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新时代扶贫攻坚战略思想的基本特征

2018-01-22 17:32杨力源
桂海论丛 2018年1期
关键词:贫困地区攻坚群众

□ 杨力源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10-11在我国还有一定数量的困难群众与贫困地区存在,这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表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攻坚工作,针对党的扶贫攻坚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出了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其中蕴含着习近平新时代扶贫攻坚工作思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党的扶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的进展,“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百分之十点二下降到百分之四以下”[1]5。明确习近平新时代扶贫攻坚战略思想的基本特征,有利于更加准确地把握习近平新时代扶贫攻坚战略思想,从而为我国夺取扶贫攻坚工作的彻底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行动指南。

一、首要特征:实事求是精准发力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和灵魂,是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党的一切工作都要以其为首要原则而展开。深入贫困地区、困难群众之中,了解贫困地区贫困发生的具体原因,对症下药,精准发力,这是习近平新时代扶贫攻坚工作思想的首要特征。

(一)深入调研,摸清情况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了解贫困地区的基本情况是有效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非常注重扶贫攻坚中的调查研究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他的足迹遍及阜平、花垣、东乡等我国“真贫”地区,每到一个地方调研,都会到贫困村和贫困户了解情况,他极力反对调查研究过程中的形式主义,认为调查研究不能走马观花,要通过调研取得对基层具体情况的详细认识:一是要摸清贫困人口底数、明确扶贫对象及其所面临的现实困难,并建档立卡,实现动态调整,避免识贫工作出现“一刀切”或“一劳永逸”等脱离实际的现象;二是要找准穷根,明确致贫原因,精确定位扶贫靶向,既找客观原因,也找主观原因,既找直接原因,也找深层次原因;三是对于贫困地区、贫困户、贫困人口的优势与劣势形成理性认识,合理制定脱贫目标,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好高骛远。

(二)量身定做,对症下药

通过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的具体情况,就是为了明确扶贫工作的靶向,为切实有效开展扶贫攻坚工作提供客观依据。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区别不同情况,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不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2]习近平在湘西十八洞村考察时,发现村里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再加上该村地理位置偏僻,很难发展大规模产业,便提出帮助每户养一些家畜,得到了乡亲们的赞同,这便是量身定做、对症下药的一个范例。

所谓量身定做、对症下药,就是在具体扶贫攻坚实践过程中,从当地的具体条件和贫困群众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出规划和安排,同时又要从宏观规划的层面作出部署,具体体现为“五个一批”计划:即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对于具备一定产业优势的地区和具有劳动力的贫困群众,采取发展扶贫产业项目、转移就业等方式帮助其脱贫致富;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对于自然环境极端恶劣的地区,采取扶贫生态移民的方式,帮助贫困群众“挪穷窝”;通过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对于生活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且不适合搬迁的贫困人口,通过国家生态工程的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和倾斜摆脱贫困;通过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对于贫困家庭的子女要适当减免学杂费用,并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帮助贫困家庭子女掌握致富本领和技能;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于暂无脱贫能力的群众,通过实施低保政策,保障其基本的生活条件;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对于特殊群体,通过医疗救助政策兜底,杜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三)尊重规律,科学帮扶

中央下大气力真扶贫、扶真贫,根本目的是为了帮助贫困群众实现真脱贫,这就意味着扶贫攻坚不能只做表面功夫,不能“拔苗助长”,而需要尊重规律,科学帮扶,实现扶贫成果实效化、长效化。习近平曾多次明确反对在扶贫过程中违背自然规律、盲目蛮干的现象,以及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他强调:“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3]。为促使扶贫攻坚工作纳入科学化的轨道,应重点抓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实行最为严格的考核评估,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要真刀真枪地解决,“实施异地检验,脱贫成效不能由本地说了算”[4],坚持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识别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面子工程。第二,明确责任,层层签责任状。扶贫工作不是谁拍拍屁股就能走的流水席、流水宴,为严防拍脑瓜、拍胸脯、拍屁股走人的“三拍”现象,贫困县的县委书记和县长要担责到底,不通过脱贫验收不可离任,杜绝扶贫过程中各种不负责任、不顾长远的行为。第三,根据考评结果追究责任,将扶贫攻坚工作的成效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于做得好的,要提拔重用、宣传表扬;对于做得不好的,要坚决批评问责,不能干好干坏一个样。

二、重要特征:标本兼治深处着力

习近平强调扶贫工作有如治病救人,要标本兼治,不仅要在短时期内消除贫困地区存在的贫困现象,最为重要的是要铲除滋生贫困的根源。标本兼治,深处着力是习近平新时代扶贫攻坚思想的重要特征。

(一)扶贫必须与扶志、扶智相结合

人力资源理论开创者舒尔茨认为“改革穷人福利的关键因素不是空间、能源和土地,而是提高人口质量,提高知识水平。”[4]在扶贫攻坚阶段要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的现实困难,为群众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客观条件,但同时也要认识到精神贫困是导致物质贫困的重要主观因素。习近平强调:“扶贫要同扶智、扶志结合起来,智和志就是内力、内因。”[3]他指出,一些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针对这部分群众应当加强鼓励,宣传勤劳致富、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帮助他们加强家庭责任感、培养良好家风,树立自食其力、脱贫致富的愿望和勇气。“改变简单给钱、给物、给牛羊的做法,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不大包大揽,不包办代替,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3]同时,贫困地区的干部也要克服畏难情绪和自卑感,要有迎头赶上的决心。习近平在宁德工作时,要求干部们振奋精神,淡化“贫困县意识”,就是为了扶干部之志。扶智主要是帮助困难群众学习脱贫致富的技能,习近平将教育作为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他指出一定要把困难地区的教育搞上去,让贫困儿童有受教育、上大学的机会,能有本事挣到饭吃,不至于再过穷日子,为此国家在制定政策时,要将更多教育经费倾斜于边远地区和农村,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将在边远地区的执教经历作为教师评级的重要依据,提高贫困地区的师资水平。通过扶智与扶志,最大限度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

(二)适当“输血”,重点“造血”

对于贫困群众来说,树立信心和提高技能是其脱贫致富的内因和动力,对于贫困地区而言这种动力和内因是指根据自身条件进行自我发展的能力。习近平指出:“贫困地区发展要靠内生动力,如果凭空救济出一个新村,简单改变村容村貌,内在活力不行,劳动力不能回流,没有经济上的持续来源,这个地方下一步发展还是有问题。一个地方必须有产业,有劳动力,内外结合才能发展。”[5]当前,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工作高度重视,帮扶力度不断加大,使得贫困地区发展外部“供血”较为充足。这从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贫困地区自身的造血能力的提升,成为其脱贫致富的决定性因素。而提高自身造血能力,可从两方面着力。一是贫困地区要充分发掘自身的优势和潜力,努力发展特色产业。习近平在宁德时就主张充分发挥闽东在茶叶、特色水果和海产方面的优势,抓好老茶园改造,鼓励水果种植,发展海洋捕捞和滩涂养殖。并发展配套的乡镇企业,吸引富余劳动力,逐步调整产业结构,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二是大力发展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产业。贫困地区的发展措施应紧紧围绕扶贫减贫工作进行,重点发展能使贫困群众受益的产业,如特色农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和服务业等。

(三)建章立制久久为功

一套健全高效的体制机制可以为扶贫工作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因而完善扶贫攻坚体制机制是扶贫工作中一项带有根本性意义的工程。完善扶贫体制机制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改革现有制度和体制机制中的缺陷和弊端。“汤森德1971年研究认为资源短缺固然会产生贫困,但分配不公和相对剥夺的制度环境更是贫困产生的根源。”[6]在当前的扶贫工作中已经涉及对此类制度性的致贫因素进行改革,如统筹城乡关系,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完善兜底措施,在医保、新农合方面给予更多扶持等举措,就直接关系到城乡二元制度和农村产权制度的变革,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二是要在具体工作中积累经验,探索出适应实际情况的体制机制,不断推进体制创新。习近平提出要形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在此思想的指导下,国家相继出台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具体规章,通过建章立制使扶贫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三、鲜明特征:着眼大局形成合力

导致贫困地区与困难群众贫困发生的原因及所导致的后果是多元的。目前,我国所面临的贫困大部分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任务极其艰巨,这些都决定了在扶贫过程中既要精准发力,又要谋划大局。贫困的发生不仅仅关系到经济发展的问题,还关系到政治、文化、生态等方面,扶贫目标也不可能仅依靠某一个地区、某一个部门或某一种社会力量就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非常注重从大局利益出发,强调形成合力来推动扶贫攻坚工作。

(一)对口帮扶区域协作

我国的贫困地区与人口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区域不平衡特征,大多贫困地区集中在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和连片特困地区,这些地区贫困程度深、脱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需要做好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工作,采取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举措。进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习近平强调对口帮扶要倾向于深度贫困地区,他指出:“要加大东部地区和中央单位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帮扶支持,强化帮扶责任,‘谁的孩子谁抱’。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对象在深度贫困地区的,要在资金、项目、人员方面增加力度。”[3]现实的力量,往往来自历史的沉淀,习近平本人具有丰富的对口支援和协作扶贫的工作经历,他在任福建省委副书记时,主抓“闽宁协作”,对于对口帮扶区域协作的具体实践有一系列探索:一是先富地区要有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当时福建省也面临着较为繁重的扶贫减贫任务,但还是将对口支援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不折不扣的完成,习近平曾五次出席闽宁省级对口支援联席会议,并亲赴宁夏考察,根据贫困地区缺水、缺地的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井窖工程和坡改梯工程,并试点进行移民吊庄,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活条件、积累了宝贵经验。二是注重发展优势互补产业,推动共同发展。习近平发现宁夏部分贫困地区主要种植马铃薯,但销路不畅,而马铃薯可加工为水产养殖饲料的粘接剂。他动员闽宁的农科系统研究土豆脱毒技术,由福建厂商负责收购、加工,制成品供应给福建、广东的水产养殖户,西吉县当年就因马铃薯产业而人均增收三百元。“闽宁协作”成为区域对口帮扶的典型范例,为后来的区域协作提供了借鉴和启发。

(二)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大扶贫格局

进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提高扶贫效率尤为重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助力扶贫攻坚意义重大。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具体而言就是,一方面要依靠群众,动员群众参与,汇集群众力量。习近平提出:“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帮助深度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献爱心活动,广泛宣传为脱贫攻坚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事例,为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3]另一方面,要充分协调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其中,专项扶贫主要包括:异地搬迁、整村推进、以工代赈、产业扶贫、就业促进、扶贫试点、革命老区建设;行业扶贫主要包括:明确部门职责、发展特色产业、开展科技扶贫、完善基础设施、发展教育文化事业、改善公共卫生和人口服务管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重视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社会扶贫主要包括:加强定点扶贫、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作用、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这一扶贫格局在扶贫主体、扶贫内容、扶贫方式上做到全国一盘棋,极大地提升了扶贫效率。

(三)统筹国际国内扶贫事业,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坚持用国际视野来审视我国的扶贫攻坚工作。一方面中国的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其本身就是对世界的巨大贡献;另一方面,中国也承担了与其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减贫责任,致力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具体而言,第一,以身作则出台具体举措促进世界减贫事业发展,大力倡导发达国家积极参与全球减贫脱贫进程。计划在未来15年内彻底消除全球范围内的极端贫困,习近平在2015年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发出倡议,为了在未来15年内彻底消除全球范围内的极端贫困,希望发达国家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并主动提出中国将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会”,继续增加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投资、免除部分国家债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6个100”的项目支持,并提供来华培训和奖学金名额。第二,积极推动世界各国共同发展。倡导国际社会要共同走出一条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发展之路,努力推动各国实现共同发展,以发展推动世界减贫事业。第三,推动世界范围内减贫发展合作。“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减贫交流合作关系,是消除贫困的重要保障。”[7]第四,改善国际发展环境,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设立丝路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更好地融入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第五,就扶贫减贫事业展开广泛的国际交流,贡献中国在扶贫工作中的方案和经验。

四、最本质特征:从严治党强化主力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国扶贫攻坚工作的主心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党的扶贫攻坚工作取得彻底胜利的重要保障。因此,从严治党强化主力是习近平新时代扶贫攻坚思想最本质的特征。

(一)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

村两委班子软弱松散是贫困村的普遍现象,由于无人管事、无人干事,贫困群众在脱贫致富的道路上缺少组织者和领路人,难以从根本上摆脱贫困。习近平多次强调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极端重要,并指出:“要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3]而加强基层党组织,关键在于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在一项针对贫困群众的调查中,共有63.4%的被调查者认为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和本村干部能做扶贫人才,可见在贫困群众心目中,基层干部也是扶贫攻坚的主要力量[8]452。习近平要求扶贫干部“要真正沉下去,扑下身子到村里干,同群众一起干,不能蜻蜓点水,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能神龙见首不见尾”[3]。习近平本人具有丰富的基层扶贫经验,他曾是一名优秀的基层干部。在陕西省延川县文安驿公社梁家河任大队党支部书记时,他亲力亲为带领乡亲们打井、修堤坝、搞梯田,亲自指挥修建了陕西省的第一口沼气池。在正定县任职时,他充分根据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提出发展“半城郊型”经济、引进奶牛养殖业、开展旅游兴县……都是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积极探索发展出路,充分带动并发挥了基层班子在扶贫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给群众生活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改善。从组织领导的角度,习近平指出:一方面,“脱贫攻坚是全党全国重中之重的工作,要把这个任务派给最好的干部去做”[2],要知人善任,选配能人干将,解决基层班子软弱涣散的问题;另一方面,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积极向贫困地区选派干部、派遣驻村工作队,在基层的扶贫工作中使干部积累经验,得到锻炼成长,“把深度贫困地区作为锻炼干部、选拔干部的重要平台。”[3]

(二)密切联系贫困群众,增进贫困群众福祉

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需要贯穿并体现于党的一切工作之中。扶贫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实现脱贫致富的主体力量是贫困群众,这决定了扶贫工作不可能在脱离群众的情况下顺利进行。密切联系群众是贫困地区干部的基本功,在扶贫工作中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具体而言,一是要深入基层,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要常去贫困地区走一走,常到贫困户家坐一坐,常同困难群众聊一聊。习近平一向注重对贫困地区的考察,党的十八大以来,其足迹基本遍及14个连片特困区,在考察过程中总会与贫困群众进行交谈,了解当地基本情况。二是要心系群众冷暖,知民所需、解民之忧。习近平担任福建省委副书记期间,不少村民仍居住在环境恶劣的茅草屋和连家船,他指出:“古人尚且讲‘意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乐民’,我们共产党人看到群众生活如此困苦,更应感到寝不安席、食不甘味。”[9]习近平高度重视对茅草屋和连家船的整改搬迁工作,到21世纪初这一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数万人因此受益。三是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贫困群众参与不足是影响扶贫成效的重要原因之一,习近平指出:“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也是脱贫致富的主体”[10],要引导他们树立主体意识,帮助贫困群众依靠自己的努力实现脱贫致富。

(三)对扶贫过程中的腐败现象“零容忍”

扶贫工作涉及大规模的资金运转,资金拨付力度大、渠道多,分配使用权大多集中在职能部门,部分腐败分子便从中渔利,通过贪污挪用、虚报冒领、层层截留、吃拿卡要、克扣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手段,想方设法蚕食扶贫资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拳反腐,对于腐败现象“零容忍”,对于扶贫攻坚工作领域的腐败现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深恶痛绝。习近平指出:“有的地方扶贫、涉农、医保、低保资金都敢贪敢挪,而且拿这些钱来行贿买官,群众的‘保命钱’成了干部的‘买官钱’,发达地区通过工程项目搞权钱交易,贫困地区贪扶贫救济的钱,恶行令人发指。”[11]扶贫过程中存在的腐败现象不仅直接影响扶贫成效,危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必须严加防治。一方面,习近平指出对于贪污、挪用、截留扶贫资金的情况要防患于未然,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于重大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另一方面,他指出:“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惠民资金等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历来贪污挪用这种钱要罪加一等。”[11]并强调,对于扶贫工作中出现的违法乱纪、贪污腐败行为,一经发现要严厉惩处。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N].人民日报,2015-06-20(1).

[3]习近平.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7-09-01(2).

[4]颜廷武.基于农户行为逻辑的区域反贫困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6.

[5]李 贞.习近平谈扶贫[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6-09-01(7).

[6]曾福生.克贫攻坚:中国农村扶贫资金效率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68.

[7]习近平.携手消除贫困促进共同发展[N].人民日报,2015-10-17(2).

[8]徐 勇.反贫困在行动:中国农村扶贫调查与实践[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452.

[9]习近平总书记的扶贫情结[N].人民日报,2017-02-24(24).

[10]更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N].人民日报,2017-02-23(1).

[1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领域考核督查问责重要论述摘录[J].中国纪检监察,201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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