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旦卓玛
(624600 阿坝县吐蕃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 阿坝)
构建诚实、守信的民商法信用体系,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公平交易,而且能够使得交易环境更加的公开透明。对于广大的消费者来说,要想获得相应的信贷额度,其前提就是必须要有较为稳定的工作、较高的收入,以及良好的信用度,以此来全面提升生活水平及质量。而对于各个企业来说,要想获得相应的贷款额度,首先就需要各个企业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以及完善的内控制度,从而促进企业业务道德发展,提高销售量。与此同时,企业还能够按照民商法信用体系来评估对外交易风险,以便于更好、更快的做出决策。对于政府来说,拥有一套完善的信用体系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并维护政府的形象,从而提升工作效率,并防止内部腐败现象的发生。相反的,如果没有建立科学、完善的民商法信用保障体系,极易让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从而扰乱交易市场。因此,建立科学、完善的民商法信用保障体系,不但能够使得经济体、个人的公平、和谐交易,而且能够极大的保障交易双方的交易安全。
当前,我国民商法信用体系在建构的过程当中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价值的发挥,例如在建设的过程当中对于信用的定义没有达成一致,还有很多的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着不统一的情况,很大程度阻碍着体系的构建。在建设民商法的过程当中,有很多的方面需要进行全方位的探索,分析其内在价值,但是由于缺乏细化的界定,从而就导致了没有科学的观点来指导信用建设,而且在建设的过程当中有很多的规则存在一定的漏洞,从而就使得企业的发展的过程当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缺乏完善、统一的基本原则,给我国民商法信用体系的建设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现阶段,我国虽然加强了对民商信用法的建设,并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在实际的建设过程当中,能够真正落实到实处的原则确实少之又少,再加上我国经济正处于发展阶段,从而就极大的限制着我国民商信用法建设与完善。此外,市场在不断的发展过程当中,不断出现的技术方面以及生产质量方面的问题,都极大的影响着人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诚信原则作为民商法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当前的法律当中也对其进行的相应的规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对于资信的重视程度。因此,我们应加强对诚信原则建设,并且按照原则内容来进行执行。民商法在运行的过程当中应全面加强对资信的建设,提高法律道德可操作性以及有效性。诚信原则主要其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民事活动的划分,对于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责任以及相关内容进行严格的划分;其次,应加强对地方商法的保护力度,有效的降低政府对经济的作用,减少经济风险;再次,应将司法制度建设逐渐公开化、透明化,确保民商法信用体系建设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最后,在建设民商法信用体系的建设过程当中,应全面提高对信用以及诚实等方面内容的建设,促进法律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增强对民商法的执行力以及可操作性,从而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活动以及权利。
现阶段,在构建民商法信用体系的同时,应全面加强对信用权这一方面的内容建设,建立相应的立法机构,有效的保障企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不断健全信用权内容,可以更好的促进民商法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民商法的最大价值,科学、合理的调整信用体系以及权利建设,从而有效的推动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政府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完善其建设,能够极大的引导社会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应不断健全法律评估体系,保障经济互动的规范化,与此同时,政府相关人员还应不断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良好的维护信用体系建设,严格的按照规章制度行事,坚持合法合理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对于所出现的损害政府信用的行为,严格依法照办,从而保障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
最后,还需要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从而保障民商法信用体系的建设。通过深入的分析我们发现,只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建设内容及体系,才能促进我国企业、市场的良好发展。当前,经济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因此,这也就需要不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有效的维护企业在债务以及义务方面的发展,有效的维护企业在债务以及义务方面的稳定,从而促进企业的健康、良好发展。
综上所述,建立完善的民商法信用体系至关重要。不但能够极大的约束商品交易行为,有效实现交易双方的信用守约,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使得市场经济能够在良好的环境当中稳定的发展。
[1]蒋梅.试论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修改[J].法制与社会,2015(13).
[2]葛晨毅.市场经济体系下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J].法制与社会,2014(08).
[3]聂卫锋.中国民商立法体例历史考——从晚清到民国的立法政策与学说争论[J].政法论坛,2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