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 太 圣
(南京大学 教育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93)
自20世纪末以来,我国研究型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发生了急剧变革,以系、教研室为代表的传统基层学术组织日益凋敝,而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各种创新科研团队则呈现蓬勃发展之势。这种变化给基层学术组织的管理模式带来了深远影响,尤其是其中的学术领导与其他教师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为了促进研究型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更为良性的发展,需要重新认识学术工作的公共性特征,以及影响其功能发挥的具体情境。
研究型大学是“把研究放在首位的”大学。虽然此类大学也重视本科教育和公共服务,但其“作为社会智力的源泉”之角色更为重要,其科研人员已经成为世界科学和学术的引导者及权威人士。[1]41换句话说,推动学术发展是其核心使命,学术组织是其本质特征。相较于高层学术组织的学校和中层学术组织的学院,大学中还存在数量更为庞大的基层学术组织,通过其制度化日常化运作,支撑着学院和学校层面学术生产和学术管理工作的良性运转。例如,在大学纵向结构中承担着最基本的教学、科研、咨询服务职能的教研室和研究室,以及大学内部学院制改革之后出现的某些纯粹学术性的系、项目组、跨学科研究平台等。
如同大学是学术组织一样,学术属性也是基层学术组织的基本属性,它是以知识的传承与创新为目标,以适当的管理与协调为手段,充分展现高度学术自主性的大学基本实体,而且该实体天然地具有学术共同体的特质。事实上,大学产生之初就是一个共同体存在,没有专职的领导和行政人员,教授数量也不多,他们借鉴行会这种主流的社会治理模式,形成行会式的教授共同体,对大学实行全方位的共同治理。后来,随着大学规模的逐步扩大和学校事务的日益复杂,专职校长和行政人员应运而生,专门化的行政机构相继设立,更多基于不同学科知识的院系开始出现。虽然如此,但“大学是由学院组成的共同体,学院是由教授组成的共同体”依然是大学和学院的本质特征。[2]再后来,随着大学越来越变成巨型的、多功能的、意义重大的社会组织,对注重效率和执行的行政力量有所偏倚,大学内部也产生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失衡,整个大学的科层化特征变得越来越明显。不过,令人感到欣喜的是基层学术组织相当程度上还保存着古典的学者共同体色彩。
这里论及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共同体特质,更多是考虑到学术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信奉一种“无言的、约定俗成的、休戚与共的精神盟约”,如热爱、敬畏与追求真理的信仰;遵循内在玩趣、理论与方法的理智;怀抱冥想、慎微与批判特质的人格;崇尚一种心灵道德约束的自律等。[3]这种组织在目标与任务等方面的纯粹性使其远离组织中央权力,较少为了成员私利而钩心斗角,因而与注重效率和执行的行政组织截然不同。总之,它们具有共同的发展学术的目标;具有对知识和学术的提问、质疑和不断求索的共同信念;具有共同的学术道德规范,并自觉维护和遵守,防止外行人的侵蚀和控制;强调成员之间的平等互利、互为主体关系,推行组织的共同治理;等等。
从我国高校近年来的发展态势来看,不少高校在基层学术组织建设方面逐步摆脱了苏联式的“教研室”模式,而代之以学科门类、专业为背景设立的教授工作室、研究中心(所)、实验室等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它们的兴趣点从对教学进行研究转移到纯粹的学术发展上来。这种新形式的基层学术组织在“后学院科学”时代能够更好地发挥资源聚焦效应,因为现在的研究工作“将需要一种大的集体努力,包括更周密的社会安排:安排多学科研究队伍,协调他们的努力,综合他们的发现”[4]85。只有研究团队和课题项目组等这类科研的常规单位在面对诸多跨学科跨领域的错综复杂的问题时,才更能彰显整个学术共同体相互支持和联合攻关的力量。
亦因此,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被寄予了高度的期望,被视为大学内部治理的基础和重心。人们希望其在发展的过程中能够坚持学术本位、学术自治、学术自律原则,因校制宜发展。最重要的是希望通过这种自下而上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合理分治、有效约束、规范运行,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奠定基础、提供动力。[5]从这个意义上,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就像是捍卫学术自治之共同体传统的最后一个堡垒,值得珍视。
但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现的学术资本主义和绩效管理主义,叠加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管理中强势的行政化色彩,让基层学术组织遭遇到极大的挑战,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有关学术的观念、组织的运作方式和个体之间的关系。在此背景下,尤其是在深化我国高等教育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的今天,如何充分认识到基层学术组织的价值及其面临的发展困境,寻找基层学术组织变革的突破口和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量,更显得意义重大。
近年来关于高校去行政化的种种困难表明,中国的大学在摆脱官本位之治理模式的道路上仍有艰巨的任务要完成。包括研究型大学在内,大学内部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矛盾时有表现,前者对后者的支配甚至碾压也不鲜见。在学校内部的权力分配结构中,学校层面掌握着绝对权力,院系层面则更多表现出缺乏自治的意愿和能力。在基层学术组织中,系和教研室等传统基层学术组织的功能日益式微,各种代表科技创新力量和趋势的平台、实验室和团队则展现出一定的活力和影响力。基层学术组织在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明显分化,主要归因于学术与行政、市场、治理技术等多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最根本的还是我国高等教育实践中长期存在的学术与行政的冲突,具体表现在学校、学院和基层学术组织等各个层面。
在学校层面,各种事务无论巨细,皆仰赖行政职能部门和行政人员的参与和最终决策。其间虽设有各种学术组织,其主体也由教授构成,但这里的教授多为双肩挑教授,他们与行政部门负责人一起决定着相关学术事宜。至于一般学术人员,则并没有实质性的决策权力。在大学管理尤其是学术事务管理中,以教授为代表的学术权力难以撼动大学行政权力,后者在有关确定学科发展重点、形成教师晋升标准、确立校内课题立项、分配招生和学位授予名额等资源分配活动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前者只是在后者的支配下履行职能。
在院系层面,学院的行政组织本应为学术事务管理提供适当的服务,特别是在目前一些高校强调教育分权的背景下,学院自主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在实际的学术组织建设与运作过程中,依然行政色彩浓厚。以院长为代表的行政团队在学术带头人的选拔、学术团队的建设、学术人才的招聘、引进和培养等方面起决定作用;甚至一定程度上左右了学院重点发展的研究方向、拟申请和开展的课题领域等纯粹学术性事务。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仅拥有协商权和建议权,它们在很多情况下仅发挥着橡皮图章的作用,一切以行政命令和领导指示为依归。
在基层学术组织层面,双肩挑教师一般都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如系主任相当于科级,有的实验室主任相当于处级等。在官本位思想的渗透下,不管是双肩挑教师,还是普通教师,他们更多表现出学术工作的功利性一面,即更多从知识之外寻找从事知识工作的动机。这使得他们无意于孜孜追求客观事实和真理,并在此过程中逐渐失去了捍卫学术权力的精神动力,走向了自我放逐的不归路。[6]这种基层学术组织的权力模式影响到教师之间以及师生之间的权力关系,影响着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健康运行。
行政权力的无远弗届,深深影响了高校基层学术组织中人的关系。共同体传统中的基层学术组织成员之间具有相同或接近的研究基础,在工作中强调合作与分享,易生彼此知识互补之效应,特别是那些居于较高知识位势的学科带头人,不仅明确表达各种显性的科研要求,而且也愿意分享其具有经验特征的隐性知识[7],帮助团队中其他人更好地寻找到学术中的突破。但随着行政化在高校各个层面的渗透,行政系统权力高度扩张,这些学科带头人通常成为拥有行政权力的优势阶层,教师之间出现了明显的层级区别。这种权力上的区别非常不利于知识上的分享与讨论,而且实际上表现出他们对其他教师(特别是年轻博士或专职科研人员)的赤裸裸的支配关系。
总体而言,学术自治并非易事,即便远离权力中心的基层学术组织,也难以在强势的行政文化里独善其身和完全避免行政逻辑的羁绊,结果不仅自治空间有限,而且自治能力和意愿也明显不足。[8]这种状况的普遍存在,是学术组织长期利用行政性权力来解决学术事务所致,它使得学者武功全废,逆来顺受,甘于被动接受来自行政的各种指令。需要指出的是,基层学术组织学术自治的困局在更深的意义上反映了中国大学普遍存在的缺乏办学自主权的历史难题。
千百年来,人们逐渐形成了关于大学使命与教师职业角色的基本定位,即大学是传承、研究、融合和创新高深学术的高等学府;教师则因其作育英才而成为韩愈所谓的“传道、授业、解惑”者,此种基本定位虽历千年而未有更改,代代流传。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知识经济与全球化两大潮流的彼此呼应,相互嵌入和相互促进,大学的学术活动在许多国家被赋予了“明显的经济功能”,“将学术研究的产品性质、内在价值属性同经济价值紧密联系起来”[9],建立起知识经济与国家竞争力提升之正向关系,最终促成了学术研究和知识从公共产品向商品的转化。
在我国,市场因素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也成为影响高校及其学术工作的重要力量,有关学术创业的政策论述层出不穷,无论是“教学人员创业”“技术创业”,还是“产学研合作”,其本质上均体现出将高校教师的学术研究成果向实践领域的技术、产品或者技术服务转化的过程,充分展现出高校之社会服务的重要功能。[10]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对经同意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进一步使得高校教师创业活动合法化。
较之于“学术创业”,“学术资本主义”这一概念在描述大学面临的重大变革时更为贴切,也因此变得更为流行。它宣示了知识成为“资本”、拥有知识的大学教师成为“资本家”或“知本家”时代的来临。在学术与资本联姻的时代,学术人员身兼公共部门中的教师和市场中的创业家之双重身份,其拥有人力资本的多寡,特别是拥有可转化知识产权的多少,决定了其在市场中竞争力的高低。
学术资本主义重新定义了公立研究型大学所处的市场经济深度展开、高新技术和知识文化产业迅猛发展的新生环境,它不但改变了高校教师纯粹的知识生产者的角色,而且不断将作为象牙塔的院校牵扯进各种营利活动。“为保持和扩大资源,教学科研人员不得不日益展开对外部资金的竞争,这些资金用来进行与市场有关的研究,包括应用的、商业的、策略性的和有目标的研究等等……我们称院校及其教师为确保外部资金的市场活动或具有市场特点的活动为学术资本主义。”[11]8在学术资本主义环境中,大学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在竞争激烈的全国“研究经济”中战胜对手,持续获得充足的资源以支持高水平学术工作。这就使得大学的多重使命在资源有限的约束下,在实践过程中发生偏向性的重心转移。
于是,“关注增加其经费的大学和关心增加收入的科学家个人,设计出了大学与工业企业密切合作的各种不同方式。这包括大学转让它们的科学家在大学实验室的研究发现中获得的专利、大学建立公司对这些专利进行商业开发、科学家个人开办商业性私人企业以利用这些发现获得个人的贏利”[12]267。可见,学术资本主义带来的不仅仅是教学科研人员将其拥有的稀缺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于生产工作而已,还包括教学科研人员所服务的公立大学、和他们一起合作的公司以及更广泛的社会因为经济利益关系而结成新的战略联盟。
这种学术生态的改变直接挑战了广大教师的价值观念和身份认同。一方面,他们认识到大学科技研发的商业化渐成趋势,无远弗届,难以抗拒;另一方面,他们又强烈地感觉到学术研究的基本使命与知识商业化之间存在价值观的不一致。前者的目的是探索和明晰真理,重在文化传承,从而推进学术和社会的进步;后者是将知识转化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更通俗地说,就是把学术研究“视作赤裸裸的营利的工具,把研究成果作为冷酷无情,只具有交换价值的东西,在社会上兜售”[13]。此种观念层面的冲突是教师角色意识发生裂变的深层原因,使得教师在角色认知和行为表现上出现诸多问题,需要认真反思,并在实践中通过身份统整而加以调适。
当学术长期信奉和坚守的追求真理的终极性价值蜕变成追求个人私利的工具性价值,其原有的荣光和尊严就逐渐散去,“学术乃天下之公器”的理念也就日益尘封。当作为公器的学术研究沦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学教师也就变成了理性的经济人,其作为学者的公共担当也就不复存在。当一个学者在学术工作中开始精心算计投入与收益,以谋求利益的最大化,就会抛弃真理之爱与信仰,陷入随波逐流的泥沼而无法自拔,从而加剧了其内心的迷茫与主体性价值失落。
与学术资本主义相辅相成,在学术生产及其管理上出现了绩效至上的管理主义。20世纪80年代以降西方世界启动的公共管理改革,正是各国政府面对公共经费紧张而开始强调其使用效率的努力,通过制定高校绩效考核政策,建立公开透明的报告制度,或类似的关注绩效的治理工具,政府加强了对大学经费使用效率的监控。可见,绩效管理缘于政府对高校长期低效的、基于经验管理的失望,而希望通过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来治理大学,从而改变西方一些国家中政府与大学之监管关系,让大学对社会负起责任来。同时,面对社会公众、政府乃至学校师生对大学有效运转之信任度的降低,大学也需要锐意改革,提高其管理的效率和效益;承担责任,以证明自身的存在价值。但始料未及的是,绩效管理主义使得大学之间、大学内部充满了竞争的意识形态,并实质性改变着大学的学术生态环境。
在我国,21世纪初众多高校开启的竞争导向的人事制度改革,既是绩效管理主义的突出体现,也在实质上推动了绩效管理主义在大学管理领域的全面渗透。高校充分认识到高水平教师之于学校发展的重要性,一些高校乃开始系统思考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对培养、招聘、奖赏、使用和激励等诸环节进行了整体性改革,如借鉴美国高校终身教职制度,在助教、讲师层级(有的还包括副教授层级)采取“非升即走”机制,让教师们感受到竞争的压力;对新晋人员暂不纳入编制,实行社会化的人事代理制度;加强教师不同生涯阶段的考核评价,实行公示制度和末尾淘汰制度;等等。
如今众多教育政策论述均将绩效管理作为大学管理“科学化”的表征,决策者也希望通过绩效管理激活教师们的工作动力,提升大学整体性的学术生产率。如果对其内涵稍加分析,不难发现大学绩效管理是基于问责制原则的,而欲实现绩效管理的预期,则有必要使责任制和问责制在组织的各个层次保持一致,而其有效的结合点便是绩效评价。于是,评价被提高到无以复加的重要地位,各种类型、各种名目的评价项目接踵而至,各种有意义无意义的奖项需要高校及其教师去申报和参评。人们期待着评估工作能够引导和鼓励高校中个体与组织层面目标的一致和共同实现。如为了突出科研的绩效,高校会通过行政的力量推出一些核心期刊名录,并根据其影响因子进行适时调整,以求最大可能引导教师们在这些高质量期刊上发表论文,为学校及其教师累积学术声誉。在类似管理过程中,大学可能设置更多的专门机构,赋予其更为明确的专门职责,对教师的学术活动进行专门的管理,从而导致大学机构的膨胀和大学行政化程度的加剧。
在绩效至上的管理思维和学术体制之下,高校进一步强化了计件式的学术评价倾向,这就导致更容易计件的科研工作凌驾于教学之上,科研工作中更容易计件的论文及其篇数、刊登论文的期刊等级等远比专著、论文内容和质量更受到关注。如今,这种学术畸态已蔓延成学界的普遍现象。虽然不可否认统计学术成果的数量也有一定的价值,反映出学术工作者在学术活动中的参与程度,但归根结底,这种将复杂而多元的科研工作简单化、标准化的做法,是典型的追求学术GDP的表现,它违背了学术人才的自然生长规律,也不符合经典作品精雕细琢的形成特点,完全是一种急功近利、揠苗助长式的学术浮躁,只能造成学术工作短暂的虚假繁荣。[14]
当然,按照绩效管理主义的逻辑,其给学术界带来的影响远甚于此,它让研究者忘记了学术目标,或者说错把手段当成追求的方向,诚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当某个东西从测量工具转变为目标时,它就不再是测量工具。其所引发的问题为,原本或许是建立在实证基础之上的(外在的)质量指标会迅速成为人们竭力追求的目标,并且由此导致行为扭曲,使得原有的二者关联性证据或外部指标具有反映内涵质量可能性的信任基础丧失功效”[15]。进而,由于这种绩效考核表现出更强的“功利性”,强调对人的监督、控制和防范,缺乏对人的理解和信任[16],而愈发强化了高校规训权力的功效。绩效考核如同一场竞赛,教师因之产生竞争意识,从而有助于带来他们为了提升表现而自愿顺从的效果。实践中,教师绩效评价已浮现排挤效应、目标错置、反淘汰与使教师沦为替罪羊等负面效果[17],上述种种不但危及教师的专业自主权,亦将使教师成为客体化的主体。
由于偏狭的学术成就标准与严厉的“非升即走”等办法,导致年轻学术工作者失去创造能力。特别是“非升即走”办法的普遍实施,迫使当前四十岁以下的年轻博士深陷在失去工作的巨大压力中,感到自己成为“被管理”的对象,进而失去工作热忱,最后则变成绩效管理主义下的异化劳动者,自我将学术工作与生活的意义分离,工作变成只是纯粹糊口而已。更为重要的是,教师们的科研绩效,不仅事关其个人的去留,而且也是高校在各种评比中保持名次和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可以说,“不发表,就灭亡”不仅对学者个人的利益产生影响,而且对高校的声誉、生源等产生极大的影响。绩效管理主义已经使得大学学术工作之自由探索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更多与外在考核指标和行政要求挂起钩来。
前文详细阐述了具有共同体基因的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如何在权力、金钱和管制技术的作用下出现功能的变异。相较于行政权力和市场化机制,绩效管理主义将权力和金钱的作用机制融为一体,形成覆盖高校学术工作的管制网络。无论是以权力为中介的行政系统,还是以金钱为中介的经济系统,其创建的目的都是为了人类生活的美好这个根本的目标服务的,但意想不到的是,这些系统的力量在实践中慢慢形成了自身的运作逻辑,并开始左右甚至控制人类生活,出现了哈贝马斯所言的“生活世界的殖民化”。因此,本文的反思将从这个核心问题展开。
就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关系而言,高等教育领域强调管办评分离,深化“放管服”改革,希望通过一系列的政策调整和建立新的教育管理制度,让政府对包括大学在内的教育机构保持一定的距离,而非直接插手干预教育事务,从而为社会力量参与大学治理和高校自主管理让出了空间。可以说,政策的良好用心显而易见。但结果出人意料,在大学内部因为要督促各部门参与社会竞争,在学术市场中抢占先机获取更多的资源,大学管理借鉴并日益趋同于企业的管理模式,校长也越来越表现出类似企业首席执行官的行为取向,以效率效益为标准从事学术事务的决策,从而加速了大学的行政化进程。[18]
同样地,从政策的初始意图来说,以绩效为核心的管理变革也是对传统的经验管理模式的超越,是希望在高校发展战略的建立、发展目标的分解、发展方案的实施以及发展业绩的评价诸环节中融入绩效理念,从而将教职工激励、工作绩效、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有机结合起来。同时,绩效考核的结果与经费拨付等结合,是希望通过经济杠杆激发学术研究者的工作动机。当然,学术研究应当依靠充足的经费支撑,通过成果奖励激发研究者的工作动机也是必要的,但始料未及的是,这些外在的、支持性的因素上位为评判学术价值的依据。
上述悖论凸显出一个基本问题:加强学术与市场的联系,强调大学学术生产的绩效本身是无可厚非的,换言之,学术资本主义和绩效管理主义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们其实也是人们有意选择的结果。但现实中,之所以出现它们对学术工作的颠覆性破坏,与其说是它们的力量相较于学术权力而言更为强大,毋宁说是学术工作自身一定意义上的自我矮化与自我放逐。因此,如何接续基层学术组织之共同体传统,通过在高校内部对学术价值的坚守与发扬,寻找到高校自主发展的可能空间和路径,需要认真反思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观念上要坚守学术工作的公共性。首先,必须在这个基本前提下,充分利用市场与行政的力量为其服务,要考虑到高校及其员工的特殊性,高校绩效管理应该突出学术性、人本性、复杂性、效能性的本质特征,管理过程中要坚持教学学术化、学术权力本位、以公平促效率、以规范促发展的价值取向,从而使高校绩效管理服从公益性目标。[19]其次,必须在坚持学术公共性的过程中,培育大学科研人员的学术自信,让其作为代表公共生活的力量自觉地抗衡来自经济系统与行政系统的过度入侵。
其二,制度上要强化其促进性功能。首先,任何制度的建立都有其价值倾向性,都是为了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或强化实践中好的经验而设立的。因此,无论是行政管理制度、经济激励制度还是绩效考核制度,都应该将促进学术工作更好发展作为终极目标。而判断的基准必须是学术自身。其次,制度的促进作用必须在尊重学术工作的主体性和特殊性的基础上进行,不能无视具体情境,更不能越俎代庖,特别是在基层学术组织中,即便同属一所高校,各基层学术组织的个性与差异也可能非常之大。
其三,行动上要建立对话机制。首先,需要承认学术工作存在于社会情境之中,必然受到来自行政、市场和社会诸多利益主体的影响,各利益主体在其功能发挥过程中难免出现意见不一甚至冲突的情况,通过对话和理性沟通,有助于各方在学术工作开展上凝练共识,形成合力,而不是相互掣肘。其次,对话机制的建立不仅仅是为了解决争端,其本身就是创造新知识的重要途径,是学术生产工作不可忽缺的机制。特别在后学院文化或第二知识生产模式的背景下,学术生产呈现出合作化、跨学科性等特征。
其四,策略上要厚植生命力强的组织。以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科研团队等为代表的基层学术组织更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些基层学术组织能够更好地应对学术资本主义和绩效管理主义的挑战。其学术领导更有能力去市场中获得各种资源,更好地发挥“替代中层管理”的功能。这些生命力强的基层组织所处的环境更具竞争性和挑战性,其组织文化的变动性也更大。从重塑基层学术组织之共同体传统的角度而言,该共同体也应该更开放、更多元,更具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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