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民政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部署和重要指示,按照民政部的统一要求,江西省将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高位推动、全力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实现明显改善,全省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健全“三个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一)健全领导协调机制。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省政府成立以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政府和各级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均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调度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二)健全政策导向机制。在全国率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意见》,从统筹供给资源、推动医养结合、提升服务水平等7个方面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各市、县相继出台配套实施办法。(三)健全考核督查机制。省委、省政府首次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民生工程和年度重点督查计划,压实市县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二、做实“三个阶段”,确保工作质量。(一)全领域动员部署。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暨专题培训班,组织全省3000余人参会,将具体任务和要求“一竿子”传达部署到基层。省政府新闻办、省民政厅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动员全社会参与专项行动。(二)全科式检查整治。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检查手册,明确目标任务、部门职责和保障措施;开展综合督查和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动员1840家养老院围绕115项指标填报全国信息系统数据27万条,完成率100%;召开专项整治部署推进会,督促各市县和养老院按照“一县一策、一院一策”原则,制定方案限期整治。(三)全方位巩固提升。基础设施方面。省级统筹安排资金2.7亿元资助福利院和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基础设施改造,其中明确30%以上资金用于消防设施改造。医养结合方面。推进养老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取消养老院内设诊所设置审批,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养结合典型案例。失能老年人护理方面。开展集中护理服务试点,资助每个试点养老院20-30万元、每个专业护理岗位每年3.6万元;省政府印发老年人照顾服务实施意见,对特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分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发放护理补贴。人才培养方面。支持中高等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32个;打造区域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12个,每年安排200万元购买护理员培训服务2000人次。
三、注重“三个结合”,丰富工作内涵。(一)注重与市场化改革相结合。推动86家大型公办养老院引进知名运营商,实施公建民营。推进60%以上社区小微型、嵌入式养老院,向居家老年人延伸服务。(二)注重与标准化建设相结合。积极宣贯养老领域建设、管理标准,推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养老护理服务质量规范》等地方性标准,开展标准创建和星级评定工作。(三)注重与示范化引领相结合。将养老院服务质量抓点示范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以正反典型激励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四、聚焦“三个目标”,实现工作效果。(一)服务功能更加完备。督促1247家养老院改造消防、餐饮卫生等设施;新增护理型床位达到20%,养老院内设护理站、医务室、医院等医疗机构928家,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1559家,具备医保定点资格418家,86%以上的养老院能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培训管理服务人员1.6万人次;养老院内部管理制度全部建立;全省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现欺老虐老现象。(三)品牌形象日益突出。专项行动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全省54项基础性指标不合格养老院整治率100%,勒令关停33家,整治后合格养老院超过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