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三少民族说唱艺术的保护和传承

2018-01-31 00:40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呼和浩特010010
内蒙古艺术 2018年2期
关键词:尼莫鄂温克曲艺

(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 呼和浩特 010010)

鄂伦春、达斡尔、鄂温克三个民族因人口较少、居住较为集中、生产生活方式具有共同点,习惯上被称为内蒙古的“三少民族”。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在呼伦贝尔市的鄂伦春自治旗、阿荣旗、扎兰屯市南木鄂伦春自治乡等地;达斡尔族主要居住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鄂温克自治旗、牙克石等地;鄂温克族主要居住在鄂温克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的巴彦鄂温克民族乡、杜拉尔鄂温克民族乡等地。三个少数民族均为无文字有本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达斡尔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达斡尔语支,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鄂温克语属阿尔泰语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三少民族居住区域呈现既相互接壤又交叉聚居的状态,形成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生存格局,在经济文化方面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发展,创造了文化特征相同或相似的艺术形式。本文从三少民族说唱艺术保护的重要性、艺术价值、传承现状与对策几个方面,对三少民族曲艺进行论述,以期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三少民族古老的说唱艺术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一、三少民族说唱艺术保护的重要性

三少民族的说唱艺术,和蒙古族曲艺乌力格尔、好来宝等,共同为内蒙古自治区曲艺艺术的繁荣发展作出过贡献。它们的文学价值和艺术价值不容忽视,是研究三个古老民族历史渊源、文化特征等的重要依据,被称为三少民族文化艺术的“活化石”。

在社会转型和文化变迁中,三少民族文化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其传统说唱艺术日益走向衰落。老一辈知名艺人相继离世,不断出现“人亡艺绝”的现象。年轻一代不会讲本民族语言,对传统文化缺乏认知和认同,也是导致传统说唱艺术难以传承的原因。

在三少民族说唱艺术濒危的状态下,乌春于2008年入选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鄂温克说唱艺术“宁恩阿坎”(亦称“尼玛罕”)代表作《母鹿之歌》作为鄂温克族民歌(鄂温克叙事民歌)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于 2008 年入选传统音乐类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鄂伦春说唱艺术“尼莫罕”(黑龙江称“摩苏昆”)由黑龙江省申报,于2006年5月20日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由此标志着保护中国北方古老的少数民族的本土文化、延续其文化血脉、研究其文化价值已经成为民族曲艺研究的重要课题。对三少民族古老的说唱艺术进行系统地抢救、保护、研究将对整个中国曲艺艺术的丰富性、完整性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三少民族说唱艺术的文化特征、艺术特征与研究价值

三少民族的曲艺品种虽然较为单一,但具有共同特征,即都是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说唱的一种曲艺形式。因其民族历史演变的特殊性,所以民族文化的很大一部分是由说唱艺人通过语言,以口头“说唱”的形式传承至今。

乌春是流传于达斡尔族民间的、用本民族语言说唱的曲艺艺术,主要“流布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鄂温克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海拉尔市、牙克石市、阿荣旗等地”。[1]

“宁恩阿坎”是鄂温克曲种。意为“说唱”(或有说有唱),“用鄂温克语演唱,流布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盟鄂温克族自治旗和额尔古纳左旗、陈巴尔虎旗、布特哈旗、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地的鄂温克族聚居区”。

“尼莫罕”亦称摩苏昆,鄂伦春曲种。是用鄂伦春语说唱的曲艺艺术形式,“流布于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地”。[2]“用本民族语言向萨满和各种神灵祈祷时产生的祈祷词被认为是尼莫罕之源”,也说明尼莫罕历史的久远。

三个少数民族的说唱艺术有着大同小异的文化特征。首先,三少民族都是只有民族语言而无文字,因此对于说唱艺术形成的时间没有确切的文献可查,只能通过本民族历史文化的渊源和说唱艺术反映的内容分析它的产生年代和发展脉络。综观乌春、宁恩阿坎、尼莫罕作品的内容,其早期的传统曲目占有很大比重。如乌春曲目《阿勒坦噶乐布日特》《绰凯莫日根》属于神话时代的史诗类的说唱艺术;宁恩阿坎曲目《蟒猊的故事》《希温·乌娜吉》(《太阳姑娘》)《金鱼姑娘》;尼莫罕曲目《英雄格帕欠》《波尔卡内莫日根》《布提哈莫日根》《雅林觉罕和额勒黑罕》《阿尔滚滚蝶》等都是表现本民族的早期社会形态,以及与生产生活方式、宗教信仰有关的作品,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

自清以后,三少民族通过学习掌握了满文,开始用满文进行创作,此时的说唱艺术曲目数量可观,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大量涌现。丰富的表现内容和艺术手法,为三少民族文学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一时期流传的著名的乌春曲目有敖拉·昌兴的《巡查额尔古纳、格尔毕齐河边界》、玛玛格其的《赴甘珠尔庙会》以及将古代文学作品和历史故事改编的《三国乌春》《红楼梦》《聊斋志异》《西游记》《隋唐演义》等长篇乌春,庆同普创作的《渔歌》《伐木歌》《耕田赋》等短篇乌春,民间创作的长篇《少郎与岱夫》等都属乌春的经典之作。宁恩阿坎曲目有《英雄猎人的故事》《京周、祝礼之歌》《赞狍子》《瓦甘之歌》等。“随着鄂温克族与达斡尔、汉等民族的交往增加,《三国演义》等古典小说也得到广泛的流传,其中的一些故事成了宁恩阿坎说唱的内容”。[3]

新中国成立后,三少民族文化艺术工作者大力抢救本民族文化,陆续把本民族流传的口头文学创作收集、整理出来,进行深入研究。在传统说唱艺术的基础上,达斡尔族艺术工作者创作了许多赋予新的时代内涵的说唱曲目,代表曲目有《去尼尔基的路上》《渔歌》等,也改编一些传统曲目,如《请美人赴宴》《欢乐》《蛤蟆乌春》等。

三少民族曲艺的艺术特征存在异同。乌春的演唱有一人无伴奏说唱;一人主唱、众人帮唱;一人自拉自唱;一人伴奏、一人说唱等多种形式。“唱本”的文学性极强,讲究“词句对称,多四句一段,每句押头韵(也有押脚韵)的文体”。[4]创作者根据说唱内容的多少,创作篇幅长短不同的乌春曲目。短篇乌春有数十行至百余行,长篇乌春可达数百行至上千行。

宁恩阿坎和尼莫罕以说唱相间的形式进行演唱,无乐器伴奏,文体为散韵相间,曲目有长、中、短篇之分。在说唱过程中,艺人既要承担说的内容,又要承担唱的内容。宁恩阿坎和尼莫罕的说词抑扬顿挫、朗朗上口,唱词清晰流畅,富有幽默感。“讲究押韵且注重押头韵、腰韵和尾韵,而且又押隔韵等特征。善于运用比喻、比拟、夸张、排比、借代等各种修辞方法。如在《英雄格帕尔》中:你看你的雕花马呀,多么雄健有力!还怕驮不动重东西?你看你的雕花马呀,四蹄像铁一样结实!”[5]

乌春、宁恩阿坎、尼莫罕三个古老的说唱艺术形式在曲艺本身的发展过程中,其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使本民族很大一部分古老的语言通过说唱艺术保留下来。如乌春早期作品中保留的古代达斡尔语的词汇特别丰富,“如holondaag(神马驹)、ongon deelbur(马的胎鬃)、 haan gardii(大鹏)等等”。[6]

三少民族说唱艺术的音乐都是本民族民歌旋律和萨满曲调的衍变和发展,或单曲反复或多曲联用,演唱起来朗朗上口,韵律极强,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因其较多地保留了原始形态的艺术特征,被称作是研究民族历史的“活化石”。

三、三少民族说唱艺术的保护与传承现状

三少民族的说唱艺术由于自身的非物质性、唯一性、口头性等特征,其保护和传承在现代化和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显得更加艰难,其说唱形式和曲目甚至已经濒临消亡状态。究其原因大概有以下四点。

其一,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导致说唱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失去土壤。三少民族的说唱艺术产生的土壤与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紧密相连。曾经以狩猎、游牧、渔猎为主的多元生产生活方式如今已逐渐转变为较为单一的农牧生产生活方式,与之共生的宗教信仰、生存理念、传统的价值观等也逐渐转变。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教授吴雅芝认为“三少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就是狩猎,当他们迁出森林,完全适应了农耕,从某种程度上也就意味着其狩猎文化载体的消失”。[7]

其二,语言的逐渐消失造成的影响。民族语言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人口较少的三少民族的语言也渐渐呈现消失的危险境地。据调查,目前三少民族中,有相当一部分年轻人已经不能熟练运用本民族语言。

其三,现代化和城镇化带来的影响。三少民族群体因社会的发展,呈现更加分散的居住状态,导致本已脆弱的说唱艺术失去土壤,日渐成为不成规模的民族文化的“记忆碎片”,如果不采取有力的保护措施,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消失殆尽。

其四,作为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始终是传承的根本。当年活跃在三少民族民间的老一辈著名的说唱艺人,或已离世,或年岁已高无法演唱,年轻一代对民间文化了无兴致,三少民族说唱艺术后继乏人,面临“人亡艺绝”的境地。新一代三少民族的说唱艺人,从目前掌握的信息看,乌春艺人还有屈指可数的几位传承人,而宁恩阿坎、尼莫罕说唱艺术传承人的情况不容乐观。

四、保护和传承的对策

1.立法保护。首先,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18号)颁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为思路,制定抢救三少民族文化遗产的政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支持。

2.语言的保护。坚持双语教育是保护语言的有效途径。每一种语言的消失,必将会导致其独特文化的逐渐消失。三少民族中鄂温克语和鄂伦春语已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濒危语言,因此民族语言的传承更是保护说唱艺术的重中之重。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民族实验小学、达斡尔中学,巴彦乡、杜拉尔乡、阿尔拉镇等9所学校开设达斡尔语课程[8],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一实验小学、扎兰屯市萨马街鄂温克民族学校等中小学也相继开设鄂温克语课程;鄂伦春中学于2001年开始开设民族语言课程,这些学校民族语言课程的设置都是本民族语言保护的有力措施和良好开端。

3.做好三少民族文化传承工作,首先要做好传承人的保护。要定期为民间艺人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全身心地将自身掌握的说唱艺术传承给下一代。

4.多媒体手段保护。在现代化飞速发展的今天,让科学技术手段发挥最大的能动作用,运用多媒体手段将三少民族“正在逝去的历史”全面记录下来,形成影像与音乐一体化的资料,是让古老的说唱艺术得以永久保存的重要途径。

5.动态保护。营造三少民族浓厚的文化氛围,形成良好的民族文化生态环境,是三少民族自觉实现民族文化传承的内在力量。重视三少民族文化生态的建设,深入调查、走访依然在民间活动的说唱艺人,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适合三少民族说唱艺术生存的文化生态乡,对其进行持续的动态的原生态保护。

6.三少民族说唱艺术品牌的打造。强调动态保护,是要让古老的说唱艺术创作出适合当代人审美的新的说唱曲目,或以创新发展为目的的民族曲艺形式的最新表达。打造三少民族曲艺艺术品牌,是曲艺艺术重新焕发生机的有效途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乌兰牧骑曾经演出的乌春《放排》,就是以全新的艺术形式的舞台呈现。音乐、灯光、男群舞等多种艺术形式的运用,极大提升了乌春的观赏性,艺术效果更加突出。鄂温克旗乌兰牧骑、鄂伦春旗乌兰牧骑也将古老的说唱艺术运用在舞台艺术中,古朴的演唱风格令人回味。

7.三少民族说唱艺术人才的培养。三少民族的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一直以来备受文化学者的关注。而作为说唱艺术,注定要由人来完成它的传承。因此建立三少民族说唱艺术传承人的科学传承体系,把培养曲艺人才作为长久的目标去实施也是保护和传承的关键。

8.加强三少民族说唱艺术学理研究。三少民族说唱艺术研究,一直以来有很大的局限性。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分析,绝大部分是对于说唱艺术的文学和音乐的分门别类的单独性研究,研究至今仍未成体系。而研究的主体只在科研机构、高校等部门。艺术研究机构由于研究队伍的局限,一直没有进行更加深入的立体研究。

三少民族的说唱艺术是古老民族的历史传承与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历经时代的演变,始终保持着本民族的文化基因和民族记忆,积淀着民族群体的文化根脉、哲学意识、审美传统、伦理道德、价值观念等,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文学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认识价值。因此,保护和传承三少民族古老的说唱艺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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