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慈善平台拉近了求助者和捐助者的距离,让“募捐”和“献爱心”变得容易,越来越多的人愿意通过类似的平台为需要帮助的陌生人献出自己的一点心意。但网络慈善平台夸大或者虚构求助信息、存在诈捐风险等问题日渐凸显。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曾就网络募捐对1737人进行过一项调查显示,虽然47.4%的受访者曾通过网络平台参与过捐款,但仅28.5%的受访者信任网络捐款中的慈善组织或募捐个人,62.4%的受访者担忧在网络募捐中存在诈捐、骗捐的潜在风险。
调查显示,在网络捐款中,33.9%的受访者曾参与门户网站的慈善公益平台捐款,33.4%的受访者曾通过各类支付平台快捷通道捐款,27.9%的受访者曾参与微信或微博中的募捐活动。此外,还有17.4%的受访者曾通过官办的慈善组织或机构捐款,17.0%的受访者曾参与过为某种疾病或特定人群专门设立的捐款活动。
就读于贵州师范大学的90后学生余明,曾通过某门户网站公益平台和微信朋友圈向求助者伸出援助之手。“在捐款前我都会核实一下信息,确定是真实的才捐。朋友圈里看到转发的求助帖,也会通过朋友核实后再确定捐款。”余明说,他比较相信门户网站公益平台发布的募捐信息。
从事互联网工作的张越认为,网络募捐是建立个人与他人之间信任的过程。“个人在网上募捐,是一个求助行为。如果捐款人相信他的故事,肯点击鼠标进行捐款,那慈善就完成了”。
调查显示,对于网络捐款中的慈善组织和募捐个人,28.5%的受访者表示信任,其中非常信任和比较信任的受访者分别占3.9%和24.6%;27.9%的受访者不信任,其中不信任和不太信任的受访者分别占5.2%和22.7%,此外,还有36.6%的受访者对网络募捐主体信任度一般,7.0%的受访者认为看情况而定。
当前,网络捐款主体资格的界定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赵廉慧表示,目前我国没有以劝募行为作为统一调整对象的法律。“《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了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作为接受公益捐赠的对象。但是,对于某个特定主体,比如患病者、不幸事件的受害者等进行捐赠是否适用《公益事业捐赠法》仍是值得探讨的。目前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以外的主体不能接受捐赠”。
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哲表示,个人通过网络募捐进行的捐赠,受益对象往往是某个人,比一般公益事业受益人的范围要窄。在这样的情况下,捐赠者通过核实捐款信息后把款项捐给募捐者或受益人,属于《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赠与行为。
受访者在捐款前是否会核实信息真实性?调查显示,41.6%的受访者会主动核实募捐信息的真实性,21.8%的受访者不会核实募捐信息的真实性,36.6%的受访者选择看情况再作决定。
张越坦言自己平时并不太注意募捐信息是否真实。在他看来,如果捐款人对网上募捐信息的真实性存疑,选择不捐就可以了。
除了信息真实性,捐款资金的去向也十分重要。调查显示,31.5%的受访者曾关注或监督捐款资金的去向,37.9%的受访者从不关注自己捐款资金的去向,30.6%的受访者视情况而定。
“看到需要帮助的人时,只是想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去帮助。而且一般都捐零头数,不会过多过问资金去向。”余明认为,捐出去的款项已是对方所有,对方应有权自行处置。
受访者是否支持个人通过网络形式进行募捐?调查中,27.9%的受访者持支持态度,29.7%的受访者持反对态度,42.4%的受访者表示不好说。
受访者虽然会通过网络平台捐款,捐赠数额大都不多,但还是存在一定担忧。调查中,62.4%的受访者担忧网络捐款中存在诈捐、骗捐的风险,59.0%的受访者担心捐款平台的资质难以认定,54.7%的受访者表示善款中剩余款项的所有权难以界定。
刘哲指出,对于网络募捐信息的发布者,相关的募捐平台也有核实的义务。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发起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包括查验登记证书、募捐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在对网络捐款进行规范的同时,赵廉慧直言目前我国公益捐赠领域最重要的应是“去监管”而非加强监管。“作为对官办公益的补充,网络捐款释放了民间的活力和积极性。不能因为一些问题而不分青红皂白地加强管制。关键是在法律上用合同法和信托法的规则和原理去理清个人网络捐款各方、特别是募捐方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义务。”他表示,如此,募捐方为了赢得社会的认可也应珍惜自己的羽毛,主动进行信息披露、设置第三方监督者等。捐赠者也应提高识别能力,避免善意被操纵被利用。
调查中,对于规范网络募捐,67.5%的受访者呼吁募捐方案与善款使用公开透明化,52.3%的受访者认为个人募捐应由有资质的慈善组织托管,51.8%的受访者呼吁网友积极举报虚假募捐信息,51.0%的受访者认为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从公益众筹平台的流行可以看出,我国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尤其在重疾方面,求助渠道严重缺乏。除此之外,与传统慈善组织相比,在网络慈善平台上发起众筹的程序相对简单:即求助人发布筹款项目、提交材料、平台审核后上线、求助人在项目募集期结束后提现。公益众筹平台的高效、便捷也为很多急需资金的求助人解决了燃眉之急。对于网络慈善平台发挥的救济作用,相关从业人员给予了肯定的评价,同时强调平台规范运作的重要性,慈济基金会的工作人员表示:“站在慈善的角度来说,是希望看到轻松筹这类平台出现的,因为慈善组织的资金并不宽裕,在大病、重疾方面往往无能为力,对于这类人群,公益众筹可以起到对慈善组织的补充作用,但前提是要规范。”
伴随着网络慈善平台的发展,虚假慈善诈骗问题日渐凸显。相关报道显示,部分网络慈善平台并不对发布的各种“大病”和捐款的真实性进行实质性核实,无法从根本上防止发布虚假信息。
面对网络求助,很多网友都解囊相助,同时这些热心的网友也不希望自己的爱心被欺骗,同情心被利用。作为连接求助者和爱心人士中介的慈善网络平台有义务确保爱心人士的善款不落入骗子手中。公众对网络慈善平台的质疑主要集中在在平台对于求助人的信息审核太简单、求救人募集资金数额虚高、所筹善款使用情况不透明等。
根据相关报道和网友爆料,一些网络慈善平台的筹款金额能够随意修改,甚至有人把众筹医疗费用作为赚钱的手段。
2016年2月10日,一位在德国留学的白血病患者在某网络慈善平台上发起个人求助,希望筹款500万元治病,后来患者不知为何将金额修改为50万元,并在两天后筹款成功。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轩然大波,这是因为在德国注册的大学生都需要购买强制公保医疗保险,大部分的治病和药费是报销的;2016年5月19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在同一平台上一位需要换髋关节的病人在众筹后用医保还可以报销85%,不仅治病还能赚钱;2016年6月1日,有网友也发布微博称,“这个女孩说她妈妈生病了要做手术,用平台来筹款,自己和朋友都捐钱给她了,但是今早看到女孩晒朋友圈,资金和生活条件都比别人好”。
据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该网络慈善平台医疗救助项目遭到用户举报1150起左右,相当于每天有3起用户举报。在这些扎眼的举报数字的背后,除了关系到求助人的诚信问题,还关系到成千上万真正需要帮助者的生命。
在一些平台上,发起募捐是一个非常简单的过程,甚至信息没有给全就可以发起众筹,有的只要填写目标金额、资金用途、设定筹款天数(平台规定为3到30天之间),并上传照片,即使不填写患者和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所在医院、所患疾病以及医疗诊断结果,该项目也可以上线,并能成功转发到朋友圈和微博开启众筹。
除此之外,在审核项目上线过程中并不包括向求助人所在医院或者主治医生核实,并且求助人的众筹金额可以由求助人自行设定,甚至可以随时修改,如何防范故意夸大病情、募集金额虚高的问题,以及对众筹资金提现后的使用情况等,平台均没有审核。
如果平台上的众筹项目出现了问题,应该由谁对虚假信息承担责任呢?对此,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法专家赵占领表示:如果募捐平台从募捐金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那么平台对上线的项目就具有审核的义务,包括对求助人身份和捐款事由是否真实进行审核,如果平台没有尽到合理的义务,一旦项目存在虚假情形,则平台对于求助人的侵权行为可能构成“明知”或“应知”,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此之外,目前我国对于募捐平台这种模式的监管比较落后,相关部门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
“当发生骗捐事件时,如果平台只是按照流量收取商户的广告费,那么平台不承担责任;如果平台从求助人身上收取了手续费,那么平台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骗捐的求助人,按照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平台则承担连带责任。”江苏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一丁表示,同时他还认为:“向社会不特定的人群募集款项的话,参与募集的人数超过200人就涉嫌非法集资了。”
不过,赵占领对此持有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如果募捐项目是真实存在的,即使参与募集的人数超过200人也不涉及非法集资问题,如果项目本身是虚假的,则直接按照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作为传统公益慈善的重要补充,不可否认公益众筹平台为很多需要帮助的求助人提供了便利,但在没有良好且完善监管的前提下,这类项目很容易成为网络诈骗者的乐园。
对此,赵占领律师的忠告是,捐款人通过朋友圈或者其他途径看到捐款信息时,首先要核实项目本身的真实性,只有在确认(真实性)后再进行捐款,防范善心被人利用。
按照我国最新出台的《慈善法》,平台并不违规,并且也通过了民政部关于网络慈善平台的审批。因为平台本身不是善款收集方,按公司的说法,他们只是提供了一个平台,由求助者个人发起,资金最后也将归集到求助者手中。
但平台收取费用的合规性仍有待商榷,更重要的是,所有善款都是先进入第三方账户,扣除相应的费用后再转给求助者。那么,在捐助者的钱支付出去与求助者收到钱之间的这段时间,谁来监管善款不会被用作他途?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这些问题仍然没有规范。
虽然通过互联网众筹平台解决一部分人大病医疗中的费用缺口,本身是一件善举。但如果因为规则设计的漏洞而成为少数人“轻松”敛财的工具,那显然也是与平台方的初衷相违背的。
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这种“法规制定跟不上新情况”的问题也许会长期存在。也希望尽快有相应的监管法规出台,让更多人的善心不被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