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曙光
(阳谷县人民医院,山东 聊城 252300)
在临床产科中多数产妇均患有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具有不易发现、病情重、病死率高等特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产妇会发生头痛、眼花等现象,若没有及时有效的进行治疗严重时会发生全身性痉挛、昏迷等情况,严重影响产妇及胎儿的生命安全[1]。此次研究中通过对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产妇分别实施常规护理及早期护理干预后对其效果展开分析,现报道如下。
选取2016年8月~2017年8月我院收治的60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产妇,根据硬币法分为常规组和干预组,各30例。常规组年龄22~30岁,平均年龄(26.0±3.2)岁;干预组年龄21~32岁,平均年龄(26.5±3.4)岁。两组产妇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1 常规组给予常规护理。
1.2.2 干预组给予早期护理干预。①健康讲座:在产妇入院后护理人员通过视频、图片等形式对产妇展开健康讲座,讲座的内容包括疾病发生因素、治疗方法、预后效果等,可以指导产妇在睡觉时采取左侧体位,这样可以缓解产妇子宫右旋的现象,提高子宫的血流量。②心理护理干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产妇因受到疾病的影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不良心理情绪,如焦躁、紧张、抑郁等,这些不良心理情绪导致产妇血压急速升高,导致病情加重。护理人员应多与产妇进行良好的沟通,对产妇进行安慰、鼓励、疏导,彻底消除产妇的不良心理情绪。同时向产妇详细的讲解治疗方法、注意事项、生产过程等有关知识,纠正产妇错误的认知,指导产妇保持充足的休息及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③预见性护理干预:当产妇出现比较显著的自觉症状后,应及时接受治疗,随时对产妇的病情变化进行观察,另外为产妇创造较为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产妇的实际情况实施吸氧措施,30 min/次,2次/d,吸氧可有效改善产妇机体血供的情况,提高胎儿的氧分压。严格按医嘱对产妇用药,在用药后密切观察产妇用药后的反应,对血压、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进行监测,避免产妇出现脑出血、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不良反应,当产妇病情严重时应终止妊娠。④围生期护理干预:护理人员密切观察产妇病情的变化,若产妇发生呕吐、头痛等症状时应及时告知医生,同时准备好相应的抢救药品及仪器。此外对高血压综合征产妇的阴道流液、胎动等变化进行观察,并做好详细的记录,避免产妇出现异常情况。
①由医院产科科室自制护理满意度调查问卷,发放到产妇手中由产妇对其进行评分,调查问卷中的内容包括护理人员的态度、技术、医院环境、居住环境、治疗环境、治疗仪器等。共30题,每题1分,满意:27分以上;基本满意:23~36分;不满意:22分以下。②对两组患者子痫发生率进行比较。
研究数据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干预组护理满意度(100.0%)高于常规组(73.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常规组子痫发生率为13.3%(4例),干预组子痫发生率为0.0%(0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威胁产妇及胎儿生命安全的主要危险之一就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临床中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病因素还不是很明显,多发于妊娠20周以后[2]。有学者称,产妇的心理状态、环境因素都会加重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病情,若没有及时的接受治疗甚至会引发子痫,不仅为治疗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同时也影响了产妇及胎儿的生命安全[3-4]。
经过此次研究证实,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产妇在实施早期护理干预后有效的提高了其护理满意度、降低了子痫的发生率。早期护理干预主要从产妇的心理护理出发,通过沟通、讲座等形式消除产妇的不良心理情绪,促使产妇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避免病情的恶化。同时定期的检查可以及时的发现产妇病情的变化,有效的控制住了病情的发展,降低了产妇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总而言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产妇在实施早期护理干预后有效的提高了产妇的护理人员度及降低了子痫的发生率,同时有效控制住病情的发展,值得临床推广及应用。
参考文献
[1]徐艳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产妇的早期护理干预效果观察[J].中外女性健康研究,2015,4(18):102,107.
[2]陈 春.早期护理干预在改善妊娠高血压患者的妊娠结局中的应用效果[J].实用临床医药杂志,2015,19(16):169-170,173.
[3]黄清萍,邓少嫱.早期综合护理干预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血压及妊娠结局的影响研究[J].中国当代医药,2015,1(25):160-162.
[4]廖秀妹.护理干预对妊高征患者的临床观察[J].医学美学美容(中旬刊),2014,4(6):296-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