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宁
【摘要】随着我国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尤其是农村进精准扶贫的不断深化,具有天然益贫性的农民合作社必须要发挥其应有作用。本文指出了农民合作社扶贫的内在逻辑,探讨了农业合作社在农村精准扶贫过程中的合作参与模式,并进一步分析了农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机制,以期为农民合作社扶贫参与行为提出有益启示。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扶贫参与行为;作用机制
为了实现全面小康,我国提出了精准扶贫的开发工作战略部署,为了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现农村的富强、农民的富裕,需要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的应有作用,可见农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发挥出农民合作社的作用,首先要了解农民合作社开展精准扶贫的实践模式以及逻辑模式,然后才能够结合其作用机制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的应有作用,实现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农民合作社扶贫的内在逻辑分析
农业农民合作社能够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在开展精准扶贫的过程当中,为了实现农民的脱贫,需要借助于合作社的发展,使得全体社员们都能够享到应有的福利,并且推进各项工作。农业农民合作社本身能够为精准扶贫提供一条路线或者是建立更加有力的经济组织,形成合力推进该项T作的认真落实。
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与精准扶贫工作,推动农村富强、乡村振兴。乡村振兴作为一项战略部署,需要进一步推进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工作,这样不仅能够解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一些异化问题,同时也能够使得贫困地区的农民们通过建立合作社实现经济收入的增多,进而带动乡村振兴。可见推荐农民合作社和精准扶贫工作,有利于实现当下乡村振兴的目标,符合我国的发展部署,是现实社会发展的需要。
精准扶贫和合作社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农民合作社是由贫困农户和政府共同组成的,所以说合作社具有拉近农民和政府之间距离的重要作用,同时起到了纽带和枢纽的作用,因此在进行精准扶贫工作开发的过程当中,无论是识别贫困户还是有效的进一步帮扶贫困户都需要农民合作社这个纽带的作用,不仅可以避免扶贫工作当中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可以把分散的贫困农户聚集起来,从而实现聚集效应。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重在“精准”二字,通过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化的管理,从而实现对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尤其是可以解决精准扶贫过程当中帮扶谁、谁来扶或者是怎样扶等关键的问题。农民合作社本身可以为精准扶贫提供强有力的动力,另外通过合作社的特色产业扶持或者是技术的推广以及金融的合作等模式,能够大力的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二、农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过程中的合作模式分析
经过调查研究发现,农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过程当中,有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种实践的路径:
农户自发组成的农民合作社。顾名思义就是农户们为了形成集体效应而自发的组织成农民合作社,这是根据农民自身的发展需求,然后通过白下而上的途径组织的合作组织。这种由农户自发形成的农民合作社由农民进行白主管理,有利于将农户们集中统一组织起来,凭借集体的力量来实现农产品在贸易市场巾的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实现农产品的交易更加方便快捷,并且形成合力实现农民增收。所以农户自发组成的农民合作社,相对较为广泛的存在,无论是在社区还是在一些基层的村落中都分散存在着。农户白发组成的农民合作社,主要是通过各白的村庄或者是村落所组成,主要是为了追求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获取经济利益。而农户进行农民合作社的自发组建主要受到村落中资金、土地、劳动力或者是其他社会资本的限制,因此村委会则承担着对贫困户组织形成农民合作社的重要作用。尤其是需要对基层的资源进行整合,才能够进一步鼓励其发展。
由企业主导的农民合作社。企业主导型的农民合作社主要采取的是“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的形式,这样就是充分发挥了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通过利用企业的管理机制,以及相关的优势进一步降低了农户在市场交易过程当中存在的风险,也有利于农户更好地掌握住市场行情,尤其是市场价格的变化,从而有效地避免了一哄而上或者是一哄而下的生产发展困境。由企业主导形成的农民合作社本身具有较强的销售功能以及推销能力,所以能够实现贫困户收益的增多,进一步保障了贫困人口的精准脱贫。在这种模式之下的合作社,农户们一般是作为雇员对农产品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处在了被动支配的地位。
南政府主导的农民合作社。这就是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需求,主动推进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这主要是由于合作社本身能够形成合力,加强对资金的土地流转,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农民合作社,能够更好地推进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由于农民合作社本身是一种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所以通过政府主导可以对农业产业化实施一种扶持和保护,进一步弱化了农业合作社发展过程巾存在的阻力,避免出现垄断资本的出现,防止了农业生产领域的垄断现象。通过建立這种政府主导的合作社,也能够进一步降低政府和农民之间农民以及市场主体交易之间的成本,能够使得市场整体运行更加高效。
三、农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机制分析
首先,能够推进特色产业扶贫,实现农业的产业化。通过建立农民合作社,能够实现对区域经济的布局改善以及对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尤其是可以根据市场的发展需求,对分散的农户进行有效地聚集,形成专业村或者是专业的乡镇,形成专业上的区位优势,另外通过建立农民合作社,也能够使得农业劳动力进行进一步的转移,实现南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的转移,为进一步产业化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尤其是在推进特色产业扶贫的过程当中加强农业产业化的经营能够精准扶贫提供完整的产业链。尤其可以结合农民白身的需求,由农民合作社统一购买相关的农业生产资源进行标准化的生产技术指导以及市场销售,从而实现规模效益,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其次,能够进一步推进金融扶贫,加强信用合作。当下农民合作社金融服务,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金融扶贫手段和模式,因此政府通过推进合作社建设,有利于将金融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尤其是通过农业户合作社进行评比,进一步加强对其的信用额度,特别是放宽贷款条件,提供相关的利率优惠,真正地将农民合作社工作进一步推进和落实,能够解决在产业扶贫和农民合作社扶贫过程当中存在的资金缺口。
最后,有利于进一步推广农业生产技术。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通过推进农民合作社,能够使得精准扶贫工作与农民之间进行有效的衔接,并且将更多的先进技术和信息进一步推广和普及,比如说通过统一合作社进行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并且对其进行技术指导,有效地降低了农产品的投入成本,也就增强了农户的生产经济效益,有利于实现农户的脱贫致富。尤其是部分农民合作社,注重加强与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和交流,能够使得新兴的农业科学技术成果得到有效的转化,真正地实现效益的增强。合作社进行创新发展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加强对合作社法律的调整和改善,这样才能够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提供相关的法律保障,因此需要进行合作社创新方式的发展,通过对模范式的合作社进行鼓励和支持,为实现农民增收以及精准扶贫奠定良好的产业基础。
结语
农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工作当巾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农民和合作社本身在精准扶贫中存在着一定的内在逻辑,尤其是具有充分的实践模式,包括自发性农民合作社、企业主导性农民合作社以及政府主导农民合作社等,能够推进特色产业扶贫,实现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促进农民富强,尤其是可以实现金融上的整合,促进资金的开发和利用,加大对农业技术的进一步推广,实现科技上的扶贪,因此,应该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投入以及人才的支持,尤其是要进一步完善关于合作社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合作社的创新发展,最终实现农业合作社的应有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如春,陈绍军.农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机制研究[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19(2):53-59.
[2]龚榆.农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机制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 (7):93-94.
[3]刘丽珍.农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机制研究[J].中国农业信息,2017 (22):6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