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根据业主提供的录音资料,记者获悉,帝华鸿府业主苦苦等了2年半时间,延期三次终于可以收房了,可是高兴的有点早,开发商强制业主签订“承诺书”:“承诺放弃违约金”。
“按合同约定,应在2016年2月份交房,后来又延期到2016年10月31日,还是没能交房,最后又延期到2017年10月31日,依旧没能交房,等了2年半时间,听说这次能交房,不敢相信。”业主孙先生说。
后来经确认,帝华鸿府确实拿到了上述部分住宅的综合验收证明,这让很多业主高兴不已。
可是当业主准备收房时,工作人员却向他们出示了一份承诺书。“想收房可以,但必须签这个承诺书,如果不签,就别收房。”
承诺书上的内容只是简单几行字:“承诺:所有装修不得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放弃主张该房屋的各项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权利,双方之前签订的有关违约金的《补充协议书》作废。”
帝华鸿府的另一位业主说, “开发商的意思,就是让我们放弃这一块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才能交房。”
就必须签承诺书才可收房一事,帝华鸿府营销中心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得咨询物业中心。”始终回避不予正面回答。
“是不是签了这份承诺书就能交房?”在记者追问下,该工作人员坦言:“只有确认收房了才能展示这份承诺书,按照收房的流程走就行。”但就“承诺书”的具体内容,却闭口不谈。
帝华鸿府的相关负责人强调: “关于承诺放弃违约金问题,我们之前已有过三方会谈,后来业主也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全权负责这个问题。上一次,业主跟我们闹过事……”上述负责人表示,为了避免业主再闹,“要收房必须签个声明,我们要确保业主声明以后不能再闹事。”
该负责人随后解释:“这個承诺书并不是强制性的,业主也可以不签。”
不过,当记者问“不签这个承诺书是否也可以交房”时,该负责人又不做答复。“如果不签,可以选择延缓交房,有意见的话可以再跟我们协商,之前都已达成过共识,要搁置争议。” (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