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日前正式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师范院校要重点发展师范教育,师范类在校生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以市为主管理的本科高校要把保障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作为办学重点之一。要加大对师范教育支持力度,加强师范教育经费省级统筹,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比同类非师范专业上浮50%。
《意见》明确,要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支持师范院校申报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学科纳入“高峰”学科支持计划,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学科纳入“高原”学科支持计划。改革师范院校招生制度,扩大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及紧缺学科师资培养规模,研究生招生计划向教育类相关专业倾斜。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鼓励各级政府与高校联合公费定向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
《意见》强调,要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按照幼儿园教师综合培养、小学教师全科型培养、中学教师“一专多能”培养、特殊教育教师复合型培养、职业院校教师“双师型”培养的要求,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日前,浙江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试点方案》,确定30所中小学开展高级教师及以下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
评聘工作由主管部门核定岗位设置方案,试点学校据此编制评聘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科学设岗计划、空缺岗位情况、年度评聘数量、评聘办法、评聘组织、评聘程序等。评聘标准体现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的政策导向,把一线教学水平、学生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业绩摆在重要位置,淡化学历和资历,原则上不再将发表论文作为评聘职称的前置条件,逐步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统计局、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建立自治区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每年度全区教育经费统计情况和各地(州、市)、县(市、区)年度教育经费执行情况。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质量。
新疆要求,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规范教育经费统计行为,建立制度规范统一、流程分工合理、数据质量可控、数据公布及时、结果有效运用、保障措施有力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体系,严格依法做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
新疆明确,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审核、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履行教育经费统计职责。
今年以来,湖南省超大班额已累计消除6036个,长沙市等9个市本级和双峰县等28个县市区已百分之百完成年度消除任务。
湖南将消除大班额列入统筹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目标,列入2018年全省12件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连续召开两次高规格会议,对消除大班额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明确了控增和减存相结合,新建、改扩建和存量资源整合相结合,优质和均衡相结合,硬件和软件相结合,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等“五个原则”,并与各市州分管市州长签订责任状。
为了消除大班额,湖南3年共计安排不少于45亿元奖补资金,约占消除大班额建设资金的1/3。今年7月又从地方债券中切块9个亿用于消除大班额工作。同时,湖南从2017年起,4年内将安排12亿元支持40个武陵山、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县和国家级贫困县建设“芙蓉学校”,预计新建校舍面积达129.3万平方米,新增学位8.7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