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群+罗春叶
摘 要: 民法本就为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由于传统教学模式等一系列的问题,导致民法与活生生的社会生活割裂开来,让学生只知道理论忽视实践,无法好好的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实践教学法在民法课程教学中的运用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关键词: 实践教学法;民法;课程教学
民法理论源远流长,体系庞大,要把抽象的理论让学生们运用到生活中其实是十分艰难的,因此在民法的教育方式上一直存在多种问题。所谓实践教学法,泛指一切通过自主参与和体验来获得知识、发展能力、形成品德的教育活动和学习方式,其组织方式、举办地点、时间都能可随即而定。它的理念是全方位学习,目的是为学习提供应有的学习经历,培养学习的各项共通能力以及价值观和态度,促进学生多元化发展。它是一种研究性的教学和学习方式。
一、 当前民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民法教学一般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等各部门法,由于其涵盖的内容复杂,高校民法课程教学方式通常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其一,民法的教学课时不足,这样会导致很多学生在对民法刚刚有点感觉了解时,课程就已经结束。有时候就算学生对其有兴趣可以看书询问老师,但是有时民法理论对于学生来说太深涩难懂。即使询问老师老师也未必有时间一下子能够说明该问题。其二,传统教学是以教师为中心、教条教学为主要教学方式,重理论轻实践。传统教学模式以老师讲解民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为主,在某种程度来说,民法本应该是活生生的,然而教学模式的问题导致同学们对民法感受会是死气沉沉。民法课程的开设多半在低年级就开始,低年级的学生在民法课堂上多半觉得无聊、痛苦。无聊痛苦一半由于听不懂,一般由于老师上课的方式枯燥,一直在向学生输出理念但是学生们却无法接收或者是吸收不了。其三,教学内容有些落后。有些教学内容落后于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教研成果的更新速度。由于民法涵盖内容复杂,课程教学的重点以及难点很难统一,且这些课程基本都由不同的老师教授,各老师对于民法教学的重点难点都应有不同的观念,学生有时候就会对民法课程的不能针对性、有方向性的把握。
二、 实践教学法在民法课程教学中的作用
(一) 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实践教学法一种学生自主参与和体验来获得知识、发展能力的分阶段性实践的教学方法。通过对真实案例的搜集材料、分析、体会民法方面的发展趋势,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增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进对民事实务的了解。在此过程中学生可以自主结合民法的基本内容、理论等,可以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巩固,能力水平可以得到检验和提高,实践经验也会加深学生对自己所学学科的直观感受,这实际上就是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
(二) 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学生的职业知识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在传统的教学方式下我们可以获得理论知识,然而在传统教学方式下通常都忽视了实践知识。一个人学再多的东西而不去运用,那都是纸上谈兵。只有从真正的实践中才能获得实践知识。经过多次或者习惯性的实践从而学生会获得自己的实践知识。这种实践知识和理论知识相结合才有利于我们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可见,这种实践教学法无疑对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有一定的作用。
三、 实践教学法在民法课程教学中的具体运用
(一) 改变传统的民法教学理念
实践教学法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首先应当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思想理念的问题最终会引发行动的问题。没有好的教学理念,就不会有好的教学方法。改变就从理念开始。传统教学理念中老师为教学主体,学生为被动的知识汲取着,没有真正的参与到教学中去,师生缺乏合理的互动。老师在课堂上应当引导学生思考而不是说一不二的灌输,要引导学生们积极主动的学习,有自主意识的学习,这样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二) 科学的教学方案
在实践性教学中可以具体运用以下三个教学方法。1.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学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中,学生在掌握一定法律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教师有目的、有选择地把司法实践中较典型、较系统,具有一定程度疑难性的真实案例提供给学生,让学生思考、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提高学生法学素质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方法。2. 诊所式教学法。是指借用医科教育中学生在诊所中进行必要的实习的教育模式,通过让学生承办真实案件,面对真实的客户和真实的对方当事人,以及教师在学生办案过程中具体的指导,使学生掌握办理案件的技巧和技能,使学生了解什么是法律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学会怎樣培养法律人的职业道德,从而将来成为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打下基础。在这种方法的实践下,学生能够很直观地了解自己所学的知识,并且可以在实践中获得经验,体会民法精神等的真正含义。3. 模拟法庭。模拟法庭在高校环境内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且该种方式实践性比较强。模拟法庭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及仲裁的过程,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又可以锻炼司法文书写作能力。在实践教学法的植入传统的理论教学上,在民法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主体、权利范围等内容学习结束之后,可以展开模拟。如应当在课堂中穿插一些案例让同学们了解问题所在,然后进行模拟实训,让同学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去积极思考如何解决问题;在模拟法庭的操作上,学生自主分组并可以自主选择代表性的民法案例作为模拟法庭脚本,然后进行演练。每个小组都指定一名指导老师,指导教师在模拟法庭开庭时作为评审老师,对各组的表现进行点评和打分。来帮助同学们了解自身的不足,也能增加学生们对知识产权诉讼的直观的认识。
参考文献:
[1]赵雅琦.论实践教学法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中的应用[J].法制与社会,2001,(4).
[2]史卫民.案例教学法在民法课程中的应用[J].成人教育,2007,(03).
[3]屈茂辉.民法诊所教育的几个问题[J].政法论丛,2003,(02).
作者简介:
杨德群,讲师,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师范学院;罗春叶,学生,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师范学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