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对我国公司会计领域的影响

2018-01-19 11:12侯祝
财会学习 2018年31期
关键词:会计制度完善监督

侯祝

摘要: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家族性企业占据了当前企业的绝大部分,这类公司在内部会计制度混乱,岗位设置不够合理,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公司领导层财务理念淡薄容易产生账外设账的违法情况,公司财务部缺乏审计和会计监督。[1]在商法的约束下,我国公司会计在法律的约束下较快的调整经营问题,增加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从外部监督账务操作,增加企业利润。长此以往,可以转变多数企业管理层和领导层的管理思维和方法,完善企业内部会计的管理。

关键词:会计制度;完善;监督

一、我国当前商法概述

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中运行的细胞,企业经营的问题是社会经济运行中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商法针对这一大环境,引导并规范了我国企业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和健康的会计运作机制,为了实现投资者的期待利益以及规范我国经济活动的健康运行,商法制定了一系列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及在投资,筹资活动中需要遵循的商事法律规范,制定了商事行为需要遵守的各类规则。

企业会计管理制度是在商法允准的特定范围内实行的,为了最大程度发挥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财務工作的指导作用,保证企业目标与内外部条件的协调,实现企业发展规划战略,商法规定我国企业在进行会计管理时一定要遵循以下的几个原则。首先是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企业在进行财务工作是需要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一致,充分体现商法的监督作用。商法要求企业的公司会计的管理需要把稳健性和适应性相结合,在遵循商法外部约束的基础上尽量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相适应,同时根据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及时的调整,保持内部管理的连续性。商法规定了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的整个过程,而且在每个环节都要做到细致和守法。

二、当前我国公司会计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一)日常账务处理中缺乏商法意识且会计工作量大

我国当前企业的会计对商法的认知程度还不够,还停留在比较片面的阶段。例如,会计的基础工作没有顾虑到公司法或者证券法的要求,会计凭证的审核没有达到可以约束经济活动的高度,会计的基础性工作没有达到比较安全可靠的基本要求,偷税漏税比较严重[2]。如果没有深刻意识到商法的意义和深度,企业会计的工作水平也就无法得到根本性的提升。企业会计的工作量很大,如果不能正视商法的要求,或者企业管理人员对商法的理解不一致,则无法阻止企业的会计员工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各个部门也无法依据法律进行有效的配合。

(二)迫于资金的压力,对财务活动的合法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当前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企业的账务问题主要是资金不够,应收账款巨大,回款速度严重被拖慢,高周转的现金流难以实现,大量外部资金无法实现高效率回笼。在这种资金的外部压力下,会严重影响企业扩大再生产投入的资金,当企业需要投入生产时,为了顺利达到相关订单的时限要求和质量要求,企业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进行融资,这无形中既加重公司财务触犯商法的风险,又会造成巨大的风险,应收账款增加,这还说明了企业管理上出现了严重问题,为了加速应收账款回收,各企业采用种种手段解决问题。如果公司长此以往,举债经营的结果可想而知。

(三)缺乏有效的财务处理平台系统执行商法的要求

当前我国企业在组织架构的设计上还不够完善,法务部和财务部的横向交叉还不够密切,会计的工作很多是和法务脱节的,一些企业还没有建立专门的法务部对商法和相关法律进行顾问和指导。企业在实际进行财务工作时没有行之有效处理和利用商法的平台以及依据商法对账务进行监控和梳理,对公司的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和运营活动做一个全面的把控和监管。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极容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到相关的商事法律制度从而被处以相关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罚。

(四)商业账簿处理的岗位职责不健全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岗位设置要根据企业实际需要,要遵守内部牵制原则。当前我国很大一部分企业的财务工作,日常与现金、银行相关事务主要由出纳人员负责,并登记相关账目,余下工作全部由会计一人完成,负责成本核算、往来资金结算、工资核算、相关报表生成[3]。稽核岗位由部门主任担当,其职责权限更广泛,企业账目审核,报表审核,除日常银行业务以外的一切事务,也就是说财务部门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结果均来自其一人。

根据企业战略管理的相关需求,企业的相关系统和平台的引进和设置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要遵守内部牵制原则。如,地产相关公司会使用BIP,用友NC,明源地产系统,甚至还会引进专门的系统工程师对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关平台,例如碧桂园集团的Bip系统。但值得关注的是,很少有企业进行法务和会计相结合,横向制约和监察的系统和平台。企业没有成熟的系统把财务工作和法务工作真正的结合到一起,发生每一类型的财务工作都需要法务的支撑,缺乏这一平台会使得企业的管理层和投资者无法对经济行为是否守法,是否合法,是否有逾越商事法律制度的行为无法监控,导致公司会计制度混乱,主观色彩浓厚,使公司财务信息缺乏可信性与可靠性。

三、当前我国公司会计制度的完善

(一)提高会计人员和企业管理者素质

内部控制和企业的管理结构的设置室友管理层制定的和完成的,一个企业的主题是员工,内部管理架构的客体同样也是企业的员工。要加强商法的外部约束力,必须从根源上着手,加强对员工意识的调整。在企业进行员工培训和管理层培训时,坚持向员工传导商法的重要意义和对工作的指导作用,充分利用商法来控制企业,发展企业。严把用人关。确保每一个进入企业的会计员工都会足够了解商法的重要意义,会计主管人员更要树立商法需要融入进财务活动的意识和管理观念,多方位地加强岗位和在职人员的法务培训,即使不是法务板块的相关从业人员也必须懂得商法的基本知识,确保各岗位人员的素质要求,确保企业的整个财务部门都具有商法意识,在有外部约束力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最高效的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率和财务管理效率。在已经入职的员工中,频繁加强商法的培训,使每一个财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商法的约束。

(二)商业账簿处理板块建立法务板块

企业需要在财务资金部下设一个专门的法务板块,以使企业能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按商法的统一规定进行法务监控处理,简化企业的法务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综合程度和可比性。法务部能否成为辅助财务部进行财务控制的实质,或者只是流于形式成为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能否最大限度提升的关键。企业管理层需要给财务资金部下设的法务部以最大程度的支持,倡導法务部和其他业务板块相互交融,发生每一类经济业务时要进行法务咨询,法务部需要在外部给予财务资金活动以支撑和规范,要是法务板块成为财务会计工作的一个内在需求,而不能仅仅流于形式。

(三)增加财务处理平台和系统以支持商法对会计账簿的监督

对法务在企业会计日常工作中的控制得以高效执行所需的平台进行深入的分析,尽可能的健全相应的平台或系统,定期对平台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报和跟踪反馈,从根本上抑制不符合商法要求的会计处理的发生。健全公司会计和法务的横向交融可以将法务的监察和复合板块融入日常的账务操作软件,正确的安排商法相关专业人员进入对财务资金部设计的各个操作板块中进行跟踪监督,从侧面全力配合企业进行规范合法的财务工作,要保证企业的财务工作在合法的背景下达到高效运转。

四、依据商法健全内部会计制度的意义

在企业财务资金部的基础上建立独立的法务板块,招聘专业的,熟悉商事法律制度的法务会计,有利于控制和监督企业会计日常账务处理工作,规避企业财务违法风险,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财务环境。建立日常和会计融合的商法板块,有利于加强在日常会计工作中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促进企业健康的运营,规避财务诉讼和风险,进一步减少企业因不了解商法而承担的刑事诉讼,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因诉讼产生的营业外支出,节省人员成本和经济成本。更好地制定出一个合理的会计管理方案,有效地保证商法在企业会计日常工作中促进良好的发展模式的形成。

参考文献:

[1]张静.企业内部控制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的意义探讨[J].中外企业家,2016 (17):85+89.

[2]宋芒果.论经济转型期环境下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意义[J].中国总会计师,2014 (04):126-127.

[3]李宾.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分析[J].经济师,2017 (01):1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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