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 玮/兰溪市档案局
近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对兰溪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予以批示:这项基础性工作很有必要。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在我省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推进过程中,兰溪市着力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按照“产业加快转型、古城焕发青春”的发展思路,将改造危旧住房与推进全域旅游计划相结合,进行全市有史以来体量最大的一次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市档案局积极服务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主动提供馆藏婚姻档案、房产档案等涉民档案资源,协助化解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经济利益纠纷;同时主动挖掘和整理口述资料、鱼鳞册,以更好地保护古城历史文化遗产、避免因征迁导致文化遗产流失。
1.1 整合共享全市涉民档案资源。一是整合涉民档案资源。旧城改造征迁涉及房屋产权归属、面积认定等补偿依据确定环节,容易引发产权纠纷,如桃花坞棚户区部分房屋历史最早可追溯至清代,其权属较难理清;部分房屋因分户或财产分割,存在“一房多户”的现象。为此市档案局联合市城建档案馆、市就业处档案室、市房管处档案室,充分整合馆室藏婚姻档案、房产档案等涉民档案,为夫妻关系、父子关系、工龄、房产权属等的认定提供证明,及时化解补偿依据确定环节的经济利益纠纷。截至2018年2月,全市共为征迁户提供房产档案查询3000多批次、人事档案1500批次、婚姻档案2334批次,市档案部门协助解决各类征迁矛盾纠纷50余起。
二是共享涉民档案资源。其一,市档案局积极推进“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在省内工作或生活的征迁户可在所在地档案局提出异地查档申请,市档案馆在规定时间内查找档案并及时寄送。其二,市档案局向市婚姻登记处提供所有馆藏婚姻档案数字化成果,目录共计20万余条;并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开设“兰溪档案馆室一体化系统”“浙江档案服务网”账号及权限,登录账号可查找市档案馆馆藏全部婚姻数据,以及省内其他档案馆馆藏婚姻数据。市档案馆自共享涉民档案资源以来,共接待来馆查档群众8000多人次、提供异地跨馆查档40人次、邮寄档案30份,群众查档服务满意率达100%。
1.2 挖掘整理口述资料和鱼鳞册。一是采集口述资料。与市党史办等单位成立“口述历史”采编小组,依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社会志愿者等的协助,采集本市老人有关古城地理地貌、风土人情等方面的口述资料并归档保存。目前共访谈870余人,采集录音820余份、录像80余份、抄本800余份共80余万字。
二是研究鱼鳞册。鱼鳞册是旧时为开展地籍管理和赋税征收工作而编制的土地登记簿册,市档案馆现有鱼鳞册746册,载有清同治年间兰溪35都159图的田土、山林、地形等信息,存量规模居全国第二、全省第一。目前市档案局与浙江师范大学联合开展鱼鳞册专项研究,通过鱼鳞册复原古城版图,研究古代兰溪的城建情况,并为现阶段征迁改造、古城修复提供参考。市档案局还将鱼鳞册档案开发项目上报《2018年度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储备项目》,争取国家层面的技术支持。
一是出台征迁档案管理的相关规范。征迁过程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报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何排序、如何组卷都需要指导,而我省尚未出台征迁档案管理相关规范。为此我们主动了解其他地区相关经验,决定以《成都市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参照标准。建议省里尽快出台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迁档案管理的相关规范,对征迁档案归档范围、整理规范、保管期限等予以明确,并加强培训指导。
二是搭建全省统一的便民查档服务平台。兰溪市旧城改造所涉及的档案尚未实现集中统一保管,如2014年之前形成的婚姻档案由市档案馆保管,之后形成的由市民政局档案室保管,且馆室档案数字化水平不一,群众查档需在各部门间来回奔波。为此,建议省档案局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快全省馆室藏档案数字化工作进度,在此基础上搭建全省统一的便民查档服务平台,实现“一键查阅”式查档。
三是重视特殊载体档案的收集整理。以往收集整理工作的重心为纸质档案,不重视收集照片、光盘、实物等特殊载体档案。在征迁过程中必须注重收集整理影像、实物等特种载体档案,真实反映城市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