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行包安检对策研究

2018-01-24 21:44刘虹波
铁道货运 2018年1期
关键词:托运货物运输

王 婷,刘虹波

(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营运部,北京 100055)

1 铁路行包安检主要特点分析

铁路行包经旅客列车行李车运输,自业务开办之初,就一直伴随着铁路客运业务发展[1-2],其安检工作也与旅客携带品安检工作同步进化。近 10 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和反恐怖工作要求的发展变化,国家对交通运输及物流领域货物安全检查的要求逐年提高。2014 年,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联合下发《加强对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邮件、快件要实名登记、收货验视,并逐步推行过机安检[3]。2015 年,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再次联合下发文件,将邮件、快件等小件物品的安检要求明确为“收货验视、实名登记和过机安检 3 个 100%”。2016年,在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 (G20 峰会) 等重大活动期间,安检措施再次升级,到达活动城市的行包均实行到达二次安检。经过多年发展,铁路行包安检有以下主要特点。

(1)安检范围逐步扩大。20 世纪 60 年代,行包和旅客携带品安检查堵的主要对象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要求旅客不能将化学易燃品装在行李、包裹中托运。20 世纪 70 年代,提出了“三品”检查的概念,通常指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但实际检查范围较为宽泛,包括压缩气体、有毒物品、有腐蚀性的物品、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可能危害行车及旅客安全的物品。20 世纪 80 年代之后,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以铁路包裹方式托运的货物品类日益繁多,行包安检除了要检查“三品”,还要检查违禁物品,包括麻醉药物、精神药品、仿真武器、淫秽有伤风化的书刊、音像制品、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4]。此外,行包安检还承担了运输条件确认的职责,查看行李中是否夹带有货币、证券、珍贵文物、金银珠宝、档案材料等[5],托运包裹中是否有易污染车体的物品,是否有超过规定数量的限寄物品,如香烟等。

(2)安检要求日趋提高。从设备条件来说,早期没有专门的检查仪器,20 世纪 80 年代在较大车站引入 X 光机安全检查仪,2005 年以后三等以上车站都须配备安检仪,2015 年以后所有开办客运业务的车站都须配置安检仪 (运量较小的行包房托运行包时经客运安检仪进行检查),逐步从全部手工检查,到手工为主、机器为辅,再过渡到机器检查为主。从检查防范环节来说,从行包房办理承运时检查,向两端扩展,实行货物源头卡控、到达检查,形成货物安全控制的“三道防线”[6]。从检查范围来说,从以检查零散客户的成件包装杂货为主,其他货物实行抽验,过渡到全部行包货件均要求过机安检;安检涵盖的事项从单纯的安检,扩充至收货前验视、实名登记,最终要求做到全部 100%。

(3)安检难度逐步加大。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网购商品大幅增加,部分货物经行包渠道运送,电商类货物体积小、品类繁杂,安全检查难度较大。随着物流市场发展,行业分工越来越细致,行包托运的主体由终端客户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物流商、快递企业为主,安检重点发生了变化。随着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普及,锂电池应用越来越广泛[7],部分锂电池容量大、制造工艺不过关,危险性高,掌握合理检查尺度难度增加。同时,航空、公路系统也在持续强化货物安全检查,不排除有极少数托运人存在侥幸心理,违规托运,给行包安全带来挑战[8-9]。

2 铁路行包安检主要难点

(1)安检执行标准亟需完善。一是针对安检工作,从国家部委到运输企业都出台了多项制度,但相互之间缺乏合理关系定位,规定也不完全一致。 二是“收货验视、实名登记和过机安检 3 个 100%”要求主要是针对邮政、快递行业提出的,应用在铁路行包运输上,实际执行中需要灵活解释和操作。以收货验视为例,收寄散户的零星物品时必须要做到先验视、再封箱,而对于药品等原厂包装货物这条原则适用性不强,对物流商集包运输的货物较难执行。再以过机安检为例,现行规定中尖端保密仪器是免检的,有些物品体积大或X射线敏感无法通过安检仪进行检查。

(2)运输条件研究相对薄弱。铁路部门在安检设备方面投入很大,但在货物运输条件方面研究投入比较少,国际铁路组织相关危险货物研究的侧重点主要在危险货物运输条件上面,与民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例如,国际民航组织针对锂电池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锂电池运输的条件和有关要求,成为航空公司的操作指南。相比之下,铁路方面仅在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有粗略说明,具体操作还没有规定。

(3)安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包房安检人员均由铁路职工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目前,行包职工的年龄普遍偏大,从事安检工作人员的平均年龄在 45 岁以上,并且受收货方式、市内交通等因素影响,大量行包在傍晚或晚间进货,对视力要求较高,需要补充新鲜力量。行包安全检查的要求也不同于旅客携带品,需要针对性的培训。

(4)安检与效率关系存在掣肘。现场作业中个别基层单位对货物安检要求层层加码,部分单位把禁止携带品等同于禁止托运物品,锤、锯、扳手等工具都拒绝承运,有些单位甚至制订“土规定”,拒绝承运一切液体,直接影响了行包运量和效益。为执行100% 过机安检规定,无包装裸露配件、自行车、活动物、成批原厂包装货物均逐一过机,增加了作业时长和货物搬运次数,降低了作业效率。

3 铁路行包安检对策分析

(1)优化安检管理体系建设。《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条例》中对托运人和铁路承运人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铁路行包安检工作有充分的上位法依据。在法规条例贯彻中,相关部门应各负其责,逐步建立起权责明确、分工合理的安检管理体系,以保障铁路行包安检工作做到标准统一,有序运行,不留死角。国家铁路局等政府部门应制定部门规章,监督铁路运输企业安检体系运行情况;铁路运输企业或铁路公安部门,应根据法规条例和政府规章,结合行包运输特点制定安检管理办法,明确设备配备、操作要求和流程等;铁路公安部门应按照铁路安全保卫的要求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提出临时的强化安检措施;铁路安全监督部门应对现场安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对不认真落实安检制度的行为进行通报、考核。

(2)加强运输条件研究。加强行李车运输条件研究,提出适应行李车运输品类,跟踪并充分借鉴国际民航组织、国内民航安全研究机构对于锂电池等新产品运输的有关研究成果,明确对锂电池等新产品的运输要求。采用新技术手段应用,逐步更新新型的 X光机安全检查仪,提高危险和违禁物品的查验能力。加强与安检仪生产厂家的协作,搜集整理图片资料,利用大数据及智能图像分析等最新信息化技术成果,逐步开发具有危险品和违禁物品自动识别能力的设备功能模块,实现自动识别分析、主动报警,提高检查的效率和可靠性。加强视频监控应用和行包房通道管理,防止行包及其他物品未经检查直接进站。

(3)强化安检队伍建设。增强行包安检人员配置,选拔年纪轻、视力好、责任心强的员工从事安检工作,形成合理的人才队伍梯队。根据行包货源特点,加强针对性培训,提高安检人员对易夹带危险货物的辨识能力。学习借鉴民航和铁路客运旅客携带品安检方式,在运量较大车站聘用专业的安检公司组织行包安检,提高安检的专业化水平。

(4)重视源头防控。加强法制及相关案例的宣传,推广托运人托运承诺制度[10],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夹带危险品托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警示行包托运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托运行为,将保障行包运输安全的压力传递至终端客户和物流合作商。行包市场货源开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发挥铁路快运网络优势,重点开发医药、配件、服装、生鲜、小家电、印刷品、饮食快消品等体积、批量适中适合行李车运输的品类,为客户提供全程物流服务,提高一手货源、原厂包装货物比例。对于代办网点和合作物流商,加强收货档口的检查和货物来源的甄别,从收货端开始把控。

(5)创新安检方式。适应铁路行包运输特点和发展要求,改进和创新安检方式,确保行包运输安全,提高行包作业效率。一是重新明确机器检查和人工检查的定位,人工检查仍是重要的补充手段,尤其是在安检仪图像不清晰,及遇到体积超大和不适于过安检仪的货物时,须通过手检等人工检查的方式进行确认。二是规范特殊物品的检查,对尖端保密物品、重点文物等免检物品,由铁路公安部门明确免检范围,规范审核流程和放行方式;超大件无法通过安检仪货物,借鉴民航经验,采取人工方式检查,特殊时期实行防爆仪器检查,并采取留置 24 h 等方式,降低安全风险;对于送检血样等 X 光敏感的货物,只面向铁路签约客户办理,同时引入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检验机构提出的货物运输条件检验报告,由托运人承诺,并提出合格的检验报告。三是探索建立客户黑名单制度。对出现夹带危险品等行为的托运人纳入黑名单,一定时期内不再承运其托运的货物。对长期客户和合作物流商建立安全评分制度,信誉较好、评分较高的给与更多的服务优惠,进一步强化合作;对于信誉较差、评分较低的加强安全的源头检查,如果经常出现问题,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四是建立货物白名单制度。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对裸装的配件、自行车、活动物及原厂包装的工业制成品等采取人工验视和抽检的方式过机检查,提高安全检查的效率;充分利用行包管理信息系统,梳理行包货物品类,将常见货物品类列入白名单,正常安检后承运;对于新出现、不熟悉的货物,采取由托运人提供证明材料,实行人机结合检查等方式强化检查确认。

4 结束语

在当前电商网购市场迅猛发展的情况下,铁路行包业务的发展前景看好[11-12]。通过借鉴民航、快递等行业的经验,加强安检制度建设,强化运输条件研究,不断完善行包安检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将有力地提高行包安全防控水平,增加旅客、行包运输安全保障能力[13]。同时,在推进行包安检规范化基础上,以保障安全为前提,积极推进行包运输产品转型升级,重点开发适合行李车运输的医药、生鲜、冷链等小件包装货源,推动铁路小件快运业务良性发展。

[1] 母柏松,王 莹,李慧玲.铁路行包运输运能分配方案研究[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6,38(4):27-29.MU Bai-song,WANG Ying,LI Hui-ling.Study on Distribution of Railway Luggage & Parcel Transportation Capacity[J].Railway Transport and Economy,2016,38(4):27-29.

[2] 陈京亮.铁路行包装运方案编制方法的研究[J].中国铁道科学,2012,33(1):108-112.CHEN Jing-liang.Research on the Compilation Method for the Shipping Scheme of Railway Luggage and Parcel[J].China Railway Science,2012,33(1):108-112.

[3]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 15 部门.加强对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综办[2014]24 号[A].北京: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 15 部门,2014.

[4] 张玉忠,赵群力.铁路安检[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13.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 101 号[A].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1997.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货运安检工作的意见:铁公安[2011]57号[A].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11.

[7] United Parcel Service.International Lithium Battery Regulations[EB/OL].(2016-04-01) [2017-10-13].http://www.ups.com/media/news/en/ca/intl_lithium_battery_regulations.pdf.

[8] 张瑞荣.当前铁路行包运输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J].海铁道科技,2014 (4):139-140.

[9] 蔡定富.铁路行包运输安全管理的思考[J].大科技,2014 (10):219-220.

[10] 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货物运输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国铁运输监[2017] 67 号[A].北京:国家铁路局,2017.

[11] 张文斌.铁路行包运输网络拓扑结构分析[J].铁道货运,2016,34(1):46-49.ZHANG Wen-bin.Analysis on Network Topology of Railway Luggage Transportation[J].Railway Freight Transport,2016,34(1):46-49.

[12] 王亚星.铁路行包运输安全管理及发展方向[J].大陆桥视野,2017(22):29.

[13] 牛琳璇,韩 梅,王艳玲.加强铁路货运安全的研究[J].铁道货运,2007,25(10):10-12.NIU Lin-xuan,HAN Mei,WANG Yan-ling.Research on Strengthening the Safety of Railway Freight Transportation[J].Railway Freight Transport,2007,25(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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