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山
男女关系中的伦理观念,是展示伦理道德的一个重要方面。从目前已知的古籍资料来看,男女伦理观的最早、最系统的展示,是在古经《周易》中。《周易》中有关男女伦理的思想,不仅是周王朝建立之前的男女伦理观念的集中展示,也给周王朝以来华夏子孙在修身、齐家的实践中提供了一个完整、系统的男女伦理观。历代儒家对修身、齐家的实践性方面有诸多关于男女伦理的礼仪规范及思想阐述,其实都是在《周易》男女伦理观框架内的展开。而从《周易》本义的角度作考量,《周易》所蕴含的诸多很有价值的男女伦理观念,尚未被后代人完全开发。本文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周易》中对男女关系问题的展示,从一个特殊的方面说明《周易》确实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源头;同时,也对一些尚未开发的思想资源作尝试性开发,深入探究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
《周易》系统有八个经卦,每个经卦各代表一类事物。《说卦》一文有集中表达。例如:“乾为天,为圆,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代表对象计有14种之多。代表种类最多的是经卦《坎》,列有20种之多。《说卦》中的这种汇编,有些杂乱无章。其实,在《周易》的类推思维实践中,同一语境中的八经卦所代表的事物是确定而有序的。同样在《说卦》一文的开头,就有三个语境系列的有序说明,其中有一个语境系列这样说道:“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除了已为父母的乾、坤两个经卦,还有震、巽、坎、离、艮、兑六个经卦,作为长男、长女、中男、中女、少男、少女而存 在。
《周易》六十四卦,均由两个经卦重叠而成,故又称重卦。重卦中的两个经卦,下位经卦称下卦或内卦,上位经卦称上卦或外卦。一个重卦的卦名及其属性,往往由上下经卦之间的关系而确定。《周易》中的男女关系的表达,主要也由象征长男、长女、中男、中女、少男、少女这六个经卦的两两重叠、上下位置的变化而展现。例如,以男性处下、女性处上而两两相重的卦计有九种:咸(少男下少女上)、旅(少男下中女上)、渐(少男下长女上)、困(中男下少女上)、未济(中男下中女上)、涣(中男下长女上)、随(长男下少女上)、噬嗑(长男下中女上)、益(长男下长女上)。
以女性处下、男性处上而两两相重的卦也有九种:损(少女下少男上)、节(少女下中男上)、归妹(少女下中男上)、贲(中女下少男上)、既济(中女下中男上)、丰(中女下长男上)、蛊(长女下少男上)、井(长女下中男上)、恒(长女下长男上)。
以上共计18种形式的男女关系,除了表达处上与处下的关系,其上下经卦之间的关系,也可称为内卦与外卦即主内与主外的关系,如《恒》卦可视为长女主内长男主外;也可视为下追上的关系,如《咸》卦即可视为少男追求少女,《蛊》卦可视为长女追求少男。所以,以上18种关系中的前九种,均为男处下,可视为男追女的关系;后九种,均为女处下,可视为女追男的关系。
除了上述18种形式的男女关系,《周易》中还有以一卦中的阴阳爻之间的关系譬喻男女关系的重卦,例如:有一个初爻为阴爻,上面五个爻均为阳爻的卦,取名《姤》,也是一种特殊的男女关系的展示。《周易》中还有以男女关系为譬喻,展示卦爻之象所蕴含的义理,例如,《大过》卦九二爻辞中的“老夫得其女妻”、九五爻辞中的“老妇得其士夫”。以上种种男女关系,基本上囊括了人类社会中的所有男女关系。《周易》作者,正是通过对这些形形色色的男女关系的考察,作出了具体的价值判断,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男女伦理观,从一个特殊的视角,为人类社会的稳定、多彩和健康发展树立了标杆、指示了方向。
在《周易》下经中序列最靠前的《咸》 《恒》两卦,前一卦象为男追女,后一卦为女随男,很典型地展示了男女之间亲密关系状态下的伦理观念。
以上、下经卦关系所表达的18种男女关系,第一种关系是少男追求少女的《咸》。这一种男女关系之受到周文王的重视,也可以从《咸》被列为《周易》下经的首卦这一安排中得以显示。《周易》的上经以乾、坤两卦的天地之道开篇,下篇则以少男少女相爱的人道开篇。其实,少男追求少女的两性关系被先人视为人道中最重要、最注目的事情,不仅存在于作为治国大纲的《周易》中,也存在于记录民间风俗的《诗经·国风》中,一篇描写少男思慕、追求少女的恋歌《关雎》,被列为三百篇诗歌的第一首。这首恋歌以贞洁慎匹的雎鸠为喻,描写了一位少男对一位勤劳而又美丽的少女的梦寐以求的思慕和渴望与之结为伴侣的心情。恋歌以“君子好逑”为前提,从“寤寐求之”“辗转反侧”到“琴瑟友之”“钟鼓乐之”,展示了少男追求少女的全过程。这首恋歌的问世,与《周易》的诞生属于同一时代,后世的孔子在整理编辑三百篇诗经时,将这首少男追求少女的恋歌列于三百篇之首,很有可能是受到《周易》将少男追求少女的《咸》卦列为下经之首的启示。
人类社会的繁衍和发展,始于青年男女的婚配。无论男女,生理上的发育到达一定阶段,自然而然产生了性的欲念,性欲加上情感,便产生了男女之间的爱情。“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人类繁衍和发展的自然规律。所谓“男大”“女大”,实际上是指孩子长大成人,适合谈婚论嫁的年龄。在古代,“芳龄二八”,即16岁少女,便是当嫁的年龄。虽然古代有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但是在谈婚论嫁这个阶段,男方主动追求婚配却是一个不变的规则。无论是民歌《关雎》还是《咸》卦的六个爻辞,都反映了少男追求少女的伦理原则。
《咸》卦卦辞为:“亨,利贞;取女,吉。”表达了少男追求少女的两条基本原则:一是“贞”,谈恋爱要发乎自然,以真实的情感作为基础,尤其是主动追求少女的少男,要怀有一颗真诚之心。二是“取女”,少男追求少女的目的是婚娶,不能“始乱终弃”,以玩弄少女的情感为目的;取即娶,以婚娶为目的的谈情说爱才合乎正道,才会吉利。这两条基本原则,一直成为几千年来青年男女之间谈情说爱时最基本的伦理规范。《咸》卦的六个爻辞,讲述了在“取女”之前少男追求少女的整个过程:初、二爻讲述了少男追求少女的情感萌动期,相当于《关雎》的第一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尚处于少男对异性情感的萌动状态。第三、四爻则开始了“咸其股,执其随”这种付诸行动的追求,并进入了“憧憧往来,朋从尔思”的朝思暮想状态,相当于《关雎》中的第三节所描写的状态:“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优哉游哉,辗转反侧。”这是一种已经有了接触、交往之后生长出来的爱恋之情,是一种发乎自然之性的情思。从“往来”与“朋从”透露,青年男女之间这种发乎自然的思慕是相互的,不仅少男思恋少女,少女也同样思恋少男。唯其如此,少年男女之间刻骨铭心的恋爱才有可能推向第五、上爻所描述的高潮。九五爻辞的“咸其脢,无悔”,是少男少女之间无怨无悔的山盟海誓。上六爻辞的“咸其辅、颊、舌”,将少男少女的恋爱推向巅峰:接吻。三千年前的周文王,将少男少女的情感交流场所定位在辅(上颔)、颊、舌,也足见我们的远古先人在男女关系上的意识其实是很开放的。当然,这样的情欲开放必须符合情感真实(贞)和动机纯正(取女)这一伦理规 范。
一旦成家立业,男女之间的伦理关系也就随之发生转变,女子由恋爱时的被追求对象,转变成为追随者;男子由恋爱时期的追求人,转变成为被追随对象。在《周易》中,紧随《咸》卦之后的《恒》卦,内经卦为巽外经卦为震,象征成家立业之后长女追随长男,奠定了女主内男主外、夫唱妇随的家庭伦理基调。内卦为巽、外卦为震的卦象,取名为《恒》。恒,久远不变之意。后世的老聃所著《老子》,开首便是“道可道,非恒道”,恒道是不能用言语表达的自然之道,后人又将其中的“恒”字,更写为“常”字。可知周文王取用《恒》卦之名的含义,乃为天长地久的人伦之道。这种人伦之道是由永恒不变的自然之道演化而来的一种可以用语言表达的具体之道,是家庭伦理的首要表达。
流传至今数千年的男主外女主内、夫唱妇随的家庭伦理,即肇源于此卦。夫妻关系贵在长久,以天长地久、白头偕老为理想的伦理观念,亦源于此。
《恒》卦的卦辞揭示,确定这样一种夫妻伦理,有三个好处:一是“亨,无咎”,家庭主要成员之间的关系顺畅,处理家庭事务不会发生失误。二是“利贞”,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明确之后,有利于丈夫与妻子位其所位,各守其职。三是“利有攸往”,夫妻关系的正确定位,有利于家庭前景的向好。人们在生活实践中不断地看到并体悟到,凡是遵循《周易》中所倡导的夫妻之道,不仅夫妻关系能够保持久远,家庭事业也必然兴旺;如果背离这一夫妻之道,不仅夫妻关系难于长久,矛盾不断的家庭也不可能兴旺发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一个社会细胞的健康发展,是整个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几千年来中国社会能够一以贯之地延绵发展,与周文王通过《恒》卦确定的夫妻伦理原则也许不无关系。
在每一个家庭内部,夫唱妇随这一伦理关系的确立,往往需要有一个逐渐磨合的过程。谈恋爱时,少男追求少女,不仅谦卑,还要仔细揣度姑娘心思,唯恐有失。一旦将姑娘娶回家里,如果马上改变为一副居高临下之态,让妻子唯命是从,夫妻关系显然要发生危机,对今后夫妻关系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夫妻关系的原则虽然是男尊女卑、夫唱妇随,用后来儒家的说法是“夫为妻纲”,但是在妻子刚进门的时候,还是要让她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恒》卦的初六爻辞“浚恒,贞凶,无攸利”,就是对年轻丈夫的一种善意提醒。浚之义为深,引申为高标准严要求;浚恒,刚结婚,就对夫妻之道高标准严要求。这种要求本没有错,完全合乎夫妻之道,却因为操之过急而招致新婚妻子的反感,产生抵触情绪。“贞凶”与“无攸利”,便是操之过急带来的后果。任何事情,都有条件性,“贞”即“正”若不合时宜,也会走向反面,成为“贞凶”的结果;新婚夫妻的“浚恒”,也因为未经磨合期而不合时宜,对夫妻感情、家庭事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夫唱妇随必须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成为一种自觉的观念而落实于行动,才能成为丈夫与妻子的一种德性,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夫妻之道。作为丈夫,既要将“唱”视为一种家庭中的最高权利,也要将它看作是一种重要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他的一言一行就有了自我省视和自我监督的要求;对于妻子而言,因为丈夫的“唱”有了质量的保证,她的相随也就有了信心,从而转化成为自觉的行动。于是乎,无论是“夫唱”还是“妇随”,就再也不会有后悔的事情发生。
“悔亡”,是对九二爻的象征意义的简约评判。夫妻之间以刚相处,必然时有争执,纠纷难解,后悔之事频仍。然而九二爻所象征的意义,则是以阳居阴、刚而处中,既有夫妻之道的原则性,又有柔的灵活性,更可贵的是秉持“中”即不偏不倚的持中态度和夫妻之间不可缺少的中肯态度。所以,后人在释读周文王的这一简约评判时言道:“九二悔亡,能久中也。”夫妻之间秉持的“中”,不是一时一事的“中”,而是保持长久的“中”,才能消解后悔之事的发生。
“能久中”,无疑是新婚夫妻在磨合时期需要保持的一种态度。在经历磨合之后的漫长岁月中,并不排除仍有越出夫妻之道的情况发生。九三爻辞中的“不恒其德”,讲的就是不能坚持夫妻之道的情况。不恒其德的情况,夫妻双方都有可能发生。例如,丈夫的喜新厌旧,妻子的红杏出墙。无论丈夫还是妻子,脱离夫妻之道的行为,都会带来洗不净的羞耻。“田无禽”,是因为打猎走错了地方;“或承之羞”的一世蒙羞,是因为背离了夫妻之道。正如《诗经》中的《击鼓》所写:“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长男长女都要恪守夫妻之道,不断培养执手共老的情愫。
在夫唱妇随、执手共老的过程中,柔顺服从对于妻子而言无疑是一种美德,对于丈夫而言则不仅不能视之为美德而且还会导致家庭秩序混乱的局面,出现牝鸡司晨的反常现象。周文王通过六五爻辞中的“妇人吉,夫子凶”,明确指出了在携手终老的任何时间段,夫唱妇随这一伦理原则都不可以改变。后来儒家倡说的“夫为妻纲”伦理观,正是《恒》卦这一伦理原则的承继。
《咸》 《恒》两卦通过少男追少女、长女随长男这两种不同年龄段的男女关系的剖析,具体展示了不同年龄段的男女之间所应持有的伦理观。
这种伦理观,影响了华夏子孙近三千年。历史的车轮驶入公元21世纪,随着人类社会的现代发展,男子、女子在社会经济与家庭经济中角色与作用的变化,相应地对男主外、女主内的格局产生影响和改变,承继了几千年的男女之间的这一伦理观也发生了很大改变。不仅青年男女谈恋爱,少女主动追求少男成为正常现象,家庭中的长男长女关系也往往因人而异,夫唱妇随的观念已被视为不合时宜的陈规旧俗。在一个现代家庭里,“妇人吉,夫子凶”的观念已被男女平等所替代,无论“长男”还是“长女”,谁的能力强,就听谁随谁,已视为“恒德”,成为常态。
在《周易》中,男女之间的追求与追随,因为双方在年龄方面的大小差异,而有相应的伦理评判标准。《周易》对《咸》 《恒》两卦所展现的男女关系给予充分的肯定。而有些卦象所展现的男女关系,《周易》则作出了明确的否定。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蛊》卦卦象所展现的男女关系。
《蛊》卦下巽上艮,巽为长女,艮为少男,故该卦卦象为长女追求少男,寓长女蛊惑少年之义。蛊字由虫、皿两个单体字合成,意为盛物的器皿中生了虫子,表明食物已经变质腐败。周文王选用“蛊”字作为该卦卦名,明确地对长女主动追求少男这种现象表示否定之意。《左传》中有一段秦国一位名医在给晋侯看病时借助《蛊》卦谈病的记 载:
晋侯求医于秦,秦伯使医和视之,曰:“疾不可为也,是谓近女室,疾如蛊。”赵孟曰:“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皆同物也。”①《左传·昭公元年》。
按古人理解,《蛊》卦下经卦“巽”不仅象征长女,也象征风;上经卦“艮”不仅象征少男,也象征山。《蛊》卦不仅象征长女诱惑少男,也象征风将山木树林吹落之象,所以秦国的医和才有这一番分析。
《蛊》卦的上下经卦之间关系所象征的意义,被视为长女诱惑少男这一特定的男女关系,在20世纪80年代的一部名为《落山风》的电影中再次得到形象生动的展示:一位少妇,因婚后不能生孩子而遭男方家庭歧视,负气住到山上尼姑庵,要求出家。此庵的大施主是医院的院长,院长将儿子送到幽静的尼姑庵复习功课,备战高考。结果,少妇与中学生偷欢,被夫家怀疑没有生育能力的少妇,居然怀孕了。于是,这个长女惑少男的故事,很贴切地被冠以《落山风》之名,巧妙地呈现了《周易》中的男女价值观。
在《周易》中,这种长女追求少男之象,在“盅”的名义下,被赋予了蛊惑和腐败的普遍意义。充满哲学智慧的《周易》作者,把握到了腐败这一坏事可以向好事方向转化的契机:腐败是坏事,但是腐败中也蕴含着新生,因为腐败能激起人的改革决心,也是才德之士有所作为之时。作者以卦辞“元亨,利涉大川”告诉人们,清除腐败具有从根子上舒通一切的作用;一旦清除掉腐败,即便去做涉渡大河那样具有高风险的大事情,也会畅通无碍。
借助《蛊》卦这个平台,《周易》不仅通过卦辞将长女惑少男赋予了清除腐败的普遍属性,还通过六个爻辞展示了如何清除政治、宫廷等各种腐败的方式方法,从男女伦理引向政治伦理。在六个爻辞中,将“蛊”即腐败分为“父之蛊”与“母之蛊”两类,并分别对整治“父之蛊”即政治腐败与“母之蛊”即后宫腐败的不同方式的分析,而主要侧重于对“父之蛊”即政治腐败的清除及其善后问题分 析。
同样的年龄差异,倘若长男追求少女,或者少女追随长男,就不被视为诱惑乃至腐败的现象了。《随》卦下震上兑,长男处下少女居上,象征长男随从少女。为什么长男心甘情愿地随从少女?因为少女无论才能还是品德,都胜于长男。所以,长男这种甘愿随从少女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该卦之象的真实含义便成为:唯善是从。以男女关系为喻所表达的唯善是从的品性,应予充分肯定,所以,《周易》作者便赋予《随》卦“元亨利贞”的四大属性,明确认为即便像年长位高的长男屈尊随从年少位低的少女这种行为,也不算是一件有失身份的事情。以长男随从少女这一极端例子,譬喻唯善是从的高尚品性,便是《随》卦所蕴含的真义。而从这一譬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周易》作者的男女伦理观,男女之间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男尊女卑、长尊少卑,而是以“贤”为前提、唯贤是从的原则。这种以贤为原则的男女伦理观,显然比后世儒家那种一味强调男尊女卑、长幼有序的伦理观,具有更为理智的灵活性。这种不讲究个人身份的唯善是从、唯贤是从的男女伦理观,如能付诸生活实践并且保持始终,长男一定能获得少女的患难与共的倾情回报。倘若将这种伦理观延伸至政治生活,领袖人物因为以充满诚意的唯善是从而感动天下人,天下人也同样会以至诚的态度回报他。无论他在权力的顶峰还是在身陷囹圄的逆境中,天下人也同样会以至诚的态度回报他:“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上六爻辞的这几句话,是囚于羑里的周文王的切身感受。在现实生活中,能患难与共的夫妻,有多少丈夫就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尊重妻子、唯善是从,才赢得了妻子的不离不弃。这应该就是《随》卦所蕴含的男女伦理观给后人的启示。
与之相反,《周易》中有一个下卦为兑、上卦为震,该卦象的本义,是少女随从长男,因而取名《归妹》。在远古时代,姐姐出嫁,妹妹须得陪嫁,最经典的例子,就是尧将两个女儿一起嫁给舜。《归妹》卦六五爻辞中的“帝乙归妹”,讲的也是商朝天子帝乙将两个女儿一起嫁给周文王的故事。如果两个女儿之间的年龄差距比较大,姐姐虽已到了“年方二八”的适婚年龄,妹妹或许只有十二三岁,甚至更小,名副其实的少女随从长男。除了男女之间的年龄差距,还有姐妹几个在面貌方面的美丑差异。按照“归妹”婚俗,姐姐貌美如花,她的几个妹妹即便是眇视、跛子,姐夫也得照单全收。同样,即便妹妹与姐夫之间年龄差距甚大,也不得不随同姐姐一起嫁过去。这样,在姐夫与妹妹之间,难免因为在面貌与年龄方面的问题而产生种种的不适,由此形成的老少配,对于年长男子的精力消耗,更是蕴含有凶险。《周易》有鉴于“归妹”所存在的种种弊端,给予了“征凶,无攸利”的评判。后世的易学家们,循此评判,就《归妹》婚俗导致的老少配,做出了许多具体的阐述。例如,魏晋的王弼说:“少女而与长男交,少女所不乐也。”①《周易注》。年少的女子随嫁给年长的男子,心里当然不乐意。“履以不正,说动以进,妖邪之道也。”②同上。为了提升小妾的地位,不得不变着法子取悦长男,被逼无奈走向妖邪,其危险性可想而 知。
《周易》通过爻辞,对“归妹”导致的种种矛盾进行了消解。例如,随嫁的妹妹跛足,毕竟属于残疾,本非好事,然而初九爻辞却说:“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跛足之人,虽不良于行,却能行动谨慎,处处小心翼翼。眇目亦非端庄之相,然而九二爻辞却说:“眇能视,利幽人之贞。”虽然眇目,但是并不影响看清东西;由于不宜抛头露面,少与外界交流,更有利于贞操的持守和妇德的完美。
以上两爻辞是对不幸遇上残疾陪嫁妹妹的长男所作的劝慰。以下三个爻辞,则是对出嫁女子如何正确对待婚嫁的劝告。一是不要违反伦理规则急于出嫁,二是要耐心等待机会,争取嫁一个理想的男子,三是要注重自己的内在品性修养,不要过于注重衣饰外表。《归妹》的最后一个爻辞,则用“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为喻,道出了男女关系的最高伦理原则:互爱。如果少女与长男双方均无诚意,即便勉强成婚,也不会有美好的夫妻生活。所以,《周易》给这种双方皆无诚意的男女关系以“无攸利”的结论。
除了上下经卦象征男女年龄段之间的18种相互关系之外,在《周易》中还有一些卦的卦爻辞,也涉及男女伦理观问题。例如,《大过》卦中的九二、九五两个爻辞,就是以男女关系作为譬喻,表达某种具有普遍性的义理。
《大过》卦的九二爻辞:“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该爻辞包含两个含义相同的譬喻,第一个譬喻“枯杨生稊”,枯老的杨树长出了新的嫩芽。第二个譬喻“老夫得其女妻”,年老的汉子娶到了一个年轻女子。枯木逢春发新芽,给老朽的杨树添加了新的活力;老汉娶了一个年轻妻子,替他生儿育女繁衍后代。虽然不太合乎常情,却都是值得肯定的好事。因此,《周易》作者对这两个譬喻的断语,用了一个全称肯定判断:“无不利”。作者将这两个形象生动的譬喻系于《大过》卦的九二爻,是在表达这一道理:在栋梁之材的成长初期,往往毋须拘于常理,而应抓住一切时机,利用一切有利条件,争取自己的生存与发展。
唐代大儒孔颖达在解读这一爻辞时认为,老夫而有老妻,是理所当然。老夫而得少女为妻,便是一种超越常规的“大过”。少女而配少年郎,是理所当然。少女嫁给老夫为妻,则是一种超越常规之举。正是这种对常规的超越,使得老夫因为拥有了少妻,而给衰老的生命添注了新的活力;少妻也因为老夫的相配,由稚嫩而变得成熟。宋代名儒程颐,则一语中的:“老夫而得女妻,则能成生育之功。”①《周易程氏传》。
总之,从三千年前的《周易》作者,到唐代、宋代的大儒名儒,对于年龄差距很大的老夫少妻的婚配关系,都明确地表达了完全肯定的观点。
《大过》卦的九五爻辞,则包含了一个有关老妇少夫婚配的譬喻及其价值评判:“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士夫之“士”,与老妇之“老”对应,当为“少”;古代释读者有认为“士”系“少”字之误。是故“士夫”即为“少夫”。)这一爻辞也包含了两个意义相同的譬喻,第一个譬喻是,枯朽的杨树开了花;第二个譬喻是,年老的女人找了一个少年郎结为夫妻。对于这两种情况,《周易》作者给出的价值判断是“无咎无誉”。为什么对枯杨发新芽、老汉娶少女的评价是充分肯定的,对枯杨开花、老妇少夫婚配的评价却是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原因就在于:枯杨本来就无多少生气,即便开花也不会有结果,反而徒伤元气加速衰老;老妇即便与少夫结为夫妻,也不可能生儿育女。所以,这两件事情,有一个共同性:华而不实,既不算什么错误,也不值得称赞。
这里要发掘的不是枯杨生稊还是生华的价值观问题,而是要发掘老夫与少妻、老妇与少夫的婚姻所折射的男女价值观。在“老夫得其女妻”与“老妇得其士夫”两句语辞中,“得其”两字表明,在老夫、老妇为主动的一方,表明这是老夫、老妇在晚年阶段主动寻求爱情,与年轻异性缔结婚姻的情况,可以冠之以“黄昏恋”之称。对于这两种分别由老夫、老妇作为主要当事人、有违常情而归类于“大过”范畴的婚姻,《周易》作者作出了很开明的价值判断,对老夫少妻婚姻,给予了“无不利”的充分肯定;对老妇少夫婚姻,给予了既不批评也不表扬的中性评价。这就是三千年前我们先人中的大智慧者,对“黄昏恋”这一特殊婚姻的实事求是的价值评 判。
在《周易》诞生之后的三千年里,《周易》作者关于老夫少妻的婚姻价值观,始终为后人所认同,而对于“老妇得其士夫”的婚姻价值观,则未能为后人完全认同。最有代表性也最具影响力的是春秋末期疑为《易传》作者的孔子,他在读《易》至“韦编三绝”之后,用八个字对老妇少夫婚配做出“老妇士夫,亦可丑也”①《易传·象辞》。的评论。为何“可丑”?宋代名儒程颐详解道:“老妇而得士夫,岂能成生育之功?亦为可丑也。”“无誉”与“可丑”,显然是两种不同的价值评判。
在《周易》中,还有一种特殊的男女关系,被《周易》明确否定,这就是《姤》卦所象征的一女与多男之间的关系。《姤》卦的初爻是阴爻,从第二爻开始均为阳爻,卦象之义为:一个强壮的女人周旋于五个男人之间,故取其名为“姤”。《周易》作者对这种男女关系的价值评判是负面的:“女壮,勿用取女。”遇到五个男人而能周旋其间,必定是一个强壮的女人;这种强壮的女人,不可取其为妻。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崇阳抑阴观念,在这个卦辞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男子强壮,求之不得;女子强壮,就连做一个妻子都不行。虽然《姤》卦只是将女壮不可取作为一个譬喻,申述的义理是要人们防微杜渐:小人虽然位卑,却有很大发展空间,君子必须时时警惕,不可与之交好,任其发展。但是,我们从这个譬喻中,毕竟看到了作者对一女多男这一种伦理关系所持的明确态度。这种男女价值观,既是此前社会男女关系的伦理取向,也成为了此后男女伦理的衡量标尺。在有较详记载的几千年封建历史中,一夫多妻,乃至一个皇帝坐享“后宫三千佳丽”,都被视为正常现象,符合伦理规范。反之,倘若一女周旋于多男之间,便被视为败坏社会伦理,遭到人们的普遍唾骂。可见,《姤》卦所指向的男女伦理观,对于后世的社会男女伦理观念的规范,具有多大的影响。
以上关于《周易》中的男女伦理观念的挖掘与疏解,只是围绕卦辞爻辞中以男女关系为譬喻的内容展开,其他诸多以上、下经卦所象征的男女关系的卦,因为所系的卦辞爻辞,并没有采用男女关系方面的事例做譬喻,所以未作为本文讨论的对象。仅从本文所涉及的卦象及其卦辞和爻辞内容,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周易》中所表达的男女伦理观,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毫无疑问是中国传统男女伦理观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