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
仪征市司法局,江苏 仪征 211400
法律工作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因此需要司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有效贯彻法律精神,在此过程中,司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对于工作效果具有十分积极的影响。但是从当前的司法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情况来看,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其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缺陷[1]。在这样的情况下,积极创新和改进司法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形式,提升司法人员的整体思想政治素质,对于促进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积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是司法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坚力量,因此,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对于司法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在队伍建设工作过程中,司法系统应该严格把握思想政治教师的任用标准,积极采取多种有效途径,不断提升思想政治人员的自身素质,具体来说,司法系统可以针对现有的基层人员开展培训工作,聘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学者给工作人员普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意识[2]。同时,司法系统也可以采取定期轮岗、挂职锻炼等形式,让工作人员在系统内部的各个部门之间以及在系统之外进行锻炼,丰富自己的职业经验,提高思想政治整体素质,从而更好的投入到司法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之中,提升司法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在司法人员管理过程中,应该充分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并且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主要的工作来抓,同时,思想政治工作者应该牢固树立的一个思想意识就是,思想政治工作是最好的成绩,司法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形式,在此过程中,应该充分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在规律,强化制度建设,将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化,各职能部门之间应该相互配合,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开展[3]。除此之外,在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应该强化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意识,将思想政治工作责任进行细化,逐级压实,从严治党,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司法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
在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司法人员应该积极聚焦主业,以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为工作的核心,严格落实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且将思想政治职责进行细化,发挥司法人员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负责统筹司法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将基层人员组织起来,充分调动基层司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其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4]。同时,为了更好的监督思想政治工作,应该将具体的责权进行下放,明确思想政治工作具体责任,有条件的情况下,将思想政治责任落实到个人,从而杜绝以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散漫现象,更好的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服务,从而符合新时期司法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发展趋势。
意识形态是司法人员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应该重点予以关注的问题,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影响下,司法系统应该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建设,建立完善的宣传和教育机制,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模式和新思路,力争实现思想政治工作再上新台阶[5]。在工作实践中,司法系统应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可以由领导班子中较为突出的优秀党员干部和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基础知识较为扎实的人员组成宣讲团,积极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工作,普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知识,让司法人员意识到思想政治工作不仅是司法系统发展的关键问题,更与自身实际利益密切相关,从而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除此之外,对于司法人员,尤其是新入职的十分工作人员,司法系统应该开展专题讲座,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科学知识,在司法人员中形成良好的思想政治工作氛围,做好意识形态建设的第一步,实现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提升,更好的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服务。
综上所述,思想政治工作对于提升司法人员工作质量,提升思想素质,都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在实践中,应该积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形式,加强司法人员意识形态建设,摒弃以往的思想政治工作形式,解决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将其细化到个人,同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司法人员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切实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预期作用,提升司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综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