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靖
(西安外事学院医学院,陕西 西安 710077,gtfei81@126.com)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化事业和产业发展[1]。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现阶段人口模式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老年群体处于一个身体机能下降的阶段,各个脏器都有不同程度的衰老,其生活照顾、生活护理等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和体系还不完整,养老机构多以老年公寓和敬老院为主,养老服务也类似于家政服务[2],护理员多为非专业护理人员,所以,老年人很难得到专业、优质的护理服务。国家提出“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很大程度上提升了老年人护理的服务质量。但是在推行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结合的新型模式时,对于护理人员而言,这也是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护理人员的护理伦理培养,提升其伦理素养,以期更好地服务于老年人,提升保健服务质量[3]。
医养结合是将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互结合,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根据联合国标准,人口中65岁以上人数占总人数的7%即为老龄化社会,而我国的老龄人口接近2.142亿,占人口总数的15.5%,预计到2055年,将占到35%。所以面对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加强老年群体的医疗和护理服务也变得越来越迫切。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 号)指出: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将成为我们现今需要加强学习﹑交流,正确面对﹑研究﹑解决的方向。医养结合是将养老和医疗相结合起来,不仅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心理、文化方面的服务,还增加了医疗、保健、护理服务。所以医养结合模式需要大量的老年专科护理,要求护理人员不仅要有护理意识、职业道德,还要有热爱老年护理、积极学习、自愿投身其中的赤诚之心。可是当前我国的护理模式以分级护理为主,根据患者的病情程度,而采取不同的护理等级,可是在新时期的医疗环境下,该模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4]。一方面,护理划分标准不统一。在长期护理分级制度中对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护理级别分为三级:照顾护理、半照顾护理、全照顾护理,在此分级中虽然明确了护理等级,但是却没有各护理等级的划分标准。这样的划分方式易使老年人在护理服务中出现,加速依赖、自理功能减退的情况,此外,分级护理与老年人的自理能力不能匹配,使其存在安全隐患[5];另一方面,分级护理内容不完整。大多数的养老机构中对于老年人的护理多为生活照顾,而病情观察和康复保健却很少开展,老年人的病情多变和复杂,需定时、定期观察,避免突发状况,而在这些养老机构中不能做到定时、定期观察,使其对病情变化不能做到及时的处理,延误病机[6],除此之外,老年人由于健康状况下降、收入减少及外部环境的变化易出现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但是一般的养老机构并没有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部分养老机构虽然有所意识,但是在日常护理中却多流于形式,而不能突出个体差异,不能使老年人产生亲切感和关怀感。
老年群体是特殊的人群,且多数老年人伴有慢性病,需要长时间的医疗和护理服务,而医养结合顺应了老年人慢性病就医、康复、护理的需求,弥补了不足。在医养结合模式中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时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其中主要的因素为护理水平和护理伦理素养。护理水平可通过训练提升,而护理伦理素养则需要护理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情的服务态度以及对患者的责任心和关心。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时,面对行动不便、交流困难的老年人时,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爱心,不仅要具备娴熟的护理技能,还要具有护理精神和职业素养,同老年人多沟通,关心他们的心理情绪,给予心理支持[7],消除老年人内心的孤独感,这也是医养结合下护理服务的基本要求,从而促进老年人的心理健康。
在我国的医养结合的护理中仍存在着诸多不足,护理分级标准的不统一,缺少对老年人的心理护理等,这些情况在推进医养结合,完善护理制度上,都提醒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其中,不足之处如下:
我国将对老年人的护理等级划分为三级,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可是并未对护理等级进行具体的划分,所以很多养老机构没有统一的护理标准,暂行自制的划分依据,这样导致出现老年人的护理服务过剩的情况以及有些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不能得到及时的满足,这对于老年人的安全和身心健康都是不利的。
老年群体随着身体的健康状况下降,会出现焦虑、抑郁的心理问题,而在平常的护理中很少会关注老年人的心理问题,虽然护理人员每天会同老年人进行交谈,但是交谈内容不明确,不能够针对性的解决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有些机构虽然加入健康教育、心理护理的内容,可是也多流于形式,所以加强老年人的心理护理、消除负面情绪十分必要。除此之外,我国医养结合中的护理人员的护理水平参差不齐,专科老年护理人员很少,有些医生和护士并非是老年医学专业,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而且实际工作中护理人员不足,影响护理事业的发展,而多数护理老年人的亲属、志愿者缺乏相关专业技能,所以老年人无法得到科学的护理。因此,需提升医养服务中护理人员的培训,健全医养结合的护理培训体系,保证专业护理人员的输送。
医院要加强护理人员对于护理伦理学的学习,将提升护理伦理素养落到实处,建立学习小组,加强护理人员对护理伦理的学习,熟悉和回顾护理伦理理论及伦理原则,并归纳在实践中出现的伦理问题,如沟通不畅、态度不友善等,就具体的伦理问题组织讨论和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改进措施。在实行一段时间后,可进行考核,如询问患者的满意度、随机访谈等,随后就考核进行总结,为后续工作提供借鉴经验。近年来,对于护理伦理的讨论和交流在不断增加,学术研究和论文发表也在不断增加,可是传统上医院对于护士的培训或进修仍集中于技能方面,护理伦理方面的培训较少,所以医院要加强护理人员护理伦理的培训[8],使护理人员的伦理素养得到提升,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
护理人员的伦理素养提升最终落实的关键还是其本身的努力和修养。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要不断地提升护理技能,通过不断地练习和操作,使自身的护理实践水平和伦理素养得到提高。护理人员要树立自律意识,在没有外在监督的情况下恪守职业道德,自觉依照护理伦理的规范要求自己,在对老年人进行护理时,即便身边没有亲人或他人在场,也要严格按照护理操作流程工作,注意每一个细节,时时刻刻遵守护理伦理的原则[9]。护理人员在对老年人进行护理时,要懂得换位思考,体会老年人的感受,而不是单纯的将其视为患者,护理人员在工作中要有同情心,懂得换位,这样才能使护理工作更具有温度[10]。
老年人伴随着身体机能退化[11],行动迟缓,在心理上会产生相应的变化,护理人员对老年人进行护理时,除了身体上的护理外,还要尊重患者的生命和身心健康、人格尊严,为其提供精神、文化、情感服务。老年人的情感关怀经常容易被忽视,所以护理人员应多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采取人性化管理,多动员家属对老年人的探望,加强老年人与家庭的联系[12],同时,还应多鼓励老人间进行交流和沟通,以减轻其负面情绪、减少寂寞感,还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在生活、治疗、康复等中实行人性化服务,简化就医流程,帮助患者学习相关医学知识,真正了解患者的需求,实现人文护理。
护理人员面对临终患者时,照顾的重点不再是挽救生命,而是照顾老年人的尊严,减轻其临终前的痛苦[13]。受传统伦理观念的影响,患者和家属对于死亡的讨论是往往选择避而不谈,所以护理人员要对家属和老年人进行临终关怀知识的宣讲,让其能正视亲人的离世,克服对于死亡的恐惧[14]。当死亡不可避免时,这时患者和家属最大的需求是得到心理的安宁,能够安详和无痛苦地走完剩下的旅途。此时,护理人员应注重临终关怀的心理护理,及时疏导患者和亲人,让他们能冷静地面对死亡[15]。除此之外,还应为临终老年人提供舒适的医护环境及相应的精神支撑。医护人员为临终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让其安详、舒适地走完人生最后阶段,减少老年人去世后家属的悲痛。面对临终老年人,护理人员要怀有一颗至善的心,用高效而优质的护理服务,想方设法维护老年人的尊严,认真地完成逝者护理[16-17]。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推行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对老年人的护理是一个复杂而繁琐的工作,这就需要护理人员不仅要有精湛和娴熟的护理技能,还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伦理素养[18]。所以,护理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和伦理素养,才能更好地服务于老年患者,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与此同时,国内对于医养结合的相关研究也在不断增加,研究方向呈多元化,但是,研究的成果分布却并不均衡。研究内容中关于医养结合的必要性、机构的创新性及政策研究明显多于医养伦理、服务监管等方面。所以,监管机构、医院等机构应加大医养结合中的老年人伦理护理服务、心理护理等方面的重视。养老不能仅关注于“养”, 还要注重心理护理,所以,医院在加强护理人员技能培训时,还要注重其伦理素养的提升[19],护理人员只有不断地努力和提高自身的技能、伦理素养,才能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促进医养结合服务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