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公安实践与探索
——以莲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为例

2018-02-06 12:41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枫桥经验枫桥公安机关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浙江 丽水 323000)

一、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现实意义

公安基层基础承载着所有公安业务,是公安工作的基石,是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力量源泉。近年来,浙江省公安厅连续下发了三个加强派出所建设的“1号文件”,不断推动基层基础工作机制完善和固化。因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公安机关加强和改进基层基础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发生新变化。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面临着深刻的社会变革。新形势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也出现了许多变化。

1.基层基础和治安防控工作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新变化。目前,公安工作已进入信息化时代,数据和信息已越来越成为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成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且其被获取的方式手段也发生了新变化。违法犯罪的科技含量和隐蔽性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牢牢掌握数据和信息资源,否则,就无法应对信息社会的严峻挑战,就无法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

3.公安机关的工作理念发生了新变化。近年来,上级公安机关对基层基础和治安防控建设提出了“防控优先”“打击是防控不足的补充,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公安工作最高境界是天下无贼,少发案、不发案”等许多新思想、新理念和新要求,强调必须坚持防控优先,把基层基础做实,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好,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转变工作理念,重视基层基础,引导警力下沉,主动作为,源头防范,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风险隐患消除在爆发之前,更加主动、有效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面临新机遇。当前,公安机关正处于历史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最好时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外部环境。

1.上级重视。近年来,上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强调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着力提升治安防控和应急处置水平,明确提出要“把基层基础作为公安工作的基石,从严从实从细织密社会风险防控网”。上级的重视,必将给基层基础工作带来良好的政策机遇。

2.群众支持。近年来,群众已经体会、感受到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带来的好处和便利,对公安机关落实实名制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措施已经从不配合、厌烦转向理解和支持。有了群众的支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必将事半功倍。

3.支撑有力。这些年,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升公安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顺势而为,方能乘势而上,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正当其时。

(三)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遭遇新挑战。当前,公安机关安全维稳的任务非常繁重,而且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整个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融合性特征日益明显。这对提高治安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动态化、信息化、社会化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例如,近期全国多家P2P平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有可能将网贷行业“爆雷”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蔓延至各地,加之涉众型经济案(事)件投资人抱团“维权”多点爆发,快速蔓延的风险隐患增多。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基层基础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管控不牢、效能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公安机关职能的有效发挥。若任其发展下去,公安机关不仅不能很好地完成繁重的安全维稳工作任务,还将影响到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所以说,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迫在眉睫。

二、莲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一)政治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当前,辖区社会面总体平稳,但潜藏的问题和风险不时暴露,不断挑战政治安全维稳底线。特别是与莲都区毗邻的地区涉恐高危人员流动频繁,若管理上稍有松懈,涉恐分子极易流入莲都区。近两年莲都区也出现过涉疆人员流入而未及时发现的情况。与此同时,特殊群体重点人在敏感节点往往煽动、串联动作频频,影响了国家政治安全。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知名度、被关注度的持续提升,莲都区也容易成为敌对势力、暴恐分子实施破坏的目标地,公安机关要密切关注各类涉恐重点人、物、事的新变化,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社会维稳风险形势严峻。随着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类涉稳风险凸显,首当其冲的就是“城中村”改造工程。根据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18年莲都城区范围内要推进120万平方米的拆迁任务,即之前六年才能完成的任务量要在一年内完成,其困难之大可想而知。同时,一直以来房地产矛盾纠纷事件不断发生;里东山体滑坡拆迁户安置还未全部完成,少数村民扬言要给政府施加压力等。加之网络社会赋予公民更多的资源、手段,群众的认知、观念更容易集合抱团,各类涉稳风险的跨界性、关联性、穿透性增强,已为当前社会稳定的最大变量。可以预见,当前公安兜底维稳的压力很大,亟需做好打硬战、打持久战的准备。

首先建立语言模型。针对实验语料库,将用于pocketsphinx和Pocketsphinx的ARPA trigram模型转换为Kaldi所需的有限状态转换器表示。在转换过程中使用了预定义的训练脚本,其中包括生成4-gram语言模型。

(三)安全隐患风险点多面广。莲都区工业化、城镇化推进迅速,而公共安全基础建设相对滞后,积累了大量的安全隐患。当前,莲都区外来人口有20余万,大量聚集在“三合一”场所和群租房里,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较弱;市区有高层建筑400余幢,由于消防安全设施“先天不足”,成为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要风险源。公共安全隐患突出,枪爆油气等重点物资、寄递等重点行业、车站等重点场所、公交等交通工具的安全风险高,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娱乐行业、农村老旧房消防隐患多,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农村独居老人和残疾人火灾事故多发,2018年1月份就有3起亡人火灾的发生。针对老弱病残易成为火灾亡人事故受害对象的现状,尚缺乏有效的防控措施。

(四)人员管控风险提升压力。目前,莲都区滩坑移民、金品岛、绿谷贷等各类涉稳群体有10余个,涉及人数多。近年来,随着“家门口”大型会议活动密集举办,这些人员逢会必闹、逢会必访已形成惯性和常态,且往往采取网上串联、曲线上访等方式绕开管控视线。加之,重点之外的涉稳群体量大面广,看似平稳,但时不时有“反水”的情况出现,增加了管控难度。2018年是党的十九大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各种重大活动、敏感节点也不少,重点人员借机串联、联合集访的风险依然存在,一旦管控不严、处置不当,很有可能发生集访闹事甚至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并容易向政治领域传导。近期,全国范围内精神病人故意伤害、杀人事件已经发生多起,这些问题充分暴露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存在很大漏洞,管控还有死角。

(五)经济安全风险明显增大。传统非法集资仍然多发,新型非法集资又“异军突起”;网络传销手段不断翻新,卷入群众数量庞大;互联网金融危机四伏,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持续高发。目前,总部设在莲都的P2P平台有15家,其中,已由市区金融办介入帮扶监管1家,列入一般关注6家,清盘停业2家。另有3个P2P投资平台亟需引起高度重视,涉及投资人2700多人,涉及金额近2亿元。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莲都公安的实践探索

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县枫桥区干部群众创造出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近年来,莲都公安始终秉持“防为上、防为先”“天下无贼、天下无事”等工作理念,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努力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彰显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立足“全警走访”,创新推行“驻村警官制”。结合“全警大走访”活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创新推行“驻村警官”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警力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根据各派出所辖区分布,将全区分成9个片区,局长带头驻村,安排了500余名警力下沉一线,平均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2名警力,全区233个村(社区)实现进驻警官全覆盖。同时,制定相应工作安排表、民警联系单、走访登记表、回访登记表、政策宣传资料、典型案例资料“六大件”标配资料,深入开展驻村走访活动,及时发现各类不稳定因素和隐患苗头,牢牢把握维稳工作主动权,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村组织换届选举、“城中村”改造等安保工作,确保辖区社会大局平稳有序。该创新举措相继获得人民网、新华网、搜狐网、浙江新闻、浙江党建等多家媒体持续关注报道,被称赞为新时期“枫桥经验”的莲都模式。

(二)立足“警调衔接”,着力构建“大调解”体系。立足辖区实际,创新调解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调解为先、促进和谐”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专门成立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建立行政调解中心、各个派出所调解室以及各社区警务室联调室,即“分局—派出所—警务室”三级调解机构。积极组建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和志愿者调解员三支调解力量。其中,“专职调解员”由综治干部、驻所调解员组成,实行驻所办公制,对一般疑难复杂纠纷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从人大代表、司法干部和当地知名威望人士中聘用,对重大疑难纠纷矛盾开展“点菜式”调解;“志愿者调解员”以村(社区)老干部、退休教师为骨干,调解一般性邻里纠纷。近三年来,莲都“大调解”体系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107起,成功调解13709起,调解成功率达97.2%,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达500余万元。

(三)立足“民意警务”,深入开展“问计于民”活动。紧密结合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实际,组织开展“问计于民、共建共享”活动。结合各警种工作实际,采取不同的走访模式。其中,刑侦办案民警带着案件走访,查找线索;治安基础民警征询列管单位和从业人员意见建议;派出所将“最多跑一次”改革与走访相结合,畅通民意倾听渠道。同时,依托民意调查问卷、警民恳谈会等互动形式,通过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出“2018,莲都公安怎么干,你来提,我来做!”的倡议,汇集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不断完善民意收集研判机制,结合“每警必访”建立民调中心,促使公安工作更加合乎民意,顺乎民心。活动期间,共走访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基层所队239站次,发放征询意见表800余份,收集到可行性意见、建议61条,并将其有效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四)立足“服务群众”,做精做实“农村警务点”。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创建村级便民服务点,完善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村民办事“零跑”,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派出所充分发挥村级便民服务点的工作便利,及时公开派出所分管户籍的所领导及民警的姓名、手机号码、微信二维码等个人信息,确保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群众可第一时间联系上派出所户籍民警。在村级便民服务点设置“便民服务箱”,提供申办材料,方便群众办事,为实现群众办事“只需跑一次”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全面梳理辖区未办理身份证的老弱病残、困难群众(交通极其不便)等“特殊”群众,主动上门开展采集照片、指纹信息、身份证换证、更改姓名、改正出生年月等相关户籍事项办理,并根据村级服务点工作安排,及时将办结证件送至各村级服务点或群众家中。截至2018年8月,莲都“农村警务点”及时办结“最多跑一次”事项1227件、“零跑”事项458件。

(五)立足“每案必侦”,实现辖区社会“大平安”。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整体工作目标,结合辖区治安实际,既放眼全国破大案,又立足辖区破小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侦工作,全面推行“每案必侦”工作机制。该机制着眼于少发案、不发案、多破案,着力解决基层在刑事破案特别是“打侵财”等常发性案件侦破中专业力量弱、破案率低、打击能力差、案件线索流失、破案积极性不高等问题。2018年以来,莲都刑事侦查工作取得了“两降”“两升”的显著成效,确保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中,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18.46%,刑事侵财发案数同比下降23.52%;抓获犯罪嫌疑人405人,同比上升26.17%,行政处罚678人,同比上升14.79%。同时,破案追赃率达50%以上的案件186起,总涉案价值2000余万元。

四、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创新的若干思考

综合前述有关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莲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实践探索经验,笔者在此进一步阐述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创新的若干思考。

(一)强化顶层设计。“顶层设计”,即从全局和高端出发,对系统的各层次、各要素进行总体构想和战略设计。目前,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缺少“顶层设计”,从而导致基层公安机关往往在做无用功。县级公安机关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从大局出发,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有利于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发展的举措,并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最大支持。各警种要履行自身基础业务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为基础工作提供保障服务和支撑。同时,县级公安机关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专题研究解决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中的问题,切实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要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主要承担者(即派出所)的各项工作的统筹,制定政策和部署工作时,都要考虑派出所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使各项决策部署体现科学性,增强协调性。

(二)创新工作方法。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作为社会管理者,只有通过不断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才能适应社会的变革。从创新的概念来说,创新既是自主创新方式方法,也是对传统方式方法的改进、改良,对好经验的总结提炼,使传统工作手段焕发新的生机,而不是一味地推倒重来。县级公安机关要考虑体制创新问题,如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群众工作,正确把握政府、社会、市场三者关系,积极培育平安类社会组织,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丰富和拓展基层治理的方法路径,建设更加广泛的警务共同体,完善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广大民警要在技术方法的创新上多想办法,如“互联网+警务”等,不断推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新亮点、新品牌,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精”的创新格局。

(三)实行项目化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许多项目工作,只有把一个个子项目做好了,整体项目才圆满完成。项目化是落实工作的一个很好载体。简单而言,就是将各项工作内容打包成一个个具体的项目,设定项目的要求、步骤和进度,并按标准开展验收。上级公安机关提出“打防结合、防控优先”,明确了新时代基层基础和治安防控建设的总基调。当前,基层基础防控置于整个公安工作的优先位置,贯穿于公安工作全过程,体现在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警力布局、用人导向、表彰奖励、保障措施等方面。通过各警种对基层基础防控项目的认领,确定责任部门,排出时间表,挂出作战图,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加强督查,确保项目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四)利用科技手段。在科技时代,让科技服务于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是每一位民警需要研究的课题。要秉承“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数据警务理念,推进基础信息化、信息实战化。全面整合部署到派出所的各类信息系统,切实解决多头采集、重复录入等问题。充分运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提升对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车辆的智能管控能力,逐步将管控触角由人流向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延伸。管理思维要向民意主导转变,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重构服务流程,丰富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功能和服务项目,将网下服务拓展到网上提供,把跨地域服务拓展到当地提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五)完善工作机制。工作机制是推进工作长期发展的必要手段。每位民警个体的性格不同、认知不同,若没有良好的工作机制,就很难将一项工作长期推进。业务牵头部门不仅要完善基层基础工作的规章和制度,还要建立长效的考核评估机制,更要完善奖惩激励机制,有效促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同时,加强表彰奖励和典型选树,强化“十大美丽”系列主题宣传做法,对基层一线涌现出的“美丽”故事、“美丽”人物要及时挖掘、培养,推树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全警为新时代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再立新功。

(六)广泛发动群众。群众工作是双向的、互动的,若要群众参与,先要走入群众。要着眼全面高水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把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这篇文章做深做透。要借势借力,借力政府中心工作,以行政方式强力推动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参加辖区治安巡逻;借势社会公益活动,使更多的社会资源服务公安工作,为我所用。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特别是在推出举措、解决问题、采取办法之前,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持续深化“驻村警官制”活动,并作为掌握治安信息、化解基层矛盾、宣传法律知识、和谐警民关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载体予以长期坚持,实现“小事不出现场、大事不出村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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