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芬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 西安 710000)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目前,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基层农村信用社作为服务“三农”的主体,受客户尽职调查难、专业反洗钱人员缺乏、反洗钱岗位机制不健全等多因素影响,在开展反洗钱业务中面临的问题尤为突出。如何解决这些难点问题,以便更好地开展反洗钱业务,完善反洗钱防控措施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
第一,基层农村信用社对客户的了解,大多局限于客户开立账户时所提供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有限资料,对客户实际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资金往来对象、营业范围等方面无法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进而很难按照“一法四规”中所规定的要求来获取到“完整的客户信息”,从另一个角度看,“可疑交易报告”的规定在基层成为一纸空文,缺乏实际可操作性,难以将工作落到实处。第二,由于客户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信用社在尽职调查全面了解客户信息时难以获得客户的认同,个人客户认为自己的钱自己有自由支配权,不愿意受信用社的约束,而企业客户认为相关企业经营业绩、资金流向与流量均是商业机密,信用社不能随便了解、干涉。
基层信用社开展反洗钱业务需要占用人力、物力、财力,成本消耗大,只有成本消耗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有可能因为反洗钱丢失优质客户。在反洗钱工作中,就经常出现客户对反洗钱工作产生误解,客户认为银行在“窃取”自己的商业机密。为了避免被“窃取”商业信息,部分客户甚至主动申请撤销在信用社开立的账户,而选择到其他金融机构开户,这样就造成了客户流失、存款减少、业务收入降低、经济效益受到影响。
第一,基层信用社没有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实际工作中大多由柜面人员兼职,这些人大部分并不熟悉反洗钱业务,加之信用社并没有将反洗钱和柜面基本业务有机结合,柜面人员往往认为反洗钱是份外事,洗钱犯罪与自身关系不大,无形中给洗钱犯罪留下“场地”。第二,由于反洗钱工作社会参与少,信用社与人民银行、司法部门协调机制好还未有效建立,面对洗钱犯罪查处难度大。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洗钱犯罪组织具有严密的组织性、隐秘性,大多采用复杂的金融手段和种类繁多的金融工具,设立各种难以辨别的企业实体进行洗钱犯罪。基层信用社缺少精通金融、计算机、结算专业知识的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无法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的识别、提取及技术处理、分析、研判,难以达到反洗钱工作的要求。
加强反洗钱工作宣传,让客户了解洗钱犯罪造成的危害,充分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反洗钱活动中。基层各信用社网点可以进村入企发放人民银行制作的反洗钱法规宣传页,向客户讲解反洗钱法规条款内容,提高客户反洗钱认知度;同时,制作反洗钱业务相关视频,通过电视、网络进行播放,最终获得客户的认同,做好工作。
将反洗钱检查纳入对公业务、个人业务、结算业务等日常检查中,对反洗钱中重点风险领域、关键部位有重点的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效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同时,积极与人行、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税务机关进行够沟通联系,尝试建立够沟通联系机制,对基层信用社发现的疑似洗钱犯罪行为,多部门联动,重点打击,快速查处。
通过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反洗钱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基层员工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同时组织员工采取集体学习或自学的方式学习相关案例,明确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处理业务的重要性,掌握操作流程中的高风险环节,切实增强识别和预防洗钱犯罪的能力。利用每年员工招聘的机会,引入一批精通结算、计算机、金融学、法律、外语的专业技术人才,并充实到基层信用社,提高基层柜面人员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的识别、提取及技术处理、分析、研判。同时,应加强反洗钱业务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切实有效的防范洗钱犯罪在基层信用社的发生,保证资金安全。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洗钱犯罪活动愈发猖獗,危害着国家金融安全。基层农村信用社作为服务农村的“金融主体”,必须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力度,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建立一支专业化、高水平、能打硬仗的反洗钱队伍,为基层农村金融安全保好驾、护好航,为国家金融安全作出自身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