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课题——从“李文星案”谈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

2018-01-24 20:24张丽娜
山西青年 2018年22期
关键词:辅导员法治法律

张丽娜

(天津音乐学院,天津 300171)

2017年7月,从985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李文星在求职中通过网络招聘平台应聘误入传销组织而于天津市静海区遇害。人们在痛恨和谴责传销组织的同时,也对刚刚准备绽放的年轻生命的消逝而感到扼腕叹息。近年来,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仍存在教育形式化、重视程度不足等问题,揭示了我国高校法治教育中存在缺陷,亟待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在我国的法治教育中,高校法治教育所承载的使命非同寻常,它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承载着润物细无声的重任。”将大学生培养成为与时俱进的适应新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高校在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知识教育的同时,增强法治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迫切需要。

一、当前高校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教育重视程度不足,缺乏独立性

目前,担负起大学生法治教育重任的主要是辅导员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法律基础”部分的法治观教育。辅导员更多的是针对学生德育品质、道德情操的培养,由于具有不同的专业背景,很难达到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目的。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课中,法律基础课时较少,内容更侧重于向学生讲授宏观的依法治国和树立法治观念的法律知识,且讲授该课程的教师多由哲学、政治学专业背景教师担任,一方面缺乏专业知识,很难将法治课精神深入贯彻,另一方面缺乏实践经验,无法将课程形象生动化,难以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

(二)法治教育方式保守,缺乏创新力和吸引力,“走过场、形式化”问题严重

在高校法治教育中,辅导员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仍没有足够的重视,仍停留在遇到突发事件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中和对校规校纪的解读中。“两课”中“法律基础”课教学部分授课内容理论性强,缺乏实践性教学,采取机械死板的的教育模式,无法提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学生们也只停留在机械的记笔记、背笔记、应付考试的过程中,从中并没有真正对基本的法律常识有所了解,更谈不到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塑造,根本无法达到法律教育的目的,如“李文星”一样的很多大学生更无法通过所学法律知识去认真辨认可能侵犯到自己权益的行为,使大学里本该严肃认真的法治教育变成了仅为了拿学分而不得不上的课程“走过场”的应付了事,流于形式。

(三)重理论,轻实践,忽视日常法治教育的开展

要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但要使其掌握法律知识,而且要树立其法律信仰和培养其法律精神。我国当今的高校的法治教育中,极少有学校会在日常教育中开展模拟法庭、社会调研、法庭听审以及通过法律案例进行法律常识普及等的教育工作,高校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仅通过辅导员进行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忽视了日常的法治教育,每到学生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或权益被严重侵害时学校才追悔莫及。

二、高校有效开展法治教育的对策

(一)提高高校法治教育地位,确立法治教育的独立性

法治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大学生能够自觉运用法律解决社会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高校辅导员应当担负起法治教育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将法治教育独立于其他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发生的典型事例及思想动向,进行适时的法律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在日常思考问题和处理事件时自觉运用法律常识判断、引领学生学会判断如“校园贷”、“传销”’、“电信诈骗”等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以及应当如何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将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始终。法律基础课程中,应当结合教材增加基础法律知识和案例教学的教育内容,并结合专业特色讲授与不同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将法治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从灌输填鸭式的“要我学”法治教育转变为充满兴趣的“我要学”,逐步达到树立法治观念、运用法律思维,培养法律信仰的法治教育目的,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二)探索高校法治教育新模式,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1.开展法治教育校园文化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形式将法治教育寓教于乐。通过法律征文比赛、关于社会某一社会热点案例的辩论赛、模拟法庭、邀请法律专家入校讲座、依托网络公众平台进行系列有奖问答活动、开设法律问题解答小栏目、社会热点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生活动方式,以潜移默化的方式逐步树立较强的规则意识,建立契约精神,真正达到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入脑、入心的总要求。

2.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创新法治教育教学方式,改革学生考核模式。在法律基础课程中,不能仅仅采取上课“抄笔记、记笔记”,考试试卷背理论的刻板模式,而应当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将法律理论和经典案例相结合,并结合当前法律热点进行深入剖析,以小组课、辩论课、讨论课、模拟法庭等多种方式,引发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思考,激发学生对法律的兴趣,引入第二课堂,带领学生深入法院旁听案件,通过实地教学感受法律的程序性、严肃性和威慑力。通过课堂内容引导学生养成心中有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3.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大学生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将法治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课题。应当通过引导学生自觉遵守高校的“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严格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来奖惩、制约和管理学生,逐渐形成对维持社会秩序的各项制度的信仰和尊重。依法治校,严格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本身不仅可以为学校的法治教育营造一个优良的氛围,而且也能够成为一种隐性的法律教育力量,潜移默化的影响着生活在其中的大学生。进行学生法治教育的过程中要结合他们的心理动态认真倾听学生,了解他们的思维模式,耐心向其解释其中蕴含的法律道理,具体的法律规定,使他们信服,并逐渐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三)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法律素养

教师作为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发现问题的启发人、和解决问题的参与人,其知识背景和法律素养在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方面至关重要。因此教师资格培训特别是思想政治课教师的岗前培训中,除与《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规范外应当重点加入法律基本知识的培训内容,全面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在讲授法律基础课内容时更加建议由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来担任教学内容,更好的领会中央文件和精神,把握教材内容,将课本与法律理论、经典案例相结合,深入浅出的将法律课程扎根到学生心中。在高校辅导员的各级培训中,加入法治教育的内容,即引领辅导员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辅导员适当运用法律手段和法律思维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而更好的培养大学生成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信法”的高素质人才。

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如何、法律素质怎样,将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高校法治教育担负着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重要使命。高校学生正处于思维活跃的年龄,要树立他们的法律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形成依法治校的校园环境,必须注重在日常开展法治教育,使他们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李文星案”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积极应对高校法治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完善高校法治教育体系对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加快我国法治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义重大而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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