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瑞
(北京农学院 102200)
(1)有非洲猪瘟病毒 (强毒株)从境外传入。
(2)目前无研制好的非洲猪瘟疫苗可用,所有猪都没有针对非洲猪瘟病毒的特异性抗体,不能抵抗非洲猪瘟病毒的感染。
(3)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特别是养猪人员缺乏对该病的了解,临床和病理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更是匮乏,生物安全防控意识不强。
(4)疫情防控经验不足,防控措施可能还有漏洞。
(5)基层检疫存在薄弱。
(6)一些小养殖户和小屠宰厂在实际操作中许多环节存在未能严格执行的问题和隐患的。如 “育肥时的健康监测”、“出栏时检疫”、 “入屠宰厂时检疫”、 “入厂后24h静养观察”、 “厂内排酸”、 “成品肉出厂检疫”等多个环节。
目前我国非洲猪瘟疫情多点爆发。防控形势严峻,防控任务加大[1]。
(1)严控感染猪调运是当务之急。非洲猪瘟的传播方式很多,包括发病猪和感染猪的排泄物、分泌物、猪肉及其制品以及污染的运输车辆、饲料、人员、衣物、鞋子等,特别是感染猪的调运会加速疫情的时空传播,是疫情跨区域传播的主要因素。
(2)饲养过程中,防止生猪与传染源接触可有效预防该病发生。东欧国家防控经验表明,非洲猪瘟疫情主要发生在生物安全水平较低的散养户和小规模养殖场 (户),应尽量杜绝散养方式。
(3)对于有一定设施条件的养殖场应尽量做到自繁自养和全进全出,近期应尽量避免引进生猪[2]。如需引进应隔离观察至少15d。
(4)杜绝用未经高温消毒处理的泔水、食物残羹直接饲喂生猪。多项研究表明,食用被病毒污染的泔水是非洲猪瘟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1957年和2007年分别发生于葡萄牙和格鲁吉亚的非洲猪瘟疫情,均由国际航班或者轮船产生的废弃泔水,直接饲喂生猪而引起。
(5)某些种类的蜱是非洲猪瘟传播的生物媒介,一些吸血昆虫能将病原从一个场带到另一个场,建议猪场定期杀虫。
(6)猪场人员不要从外买肉和肉制品入场,减少人员出入,少参会、少出差、少聚餐,出差人员返场要隔离1~2d,控制车辆物料入场,谢绝推销人员进场,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隔离、报告,密切关注邻近地区和周边猪场疫情状况。
(7)各猪场应建立严格的生物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建议养殖户尽量杜绝散养。非洲猪瘟主要发生于夏季和秋季,目前季节环境适合疫病传播。非洲猪瘟和古典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等猪病症状类似,临床上很难鉴别判断,必须依靠实验室检测进行确诊,确诊延迟容易导致疫情扩散。
(8)加强生猪调运管控。我国曾一度流行南猪北养,在东北大规模布局养猪场,非洲猪瘟疫情的出现给靠外调生猪供给当地猪肉消费的省份敲响了警钟。禁止跨省调运很难,但亟待完善目前的跨区域生猪调运系统:运输工具不能敞开式,要全封闭、空气过滤;不能随意停靠,不能随处丢弃病死猪和排泄物;要设专业补给消毒点;要安装GPS,做到全程可监控、可追溯;调运队伍要专业化、职业化,并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