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蓉
(四川省科学城医院 四川 绵阳 621900)
随着现代医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剖宫产术的安全性随之增强,更多的孕妇都选择剖宫产术分娩,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使得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率随之提高,而术后再次妊娠孕妇该选择何种分娩方式,对母婴结局有着较大的影响[1]。此次实验选择了我院2015年12月—2016年12月收治的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孕妇84例,对照组选择再次剖宫产分娩方式,观察组选择阴道试产分娩方式,比较两组孕妇各项实验数据,现将报道如下。
此次实验选择了我院2015年12月—2016年12月收治的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孕妇84例,将孕妇随机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组孕妇42例;对照组孕妇年龄均于23~38岁之间,平均年龄为(31.74±5.26)岁;孕妇孕周均于35~43周之间,平均孕周为(39.62±2.37)周;首次子宫下段横切口剖宫产术分娩产妇39例,术式不详产妇3例。观察组孕妇年龄均于22~40岁之间,平均年龄为(31.90±5.73)岁;孕妇孕周均于36~40周之间,平均孕周为(38.65±2.34)周;首次子宫下段横切口剖宫产术分娩产妇41例,术式不详产妇1例;两组孕妇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1 对照组方法 对照组选择再次剖宫产分娩方式,确认产妇第一次剖宫产方式为子宫体部纵切口,或者是子宫下段横切口但存在愈合不良或者是术后感染等情况,第一次剖宫产的指征依然存在或者是有新的剖宫产指征,或者是产妇存在严重的内外科合并症或者是妊娠并发症,第一次剖宫产后存在阴道损伤等情况,为期选择再次剖宫产,待孕妇麻醉起效后,行常规剖宫产术分娩[2]。
1.2.2 观察组方法 观察组选择阴道试产分娩方式,阴道试产指征为:(1)具有子宫下段剖宫产史,并属1次非体部剖宫产;(2)不具有术后盆腔感染史;(3)本组所选孕妇妊娠距上次剖宫产术2年以上;(4)本组所选孕妇妊娠未出现显著剖宫产指征;(5)孕妇对阴道试产各种并发症均知情,要求试产。阴道试产中要有专人对孕妇的身体状况全程密切观察,及时应对各种意外事故,引产与催产操作时要由副主任级以上医师负责。密切观察产妇的胎心、子宫收缩、先露下降、全身情况等,要高度重视产妇的先兆子宫破裂表现。第一产程人工破膜完成后,即刻了解产妇的头盆情况;第二产程时要给予产妇助产,选择合理适宜的方式,确保母婴安全的情况下缩短产程时间,避免为产妇增加腹压[3]。
采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以t检验;计数资料以(%)表示,以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产妇出血量、住院时间等方面情况均优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产妇出血量、住院时间比较,见表1。
观察组产妇产后并发症发生情况少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产妇产后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见表2。
表1 两组产妇出血量、住院时间比较 [x-±s,n]
表2 两组产妇产后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 [%,n]
现代医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剖宫产手术指征也随之放宽,妇产科剖宫产率亦不断升高,而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时选择阴道试产过程中,孕产妇极易出现子宫破裂的情况,严重影响着产妇分娩结局。因此,临床上对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孕妇选择安全适宜的分娩方式,确保母婴安全,提高试产成功率[4]。
此次实验选择了我院2015年12月—2016年12月收治的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孕妇84例,对照组选择再次剖宫产分娩方式,观察组选择阴道试产分娩方式,阴道试产时要全面预防孕产妇出现子宫破裂,医护人员要严密观察产妇试产中的先兆子宫破裂征象,详细观察孕产妇的腹部形态,若孕产妇出现胎心率变化、子宫瘢痕位置压痛、肉眼血尿等方面问题时,均是孕产妇出现了先兆子宫破裂,要为孕产妇即刻行剖宫产术分娩,同时瘢痕子宫收缩力差,孕产妇产程进展慢、时间长,因此于第二产程时要给予产妇助产,并在确保母婴安全的情况下缩短产程时间[5]。实验结果显示:观察组产妇出血量、住院时间等方面情况均优于对照组,观察组产妇产后并发症发生情况(2.4%)少于对照组(28.6%)。
综上所述,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并不是再次行剖宫产术的必要指征,孕妇可于密切观察下行阴道试产。
[1]杨红伟,李晓娟,党萍萍.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分娩方式探讨[J].临床医学,2015,35(4):99-101.
[2]曾礼新.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分娩方式的临床分析[J].中国当代医药,2015,22(16):110-112.
[3]苏艳芳.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分娩方式临床分析[J].华夏医学,2013,26(2):332-335.
[4]陆宣平,陈友国,韩冰,等.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分娩方式的研究进展[J].实用妇产科杂志,2014,30(4):260-262.
[5]申恒春.剖宫产术后瘢痕子宫再次妊娠93例分娩方式的探讨[J].实用妇产科杂志,2013,29(3):234-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