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孔军
(铜陵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
对村庄精英的研究是有关村庄问题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关于精英的内涵,帕累托认为,“精英是指最强有力、最生气勃勃和最精明能干的人”,[1]他强调了精英在某些方面所具有的特殊才能,同时认为精英是具有阶级性与支配性的。从资源占有和价值分配的角度考量,精英则是“那些比其他成员能调动更多社会资源,获得更多权威性价值分配如安全、尊重、影响力的人”。[2]对于村庄精英,黄宗智在研究民国时期华北乡村时发现,乡村中的权要人物是国家政权渗透底层社会的关键纽带,他所说的 “权要人物”即为村庄里的精英分子,而他们多是从事耕作的中农、富农以及经营式农场主。王汉生认为村庄精英是“负有领导、管理、决策、整合功能的有重要影响的人物”,[3]凸显了村庄精英群体带有的地方“管理者”角色。
事实上,村庄精英是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且其类型具有多元的特征,总体上可以从横向与纵向两个维度加以细分,如横向上可划分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及社会精英,纵向上可区分为“体制内”精英与“体制外”精英。因横向划分方式仍显得过于笼统,研究者多坚持以“体制”为基准的纵向区分,如仝志辉、贺雪峰认为,体制精英是“掌握着村庄正式权力资源的村组干部”,非体制精英是“在村庄有一定政治社会影响力的村民”,[4]宗族精英属于非体制性精英的组成部分。叶本乾认为“体制内精英即通常所说的村干部,体制外精英指村庄的宗族精英、帮派势力、宗教精英和经济乡绅”。[5]金太军也主张把村庄精英划分为 “掌握村庄正式权力资源的体制内精英和掌握传统资源等其它资源的体制外精英”,[6]体制内精英主要是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体制外精英包括宗族精英、宗教精英、宗派势力和经济乡绅。综上,将村庄家族精英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类别从村庄精英中分立出来已基本成为一种共识,但是,无论村庄家族精英属于哪种类型、充当何种角色,都必须依托村庄这一具有地理意义及社会意义的 “空间”而存在。由于家族是中国乡村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单元,乡村社会从传统到现代的发展转型过程,也是乡村家族组织及家族精英群体在不同“空间”背景下不断趋同于现代性的过程,那么,在不同的空间维度下,家族精英群体具体经历了怎样的发展演变,这将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
此前,关于村庄精英的演变过程,部分学者已做过一些有益的尝试。叶本乾(2005)对中国传统时期、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及改革开放以后三个时期内体制外精英在村庄中的发展状况做了简略的说明,并对宗族精英在新中国成立后不同时段内的地位与作用进行了介绍。刘博(2008)分析了自隋唐至近代、鸦片战争后至整个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的计划经济时代以及市场经济时期的村庄精英结构的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乡村文化的断裂与缺失。刘红旭(2012)从乡村社会秩序的构建入手,分析了中国自秦汉以来国家、村庄精英与乡村社会三者之间在不同时期互动的历史演变过程。刘路军、樊志民(2015)认为,中国乡村精英经历了三个主要的转换期:在传统时期(清朝末年),宗族精英能对乡村社会秩序产生决定性影响;在政治精英时期(建国初至“文革”时期),乡村宗族精英作为一种“过去式”逐渐淡出乡村社会秩序体系;在乡村精英的多元化时期(九十年代后),宗族精英得以恢复但种姓特征逐渐减弱,更加看重经济资本和政治资本,已基本成为乡村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的依附。
综观前期的相关探讨,研究者在考察村庄精英演变过程的问题上尚存在部分缺失。首先,对这一演变过程的考察大多局限在一种“总体意义”上的村庄精英的范围之内,但是,若基于研究人员对村庄精英群体开展的横向与纵向上具体分类的实际,则这种“总体意义”上的分析便无助于对“细分意义”上村庄精英的发展演变给出更加清晰的判断,进而不利于对村庄家族精英问题做出进一步深入的研究。其次,对于村庄家族精英发展演变的解释路径应该是多向性、多维度、多视角的,少数研究人员即便对该群体在乡村社会秩序构建过程中的演变趋势做出一定解释,但多局限于从纵向发展的历史视角逐步展开。由于村庄是他们日常活动的基本“场域”,因此,利用空间社会学的相关理论谱系阐释他们的发展演变应当能成为另外一种有效的路径。据此,本文将考察村庄治理制度空间、村庄社会网络空间与村庄社会流动空间三重视角下的家族精英的嬗变。
空间具有广延性与三维性的基本特征,因此,一切社会存在都具有空间的基本属性。吉登斯、布迪厄等后现代社会理论家无疑是研究空间社会性的典型代表,在此之前,在科学界与哲学界,空间被赋予了不同的概念认知。在科学界,牛顿提出“绝对时空”观念,认为空间就是一个容纳万物的空盒子,它囊括其中一切运动变化的事物。在哲学界,莱布尼茨认为“空间是一种纯粹观念性的,是一种抽象的可能关系的集合体”[7];此后,从罗素开始,在海德格尔、梅洛-庞蒂、皮亚杰等人的推动下,实现了空间研究“由单纯的、静止的物理空间发展为复杂的、动态的充满了人的主体性的社会空间”,在列斐伏尔、苏贾、大卫·哈维等人的努力下,“形成了空间理论的超学科视角,使得空间研究越来越体现出社会学和政治学的张力”。[8]
吉登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结构化理论中分析了社会系统与时间及空间的结合问题,并形成了一个多层次、整体性的系统。吉登斯指出,“一切社会互动都是由各种社会实践组成的,存在于时间—空间,并由人的力量以一种熟练和有见识的方式来组织”,[9]他认为初始的互动产生于具体的情境,时间与空间构成互动的情境因素,互动是在具体“场所”中进行的,社会行动者在一定的场所与他人建立联系,这个过程并非纯粹意义上的物理空间,还包括互动的意义情境——社会空间。在互动的空间语境中,场所便“区域化”了,人们在这样的“区域”里构建规则,形成秩序,通过不同区域的联结产生庞大的社会系统。并认为,时空延伸与权力理论有着直接的关联。[10]
布迪厄在分析“惯习”的社会性时引出了“场域”概念,并将其视为一种关系或社会网络系统,特定行动者的相互关系网络表现出的社会力量是在某个社会空间内展开的,考察社会需要站在场域的角度加以分析而不仅仅局限于对该概念的空泛理解,场域是“流动”的,故而社会也就是流动的。“社会空间是由人的行动场域所组成的,社会结构并不是抽象的,而只能是由行动者在不同的场域中进行实践的社会空间,它永远是同从事实践活动的行动者的惯习、与行动者在权利斗争和较量中所进行的各种不同种类的社会实践紧密相连”。[11]无论吉登斯“区域”里的规则秩序,还是布迪厄“场域”中行动者的权利斗争和较量,空间理论在本质上“是凸显权力作用、探讨权力生产、分析权力关系并试图借此把握社会关系、社会行动、社会结构与制度的理论”。[8]
后现代社会的空间理论中关于社会结构与制度、社会关系、社会行动的探讨,为理解中国村庄家族精英的历史嬗变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由于村庄与社会处于一种相互建构的持续的绵延状态”,[12]故在中国乡村不同的历史时空里,家族精英群体在村庄这样一个具有特定意义“场域”中的演化趋向与村庄治理制度空间、村庄社会网络空间及村庄社会流动空间之间应有一定的关联。
传统乡土社会,“皇权不下县”为村庄家族精英把控地方提供了制度空间。“村庄历来是农村传统势力的大本营,各种以乡绅和宗法家族势力为主导,国家权力序列之外(即体制外)的精英,构成了所谓乡绅自治的主体力量”。[5]黄宗智在分析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时也认为,越是富裕的士绅领袖,其所领导宗族的势力便越发达、越强大。直到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在乡村地区推行保甲制度,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乡村望族把控乡村社会的状况。但是,从总体上看,在传统乡土社会,村庄家族精英尤其是大家族精英对村庄社会秩序能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为了巩固新生的政权,国家制度直接延伸到乡村,并通过持续开展的一系列政治运动进行强化。“中国共产党农村党支部的建立标志着国家政权成功地完成了将农村基层政权直接纳入国家管理体系的历史任务,实现了国家权力向乡村社会底层的垂直延伸”。[13]这一时期,仅少数被纳入“体制内”的乡村家族精英往往能代表着国家在乡村社会的制度实践,手中握有把控乡村社会的部分权力,成为国家政权连接乡村社会的纽带。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转轨和村民自治的实施,国家在乡村社会的制度控制进一步弱化,农村社会出现分化与重组,村庄精英表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除“体制内”精英,“体制外”精英重新崛起,家族经济精英、知识精英在更大程度上代表着村庄家族精英发展的主体方向,这在经济性分化与社会性分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农村地区表现的尤为明显,“经济分化日益主导社会性分化,村庄内生的社会精英逐渐隐退,新型经济精英开始崛起,并成为影响村庄治理的重要力量”。[14]
从传统时期的“皇权不下县”与保甲制度的推行到中国共产党农村党支部的建立以及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国家政权在不同时期执行的乡村治理体制直接影响家族精英在基层社会的权力与威望,并进一步内生为不同制度空间下的乡村社会秩序。从国家制度向乡村社会延伸的状况看,制度是否“在场”成为家族精英群体能否把控村庄社会的关键因素,且在特定历史时期也决定着家族精英能否因此而获得较高的权威。
“社会具有空间维度,每一成员的社会空间就是他们所融入的整个社会网络。这样,社会空间就由有边界的地域空间概念演变为无边界或边界模糊的关系空间”。[15]这里的“关系空间”即是社会网络空间,它表现为社会个体之间的互动和联系,社会互动的程度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行为。在传统乡村时代,血缘关系是维系基层社会网络的主要纽带,同一家族群体会因拥有共同的血缘渊源聚族而居,纯粹意义上的空间位置与血缘关系有着直接的联系。同时,乡土社会具有较为明确的地域边界,人们的活动范围有限,社会互动基本处于“熟人社会”的圈层内,群体间互动比较充分、联系相对紧密,但同时乡村家族精英的“地位”也被固化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网络体系之中。“当我们用‘地位’两字来描写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占的据点时,这个原是指‘空间’的名词却有了社会价值的意义”。[16]因此,传统时期家族精英的“地位”是在被“区域化”了的、带有社会意义的固定“场域”里获取的。
新中国建立初期的1949至1970年代,乡村家族精英在村庄社会的发展态势被逐渐削弱,尤其到了“文革”时期,家族文化几乎被彻底摧毁。总体上看,大多数家族精英逐渐淡出乡村社会秩序的主流体系,其社会关系的网络空间基本上让位于新生政权在乡村社会构建的新的社会关系网络:一是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为革命建功立业的革命军人及其后代建立起的社会关系网络;二是未被新政权完全排除在外的、少数在村庄社会极富威望且极具影响力与感召力的家族领袖所搭建的基层社会关系网。在这一时期,乡村家族精英社会关系的网络空间呈现收缩的发展态势,基本被卷入到国家在村庄社会开展的各种运动之中。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在乡村社会大规模的政治运动与社会运动渐次停止,村庄与城市之间的藩篱被逐渐打破,新的空间格局开始形成,主要表现为城镇化首先打破了村庄的自然边界;其次是流动性打破了村庄的社会边界。随之而来的是,村庄社会关系网络不再相对的统一与固定,出现了异质化的发展倾向。由于乡村家族文化的不断复兴以及村庄空间与外部空间联系的日益紧密,家族精英群体不再被限定在村庄社会的自然空间里,一方面,集体化时代被“捆绑”的村庄社会关系网逐渐松开,他们有了更多的自由发挥的环境氛围;另一方面,随着与外界社会接触机会的增多,他们的社会关系网从村庄社会逐渐向城市社会铺开。
从乡村社会网络空间的视角分析家族精英的发展演变,可以基本归纳为三种状态,即传统时期社会关系网络的“相对固化”状态、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让位、收缩与被捆绑”状态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逐渐松绑与渐次铺开”的状态。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总体上是处于不流动的状态,人们生于此、长于此并老于此,因此,传统乡村社会的空间形态是一种可以被感知的物理形态空间。但是,自封建时代农民成为社会生产的主体之后,“流民”现象就相伴而生。从春秋战国时代开始直至近代,“流民”问题从未绝迹。究其原因,大体可归结为三个方面:第一,封建时代地主、官僚、贵族实行疯狂的土地兼并,农民无立锥之地;第二,天灾人祸导致广大农民流离失所;第三,近代在资本主义经济冲击下的自然经济趋于解体,致使部分农民盲目流入城市。如果说封建时代的乡村存在社会流动,那它便是一种“被动流动”,这种流动方式并不能打破乡村社会稳固的空间格局,故而家族精英也封闭在整体相对静止的状态下从事各种社会活动。
在改革开放前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因处于特殊历史时期且面临着严峻形势,新中国实行了较为严格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限制农民流向城镇。“其参照的坐标是革命年代的经验,乡村社会的空间特点是:整齐划一的生活空间、区域分割的控制治理、城乡有别的二元格局。在新政权看来,不流动的乡土社会才是合乎治理标准的理想类型”[12]。这一时期,乡村社会依然处于不流动的状态,且成为新中国成立之初基层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新政权执行的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导致了村庄家族精英流动空间的断裂。
改革开放以来,兴起了大规模的“民工潮”,“离土不离乡”的农民涌入城镇从事非农业生产,此时,社会流动的性质较之以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由传统的 “不流动”、“被动流动”转变为“主动流动”。家族精英不再被传统的宗族观念所束缚,宗亲关系已不再是他们相互认同的情感基础,转而注重他人社会地位、职业种类、个人能力及品行等,家族传统联结方式逐渐解组,现代的民主法律规范超越了家族传统的礼制规俗,家族成员的利益相关性很少受到家族因素的制约。个体之间、个体与城乡“场域”之间、村落空间与城市空间之间的对接与交流逐渐频繁,进而乡村社会空间开始重组,社会性与开放性进一步增强。家族精英群体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分化,他们已经由传统时期的家族领袖型精英、劳动致富型精英、村庄管理型精英向多知识型精英、多见识型精英、多技能型精英转变。
封建时代至新中国成立之初,乡村社会基本上是固定而不流动的,空间形态是一种可感知的物理形态,村庄家族精英基本处于封闭与不流动的状态。随着城镇化的加速与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乡村社会流动呈现持续性、常态化趋势,进而促成了村庄家族精英的观念转变与结构转型。
本文借助空间社会学的部分理论,探讨了村庄治理制度空间、村庄社会网络空间及村庄社会流动空间三重视角下的家族精英的历史嬗变,从更加宏观的层面看,三重视角既涉及了空间的物质层面,也关联了空间的社会层面。物质层面的空间视角具有直观现实性,如村庄社会流动打破了家族精英的居住方式、生产方式及消费方式,家族精英原先活动的空间被逐渐解构等;社会层面的空间视角具有相对抽象性,如家族精英借助国家政权力量编织社会支持网络,依托自主流动在更大范围内开展社会互动,建构社会关系等。总之,村庄家族精英嬗变的历史表明,该群体经历了由传统性、单一型的精英结构向现代性、多元型的精英结构转变,这在城乡社会互构与转型发展加剧的时期表现的尤为显著。当前,作为家族精英心灵与情感的依归,应如何重构乡村家族文化并借此助推乡村文化振兴?随着乡村各类家族精英在城乡、地区和产业间的快速流转,如何进一步引导他们完成自我认知与角色归属,以消除他们因时空转换所带来的自我区隔及社会区隔?诸如此类有关村庄家族精英精神空间层面的问题也值得进一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