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国人为我国技能选手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取得金牌榜和奖牌榜双料冠军的好成绩(我国共获得15枚金牌、7枚银牌、8枚铜牌和12个优胜奖)而人心振奋时,随之而来的对获奖选手和支持团队的各类重奖更是让人眼花缭乱。粗略计算,一位世赛金牌获得者,国家、省、市、学校一圈下来至少能够得到130万元以上的奖金,还不算另外的户口、职称、待遇、荣誉等附加奖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司司长张立新表示,这样的奖励是“合适的,值得的”。他说,奖励的主要目的是发挥“杠杆效应”,由此撬动各方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促进了技能人才事业发展。从奖励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来看,已经营造了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环境,促进形成技能成才的社会共识。广东省人社厅副厅长杨红山认为:“各地重奖技能人才旨在树立典型,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技能人才的奖励与奥运冠军省级的100万元奖励相比,奖金额度并不高,今后可以逐步规范。当前主要的任务是要让技能冠军家喻户晓,这就够了。”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院长冯为远说:“(重奖)弘扬了技能人才为国争光的精神,通过对获奖学生和老师的表彰把学校的教学进一步搞好,转变观念,鼓舞士气。”
然而,也有不同意见。有人质疑,训练一个选手参赛就要花100多万元,加上后期奖励的几十万元,如果把这笔钱用于其他学生对口实习和训练,不知道能使多少人受益?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评定的等级称号,“世赛”获奖就可评副高级,让那些兢兢业业于岗位建功的专业人士情何以堪?还有特级教师荣誉,这种对教师教学水平、教学艺术的最高褒奖,对一天讲台也没站过的“世赛”选手来说也难言合适,等等。
作为职业教育工作者,没有谁比我们更想看到技能人才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和优待,看到工匠精神蔚然成风。可是光靠重奖“世赛”获奖选手,就能产生这样的社会效益吗?怎样才能更好地把这次中国在世界技能大赛上的“冠军效应”充分放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