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的广东公安队伍建设研究

2018-02-06 18:02
政法学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公安队伍民警从严治党

殷 梅 霞

(广东警官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232)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打铁必须自身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为承担起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把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党长期执政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充分认识和理解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对我们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理解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

(一)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和目的,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方向和最重要的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曾说: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然获得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全面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本点。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各种重大挑战和风险,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是“全面”

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在“全面”。“全面”意味着活动的全面性、全员性、全方位性和全周期性。一是体现为“治党”对象的全方位、全覆盖。所有党组织、党员都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有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党组织、党员既是主体,也是客体;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二是体现为“治党”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从“治党”内容看,政治建设是统领,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这样,广大党员干部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是我们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党的作风建设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党风关系到党的性质,关系到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成败,是人民群众认识党最直观、最形象的标志,是人民群众决定是否跟党走的最具显著特征的依据。党的制度建设是保障,它既贯穿、融会于其他各项建设之中,又以规范化、条文化的形式对党的建设起到支撑、承载和具体体现作用,通过建立完善科学的党内法规制度,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石。反腐败斗争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既为党的建设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又反映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成效。总书记强调,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的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三)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是“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1]61

新时代,我们党肩负着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靠自己的信念、智慧和力量。最重要的有三条:一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总书记说:“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1]20二是要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考验。新时代,我们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面临着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党内存在的“三个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因此,我们要勇于自我革命,这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三是要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走在时代的前列。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从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看,党的建设目标是随着党领导的事业发展和党自身状况变化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在新时代提出新的建党目标,与我们党以往提出的建党目标,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严”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党”怎么治,务必从“严”。“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把“严”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各方面,贯穿到党的建设的全过程。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2]62

一是政治要求从严。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党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思想教育从严,从思想深处激发党员干部爱党、忧党、兴党、护党的政治自觉。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的问题,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推动全党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三是干部管理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相继出台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逐渐形成了从严选拔、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的制度体系。通过严肃问责,推动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从严,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面阐述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保障。

四是纪律约束从严,中央明确提出,党纪严于国法,党员比普通公民要求更高,既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又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纪律就是一道带电的高压线,任何人违反纪律都必须受到追究,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都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决不手软。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五是作风要求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一开始就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做出了“八项规定”,开展了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把作风建设贯穿始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使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深得党心民心。

(五)新时代党的建设的着力点是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干部奋发有为的社会环境,推动形成想做事、敢做事、善做事的良好氛围,激励他们更好地带领群众干事创业。十九大报告中提到,要“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充分体现了党对优秀干部人才的关爱之情。通过对党员干部精神上的激励、生活上的关怀、物质上的帮扶,增强党员干部的归属感、荣誉感、幸福感,激发他们工作上的主观能动性,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 干”,最大限度上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他们能干事、干成事。二是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就是要消除不敢越雷池一步的畏惧心理,营造一个宽松、宽容、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为改革创新鼓劲。在经济新常态下,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政府和官员没有先例可循,只能摸索前进,在这个过程中肯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要区别对待,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有错必改,特别是要为勇于改革创新者撑腰,倡导“为敢于担当者担当”精神。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又对干部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推动广大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三是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十九大提出要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推动建设学习大国。我们要增强八个方面的本领,第一,要增强学习本领;第二,增强政治领导本领;第三,增强改革创新本领;第四,增强科学发展本领;第五,增强依法执政本领;第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第七,增强狠抓落实本领;第八,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八个本领”是工作的需要,是现实的需要,更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需要。我们要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针对干部的缺项、弱项,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培训中必须坚持把学习与思考相结合、与运用相结合、与实践相结合、与创新相结合,努力提高学习效果,从而增强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他们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信心和能力。

二、基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视角检视广东公安队伍的整体状况

十八大以来,广东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央、公安部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的决策部署,立足于公安改革,狠抓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民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政治、纪律作风、执法水平、警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明显实效。本课题组通过登录各基层公安局的网站,走访公安民警,了解基层公安局队伍建设的制度和开展的主题活动,观察基层科所队各种宣传教育设施,在所队长班发放问卷等方式进行调查。

(一)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状况

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政治建警,把政治建警放在公安队伍建设的首位,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公安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听党指挥,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公安队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永葆公安队伍的政治本色。

高度重视思想建设,着力培植公安民警的理想信念之根,铸牢绝对忠诚之魂,近年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忠诚颂”先进事迹报告会,依托红色教育基地井冈山干部学院、焦裕禄干部学院等开展“体验式”党性锤炼活动。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大力弘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厅机关拓展 “一书”“一网”“一板”“一号”和“一牌”五个“一”平台,在厅主页开辟“广东公安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栏”,创建厅机关党委微信公众号,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各地各部门通过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建小讲堂、多功能小书吧、“学习园地”专栏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并创新运用微信、微博、APP等新媒体平台,取得了很好的学习成效。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铸就了广大党员民警听党指挥、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推动了广大党员民警坚定不移地做国家政权捍卫者、平安广东建设者、公平正义维护者、群众权益保障者。

(二)公安队伍的组织建设状况

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建设,通过强化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堡垒,提升队伍战斗力。一是组织建设规范化。厅党委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厅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对“三会一课”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时间、形式、内容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建立组织生活定期检查通报机制,每季度对厅直各单位组织生活的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和检查,对组织生活学习内容提出指引。根据厅机关内设机构撤并情况及时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指导各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制定出台《广东省公安厅直属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二是党建考评刚性化。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综合考评办法》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等相关制度,不断细化党建责任,促进基层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支部书记述职活动,全体参会代表进行评议,真正做到评出压力、述出动力。三是党建管理科学化。研发全省公安党建工作管理平台“粤警党建”APP,实现党员学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与管理、党员交流线上进行,提升党建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全面开展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及时更新、完善党员和党组织数据库。积极创建支部工作品牌,开展厅机关“支部工作法”征集,提升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

各级党组织把党的基层组织尤其是支部作为提升队伍战斗力的基础,大力推进强基固本工程。一是加大支部书记培训和考核力度。广州、深圳、汕头、揭阳开展全市各级党组织书记大规模集中轮训。深圳用3年时间将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了一遍。各地结合实际普遍出台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列入党内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清远将考核对象扩大到班子全体成员。二是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了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三是积极创建工作品牌。广州、深圳、汕头、汕尾、东莞、江门、阳江、肇庆、顺德等以“书记项目”作为“一把手”抓公安基层党建创新的重要措施,推动涌现了一批公安特色党建品牌项目。例如,阳江经侦支队等创建的书记项目,连续3年被评为该市十大特色党建工作品牌,广州结合中心工作创建了87个“党员先锋队(岗)”。广州、深圳、珠海、韶关、河源、惠州、汕尾、东莞、茂名、云浮等公安局以局党委名义出台了加强党建工作规范性文件,珠海市局党委确立了“以党的建设推动公安队伍建设,拉动公安业务建设,实现公安工作全面发展”的党建思路。

(三)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状况

公安厅党委通过部署开展“鞭策庸懒散,提升执行力”“严格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打造过硬队伍”等专项工作,集中解决了组织生活、纪律作风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机关作风明显好转。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自查自纠。制定严格内部管理细化参考标准,将“三个严格、三个确保”重点内容细化分解为9大项44小项。各单位建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专项检查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使用“微信企业”“钉钉”软件等加强考勤管理,对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制定完善一系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二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落实责任。成立厅专项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一轮全面督导检查。同时通过门禁卡数据分析、突击检查、定点录像、暗访等方式对厅机关上下班纪律、会风会纪、公务用车进行突击检查和暗访10多批次,实现了厅直各单位全覆盖。三是加强情况通报,开展评先评优。对各单位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通报交流。每半个月开展一次评选工作,对被评为厅机关内部管理先进科室进行通报表扬。对违反纪律作风的情况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定期通报厅机关会风会纪检查情况和组织生活情况。

各级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引导民警对照密切联系群众要求、“三严三实”和“四讲四有”标准,找问题摆差距抓整改。坚持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和班子建设,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

(四)公安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状况

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完善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内部审计、系统巡查的监督格局,用好监督执 纪“四种形态”,加强巡视巡察,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拍蝇惩贪,先后查处了一批案件,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总之,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发挥党建对中心工作的统领和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党的政治、组织和资源优势,以党建促进公安队伍,以公安工作的成果检验党建成效,引导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党员民警深入推进“六大专项”“3+2” “飓风2016”等四大专项行动,不断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集中整治,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五)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省公安队伍建设取得了重大成绩,有力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完成,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基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视域看待公安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从我们的走访交流,以及在所队长班发放的300份调查问卷(有效问卷为278份)可以看到:

1. 部分民警在思想政治方面存在着“淡、迷、错”的问题。“淡”,有些民警、甚至一些党员干部对学习党的理论、党性教育活动淡漠,不重视不积极,甚至把参加政治学习当作一种负担;二是 “迷”,有的民警理想信念迷茫、甚至动摇,有的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1.1%的人认为共产主义是一种社会理想,跟个人没有太多的关系;15.8%的人认为,不管什么主义,做好目前的事情就可以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前景没有什么信心和说不清的占3.3%;三是“错”,有的民警对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认识模糊甚至错误,比如,当问到如何看待“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命题时,有43.6%的民警无法正确判断。

2. 部分民警在工作作风上存在“庸、懒、散”的问题。一是“庸”,有的党员民警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工作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的言行举止不文明不得体,甚至口无遮拦,行为粗俗,让群众鄙夷;二是“懒”,有的党员民警在工作中害怕出错、害怕承担责任,抱着“不干不错,干多错多”的想法,对组织安排的工作消极懈怠,拈轻怕重,慢慢吞吞,推诿拖延;三是“散”,有的民警组织纪律松弛,律己不严、人在岗而心不在,对工作不负责、不认真,敷衍塞责。

3. 部分民警对待群众“冷、横、硬”。有的民警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面对群众时面孔冰冷,语气生硬,有的以“管人者”自居,耍特权、抖威风,甚至利用职权欺压群众;有的漠视群众求助,在群众面前“装聋作哑”,能推则推。个别党员干部甚至认为“服务群众”纯属作秀,并非公安机关的主业。部分青年党员民警不善于、不屑于做群众工作,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较差,比如,当问到“您在工作中当遭遇群众的指责时,有5.5%的人选择了置之不理,1.1%的人选择大声呵斥、压制对方、控制场面。这样的工作作风必然损害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妨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4. 一些领导干部理论水平不高,自身没有解决好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问题,有的干部思维固化,因循守旧,跟不上当前形势的新变化新要求;有的干部抓队伍抓工作能力不足,缺乏管理队伍的措施和办法,只是上传下达,以会议落实会议。

5. 部分民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党建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工作一般,要求不高;一些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不实;有些单位的领导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有的单位抓党建工作是流于形式,应付检查。

6. 党建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难以实施。有些单位的党组织未能把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单纯为党建而党建,“三会一课”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就算了事,只求完成程序应付检查而不管实际效果;有些单位则借口业务工作忙,以业务工作取代党建工作,在总结部门工作时,谈业务工作多,谈党建工作少;谈业务工作实,谈党建工作虚。

7. 党组织生活载体简单生硬。有的单位党组织活动没有紧密联系民警的思想实际,学习就是开会读文件、念报告、传达领导讲话,活动就是参观、讲座、比赛;缺乏对党员民警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党课照本宣科,无新意缺热情,效果不佳。43.6%的民警认为当前所在的党组织在基层党建上存在的最突出问题是组织工作创新不足。

8. 缺乏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业务绩效考核形成了具体的评价体系,但关于队伍建设部分的考核,未能形成以目标考核为导向、充分体现民警的先进性、纯洁性、积极性、创造性的指标评价体系。

9. 督导纪检指导力度不足。党建工作的内部监督责任主体不明确,警务督察的重点放在民警违纪违规上,但对党建工作督察不够;机关党委倚重于业务指导,停留在发展党员、指导选举、催缴党费等流程上,公安党建工作基本上靠基层党组织“自觉”,难以收到满意效果。

10. 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作用发挥不突出。一方面,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由于基层科所队长与政治指(教)导员各自分管业务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过分强调分工负责、没有形成合力。有的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名不副实,对“一岗双责”认识模糊,对党建工作不过问、不熟悉,乐于当“二传手”。另一方面,部分党员民警缺乏先锋模范的意识,先锋带头作用不明显。

三、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路径

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队伍建设,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队伍建设做出重要指示,强调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时,又提出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十六字”不仅是我们建警治警的总方略、立警从警的座右铭,更是我们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

(一)加强政治建设,铸牢忠诚警魂

公安队伍建设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坚持“公安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党和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为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对党忠诚,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把维护好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维护好党中央权威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

二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行动自觉,听党指挥,高度信任党,坚决跟党走,把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按照中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谋划广东公安工作,自觉地把公安工作与国家命运、人民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把对党忠诚转化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际行动。

三是党员干部要带头讲纪律守规矩,带头执行党的政策,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同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团结统一的言行作斗争,对各种错误言行敢于亮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忽视政治、淡化政治甚至不讲政治的错误倾向。永远做党的忠诚卫士。

四是基层党组织要突出政治功能,找准定位,把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工作发展作为主要任务,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加强思想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民警

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推动广大民警把维护核心的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实际行动。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重大职责使命。

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切实了解民警的思想实际、思想困惑,理论联系实际,特别是对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要讲清讲透,注重解决民警思想上的疙瘩,思想上的难题,帮助民警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要遵循教育规律,针对民警的不同层次和特点,综合运用各种立体而丰富的教育管理方式,既要有理论化、系统化、强制化的思想政治教育,也要有融政治性、思想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无意识警营文化教育。警营文化是通过各种有形的、无形的、物质的、精神的环境因素的综合作用,于潜移默化中稳定民警思想,陶冶民警的情操,弘扬民警正气,激励民警斗志,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要善于把意识形态的学术话语、政治话语与日常话语进行转换,要“接地气”。在设定教育目标时,尤其要注意把抽象宏大性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可操作可落实的微观性目标,让民警明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具体标准、要求是什么,要帮助民警认识自己的责任与担当,认识自己工作的意义与价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紧密联系。

三是要把思想教育与工作能力培养相结合。有些民警主观上并非不想做好工作,而是工作能力与其工作职责不相匹配,存在能力上的短板。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不仅是一种态度,它更是一种能力。因此,在民警的培训中要构建以“八种本领”为核心的教育培训体系,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警种的需要,针对党员民警的缺项、弱项,开展精准化的培训教育。

四是注重情感的培育和行为养成,情感是信仰的基础,是“知”与“行”的桥梁,只有“通情”才能“达理”“导行”。古语说“亲其师,信其道”。要帮助民警坚定对共产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仰,必须使民警在情感上亲近它、喜爱它,从而使之成为自己的情感归属。

(三)加强组织建设,筑牢基层堡垒

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广大民警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基层党支部是队伍战斗力的基础,建设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必须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

一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要把抓好党员的学习和教育放在基层党支部建设最经常、最基本、最重要的位置,努力解决党组织生活庸俗化随意化的现象。要把“三会一课”制度建起来,用制度保障其常态化。要使“三会一课”制度严起来,用执行力强化约束力。领导干部以上率下、示范带头,还要加强经常督查。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基层党支部开展 “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列出问题清单,限期进行整改。要使“三会一课”制度活起来,用创新力提升吸引力,运用多种方式在寓情于理、情景交融中帮助党员锤炼党性、纯洁思想、加强修养。

二要树立服务观念,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完善党员民警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切实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民警,及时“咬耳扯袖”,消除纠正不良问题;尽心尽力为党员民警解决实际困难,在工作和生活中尊重人、关心人、塑造人,加大民警职业健康保障力度。

三要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谋利益。党支部是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认识和了解党的“窗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是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一切积极因素都调动和凝聚到发展上来,始终将普通民警的冷暖放在心上,关心关爱公安民警,增强党支部在民警中的吸引力、凝聚力,党支部才能将广大民警凝聚到党的旗帜之下,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全力以赴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作风建设,锻造纪律严明队伍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党性纯,则党风正,加强作风建设,必须从增强党性入手。

一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民警尊崇党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严肃的党内生活中锤炼党性,永保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服务人民,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一切公安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平安;一切改革实践,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怀着强烈的忧民、爱民、为民、惠民之心,察民情、接地气,确保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站稳人民的立场,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为人民执法。

三要正风肃纪,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作风背后是纪律问题,党纪严明,就能有效防范和遏制不正之风的滋长,我们必须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对顶风违纪的,无论职务高低一律从严查处。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包括“四风”在内的不正之风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清新剂,实现小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被反映有“四风”问题的干部及时约谈了解,让其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性质严重的要坚决处理。要重点监督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要加强监督,上级纪检组要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要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和廉洁档案制度,落实留痕监督。要深化巡察工作,定期对全省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巡察监督。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五)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制度建设对于公安队伍建设具有基础和保障的作用。从近年来查处的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来看,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只是“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才是“里”。因此,我们必须建章立制,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给权力涂上“防腐 剂”、戴上“紧箍咒”,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设置警戒线防火墙,才能打造一支过硬的队伍。

首先,我们要构建一个结构完整、搭配合理、衔接紧密的队伍管理的制度体系。这样的体系通常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实体性制度,即各项工作都有有章可循的规章制度;程序性制度,即制约执行制度随意性的规章制度;保障性制度,即确保执行制度时的不偏不倚,违反制度及时受到惩处的规章制度。总之,“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3]18

其次,维护制度权威,强化制度的执行。执行制度必须做到: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在制度面前,无论是什么人做什么事,都必须在制度的框架里进行,若是违反制度,就必须接受制度的惩罚。二,确保制度执行的稳定性。制度一经公布,就必须的按制度办事。制度所以被人们遵守,就是因为遵守制度能够减少不确定性,带来稳定的预期,并据此选择自己的行为。三是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性。很多单位不是没有制度,而是无法执行,其主要的问题在于缺乏可操作性,制度建设必须要有效地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的要求,制度规范要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可执行性、有效性。

再次,坚持全面从严治警,要使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在相关制度、法规的约束下运行。要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责任制,让每一名公安民警树立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各项纪律,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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