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与工作思路

2018-01-17 15:43王雪光刘莎莎
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 2018年4期
关键词:水产品养殖检测

王雪光,刘莎莎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北京 100125)

2017年,各级渔业部门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始终把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开拓进取、砥砺奋进,按照韩长赋部长“打赢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硬仗”的要求,坚持产管并重,扎实推进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取得显著成效。

1 中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

当前,中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上可以用“稳、严、准、绿”4个字概括。质量安全水平“稳”,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向好的势头,2017全年产地监测合格率99.7%,比5年前提高1.2个百分点,连续5年稳定在99%以上。市场监测合格率稳步提升,2017年达到了96.3%,比5年前提高了5.8个百分点,创历史最好水平,禁用药物检出率持续下降,全年未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监管执法“严”,严格执行检打联动,深入开展“三鱼两药”专项整治,2017年,各地共抽检水产品11.2万批次,出动执法人员12.7万人次,行政立案166件,移送司法机关18件,超标样品查处率达100%,有效震慑了违法用药行为。质量安全检测“准”,坚持严格按标准规范开展检测,按标准规范提高能力和水平,保障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和高效,每年坚持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数据复核工作,2017年,检测机构高质高效完成了30万个数据的检测任务。养殖生产“绿”,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把质量安全产出来。推进养殖水域滩涂环境治理,开展渔药减量行动和水产养殖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加强绿色养殖标准制修订,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2017年,新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750个,全国健康养殖示范县12个,国家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33个,集成示范推广了循环水、零用药和零排放等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回顾十八大以来五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经验和成效。

1.1 持续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全国一盘棋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坚持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特别是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不断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广东省出台了全国首个水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前普遍性的缺机构缺人员缺经费状况有了很大改观。各省级渔业部门都明确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管处室,安排了专职负责人员,初步统计,已有20个省(区、市)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从事监管工作人员达2.89万人,部分省份还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到属地政府的年终目标考核,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政府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2017年中央财政拨付4 000多万元用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执法,五年累计总投入超过2亿元。2017年各省(区、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达到2.5亿元,五年累计投入超过10亿元,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国家级平台已开始试点运行,建成省级平台21个,市县级平台169个,各类水产养殖企业可追溯终端1.6万个,建设13个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广西、江苏、福建、上海、大连等地也建立了地方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

1.2 持续加强检测体系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

坚持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2015和2016年投资新建两个部级检测中心,6个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形成了22个国家级和省部级质检中心为骨干,地、县、乡级质检中心为补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各级水产品质检中心数量已达2 260个,各地还根据任务需要引入了一些第三方检测机构,增强了检测力量。坚持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随机进行检测数据复核工作,坚决取消不合格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资格,五年来,累计检测机构开展492次能力验证和76次500多个检测数据的复核工作,先后根据能力认证结果两次取消有关机构承担产地水产品检测任务资格。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学科研究,在水产品质量安全高效检测技术、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与预警技术及相关基础性研究等方面获得一系列进展。

1.3 持续加强专项整治,水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突出问题治理取得成效

五年来,按照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针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开展“三鱼两药”和水产苗种专项整治,不断强化贝类产品管控。“三鱼两药”治理成效明显,2017年检测“三鱼”、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样品分别为600个、4 800个和2 300个,比5年前样品数增加50%,“三鱼”、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的合格率分别为99.5%、99.8%和99.7%,比5年前分别提高8.2、1.1、0.1个百分点。“三鱼”中鳜全部合格,乌鳢和大菱鲆合格率分别为99.4%和98.4% ,比5年前分别提高5.4、21.1和1个百分点。连续多年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国家级良种场、现代水产种业示范场以及小规模苗种生产厂家开展监督抽查,5年来抽检1 952个样品,2017年合格率99.2%,比五年前提高6.5个百分点。严格执法,坚持检打联动,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法用药行为,确保超标样品查处率100%,在媒体上公布不合格生产单位名单,倒逼生产者主体责任落实。每年开展贝类监测和划型工作,五年累计监测样品1.5万个,严格按照贝类监测结果进行划型和采捕上市管理,杜绝超标区域贝类产品上市。各地不断创新监管方法,严格查案办案,广东会同食药监部门、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实行“一月一行动”,联合北京市首创了“产销对接”监管模式,打通监管壁垒。福建龙岩市鳗鱼孔雀石绿超标案件责任人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山东与公安部门做了大量协调沟通工作,对大菱鲆超标案件进行了司法移交,有力震慑了违法用药行为。

1.4 持续加强绿色发展,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

长期以来,坚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推进渔业转型升级,从源头上保障安全水产品“产出来”。一是完善渔业绿色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制修订,重点推进节能减排、健康养殖和清洁生产等绿色发展标准的制修订,截至目前共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900多项,地方标准1 918项,水产品“三品一标”总数达到1.27万个。二是优化养殖布局和环境,启动新一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合理划定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开展洞庭湖等重点流域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三是持续推进健康养殖,全国共创建4个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29个全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6 129家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大力推进循环水、零用药和零排放等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应用。四是积极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稻渔生态健康安全产品异军突起,2017年带动农民增收300多亿元。五是防控水生动物疫病,启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开展渔业官方兽医资格认定试点,组织水产养殖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试点,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未发生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

1.5 持续加强规范管理,养殖河鲀有条件放开市场经营工作得到社会认可

中国河鲀食用历史悠久,开展养殖也有30年的历史,目前全国有4 000余家养殖场(户),产业链从业人数超过50万,产值百亿元。鉴于河鲀的特殊性,坚持疏堵结合,联合有关部门做了大量调研、协调和沟通工作,同时加强河豚毒素的监测和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先后制定颁布河豚毒素监测和加工等39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经过多方努力,2016年,农业部和国家食药总局联合印发通知,先行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魨和暗纹东方魨两个品种的市场经营,河鲀的合法经营迈出了关键一步。自养殖河鲀有条件放开市场经营以来,给河鲀产业带来利好,受到社会广泛认可,河鲀市场逐步扩大,红鳍东方魨改变了多年来单一依靠日本、韩国市场的局面。文件出台后,为坚持推进河鲀产业规范有序发展,稳步推动河鲀产业发展,已认证河鲀养殖鱼源基地20个,认证加工企业7个。总体来看,河鲀行业实现了很好的自律管理,较好地执行了有关标准和要求,截至目前,未发生因食用养殖河鲀中毒事件。

1.6 持续强化舆情监测,水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

始终高度重视和关注水产品质量安全舆情,舆情监测分析与应对能力明显增强,已基本上能够做到重大舆情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做到及时有效应对处置。2017年1月成立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工作组,建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系统,实现每日采集信息约3 000条,与新华网、人民网等约50家媒体建立日常和快速沟通渠道,做到日常科普宣传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与媒体实现良性互动。日常宣传工作全面得到加强,组织开展了大量科普等正面宣传报道,组织专家在谣言多发时点有针对性地提前做正面宣传文章,制作新闻宣传片,例如近年来开展的大闸蟹、小龙虾等重点水产品上市季节的宣传报道,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有效遏制了负面谣言信息的传播。应急处置工作有条不紊,近年来先后有效应对处置了“北京活鱼下架”“天津不吃自家池塘养殖鱼”“塑料紫菜”和“桑吉轮溢油”等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事件。各地在舆情应对方面也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不少地方通过“食品安全周”“水产品质量安全开放日”和“知识问答”等形式进行了培训和宣传,据统计,2017年各地共举办活动7 700多场、培训人数29万人次,发放资料130万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多数省(市、区)都制定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上海、福建等地还专门成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工作组,全面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工作水平。

2 新时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

2.1 养殖场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监督抽查覆盖养殖主体范围有限

由于渔业部门掌握的情况有限,每年监督抽查抽样覆盖主体范围有限,仅在20万个养殖场中来回打转,质量安全状况相对较好的规模化养殖场被抽检比例远大于其在养殖场总数中的比例,有的多年来反反复复在为数不多的养殖场抽样,有的地方甚至同一年上、下半年在同一个养殖场抽样,有的地方大量临时更换抽查养殖场,无法真正做到随机抽查养殖对象,这既严重影响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效果,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抽查数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客观性。

2.2 “三鱼两药”仍然是打赢水产品质量安全这场硬仗中的硬仗

“三鱼两药”一直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连续开展专项整治,各级渔业部门在这方面下了很大气力,应该说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不得不承认“三鱼两药”仍然是难啃的硬骨头,是硬仗中的硬仗。目前,国家产地监督抽查计划中,加大了“三鱼两药”的抽检比例,虽然“三鱼”产量仅占2%,但抽检比例达到了12%,重点对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己烯雌酚、喹乙醇和甲基睾酮等6中禁用药物进行检测,其中孔雀石绿抽检比例近90%,硝基呋喃抽检比例近40%。根据近年来检测结果看,除偶有氯霉素检出个别超标外,超标全部为“两药”,提示“两药”特别是孔雀石绿的顽固性,需引起高度重视。

2.3 水域环境等外源性污染将会在很长时期内成为制约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药化肥和兽药的普遍使用对海水贝类和捕捞水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很大影响。此外,渔用饲料,渔药,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物制剂等投入品隐形添加违禁药物在一定范围内也普遍存在,甚至成了“潜规则”,一些没有登记在册的小厂家长期处在监管灰色地带,“三剂”等环境投入品由于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生产和经营混乱,打击难度大。这些环境因素和投入品的外源性污染将会长期存在,短期内还难以完全消除,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2.4 贝类和捕捞产品质量安全不确定性因素多,防控难度大

贝类和捕捞产品来自开放性水域,受水域环境影响大,不确定性因素多,一方面风险隐患很大,另一方面防控难度很大。贝类产品产量大、消费量大,捕捞产品在中国也深受推崇,但这些产品的生物特性决定了其极易受环境影响,特别是贝类和甲壳类产品,对重金属都具有易富集性,贝类产品易产生贝毒对人体造成急性中毒。长期以来,贝类和捕捞产品一直是监测和防控的重点,在水域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下,如何做好贝类和捕捞产品监测预警、防止问题产品流向市场是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2.5 质量安全舆情仍然多发频发,有效应对提出新的挑战

食品安全领域是网络谣言的重灾区,数据显示,网络谣言中“舌尖上的谣言”占45%,水产品更是屡屡中招。谣言往往借助网络煽动公众情绪,甚至不惜通过编造、偷换概念等手段,还有的实在无可炒作时,将旧闻拿来再炒,刻意将问题推向极端,轻者对消费者造成恐慌,对产业造成冲击,重者有的甚至将国家和政府形象推向负面。“北京活鱼下架”“天津养殖者不吃自己养殖鱼”“海参用药”“塑料紫菜”以及“云南三文鱼不能吃”等事件,都是网络谣言传播的典型事件,造谣成本低,传播速度快,产业损害大,事后追责难。随着国家对网络环境的治理和相关部门持续不断的努力,水产品质量安全舆情有所好转,但总体上仍处于质量安全舆情易发多发频发时期,仍是我们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

3 新时代扎实做好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思路

当前,中国社会发展全面进入新时代,渔业发展也进入新的阶段,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新时代渔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对优质安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与水产品供给结构性矛盾突出和渔业对资源环境过度利用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是今后一段时期建设渔业现代化强国要重点解决和完成的首要任务。各级渔业部门围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是质量兴渔、绿色兴渔、品牌强渔的底线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打赢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硬仗。

3.1 切实做好养殖场动态数据库建设,推动渔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落实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必须做到对养殖场底数清、情况明。韩长赋部长也多次强调,管行业首先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这是行业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前提。目前,有的地方建立了养殖场数据库,更多的地方尚未建立,对本地养殖场情况不能完全掌握,监督抽查做不到随机抽样,抽查对象长期在小范围内循环,这既不公平也不科学,这样的情况不应该再持续下去。新时代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有新作为,希望各地高度重视,一定要有责任感和紧迫感。

3.2 切实做好专项整治,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问题解决

要针对“三鱼两药”、水域环境污染、抗生素滥用等重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巩固2017年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的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成果。2018年,农业农村部将继续组织开展“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各地根据方案要求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打好这个硬仗中的硬仗,全年保持对这个水产品质量安全顽疾的高压态势。各地要根据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长期积累涉及多个部门的一些老大难问题,比如限用药遵守停药期问题、水产饲料等投入品隐形添加问题等,要用好专项整治这把利剑,联合有关部门一起通过专项整治的方式推动问题的解决,为问题最终解决和建立长效机制赢得时间、打下基础。

3.3 切实做好质量安全执法,推动养殖者主体责任落实

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是质量安全监管的牛鼻子,是推进养殖者主体责任落实的第一推动力,今年农业农村部已将水产品质量安全药残超标案件查处纳入到《“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警示一片,必要时将对查办不到位的地方发督办通知。各地要充分利用产地监督抽查结果,坚持检打联动,确保做到超标样品查处率100%,要加大对违法用药的打击力度,做好行刑衔接工作,符合条件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地要探索建立养殖主体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实现养殖主体风险分级,实行量化监督。本年度将继续公布产地监督抽查不合格名单,各地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将水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作为项目评选、行政审批、补贴发放等工作的前提条件。面对点多、量大、面广的养殖经营主体,必须创新问题发现机制,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和投诉举报制度,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倒逼生产者主体责任落实。

3.4 切实做好质检机构管理,推动检测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检测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是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的前提和技术支撑保障,必须确保检测机构高效准确、客观公正检验。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农村部将重点加强对检测工作的规范管理,一是通过举办检测技术研讨培训班,从面上提高检测工作质量;二是坚持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把验证结果作为检测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大检测机构数据复核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严格检测程序管理,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检测工作程序规定,确保检测时效性。质检机构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力量,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提高能力和水平,确保检测质量和效率。

3.5 切实做好河鲀、贝类、捕捞产品和稻渔等重点水产品管控,推动风险隐患化解和防范

一是继续推进河鲀产业规范有序发展。河鲀有条件放开后,价格稳中有升,发展势头良好,有关地方要严格按两部委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河鲀产业规范发展,特别要防范野生河鲀违法销售。要继续做好鱼源基地和加工基地的备案管理,试点运行河鲀可追溯管理平台。二是继续加强贝类和捕捞产品预警管控。沿海各地要做好贝类的监测和生产区域划型,密切关注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根据历史数据科学布置监测位点,尤其在赤潮爆发时期,要主动提高监测频率和数量,及时发布预警公告并对相关区域实行暂时性关闭,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引起的食用贝类中毒事件。继续开展捕捞产品风险监测,发现风险因素及时预警,各地要重点关注捕捞产品中甲壳类镉超标问题,做好标准修订工作。三是继续完善稻渔产品监测。围绕服务和做大做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做好稻渔产品风险监测,重点对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的监测,促进示范区切实贯彻生态种养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3.6 切实做好“产出来”工作,推动质量兴渔绿色兴渔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均对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方向,农业农村部也将出台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健康养殖。一是加快渔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建设。今年重点做好养殖尾水排放和捕捞产品中镉标准的修订工作,加强标准宣贯,推进绿色标准化生产。二是大力推进健康养殖。继续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示范县创建,加快水产配合饲料研发和推广,深入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进行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示范推广工厂化循环水、贝藻间养、零用药、零排放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三是推进稻渔综合种养。据专家测算,稻渔综合种养可减施化肥60%,减施农药50%以上。下一步还要加大工作力度,在重点地区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示范,继续开展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四是强化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完善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五是大力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各地要高度重视扩大试点范围,加大建设力度,力争在“十三五”末,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全部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

3.7 切实做好科技创新工作,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监管

中国是水产养殖大国,但还不算是渔业强国,一个重要的差距就是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够,要围绕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渔业科技创新工作,一是要围绕绿色发展,重点研发节本增效、优质安全和绿色环保等技术。长期的粗放式发展造成了水产养殖业数量规模和质量效益不平衡,质量效益发展不充分,特别是有的产品长期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就是因为长期以来,重视数量忽视了质量,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不讲质量的数量是极大的浪费,坚决调整科研重点和方向。二是要围绕质量安全监管,重点研发先进快速检测、健康养殖标准和质量安全可追溯等技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可以说是渔业监管工作中科技含量高的工作,必须插上科技的翅膀,实现高质量监管。由于中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起步晚,基础差,在前期工作中,借鉴和引用国外标准和技术多,有的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存在一些与中国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也在所难免,目前的可追溯技术对人的依赖还比较大,存在人为干扰问题,这些都是实现高质量监管必须解决的问题,最终要依靠科技创新来解决。科技是兴渔之基,创新是强渔之魂,科研院所今后要在推进健康养殖和提高监管科学性上下功夫,渔业产业技术体系要发挥好体系的整体力量,特别是健康养殖和质量安全岗位科学家的作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这方面工作。

3.8 切实做好舆情监测分析,推动创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质量安全舆情工作,某网络调查,食品消费者最看重食品质量安全,关注度超过92%,但同时数据显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不满意度近80%,这表明质量安全问题是很容易引发关注的。舆情事件往往是有意无意的谣言造成,谣言貌似不合逻辑,但传播速度快,美国麻省理工一项研究表明,谣言的传播速度是真实信息的6倍,因此,要以更加审慎的态度加强舆情工作,要充分地发挥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工作组的作用,强化正面科普宣传工作,既要争分夺秒又要事无巨细地做好辟谣工作,让正面的舆论信息跑在谣言前面,为质量安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 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是底线要求,是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各级渔业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三严三实”精神,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以时不我待、责无旁贷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撸起袖子加油干,坚决守住水产品质量安全这个底线,为新时代渔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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