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淼 康 平 朱嘉梅
2017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上海美丽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美丽健康产业作为上海大健康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将奉贤“东方美谷”作为上海大健康产业的先行先试核心承载区,为奉贤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可能。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助力美丽健康产业良性发展,奉贤区委政法机关立足强化司法服务保障,多方用力,为奉贤美丽健康产业顺利发展保驾护航。
奉贤区政法机关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努力为全区美丽健康产业提供完善的政策保障。区检察院制定了《服务保障“东方美谷”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成立“东方美谷”检察工作室,提供“一站式、全覆盖”检察服务保障。区政法委牵头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东方美谷”健康产业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法各部门的责任,营造安全和谐的产业发展环境。
奉贤区政法各部门始终坚持对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涉众型经济案件实行“零容忍”,予以重点打击。区检察院建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快办机制,重点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影响入驻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区公安分局结合“亮剑”“集群战役”打假专项行动,先后侦办了20余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涉案价值3000余万元。各属地综治部门定期牵头开展企业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会同信访、司法等部门依法排查并妥善化解经济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495件,为产业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和法治环境。
奉贤区政法各部门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工作重心逐渐由常态服务为主向主动解决问题、尤其是解决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转变,积极回应企业需求。一是服务布局更加精准。推进派驻“东方美谷”检察工作室、园区警务室、司法调解室等的建设工作。二是服务内容更加精细。一方面,依托“奉贤区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主阵地和“法企直通车”平台,深入开展“法进企业”宣传活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等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指导服务、部门联动、监管创新”三项工作机制,及时回应并妥善解决“东方美谷”健康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打通政法机关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奉贤区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方法由一般号召为主向落实责任清单、时间清单转变,使重点、难点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广征企业意见建议。对涉及政法部门职能,事关“东方美谷”等产业发展稳定的事务,实行督办单制度,明确完成时限、任务要求。二是快侦快破快结涉企案件,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对涉“东方美谷”企业案事件,实行领导包案、跟踪督办,专设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依法维护好企业权益。三是完善考评制度,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将服务保障“东方美谷”健康产业工作纳入对政法各部门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和部门绩效考评,发挥了政法工作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奉贤区各政法部门之间通过多元化、多层次合作,形成联手攻关、协同作战的“大保障”格局。一是加强政法机关牵头协调作用。区级层面成立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龙华担任组长,政法各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东方美谷”产业发展面临的各类法律求助与问题。二是搭建多元合作平台。区综治办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东方美谷”产业园区“综治工作中心”、企业“综治工作室”建设,充分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管理力量参与共治,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全覆盖至各园区(企业)。
虽然奉贤区政法机关在护航美丽健康产业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司法服务保障方面依然存在短板,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有的政法部门、政法干警在服务美丽健康产业发展大局上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办事效率不高,习惯于听从指挥、按部就班。二是制度建设重制订轻落实。解决实际问题缺乏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造成管人和管事不统一、责任和权力不统一。三是司法服务宣传力度不够。一方面,企业有很多司法服务的需求找不到解决的途径;另一方面,司法服务的许多举措(如“东方美谷”法律服务中心、“东方美谷”检察室等服务窗口)企业并不了解。
一是执法司法缺位。在服务经济发展上,奉贤区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为中小企业科创活力区及东方美谷等产业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但是在执行力度上相对薄弱,配套措施不完善。二是办案效率不高。干警办案力量不足,形成人少案多的“瓶颈”,影响了办案质量。调解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存在调处矛盾纠纷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等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经济犯罪呈现出了多元化、隐蔽性强等特点,特别是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融资等经济犯罪案件愈来愈多。这些案件一般案情潜伏期长、隐蔽性强,存在取证难、打击处理难等问题。
针对司法服务美丽健康产业中存在的问题,司法服务机关要加强调查研究,夯实工作基础,创新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为“东方美谷”健康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建立联系沟通机制,确保司法服务措施落实。做实做细联席会议制度,建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落实人员与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对口联系。联系人作为服务企业第一责任人,主动上门了解困扰企业发展的涉法问题,每月到对口企业实地走访调研不少于一次,深入一线,掌握实情,指导协调具体涉法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联系人、推进办、促进中心、美谷公司及企业代表参加的情况通报交流和工作研讨会,确保服务企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2.建立监督问责机制,保障司法服务健康有序。各政法机关职能部门要把落实服务企业措施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结合起来。要加强对服务企业工作情况的指导、检查、督办。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治庸问责”,深入企业明察暗访,对于不兑现承诺、服务事项积压不办、相互推诿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限时办理。对于存在的“慵懒散”和“吃拿卡要”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损害企业发展环境以及职务犯罪的案件,直接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直接立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服务直通机制,提升司法服务快速高效。各政法机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效率意识,在不违反司法程序的前提下,建立直通机制。要根据涉案企业的具体情况,在立案、保全、执行等方面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地保护美谷企业的合法利益。要开通“法企直通车”和“绿色通道”,建立定点联系制度,促进“东方美谷”企业完善企业管理、和谐劳资关系,提高企业规避市场交易风险的能力。
1.整合宣传资源,强化宣传力量。一是加强宣传工作的队伍建设。政法机关的各职能部门,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服务的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宣传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努力形成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与各新闻媒体紧密协作的同时,加强与“东方美谷”推进办、促进中心、东方美谷公司以及发改委、经委、海关、市场监督局等部门的联系,加大司法服务企业的宣传力度,在全区构筑起一个水平较高、范围较广、力量较强的宣传工作网络,形成宣传合力,打通司法服务企业的“断头路”。
2.把握宣传节点,发挥宣传作用。宣传工作要坚持以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为重点,突出司法服务的特色,围绕公检法司的职能开展广泛宣传。一是要抓住“东方美谷”企业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重点企业,进行深层次的宣传,使企业进一步加深对司法服务工作的了解,更有利于司法服务企业工作的认知度提高。二是要抓住典型案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要主动出击,谋划司法服务企业的专题宣传活动。结合“法律进企业”的普法宣传,每年开展一次司法服务企业的“宣传周”,重点宣传司法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倾听企业对司法服务的需求,使司法服务更到位、更精准。
3.搭建宣传平台,创新宣传形式。一是积极争取媒体的支持。重视加强与报纸、广播台、电视台等区内、市级媒体的联系合作,把司法服务“东方美谷”企业的信息、经验乃至制度性文件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政法职能部门可设立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平台,加强与美谷的互动,及时解决企业的法律诉求。三是注重宣传的组织策划。搞好策划是提高宣传质量的有效措施,力求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宣传工作。结合“滨海之夏”广场文化举办“东方美谷”专场,编写司法服务美谷企业政策汇编集、经典案例集等形式,把宣传工作做深做实。
1.加速平台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一是要提高现有平台的影响力。通过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主动对接联系企业等方式,及时满足企业的法律需求。二是服务平台要向基层延伸。要学习借鉴社会治理的创新经验,用好现有平台,但又不局限于平台,整合政法机关的现有资源,探索“东方美谷”企业网格化管理方式,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和企业发展需求,真正实现主动服务和精准服务。
2.加快司法专业人才培养,为护航美丽健康产业提供智力支持。美丽健康产业涉及的司法领域专业性很强。因此,建设一支这一领域的专业司法人才迫在眉睫。一是要重视人才培养。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建设一支专业化的刑侦、检察、审判、律师队伍。二是要加大引进力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逐步充实专业队伍,保准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司法服务企业落到实处。一是要在司法服务平台建设上提供资金保障。司法服务的实现最终要落实在平台上,因此,建设好一批平台至关重要。二是要建立司法服务专项基金。许多健康产业都是小微企业,没有专门的法务部门,而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费用不低,在此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美谷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免费为健康产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