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婷娜+潘骏驰
摘 要 目的:通过调查分析了解当代城市居民对于艾滋病传播途径、预防措施的知晓程度,以及他们对于艾滋病群体权利享有的态度及歧视情况。方法:利用调查问卷对相关情况进行研究,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在符合条件的人群中进行简单随机抽样。并对相关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独立样本T检验、单因素ANOVA方差分析、相关分析等统计学方法分析。结论:城市居民对于艾滋病的传播预防知识的了解程度整体良好,对于艾滋病群体的态度也存在明显的群体差异,总体来看,存在着一定的歧视现象。
关键词 艾滋病 认知 歧视
中图分类号:R19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z.2017.12.087
Abstract Objective: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to understand the contemporary urban residents for AIDS transmission way, preventive measures of awareness, and their rights and attitudes towards AIDS group rights and discrimination. Methods: the questionnaire was used to study the relevant situation, and stratified random sampling was used to conduct simple random sampling among eligible people. Descriptive analysis, independent sample T test, single factor ANOVA variance analysis, correlation analysis and other statistical methods were used to analyze the related data. Conclusion: the overall understanding of AIDS prevention and communication among urban residents is good as a whole, and there are obvious differences in attitude towards AIDS groups. On the whole, there is a certain discrimination phenomenon.
Keywords AIDS; cognition; discrimination
自从“艾滋病”走入公众视线。每年的12月1日,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几乎都会组织科普活动进行相关宣传,但由于该疾病具有传染性又无有效治疗方法,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仍常常出现“谈艾色变”的场面。当下,我国社会除了需要重视对“艾滋病”传播途径、预防措施的科普宣传,如何消除社会公众对艾滋病群体的歧视,保障艾滋病群体本该享有的权利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1研究对象及方法
本次调查利用编制的《城市居民对待艾滋病群体态度调查问卷》,针对四个年龄阶段的男性和女性实施调查,共发放问卷245份,回收有效率为100%。抽查样本中男性共有121人,女性124人。未婚人群121人,已婚人群124人。10~18岁人群63人,19~30岁人群61人,31~50岁人群61人,51~65岁人群60人。小学、初中、高中、本科、本科以上学历人数依次为17、87、43、50、48。其中,城市居住時间小于5年的有45人,5~10年的有48人,大于10年的有152人。
2 研究结果
2.1 认知情况(表1)
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和单因素ANOVA方差分析可知,在艾滋病传播途径了解程度方面,除了性别无显著性差异,其余变量均对艾滋病传播途径了解程度存在显著性差异;在艾滋病预防措施了解程度方面,只有年龄、婚姻状况有显著性差异,且影响明显(p值<0.01)。
对于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年轻群体了解度明显高于年长群体。由于年轻群体本身的求知欲以及网络的高度发展,使得他们更容易接触到与艾滋病传播相关的资讯,而年长群体由于受到传统观念影响以及自身生理和心理的局限,因此对艾滋病相关知识关注较少。通过分析发现随着学历的增长,城市居民对于艾滋病传播途径的了解程度呈现增长趋势。学历越高,对于艾滋病传播途径的了解程度越深。未婚人群比已婚人群有更高的了解程度。同时,随着城市居住时间延长,城市居民对于艾滋病传播途径的了解程度同样呈现增长趋势,这表明城市相较于农村相对封闭的生活环境,由于居民可以更多接触到相关的宣传,这有助于居民提高对于艾滋病传播途径的了解程度。
对于艾滋病的预防措施,年龄差异的结果与“传播途径了解程度”相对应,19~30岁群体同样是了解程度最深的,而51~65岁群体了解程度最浅。在婚姻状况方面,未婚群体了解度高于已婚群体,原因同样与“传播途径了解程度”类似。
2.2 歧视态度
在居民对待艾滋病群体享有权利方面,设置问题包括:“尊重艾滋病感染者的隐私权”;“艾滋病感染者/病人享有正常工作和生活的权利”;“对艾滋病感染者/病人采取隔离措施”;“卫生部门可以拒绝治疗艾滋病感染者”;“学校可以拒绝父母或亲属感染了艾滋病的儿童到学校上课”。前两个问题选择“同意”的比例超过90%,表现出南京居民对于艾滋病群体的基本尊重态度。在第三个问题中,有44%的被调查者不同意隔离艾滋病人群,但有31%的被调查者同意。对于艾滋病患者该不该得到卫生部门的救治的问题,近90%的被调查不同意“卫生部门可以拒绝”。最后一个问题反映出社会公众对于艾滋病患者的孩子的连带歧视。被调查者中选择“同意”和“不清楚”的各占20%,而选择“不同意”的只有不足60%。由于不了解传播途径,当艾滋病患者的孩子来到学校,本能地被其他家长贴上“会传染”的标签,也由此导致这部分“双重弱势群体”难以拥有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endprint
在居民对待艾滋病群体歧视态度方面,调查结果通过相关问题进行分析。5个问题的答案均为“无条件同意”、“安全情况下同意”、“不清楚”和“不同意”。前二者为正向回答,后二者为负向回答。通过附值得分统计表小于等于5分表示被调查者对于艾滋病群体不存在歧视态度,而大于5分则表示存在歧视态度,且个人最终得分越高,表明歧视程度越深。根据245份有效样本量统计得出附值后得分的均值为5.461。选项“安全情况下同意”以压倒性优势获得最多选择,占据70%左右。当问题反映个体需要与艾滋病人发生接触时,最多选择的是“安全情况下同意”。表明被调查者对于艾滋病传播途径、预防措施知识的欠缺,以及社会环境是否能够确保不发生传染充满疑虑。
2.3 相关分析(表2)
通过皮尔逊相关性分析,得出表2的结果。说明城市居民了解的艾滋病传播途径与最终他们表现出来的对于艾滋病群体是否享有权利、是否歧视呈现负相关。即城市居民对于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了解程度越深入,他们越尊重艾滋病群体合法享有工作生活的权利,对待他们时也更少存在歧视的现象。
城市居民对于艾滋病预防措施的知晓程度,也与其针对艾滋病群体是否享有权利、是否歧视呈现负相关。即城市居民对于艾滋病的预防措施了解程度越深入,他们越尊重艾滋病群体合法享有工作生活的权利,对待他们时也更少存在歧视的现象。
3研究结论
在艾滋病传播预防方面,南京居民的知识了解程度整体良好,但不同年龄存在差异。其中青壮年人群有更多接触讯息的机会,掌握程度最好,而老年群体掌握程度则最差。由于调查人群中高学历老年群体比重较大,实际老年群体对于艾滋病知识的知晓率可能更低。而这背后体现出来的则是社交传媒利用、教育背景差异等等导致的信息接触不平衡的问题。
在歧视态度方面,南京居民对艾滋病群体存在歧视现象。部分人认为他们不应该享有正常人的权利的原因在于他们的疾病会传染。除了个别人存在的极端的歧视行为,更多的人是采取远离、不接触这些他们认为“不算歧视”的歧视行为。而这无形中给予了艾滋病群体极大的生活压力,从而导致他们产生“自我歧视”,不再敢在生活中光明正大地与人交际接触,得了病也不敢告知他人,以保证自己生活不受外界的影响。
在我国传统的文化影响下,社会对于性知识关注不足,涉及到“性”的知识通常都难以公开传播。由此,艾滋病的预防措施不能够被广泛知晓,导致传播的无形增多。政府公信力的丧失,导致部分居民认为政府并不能真正保障健康人群的安全,只能尽自己所能远离感染人群,以减少传染的机会。社会媒体对于艾滋病群体负面的新闻报道加剧城市居民对于该群体的错误认知,诸如医院操作不规范导致艾滋传染的新闻令居民感到恐慌。正是这种主观不接受,客观不关注的背景,导致了艾滋病群体永远只能停留在社会黑暗的角落,加剧艾滋病歧视现象的发生。
*通讯作者:姜婷娜
[课题来源]
1、《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本土化研究》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培养创新,2016年南京林业大学校级“教学质量提升工程”项目
2、心理咨询实务课程教学的创新与实践,南京林业大学2011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参考文献
[1] 杨玲,朱雅雯,李建升.艾滋病污名研究述评[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
[2] 彼得·皮澳特.艾滋病是世界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7(6).
[3] 朱宁,程建平,王琪.大学生艾滋病歧視现状及其原因分析.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5.
[4] OMANGI H G.Stigmatization and discrimination in the context of HIV and AIDS in Kenya [J].Newsletter of African Network on Ethics.Law and HIV,1997(3).
[5] 任滕飞.社会工作介入艾滋病反歧视研究——以武汉市为例.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6] 李映兰,周阳,李丽.社区艾滋病健康教育的发展现状.护理学杂志,2007.22(8).
[7] 李道苹,赵莉丽,方鹏骞.我国艾滋病健康教育现状分析[J].医学与社会,2008.21(1).
[8] 刘玉强,窦云云.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受教育权状况调查研究——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受教育权的社会控制与反歧视对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9(11).
[9] 郭念锋.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三级).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
[10] 苏卫.“恐艾症”应寻求心理疏导.江苏卫生保健:今日保健,2009(6).
[11] 李鹏.个案工作对恐艾者的介入模式研究——基于对脱恐效果的实例验证.沈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12] 康丽娜.山西省不同人群艾滋病歧视现状及影响因素的研究.山西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13] 李现红,何国平,王红红.艾滋病相关羞辱与歧视的研究.中华护理杂志,2007:42.
[14] 任海英.我国艾滋病歧视问题的社会心理学分析.现代生物医学进展,2009.9(1).
[15] 徐静,丁贤彬,郑建琼.重庆市城乡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态度和需求调查.中国健康教育,2007.23(1).
[16] 席胜军,何玉芳,周晓红等.浙江省杭州市居民艾滋病歧视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中国健康教育,2008.24(12).
[17] 曹晓斌,庞琳,吴尊友.AIDS相关歧视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及消除策略.中国艾滋病性病,2005.11(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