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研究

2018-01-16 12:30郝坤杰宋国敏
会计之友 2018年24期
关键词:审计报告责任评价

郝坤杰 宋国敏

【摘 要】 发展逻辑和治理逻辑的有效协调是维持社会和企业联动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和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和内部控制审计逐渐被社会关注。虽然我国在企业社会责任和内部控制审计两个领域的研究中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鲜有研究将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渗透到内部控制审计框架中。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检验了中小民营上市公司对各利益相关方履责对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实施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时,需关注和考虑社会责任因素,并提出将社会责任评价加入内部控制审计框架的对策建议,旨在探索从社会责任角度提升内部控制审计效用的方法。

【关键词】 社会责任; 内部控制审计; Logistic回归分析

【中图分类号】 F239.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8)24-0125-05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是我们不断前进的目标和使命,使命召唤担当,要实现企业与社会包容互惠、和谐有序的发展,就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实现企业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需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关注民营企业成长。中小民营上市公司是我国特定环境下出现的活力较强、发展空间较大的企业群体,是社会就业的主要承载者。但是其法律管束相对宽松,内部控制意识缺乏,会导致内部控制缺失、忽视其他相关者责任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其发展的可持续性。由独立第三方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在无形中给经营者增加一种外界压力,同时可以引导企业开展系统有效的内部控制,对公司持续经营和兼顾其他相关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问题提出

2010年4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将内部控制审计纳入法制化范围,开始推进内部控制审计分类分批实施,从最初的自愿实施逐渐演进到当前自愿实施与强制实施并存的阶段。强制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更多地反映政府意志,而自愿性实施更能展现企业内部控制的自主管理意识。目前我国中小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尚处于自愿实施阶段,没有严格的约束和指引。截至2017年6月30日,690家中小民营上市公司54.06%的企业公布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中75.34%的企业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仅有24.66%的企业采用规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形式进行披露,相较纳入强制执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主板上市公司差距较大。可见不管是制度约束还是实施现状,中小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均存在很多问题。基于此,本文以社会责任为视角,探索提升中小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方法。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中小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

伴随着经济制度的演变,委托代理关系日益复杂化、多元化,委托方之间、委托方和代理方之间的利益取向出现异化,激励机制的不断创新和监督机制的落后缺失导致委托代理的平衡机制失效。因此,委托代理关系的监管机制也应进行相应的提升,应当在对代理结果审计(财务报表审计)的基础上,加强对代理过程的评价和监督。委托代理视角下,内部控制的形成是对不完备契约的弥补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开展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还是与社会公众利益有着密切联系的一项举措,因此,企业有责任向公众披露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李明辉等[1]提出企业对外披露的信息具有社会公共资源特性,其客观公正和可信度需要由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来约束和保障,内部控制审计的实施可以弥补财务报表审计的不足,为委托代理的过程评价提供保障。

企业的控制体系是在多方不断博弈逐渐磨合中达到平衡的,其范围不只局限于企業自身,还包括企业各方利益相关者。有效的内部控制有利于中小民营上市公司防范运营和财务风险,保障资产安全,维护利益相关者权益。主动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可以为其安全有效地生产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保驾护航。目前我国中小民营上市公司尚处于自愿性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时期,主动披露信息可以向社会传递出发展态势良好的信号。

(二)中小民营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当前经济社会,正向着“置公司利益于社会利益之下”(阿道夫·贝利等,1932)的道路发展。契约与企业在经营发展如影随形,企业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企业与员工、政府、债权人之间,都有契约萦绕和维系。因此,契约的履行可以视为社会责任的践行,也就是利益相关者诉求得到回应和满足的过程。

花双莲[2]提出当前的企业社会责任不只是全然的道义束缚,还渗透着政策法规的引导和强制。我国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需要企业开展“新的公司活动”,秉持社会责任理念进行管理创新,使责任承担与商业增值相辅相成,实现企业与社会共赢,这样才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获得持续竞争力。相较于其他企业,中小民营上市公司更容易缺乏合理的认知导向,产生短期或投机行为,损害非核心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因此,中小民营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更需要依靠政策和外部监管等多维度平衡其成长性与社会性。

(三)企业社会责任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

1.社会责任是内部控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政策法规上,政策的制定与推行形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保障与指导。我国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中首次以法律形式将社会责任内嵌于内部控制框架体系。社会责任是“控制环境”的重要构成元素,而内部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这座宝塔的塔基,为其奠定了基础。不仅如此,社会责任还渗透于“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等多个层面。理论上,社会责任和内部控制本质上同根同源,都是从属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和应用的分支。一方面,利益相关者视角下企业目标应包含企业价值目标以及社会责任目标两个维度,而内部控制的设立和运行为这两个维度的融合与平衡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另一方面,企业实践行社会责任是将其内化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并融入经营中,要随着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来推进。李伟等[3]指出社会责任的履行对内部控制的完善既提供了支撑,又形成保障机制,使控制管理活动得以落地。

2.社会责任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关系密切。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可以为企业吸引更多的客户,获得更多的认同,赢得更多的竞争优势。企业社会责任的执行需要接受监督控制,并通过对外报告为大众所知晓。王加灿[4]指出内部控制审计不止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还能向大众传递“好信号”。在学术界,随着社会责任和内部控制审计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开始关注二者之间的关系。陈丽蓉等[5]经过经验数据检验指出社会责任开展良好的企业更主动地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即承担社会责任为企业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发挥了有利的促进作用。

3.社会责任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梳理已有研究脉络,社会责任对中小民营上市公司自愿执行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信号传递的诱导作用。全球化经济形势下,经济市场和大众愈发乐于评判企业社会责任,因此社会责任表现良好的企业倾向于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外传递积极信号,以此作为提升社会信誉的砝码,并在市场选择中占据有利地位。二是企业内部的压力。在社会责任日益受到关注的当今社会,企业可能随时会因社会责任履行不当而受到严厉制裁或造成声誉受损,企业具有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时规避社会责任危机的内在动机。三是外界对信息的需求。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先天特征决定了其处于信息劣势,具有借助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的天然动机。要提高优化管理体制,不能忽视社会责任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串联和融汇[6]。

因此,研究社会责任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建立涵盖社会责任履行评价的内部控制审计机制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或衡量,目前尚未形成明确的指标,大部分研究采用每股社会贡献对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量化[6],该种方法规避了人为主观判定,结构较为完整。据此,提出本文基本假设1。

H1:每股社会贡献越高的企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愿越强。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企业可以通过对各利益方履责并对外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向社会传递其承担了良好的责任。企业对股东履责主要体现于企业的获利能力,若企业能够对股东良好地履责,会更倾向于通过对外报告向股东及潜在股东传递企业发展良好的信号,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企业对债权人履责主要体现于企业的偿债能力,若企业偿债能力较好,会通过自愿对外报告向债权人及潜在债权人传递企业良好的偿债信誉,以提高企业信誉评级,开拓优质融资渠道;企业对员工履责主要体现于保障员工合理的权益,若企业在业绩成果分享中注重对员工权益的行使,则更倾向于对外报告向大众传递企业良好的社会责任,以吸引优秀的人才;企业对消费者履责主要体现于产品质量和对消费者的让利,若企业注重产品质量提升和對消费者让利,则更倾向于对外报告树立品牌信誉以扩大市场份额;企业在环保方面尽责主要体现于环保投入,若企业注重环境保护,则更倾向于对外报告向大众传递良好的环境责任信誉。因此,为进一步剖析企业就各利益相关方履责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提出假设。

H2a:对股东履责越好的企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愿越强。

H2b:对债权人履责越好的企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愿越强。

H2c:对员工履责越好的企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愿越强。

H2d:对客户履责越好的企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愿越强。

H2e:对环境保护履责越好的企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愿越强。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定义与模型构建

1.变量定义。研究中以内部控制审计(ICA)作为因变量,衡量中小板上市公司是否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自变量设定中,基础阶段研究中选用每股社会贡献作为CSR替代变量,在进一步研究中,分别选用每股收益、流动比率、职工报酬率、营业成本率、环保支出率表示企业对各主要利益相关方履责情况的衡量。

研究中引入三个控制变量,分别为股权集中度、独立董事占比、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李颖琦[7]、张先治等[8]研究显示,影响企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影响因素除了企业社会责任外还有公司治理和财务报表审计等。

变量定义见表1。

2.模型构建。因本文研究分为基础研究和进一步研究,根据已有研究和所提假设,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别构建以下两个模型:

其中,模型1用于检验假设1,模型2用于检验假设2a—假设2e。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2—2016年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民营上市公司作为初始样本,剔除金融保险类公司(该类公司本身特征及相关管理制度与其他行业差异较大,故在此剔除)、ST类及缺失数据,共得到2 980组中小民营上市公司样本数据。研究数据主要通过CSMAR数据库、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模块等搜集整理得出。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为从整体上对各指标数据有所了解,对2012—2016年样本数据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下:中小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的平均值为0.5756,虽然数量超过一半,但是远低于主板上市公司的比例;自变量中CSR均值为1.2546,最小值-5.7848与最大值22.5554相差较大,标准差为1.2981,说明中小民营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不佳,且公司间差异较大;CSR1、CSR2的标准差与均值相比较大,最小值和最大值间数值差异较大,说明不同公司对股东履则情况和对债权人保障情况差异较大;CSR3、CSR4均值分别为0.0689和0.8994;CSR5表示环境履责情况,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0.0037,说明大多数中小民营上市公司环保支出较少或不注重披露环保信息。

控制变量中股权集中度OC均值0.3339,可见中小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相对较集中;独立董事占比IDR最低是0.20,仍有中小民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比例低于1/3;AOFS均值为0.98,说明绝大部分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是标准无保留意见。

从2012—2016年各指标均值变动趋势来看,2012年中小民营上市公司中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比例(ICA)为0.4835,2013年出现大幅上涨,涨至0.6623,而后2014年下降,于2015年涨至最高为0.6640,2016年又降至0.5406。社会责任各指标中,对股东履责CSR1、对债权人履责CSR2、对员工履责CSR3及对客户履责CSR4在2012—2016年期间与ICA出现相似的变动规律。

(二)相关性分析

从表2看出,自变量之间以及自变量与控制变量之间相关关系不显著,或即使显著但是系数值较小,说明各变量没有明显的多重共线性,适合进行Logistic分析。从表2还可以看出,CSR对ICA的皮尔森系数分别为0.037,且在5%置信水平上显著,初步验证了社会责任履行对中小民营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有正向促进作用;研究中企业对各利益方履责的各指标对ICA的皮尔森系数都为正,且除对环保履责外其他指标都与ICA显著相关。此外,控制变量中,虽然OC对ICA的皮尔森系数为正,但是并不显著,与已有主板上市公司研究结果不同。

(三)回归分析

运用Logistic模型对中小民营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对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影响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

模型1从整体上检验了社会责任履行对中小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执行和披露的影响。从其分析结果看,B值为0.102,在5%置信水平上显著,说明社会责任履行对中小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自愿披露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H1得到证明;此外,控制变量虽然系数都为正数,但是均不具有显著相关关系,该结果与主板上市公司部分学者研究结果不一致。

模型2分析企业对五个主要利益相关方履责对内部控制审计产生的影响,从其分析结果看,CSR1、CSR2、CSR3、CSR4的B值均为正数,且在5%置信水平均显著,说明中小民营上市公司对股东、债权人、员工及客户履责越好,企业越倾向于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即H2a、2b、2c、2d通过检验。CSR5(环保履责)的B值虽为正数,但是数值较小且不具有显著性,H2e没有通过检验。可能是由于中小民营企业对排污费、清理费等环保支出信息披露较少,数据搜集受到局限,导致统计结果不显著。

五、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通过以上理论梳理与检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理论分析结论。通过理论和政策梳理看出,虽然当前中小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尚处于自愿披露阶段,但是从内部控制审计强制执行范围不断扩大来看,有理由推测中小民营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2.实证检验结论。一方面,选取每股社会贡献作为社会责任履行的替代变量,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数据分析,H1通过检验,即验证了社会责任履行较好的中小民营上市公司,越倾向于主动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对外公告;另一方面,通过模型2验证了对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等履责较好的企业,更倾向于主动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社会责任是内部控制的构成元素,对内部控制审计执行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因此,可以考虑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增强对社会责任风险的关注与评价。

(二)对策建议

内部控制涉及领域庞杂多样,当前我国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制定考虑到经济状况、审计的成本效益、CPA职业素养等现状,对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仅要求CPA对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事实上,内部控制就是以会计系统牵制为开端,逐步打破财务会计的局限,最终扩大至涉及企业运营管理各环节的框架体系。由此,内部控制审计可能会出现逐步增加审计范围的新动向。随着我国在新时代道路上的前进,企业社会责任风险会逐渐提升,通过前述分析可以认识到社会责任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因此可以把社会责任与内部控制审计联系起来,即企业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时,结合考量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和风险评价,以此提升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从社会责任路径提升企业内部控制审计,需要深刻剖析社会责任内涵,使其深度贯穿于内控审计框架,将二者进行整合,实现有效对接。

1.结合社会责任评价和风险评估,确定内部控制审计计划

在计划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除了评价《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列示的相关事项外,应增加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以此为契机,识别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领域,给予相关的重视,初步诊断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确定自上而下的审计计划。

2.关注社会责任因素,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程序

在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注意结合企业社会责任因素,针对企业层面和业务层面控制执行审计工作。

(1)以社会责任为契机,测试企业层面内部控制。对于中小民营上市公司而言,其内部控制可能由所有者执行,这样的特点决定了要特别关注中小企业整体层面的内部控制审计。在整体层面内部控制审计时,结合社会责任的履行,评价内部控制环境。评价管理层道德诚信和责任履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是否合理全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否完善,运行是否有效,应急机制是否完备;评价内部组织结构框架是否清晰,产权分配与监督是否合理,能否平衡大股东和小股东利益;评价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是否考虑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履行;评价企业是否重视社会责任风险,风险分析是否及时准确,风险应对和控制措施是否可靠;结合社会责任的履行,评价企业与股东、客户、供应商、员工、政府之间的沟通是否充分,信息披露是否满足利益相关者要求;结合社会责任履行,评价内部控制整体设计和运行是否合理有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是否形成有机联系,反馈及纠正机制是否有效。

(2)以社会责任为切入点,测试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对企业实施各类资产、采购付款、生产销售、筹资投资、预算管理、担保与合同、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等活动或业务循环的设计和运行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时,注意关注是否有以下社会责任方面的风险:资产保全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资产流失或偿债压力;采购环节审批和管控是否严密,是否能够按时付款;安全生产维护举措是否完善,责任落实与动态监督是否到位;生产流程是否规范,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抽检是否达标;环境保护投入是否充足,资源节约是否重视;职工薪酬和激励机制是否科学,员工培训提升机制是否公平合理。

3.以社会责任表现为参考,评价及整改控制缺陷

首先,按照内部控制目标,结合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特殊考虑,评价内部控制设计能否满足全面的控制需求,运行是否有效;其次,依据内部控制要素和会计确认和披露,结合企业社会责任风险评定,从整体和业务两个层面,分别汇总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包含可持续的战略目标、利益相关者的资产安全等非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情况,判断相关控制活动能否实现控制目标,并按照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类型。最后,依据评价结果,对内部控制缺陷给予反馈并提供優化建议。

综上所述,在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时兼顾社会责任,将社会责任目标融入到内部控制审计的流程,能更有效地评价企业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发挥其监督和引导的作用,使中小民营上市公司在生态竞争中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明辉,张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若干问题之探讨——兼论我国内部控制鉴证指引的制定[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0,25(2):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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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韩彬,陈丽蓉.内部控制审计与竞争战略的相关性研究——基于A股主板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J].会计之友,2015(13):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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