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雅娜
(650000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 昆明)
民商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市场经济主体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民商法通过对市场经济主体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对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及经济关系进行规范与协调,民商法鼓励经济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充分发挥个人创造性,保证经济主体的自由平等。然而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的经济活动与经济关系逐渐表现出不稳定、不安全的态势,基于此,民商法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硬性规定,从而有效地约束了经济主体逐渐的经济行为,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的规范作用。
民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的发展初期可追溯到建国初期,建国初期国家百业待兴,为了有效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部门制订了一系列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政策,一定程度上对当时国家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例如在国民经济恢复初期,国家为了加快农村发展而颁布了土地改革计划,深刻体现出民商法追求平等与公正的法律宗旨,为民商法律制度关系的建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物权等相关制度,这些制度的颁布与实施极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日后国家经济的繁荣复苏奠定了基础。
然而民商法在我国建国初期的发展仍然受到了一定的阻碍,大跃进时期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了严重的左倾错误,导致民商法的发展在当时受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民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发展历程也经历了一段停滞期。然而当时党和国家及时一直到问题所在,通过的实际情况的探究与分析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措施,不仅保障了我国当时农业的健康发展,还有效地控制了当时的通货膨胀现象。因此,民商法的发展在初期遭遇到了一定的阻碍与挫折,其发展历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民商法的发展迎来了一个新时期,此时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经济意识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人们逐渐意识到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两者并不是相互对立的,认为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这种经济观念的转变促使民商法也发生了一定的改变,致使民商法对商品经济的关系进行了调整,在此基础上还引入了知识产权等民商制度。这个时期民商法的发展不仅促进了我国社会公共权益的发展,还深入明确了我国经济主体的民事责任,为我国法律体系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十四大以后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逐渐得到明确,且进一步强调了民商法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意识到民商法的发展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政策,对民商法进行了深入的补充与完善,标志着我国逐渐进入了民商法的全面发展阶段,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民商法的发展对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预见的是,民商法未来的发展必将根据人们经济观念的转变而不断完善,从而逐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民商法分为民法与商法两大部分,一是民法的未来发展,由于民法的重要作用其地位会得到进一步的巩固,目前我国很多地区对民法的规定与解读存在一定的偏差,导致地区间民法应用不够统一,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民法需要保证统一性,从而为民法的贯彻与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商法的发展,目前我国商法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商法的发展需要政府部门对已有的法律体系进行深刻检讨,明确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善,从而促进保险法、破产法等商法的进一步完善,增强其实际运用性,推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法律对人们经济活动的重要意义,民商法的发展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我国法律体系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我国民商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发展包括了发展初期,发展新时期以及未来发展三个阶段,发展初期我国民商法在探索中前行,经历了诸多困难与挫折,发展新时期我国对民商法进行全面建设,对民商法进行一系列补充与完善,未来民商法的发展也必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社会的发展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