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社保中心按照“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取消”的“四个一律”原则,清理了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确定了首批共6项通过书面承诺替代证明事项,并制定了统一的承诺书文本,在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执行,包括:烟台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申领、丧葬抚恤费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省外生育待遇申领业务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登记等业务。承诺书明确承诺人对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承诺不实事项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