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始终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根本性举措,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有序推进。目前,全省98.7%的村(居)完成了清产核资,61.4%的村(居)完成了改革任务。
坚持高位推动,全层级动员部署。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两位省级领导任副组长、28个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产权制度改革及清产核资工作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全面夯实责任。5月召开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动员电视会议,省长作动员部署,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全省1.3万人同步收看。各级均成立领导小组,县、乡两级全部是党委书记挂帅。各级将产权制度改革和清产核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财政从2018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亿元进行保障;市、县也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目前各级投入工作经费4.42亿元,为改革稳步推进提供了重要保障。
坚持协同促动,全方位健全机制。一是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省级先后两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部门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要求。抽调力量成立了“9+9”清产核资和产权改革工作专班,从省直6个部门各选派1名处级干部到产权制度改革中央试点县挂职县委副书记或常委、副县长,专职负责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二是建立进展通报制度。省级每月将各市进展通报至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市、县两级分别建立月通报、周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改革进展,形成赶超压力。目前已通报6期,8个市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坚持典型带动,编发《工作简报》42期。三是建立考核督导机制。省级采取年中随机督查、年度督导考核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市、县专门成立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去年对17市及34个省级试点县进行了考核排名,今年已对17市60余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专门下发通知落实妇女平等享有各项权益,切实保障农村妇女特别是双女户、出嫁女、离婚等特殊妇女群体的利益。
坚持多措联动,全覆盖清产核资。将清产核资作为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方案,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直9个部门下发通知,逐级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年底前按时保质基本完成任务。突出“全”,实现两个全覆盖,对乡镇、村、组三级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三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要求县级财政、水利、文化、体育等部门列出清单,将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按程序移交给村集体;突出“细”,即严把宣传发动、资产查验、资源实测、合同清理、公开公示、档案整理“六关”,规范操作,全程留痕,真正把家底摸清。做好借力借势,将清产核资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在经济合同清理、清产核资等环节较真碰硬、集中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多地制定经济合同清理、侵占集体资产清退清缴的指导意见,农业部门与纪检监委、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开展工作,淄博市清理问题合同2.3万份,村均增收3.02万元。
坚持创新驱动,全要素释放潜能。一是拓展集体产权权能。选择17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探索股权质押贷款模式和风险防范机制。大力推进县域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县、乡两级建立交易中心1424个,实现交易168.2亿元。二是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通过开发“四荒”地、流转或入股承包地等方式,全省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8507家,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40%以上。三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部署实施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各地通过盘活资产发展物业经济、立足优势壮大特色产业、突出特色发展乡村旅游等多种途径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充分释放改革效应,带动集体增收、农民致富。
(本文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