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庆瑞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路紧锣密鼓。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改革,方向十分明确,行动非常扎实,环境管理基本框架正在构建。2018是至关重要的一年,这个框架将基本完善,更加优化。
这个框架是什么样的?在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明确指出,生态保护红线是空间管控基础,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准入把关,排污许可是企业运行守法依据,执法督察是监督兜底。
思路很清晰,就是源头要严防,过程要严管,后果要严惩。要完善这个框架,路径就是不断深化改革,改革的重点是理顺。要理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制度和管理流程,首先要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要解决制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问题,全面推开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其次要以强化责任为主线,既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环保责任,还要激发企业的主体责任;目标很清晰,就是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效果;实现方法有两种,一要抓好中央已出台改革文件的贯彻落实,二要谋划好新的改革举措。
未来这一年,将通过什么样的落实和新改革,来优化环境管理基本框架?
绘出完整一份图。所有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将完成划定,衔接,汇总,最终形成全国“一张图”;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将开启试运行。管控空间生态安全,红线的功效将逐步释放。
把好准入一道关。“三线一单”将从试点走向实践,长江经济带将以地市为单元开始编制,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将进一步联动,事中事后监管将更加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改革,一直在路上。
规范管理一张证。一张证,一份许可,一纸承诺,作为法律文书,将让企业守法有预期,环保部门执法有边界,简洁高效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正在加快建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在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制的法律基础将更加坚实。排污许可证,正在成为固定源管理的核心。
用好用足一套法。多部新法新规在新一年施行。首部体现“绿色税制”的法律《环境保护税法》施行,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施行,首次写入河长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全面实施,审钱又审“绿”将成常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国范围试行,谁损害环境,谁将付出惨痛的经济代价。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启动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将全面开展,地市督察全覆盖将基本实现。执法督察的监督,将让生态环保成为地方自觉。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正在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毫无疑问,2018这一年,改革必将再次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