
其次,以公正树权威,是维护法律尊严权威的要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司法的生命和灵魂在于公正。司法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主动适应在规范司法的新常态中依法办案,在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同样重要的理念下公正司法,运用严格执法、规范司法、依法监督手段保障人权,通过实体和程序上的规范才能确保结果上的公正,从而有效维护法律的权威,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处理矛盾,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后,以正已促正人,是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的要求。打铁还须自身硬。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在监督其他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同时,必须确保自身严格规范司法,监督才有底气,监督才有效果。近年来,南阳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将教育引导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关键,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转变司法观念,牢固树立“规范才能公正,正已才能正人”工作理念,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健全完善一系列制度,将严格司法、规范司法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力争通过实体规范、程序规范、制度规范、形象规范,有效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
习惯决定成败。为让每位干警形成规范司法的自觉习惯,南阳市检察机关努力从四个方面严格要求全体检察干警。
首先,让尊崇法律成为检察人员的执业信仰。不断加强加强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真正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严守职业道德和权力边界,筑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其次,让办成铁案成为检察人员的执业追求。通过以案促改,深刻剖析过去因执法不规范造成的案件质量瑕疵和涉检信访等问题,大力弘扬严格公正执法的先进典型,教育检察人员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充分发挥刑事申诉反向审视功能,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融入到执法办案的具体实践,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历史的考验和公众的评判,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再次,让提高素质和能力成为检察人员的执业自觉。以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高办案能力管理能力为核心,全方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检察干警分层次轮训、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让主动学习、提升素质成为每一位检察官的自觉行动,为提升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公正司法水平打牢基础。
最后,让规范司法成为检察人员的执业习惯。主动适应规范司法新常态,严格落实省院《检察官履职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把人权保障、程序公正、规范司法的理念贯穿到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活动的全过程,把严格规范司法的要求融入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真正使规范司法行为在检察机关成为一种习惯和常态。
向信息化要战斗力、要质量和规范,深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用,发挥信息化对司法办案的规范作用。
首先,改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结合法律文书监管、流程监控,重点监督业务部门提前批量打印涉案财物空白法律文书,建立严格网上审批、规范现场填录、已用文书回传、未用文书销毁的全程性机制,对未进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绝密级案件设立线下流转的专门台账。
其次,研发涉案财物管理专用软件。基于二维码技术将“一物一卡”升级为“一物一码”。建立以涉案财物为对象,以独有编码为标识的动态化监管机制,集成入库登记、在库清点、出库审核、涉案财物处理超期预警等功能,并与纪检监察部门、计财部门数据联通。
最后,部署应用多功能电子卷宗系统。即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应用多功能电子卷宗系统,将涉案有关证据材料全面电子化。支持承办人意见与相应证据逻辑关联、链接倒查,支持卷宗内容关键词检索,系统内置案件管理部门权限,对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案财物管理模块,支持网上监控、网上评查、网上考评,将办案应用与监督需求深度融合,显著提升司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
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工作中心,而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要提升案件质量,必须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而案件质量评查就是强化案件管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南阳市检察机关以案件质量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的方式方法。
首先,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在全市选拔优秀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修订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计分细则,形成市院和基层院相结合、案管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多层次的案件评查机制。针对捕后撤案和不起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刑事赔偿等案件,每年定期开展集中评查、重点复查和汇总分析,深入查找和纠正司法办案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其次,探索开展案件质量网上评查方法。以淅川县人民检察院为试点,研发了案件质量评查软件,探索开展网上案件评查,根据不同类型案件,从程序性审查、实体性审查和卷宗审查三个方面设置了50余种评查项目、350余项评查指标,评查时根据预置的指标和待评查的卷宗情况,自动生成卷宗得分,提高了评查效率,提升了评查水平。通过探索实践,在全市两级院推广应用案件质量评查系统,不断实现案件质量评查的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完善,丰富案件网上评查内容,将事后评查转化为实时评查和实时监督。
最后,坚持问题导向,确保评查效果。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要求各基层院、各部门对照问题逐案、逐项剖析原因,将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和每个办案人,明确整改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个别单位个别业务数据不实问题,坚持不回避、不护短,通过严肃约谈、网上通报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在全市检察机关叫响“宁可不当先进,也不当反面典型”的口号,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数据不实等问题发生。
完善制度规范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治本之举。为实现规范司法行为的常态化、长效化,检察机关就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与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结合起来,解决影响检察权规范运行的深层次问题,下定决心通过持续努力,解决司法不规范顽症。
首先,完善检察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引导干警规范司法。围绕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岗位素能标准,制定《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办法(试行)》《检察官及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全市检察机关思想作风纪律建设考核奖惩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各类检察人员的考核、奖惩管理,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把司法行为是否规范与业绩考核和进出员额挂钩,通过狠抓落实,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化、常态化、长效化。
其次,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倒逼干警规范司法。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格落实“谁决定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制度,以严肃追责倒逼司法规范,让不规范司法行为必须受到追责,并形成检察人员的执业敬畏。
最后,强化违法违纪案件查处,警示干警规范司法。针对司法不规范的一般性问题和苗头性问题,坚持立改立行。针对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严重等司法不规范的典型案件,从重从快严肃查处。针对利用检察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法犯罪人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让不规范司法行为付出代价。
通过近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强有力的措施,南阳市检察干警的规范司法意识明显增强,作风纪律进一步转变加强,案件质量有了新的提升。自2014年以来,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先进单位,相继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年度法治人物、人民最喜爱的检察官、全省“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毕冬云,“全省检察之星”罗刚、武睿刚,新时代青年先锋检察官赵均锋,新野县人民检察院英模群体等大批先进典型,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检察形象得到不断提升,基本实现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