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抓改革 恪尽职守保平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在全国森林公安深化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8-01-24 04:13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树铭
森林公安 2017年5期
关键词:林区公安森林

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树铭

在全国上下喜迎党的十九大的关键时刻,我们召开全国森林公安深化改革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按照全国林业、公安改革的总体安排,全面研究谋划并强力推进森林公安深化改革工作,并就做好党的十九大森林公安安保维稳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国家林业局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张建龙局长会前专门听取汇报,对开好这次会议、进一步推动改革、做好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白向群同志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等7个单位展示了森林公安深化改革视频汇报片,很有学习和借鉴意义。海忠同志报告了全国森林公安深化改革进展情况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总结非常全面,部署非常到位,要求非常明确,我都同意。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受建龙同志委托,我代表国家林业局党组讲四点意见。

一、总结工作,肯定成效,进一步增强改革信心

去年10月,国家林业局党组和公安部党委审时度势,统筹谋划,做出全面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一年来,全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以深化改革为总抓手,抢抓机遇,敢于担当,善作善成,全力以赴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都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

第一,在工作部署上,全国上下共同发力,坚持高位推动,部分地方实现改革破题。国家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森林公安改革,专门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建龙局长亲自担任组长,我也多次专门组织研究部署,推动改革落实。森林公安局作为改革办,把深化改革作为这一年来的核心工作,细化任务分工,制定进度落实表,今年先后组织多批次工作组,赴20多个省(区)进行调研、督导和检查。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也按照职责分工,为改革出谋划策,提供支持。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各林业厅(局)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改革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谋划改革,全面启动改革,稳步推动落实。(今天的会议,有多名厅长亲自参加会议,足见对森林公安改革的重视和支持。)截至目前,湖北、云南已由林业厅、公安厅联合印发了改革实施方案;山东、陕西由林业厅、公安厅转发改革指导意见;天津、黑龙江森工总局由林业主管部门印发了实施方案。其他省(区、市)在全面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均已初步制定了改革实施意见,正在全力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出台。

第二,在工作落实上,各项改革全面攻坚,部分工作进展明显,一些地方实现较大突破。一是队伍正规化进一步加强。无论是森林公安主要领导“进班子”,还是森林公安招录体制改革、辅警队伍建设,都取得重要进展。特别是刚才黑龙江森工总局介绍的省级以下直管工作基本完成,实现重大突破。二是执法能力实现新提升。大部分省(区)与相关警种全面建立刑事案件协作机制,实现省级直接立案侦办重大案件。三是执法职能实现新拓展。22个省(区)全面理顺并落实了刑事和治安执法权限;县级森林公安机关独立履行执法权限比例提升约10个百分点;全国90%以上的林业行政案件由森林公安机关办理。四是权力运行机制实现新突破。涉林案件司法解释和行刑衔接办法已经拟制初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各地普遍制定执法权力清单,明确警务活动范畴,规范警力调动。五是林区治安防控有了新进展。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强化,情报信息来源不断拓展,5大片区警务合作内涵日益丰富,空间不断拓展,效能逐步显现。六是基础信息化建设实现新发展。大部分省(区)森林公安已全面纳入公安信息化整体布局,与地方公安机关实现信息共享,信息化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七是警务综合保障再上新台阶。森林公安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理顺,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相关惠警政策正在推进落实。

第三,在改革效果上,各项措施陆续出台,改革成果不断转化,效果初步显现。从调研掌握的情况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同志对深化森林公安改革非常认可,普遍认为改革有利于生态保护,有利于资源管理,有利于社会治理,有利于保持林区稳定,有利于队伍发展。很多地方通过改革,进一步强化了森林公安机关班子建设,配强了班子,规范了机构设置,严肃了纪律作风,促进了队伍健康发展。很多地方通过落实改革精神,解决了执法权限这一重大问题,全面加大了对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办案数量明显增长。很多地方借助改革良机,全面落实了各项从优待警政策,拓展了资金渠道,增强了警务保障能力,民警各方面待遇明显提高,进一步凝聚了警心警魂,队伍面貌焕然一新。事实证明,改革的红利正在基层逐步释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今后还要继续坚持走下去。

二、查找问题,分析形势,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

在看到森林公安改革阶段性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森林改革已经到了攻坚阶段。虽然前期改革有进展有成效,但是与改革目标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尚未完全到位。一些地方对改革大势没有清醒认识,缺乏战略眼光,缺乏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担当精神,没有深刻认识到改革是决定森林公安前途命运的关键和出路,没有深刻认识到抓改革是这一历史时期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政治责任和重大历史使命。一些地方在推进改革上存在风险顾虑和畏难情绪,在改革遇到阻力、触及矛盾时,不愿改、不想改,不敢闯、不敢试。全国改革意见已经出台一年了,但各省出台实施意见的少之又少,迟迟不见动静。二是改革思路尚未完全理清。一些地方没有全面准确地把握深化改革的总体框架和目标任务,缺乏对本地区森林公安事业发展的长远谋划。一些地方抓改革的思路不清晰,有的甚至抓小放大,只推动容易完成的改革任务,“捡芝麻丢西瓜”,没有把改革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推进。有的地方在政策执行上甚至挑肥拣瘦,根据自身意图随意取舍。三是改革举措尚未全面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任务多、工作量大,很多地方存在改革措施没有真正落实的问题。有的改革实施意见操作性还不够强,结合地方具体实际还不够,措施也不够具体。如何狠抓工作落实,打通改革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需要进一步狠下功夫。

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推进森林公安改革,有着极其深刻的时代背景和极为迫切的现实需求。全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从战略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充分认识并准确把握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重大战略意义、丰富内涵和现实要求。

第一,深化森林公安改革,是顺应时代变革的大势之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改革大旗,用全局的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改革,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进改革,新一轮的改革大潮在全国范围内风起云涌,波澜壮阔。当前,林业改革全面向纵深推进,公安改革正如火如荼、不断发力。森林公安作为一支管理体制特殊(受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队伍性质特殊(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职能)、职能作用特殊(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障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专业警种,面对新的时代变革、新的政治要求、新的形势任务,唯有不断改革,才能找准自身定位,因时而动,顺时而兴,才能实现“思路一变天地宽”。

第二,深化森林公安改革,是提升生态保护能力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屏障。尽管多年来我国林业建设成就令人瞩目,但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现有森林难以支撑起生态文明的大厦,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的向往。森林公安队伍被称为“森林卫士”,是生态安全的坚定捍卫者,是绿色中国的守护神。我们要从事关民族未来的大局出发认识森林公安改革,要从提升国家生态保护与治理能力的高度深化森林公安改革,以改革促进发展,以改革壮大队伍,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生态执法“主力军”作用,提升执法打击效能,为促进森林持续恢复增长、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利器。

第三,深化森林公安改革,是维护林区稳定的迫切需要。多年来我国发展总体形势很好,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繁重、责任艰巨。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各种矛盾交织叠加,对敌斗争形势复杂,反恐任务艰巨,重大敏感问题处理不慎,极易影响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林区范围广、区域大,大多地处偏远、管理薄弱,极易成为敌对势力的孳生地、窝藏地,极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作案地、隐匿地。森林公安作为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的主力军,必须时刻紧盯林区社会、始终紧绷林区维稳这根弦,针对林区治安形势的新变化、违法犯罪分子的新动向、涉林违法犯罪的新手段,以实现法治林区、平安林区为目标,以改革为抓手,全面强化执法职能,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创新林区治安防控机制,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确保林区群众安居乐业。

第四,深化森林公安改革,是队伍长远发展的根本出路。回顾森林公安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可以说森林公安是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不断发展壮大的。以1984年林业部公安局成立为标志,森林公安由分散状态转为统一管理,进入一体化发展阶段;以1985年《森林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出台为标志,森林公安确立了林业执法主力军地位;以2005年解决森林公安编制经费问题为标志,森林公安解决了机构编制不统一、经费渠道不畅通问题,迈入了正规化建设新时期。多年实践证明,森林公安只有抓住历史机遇,不断深化改革,才能解决挡在队伍发展前面的一个个“拦路虎”。当前森林公安仍然面临警力不足、执法受限、保障不力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只有持续推动改革,才能不断实现自我突破,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总之,深化改革是时代赋予森林公安的神圣使命,也是时代赋予森林公安的重大任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林业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因势而谋,顺势而为,狠抓落实,确保深化森林公安改革工作尽快破题并全面推进。

三、着眼全局,突出重点,进一步推进改革前行

改革蓝图绘就后,关键在于落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以谋事创业的干劲和“功成不必在我”的奉献精神,一任接着一任干,采取得力措施,选准突破口,真抓实干,以干克难,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第一,抓改革落实,必须要把握总体架构。森林公安改革《指导意见》是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总纲领、总遵循,明确提出了7大任务40多项改革措施。落实《指导意见》,首先要全面把握住“一鼎三足”的总体架构。“一鼎”,就是要尽快出台本地区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衡量一个地方是否推进改革的重要标尺。“三足”:就是要全面落实本地区森林公安“队伍”“职能”“保障”3方面的重要支撑。落实“队伍”支撑:就是要有人(包括领导要进班子,取得话语权;完善招录体制,提升素质;增加辅警,壮大队伍等);落实“职能”支撑:就是要有权(包括落实刑事执法权,落实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综合执法机制等);落实“保障”支撑:就是要有钱(包括经费要有保障,实现有房有车,民警待遇要落实等)。深化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只有把握好“一鼎三足”的总体架构,才能实现纲举目张,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第二,抓改革落实,必须要全力攻坚。目前,森林公安改革已经全面破题,留下的改革任务很多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是对各级林业主管领导和森林公安机关负责同志的政治智慧、创业勇气和担当精神的巨大考验。今年年初,我们把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森林公安主要领导进班子、省级统一招录体制建设、经费保障责任落实、民警职业保障制度建立、加强警务辅助人员建设等工作作为改革重点。各地要敢于啃硬骨头,迎难而进,攻坚克难,直面矛盾问题,切实抓好改革攻坚。只为问题想办法,不为困难找理由。只要敢想敢干,真抓实干,办法总比困难多。

第三,抓改革落实,必须要统筹安排。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一是要在改革《指导意见》的总体框架内,把自上而下的改革与自下而上的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尊重基层首创,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最大限度激发基层公安机关改革积极性和内在动力。二是要坚持把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与大力推进森林公安“四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改革为切入点,以“四项建设”为目标,实现整体协调、统筹谋划,同步推进、相向而行。三是要坚持把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与基层关心的难点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改革的手段和政策的落地,确保服务林区群众能力和队伍保障水平的双提升,做到基层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实现既惠民,又惠警,进一步彰显公安改革的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和基层民警有更多获得感。

第四,抓改革落实,必须要抓好细节。思路决定出路,细节决定成败。全面深化森林公安改革既是一篇总体布局、系统推进的大文章,也是一个细活、实在活,必须下功夫精雕细琢、重犁深耕。各地要努力把改革工作做细、做实、做深、做到位,对各项改革任务分门别类,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对于已经出台政策措施的,要一竿子插到底,狠抓“最后一公里”的落实;对于尚未出台政策措施的,要抓紧研究论证,尽快出台符合全国总体思路和本地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方案;对于相关改革任务已经基本完成的,要按照改革《指导意见》和本地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和方向,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将改革向纵深推进。

第五,抓改革落实,必须要选育典型。改革工作部署近一年来,各地在抓亮点、树典型上做了一些积极探索,也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但总体看,各地在深化改革中亮点还不太多、还不太亮,在这方面需要加倍努力。今后必须进一步更新观念、拓展思路,善于培育典型、挖掘典型、选树典型、宣传典型,每个地方、每个层面都要树立一批敢于迎难而上推进改革、善于抓住机遇创新发展、已经实现重大突破的先进典型,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典型引路,让“一枝独秀”引领“百花齐放”,实现以点带面,整体突破。

四、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进一步筑牢改革根基

全面深化森林公安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强大合力,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第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形成以上率下、上下协同的整体工作格局。各级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领导者、组织者、实施者,要切实担负起抓改革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推进改革攻坚,推动问题解决。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改革任务的具体承担者、落实者,要认清历史使命,抓住改革良机,切实解决困扰本地森林公安发展的瓶颈问题。在这里特别要强调一点,在改革措施落实上,各地要统筹推进,全方位落实,既不允许挑肥拣瘦,选择性执行;更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第二,明确工作分工。一是各级改革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的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全面抓好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把改革任务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各级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大力支持森林公安改革,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推进改革,种好自己“责任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体联动。特别要加强同编制、组织人事、发改、财政及政法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合力。三是各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扎实做好日常事务性工作,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引导推动等作用,及时准确掌握上级改革部署,广泛了解外地改革动态,密切掌握专项改革进展情况,收集汇总有关改革的信息资料,为领导小组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三,加强跟踪评估。改革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改革的目标是否达到?改革的效果是否显现?改革的红利是否全面释放?回答这些问题,必须对改革成效进行全面跟踪和准确评估。一要加强跟踪了解。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定期调度改革进度。对已经推出的改革举措,要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对新启动的举措或试点,要加大组织和协调工作力度,确保取得成效。二要加强效果评估。实行跟踪问效,坚持改革效果由上级评定、社会评价、群众评判、民警评议,充分接受各方面监督。三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广泛宣传森林公安改革工作。积极正面引导,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森林公安改革,着力构建良好舆论环境。

第四,强化督导问责。一要加强督导。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改革任务的政策研究和试点探索,区分不同情况,强化分类指导和检查督导,既要督任务、督进展、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坚持以督促行、以察问效。二要定期通报。对改革进展情况实行量化管理、报表管理,动态统计,定性分析,科学评估,确保改革方向不偏、改革进度不拖。三要强化问责。进一步严肃改革纪律,把推进改革作为检验林业干部作风的主战场,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健全问责机制。对改革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对按期未能完成改革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做到警令畅通,令行禁止。

最后,专门强调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森林公安各项工作。

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在北京召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是当前各级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十九大安保已经进入最后的决战决胜阶段,时间紧、要求高、责任大、任务重。刚才,海忠同志就党的十九大林区安保维稳、森林防火等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我再强调4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级林业部门和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坚决打赢打好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这场硬仗,以林区社会的平安稳定支持全国大局稳定。二抓住关键环节,确保“三个不发生”。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理念,对林区信访维稳、涉林矛盾纠纷、反恐防暴处突、突发重大案事件、涉警网络舆情、林区禁种铲毒、林区交通安全、监管场所安全、林区消防安全,以及重点人员摸排、重点物品管控和重点场所部位等,都要有针对性地强化和落实安保措施,做好各项准备。三要狠抓执法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情报先行、防范在前,主动进攻、露头就打,源头治理、整体防控,组织开展好相关专项严打行动,始终保持对各类涉林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和威慑态势。四要严格管理队伍,加强值班备勤。各级领导同志要坚持以身作则,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领导带班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等制度,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森林公安民警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公、不严等引发媒体炒作。

同志们,全面深化森林公安改革,使命神圣、任务艰巨。我们唯有勇往直前、攻坚克难,才能赶上时代脚步、拥抱美好未来。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抓改革,旗帜鲜明抓落实,锲而不舍,闯出新路,为保护国家生态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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