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与教学》对培育高中生法治素养的借鉴

2018-01-22 23:16秦冬芹
法制博览 2018年17期
关键词:高中生价值观法治

秦冬芹

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87

2017年10月18日上午9:00,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习近平主席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高中生受到多元文化的冲击,面临的环境更加具有挑战性。这样复杂的社会环境,国家高度重视高中生的法治素养培育。高中生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素养,就要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维护公平正义,成为有尊严的中国公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法治具有密切联系和内在统一性。我们可以借鉴《价值与教学》一书中的原理和方法,促进高中生法治素养的提高。

一、高中生法治素养的概念界定以及价值观与法治素养的关系

(一)高中生法治素养的概念界定

研究高中生法治素养之前,必须对法制素养和法治素养两个概念进行明确的区分和界定。“法制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法治的核心则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1]

从法学意义上来说“法治素养是指人们将法律价值、法律精神内化为人的一种自觉行为或能力,涉及到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观念、法治能力等多个方面”。[2]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把高中生法治素养分为四个基本的构成要素:“法治知识、法治意识、法治情感、法治能力”[3]法治知识是高中生法治素养的影响因子之一,是法治素养培育与提升的重要基础,是高中生学习法治理论的认识和与理解。法治意识是社会主体在社会实践中产生的对法的认识。相对与法律意识,法治意识更加强调个体对法的本质、法的价值、法的终极目标的认识,具有法治意识“意味着我们不但恒守、服从法律,而且会以理智的双眸,观察分析法律统治的社会效果,对于危害社会的恶法,会主动的依据法定程序,或改进、或废除,促进法与人的和谐相处和发展,在法律之下,为人类谋取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4]。这四个要素并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有机统一的整体。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素养的关系

1.首先,应该明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律的关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了人们普遍的价值追求,贯穿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集中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性质和社会的发展趋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我国法律有着密切联系:“从理念价值角度说,一部良好的法律,必须真正体现这个社会和国家的主流价值观。在我们国家,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是构建国家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思想指引、理念指导和理论支撑。”[5]

2.其次,再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素养的关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源于我们的生活,又高于生活。比如,社会主义价值观个人层面的“诚信友善”,我们生活中随时都面临怎样与他人相处的问题。学习主体会面临一诺千金,以友善的态度对待他人或者以不善、不诚信的态度对待他人。学习主体如果以不诚信、不友善的方式对待他人,对他人伤害比较轻,不会违法,但是如果不友善,对他人进行打击报复,甚至暴力伤害他人,就违反了法律。道德与法律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学习主体理解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意义,就很容易理解法律对诈骗、偷窃的规定,会形成强烈的法治认同感和维护法治的责任感。

二、高中生法律素养现状以及问题分析

(一)从法治认识的深度来看:由于法律知识枯燥难于理解,高中生缺乏对法治原理、法治精神的了解,不明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的关系。老师在教学中主要采用灌输式方式教学方法,缺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切入口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脱离了学生的实际生活经验,不能满足学生的法治认知发展需要和实际生活需要。

(二)从高中生参与社会实践看:高中生面临高考的压力,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学校里学习,对社会的接触较少,缺乏对社会生活的深入体验,不了解社会的法治状况。仅从书本上学习一些法治知识,高中生很难体会法治的社会意义和重要保障作用。因此,高中生的所学与社会法治实践严重脱节,导致高中生只是为应付考试,记忆简单的法治知识,觉得法治与自己很遥远,对法治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狭隘。在现实生活中,高中生不懂得利用法治思维解决社会实际问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普遍薄弱。

(三)从高中生心理思维发展的角度来看:高中生的大脑发育逐渐成熟,神经系统进一步完善,身体发育渐趋成熟,生理发展为心理发展奠定基础。因此高中生在心理认知方面,注意力显著增强,记忆力处在黄金时期,思维方式由偏向感性思维转化到偏向理性思维的跨越式发展,具备了一定的辩证思维能力。但是由于高中生知识储备不足,心理容易冲动,思维不够成熟,他们的思维表现出矛盾性和认知冲突。因此,在身心发展的关键点上,高中生急需要老师、家长的关心和引导。

三、加强重视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的重要性

(一)高中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大业。党的十九大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6]这个宏伟目标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如今的青少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的思想道德面貌如何,价值观念如何,法治素养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宏伟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历史使命的战略高度上,充分认识加强高中生法治素养的重要性。从现在起,加强高中生的法治素养教育,提高他们的法治素养,使他们认清法治的本质,认清未来的历史重任,为建设现代化努力学好知识和本领,将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使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只有赢得青少年,才能赢得未来,才能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中国梦。

(二)培育良好法律素养有利于高中生健康成长

高中生是一个特殊的学生群体,在学校里面临着高强度的学习任务,在家庭里承受着父母高度的期望,学习任务紧张,升学压力巨大,导致大多数高中生不会释放压力,在实际学习生活中容易冲动,甚至做出违反法律的行为。由于法治知识欠缺,未形成良好的法治素养,当高中生受到人身权益的伤害时,不会、不敢用法治武器保护自己。比如,不良社会青年趁高中生放学路上,向高中生勒索钱财,并勒令其不得告知家长。面对这种情况,高中生不敢告诉家长,不敢向老师求助,严重影响了高中生的正常学习生活,损害了高中生的经济利益,也给高中生的心理带来极大的不安全感。法治,是维护人民权利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高中生正常学习生活,进行社会交往的基础。因此,只有加强高中生法治知识教育,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高中生才能学会利用法治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

四、《价值与教学》内容

(一)价值澄清理论,并非没有统一的价值观念

价值澄清理论,主张教师要了解学生,引导学生做出适合自己的正确的价值选择。但是该理论并没有反对建立统一的价值标准,只是侧重于批评完全灌输的强制方式。路易斯.拉思斯说“我们的确认为,当今世界不存在一种绝对正确的宗教、一种绝对正确的道德、一种绝对正确的道德体制。但是另外一种解释并没有描述我们的观点:我们并不认为,信仰、目的、态度无好坏之分。我们也有偏爱,也进行选择。”[7]除了选择他们之外,我们还珍视他们并努力按照它们行动。

因此,价值澄清理论旨在强调培育学生的评价思维方式,选择学生真正喜欢的、信服的价值,激发学生珍视、行动的长远动机。只有建立统一的价值标准,才能富有成效的解决学生的价值混乱问题。

(二)陪养价值观之不易

路易斯.拉思斯,想利用价值澄清的方法,解决人们的价值混乱问题,但是培养适合的价值观是非常不容易的。他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了,培养价值观之不易。

1.家庭生活的变化

“最近的估计表明五分之二的家庭是破裂家庭。”[8]父母上班占据了大量的时间,没有时间与孩子交流价值观。这样的环境里,儿童与父母的联系大大减少。在这种不稳定而且不顺利的环境中,培养正确的价值观不易。据说每年五分之一的家庭要搬家。[9]地理迁移的历史前所未有,儿童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适应新的环境。

2.交流的变化

新的交流方式,比如电视、电影、广播,被引进家庭生活。“然而他们并没有认真注意这个问题:什么对儿童真正有益?”报纸、连环画册上的信息,有些不利于儿童价值观的形成。汽车带来生活变化,儿童去各种地方旅游,接触到不同地域的文化,会引起价值混乱。

3.国际主义

世界事件也对家庭生活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在过去的三十年,报纸几乎从不间断地鼓吹冷战和热战。在此情形下我们肯定很难使儿童相信非暴力和平的现实性。”

(三)价值澄清的方法

《价值与教学》一书,解释了,儿童、成人在多元化的社会中,面对多元价值选择迷茫、无所适从、失去理智,导致价值混乱的原因。作者针对社会现象,不仅提出了价值澄清理论的原理和内容,而且设计出一系列价值澄清的具体方法。这些方法主要包括:对话策略、书写策略、讨论策略、认知策略等。教师利用每一种方法的前提是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为学生创造民主自由的环境,引导学生表达出个人的真实想法,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选择,从心底接受经过理智思考的价值选择。

五、培育高中生良好法治素养的策略

(一)参与社会实践,促进高中生经验积累,培养法治情感

首先,高中生参加社会实践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社会,积累宝贵的社会经验。高中生对法治的评价判断以个体经验为基础,陌生的知识,很难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然而,高中生面临升学压力,学习任务繁重,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学校,与社会的接触较少,不能了解社会法治问题和社会法治需求。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每一条法律条文都有深厚的社会实践基础。只有通过社会实践,高中生才能深刻的了解法治的来源,明白法治的原理,掌握法治的执行程序,增强法治的应用能力。

其次,高中生参加社会实践,能够激发法治学习兴趣,增进法治认同,培养法治情感。高中生走出学校,进入社会大课堂,能够了解社会中的各种法治问题,和法治需要。学生走进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壮观,体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能更加理解《环境保护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就能明白人与自然的哲学关系。学生走进商店,进入市场,倾听消费者的诉求,才能体会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紧迫性,领悟到法治对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保障作用。

(二)利用情境教学法,增进学生课堂参与度,培育法治思维

情境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色彩的、以形象为主体的生动具体的场景,以引起学生一定的态度体验,从而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并且使学生得到能力发展的教学方法。

首先,情境教学法吸引学生积极参加课堂,激发学生法治学习的兴趣,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学习材料有吸引力是引起学生注意力的重要条件。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选取跟学生关系密切,并且具有吸引力的法治主题,提出问题,结合实际生活设计出逼真的情境,激发学生学习法治的欲望。情境教学克服了教授法的缺陷,不仅能将学生置于有趣的情境中,而且能够做到全员参与,增加学生课堂参与度。

其次,情境教学法有利于培育学生法治思维。高中生处在发展思维能力的关键时期,具备抽象思维能力,但是又有很多思维矛盾,需要引导和调解。情境教学法通过提出问题,做出假设,探索问题,得出结论,相互讨论的过程,锻炼学生法治思维。教师可以组织模拟法庭等教学活动,提高高中生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运用能力。

总之,教育具有独立性特点,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有其独特的功能,教育对高中生法治素养的培育起着主导作用。但是教育又是社会系统中的子系统,教育起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因此我们只有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影响相结合,形成教育合力,才能增进高中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法治的内在统一性的认识和信仰,促使高中生的法治素养培育取得显著实效。

[ 参 考 文 献 ]

[1]邴志凯.法制与法治[N].盘锦日报,2011-12-30.

[2]张瑞青,聂增民.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15(11):22.

[3]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与提升研究——基于福建省高校的调查.14-16页.

[4]柯卫.当代中国法治的主体基础——公民法治意识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35.

[5]学者谈法律推动核心价值观:贯彻宪法是集中体现[N].法制日报,2014-3-11.

[6]《十九大报告》第15页.

[7][美]路易斯.拉思斯著,谭松贤译.价值与教学[M].浙江: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5:3.

[8][美]路易斯.拉思斯著,谭松贤译.价值与教学[M].浙江: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5:14.

[9][美]路易斯.拉思斯著,谭松贤译.价值与教学[M].浙江: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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