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一炜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经营主体中的重要组织载体和经济力量。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显示,浦东新区共有实际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889家,合作社成员总数10.19万个。近期,国家统计局浦东调查队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在全区15个镇抽取150家合作社开展了专项调查。
调查显示,合作社经营类别以农作物种植为主。种植蔬菜、瓜果和粮食的合作社分别占74.2%、73.5%和52.3%。涉及三种及以上经营类别的合作社占53%。
调查显示,合作社经营内容逐渐从单一的生产型业务向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以生产、销售为主的合作社占57.5%,集生产、加工、销售一体的合作社占13.4%。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包括统一指导生产、统一供应生产资料,以及统一组织销售等众多内容。提供三种及以上服务内容的合作社占78.6%。
近年来,随着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公司+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的经营模式不断涌现。调查显示,31.2%的合作社采用农业经营主体联合经营模式,独立经营的合作社占68.8%。
浦东新区的合作社已基本形成能人带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型、服务组织带动型三种组织方式。从合作社理事长身份来看,49.7%的合作社理事长由企业法人代表担任,分别有6%、27.2%和17.2%的理事长身份为镇村干部、农民代表和其他人员。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联结形式趋于多样,其中“合作社支付社员承包地的土地使用租金”和“合作社与社员是劳务雇佣关系,支付社员劳动报酬”两种形式占比最高,分别为64.9%和60.3%。
合作社作为一种农业产业化组织,把分散的小规模农户有效组织起来,形成合力参与市场竞争,改变了原本农户散弱经营的局面,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载体。调查显示,发展合作社,推进规模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生产质量,57.6%的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拥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分别有20.5%和6.6%的合作社拥有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分别有51.7%、6%和17.9%的合作社采用设施农业、工厂化生产和其他新型模式进行农产品生产;催生了农业品牌,有40.4%的合作社拥有自己独立的农产品品牌;提高了农民收入,有65.6%的合作社表示,合作社成立后带动社员收入增长,平均增幅在10%-20%。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的途径包括农资集中采购、产品统一销售、标准化生产、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强化市场营销等方式。
近年来,浦东新区的合作社不断挖掘农业发展潜力,开发农业服务多种功能,推进合作社发展不断向纵深推进。有条件的合作社利用生产基地,拓展农业功能,发展农耕体验、文化娱乐、住宿餐饮等服务。调查显示,59.6%的合作社开展了采摘、农事体验以及垂钓等新型经营活动。开发农业多种功能,积极发展休闲农业,有利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美化农村生态环境。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内部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合作社成员享有参与管理的权利。调查显示,九成以上合作社每年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43.3%的合作社重大决策由成员(代表)大会决定,17.2%的合作社重大决策由理事会、监事会决定。合作社的民主化管理,提高了农民社员参与农村地区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丰富了农村社会管理的渠道,延展了乡村治理的参与面,促进了乡风文明和社会和谐。
推进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才。合作社的发展,具有集聚人才、培养人才、造就人才的载体价值,合作社已成为乡村人才施展才华、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调查显示,22.5%的合作社有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大专)毕业生加盟,80.1%的合作社参加过针对其管理人员和成员的各类培训,部分合作社与农业科技部门以及大专院校间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关系。
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章程,完善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合作社管理制度和模式。抓好指导服务和政策引导,办好示范样板,重点扶持代表农民利益的规范性合作社。同时,加强对合作社的动态监督,对不经营、不服务以及不按章程规范运作的合作社,要加强管理,督促其规范发展。制定必要的退出机制,有效抑制无实际运作的“空壳合作社”数量,营造有利于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要解决合作社的资金问题。要鼓励各级各类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向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力军作用,向合作社发放无抵押担保小额贷款,支持合作社发展。二是要解决合作社的人才缺乏问题。依托现有“三支一扶”等渠道,向合作社输送农业技术、市场营销、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创新用人政策,解决优秀人才到合作社发挥才干的后顾之忧。三是要解决合作社的信息技术匮乏问题。在“请进来”的同时,鼓励和倡导合作社积极“走出去”。抓紧开展科技下乡、信息下乡工作,引导大专院校和农业科研机构与合作社开展广泛的深层次合作。
一是要搭建合作社之间的合作交流平台。要改变当前各合作社独立战斗的格局,通过组织专业培训、考察交流等各种形式聚拢、凝聚区内的各合作社,形成规模效益,通过在生产资料、物流、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合作,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二是要为合作社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及时了解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引导合作社与市场对接。各种农产品上市前期,区、镇借助多种媒体载体,共同推动市场宣传,向市场快速传递合作社的产品和服务信息,及时向合作社反馈市场信息。完善已实施的“农超对接”、浦东农博会展览等工作,为合作社开拓市场提供有利条件。三是要发挥政府的资源优势,加大对合作社的培训力度,包括对农技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合作社的正规化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