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亮亮
摘要:声乐艺术通过以声传意、以声传情与审美主体进行交流,达到沟通心灵、净化思想、振奋精神等效应。如果说语言在表达情感上有着先天的优势,那么声腔的流光溢彩则会令人感受到回味无穷的艺术魅力。古之“一声唱到融情处,毛骨悚然六月寒”即指动情的歌唱所产生的巨大精神作用
关键词:声乐演唱;“腔”;“情”
“腔”与“情”是指歌唱中对歌曲旋律的技巧性表现。旋律是由不同音高的乐音在时间上有序出现而构成的音乐形态,歌唱的旋律包含语言、音高、节奏与力度等的变化。对旋律的流畅性表达,会使人享受到情真意切、酣畅淋漓、一气呵成的美感享受。同时,它又是声音技巧的最为核心的环节。因此,歌唱者在演唱一首新作品时,应首先通过对整首歌曲歌词与旋律的分析研究后,将自己训练有素的各种声乐技巧与手法,如良好的乐感、美妙的音色、控制自如的气息、腔体的混合共鸣、统一声区的能力、控制声音力度的能力、语言的处理能力等都付诸于行腔之中,以期获得这种“行腔流畅”的声乐品质。
一、音准节奏的“有序性”
音准,是指歌唱中由声带振动频率决定的一种听觉属性。音高准确的歌声是一种乐音,它的最大特点是振动的有序性,即声波呈周期性有规则的变化。歌声在时值上按照一定的规律变化所形成的听觉判断,称为歌唱中的节奏。节奏的有序与变化是行腔美的基本特征,也是情感表达的重要手段,如徐缓的节奏使人感觉沉重、轻快的节奏令人感觉振奋。另外,歌唱时节奏的准确把握本身就具有两种审美功能:一是能使审美主体获得与生活中的手足律动同感的“协同效益”;二是这种发声的“科学有序性”将在心理上产生一种满足感,这种理性的满足感中包含着强烈的感性愉悦因素。
“爱美”“求新”是人的天性,也是艺术不断发展的动力。一首歌曲的音调新不新、美不美,是能否体现声乐艺术审美价值的重要决定因素。歌唱中的音调含有曲调与声音两层意思,只有音调新颖优美的歌曲,才能引起愉悦、激发兴趣,满足人们多方面的审美追求。但是,新颖优美的音调只有通过歌唱者的润腔加工,体现出活灵活现、悦耳动听的美感之后,才会不胫而走,传遍万户千家。再美的歌曲,离开了歌唱者动情动听的演唱,也仅是无生命的文本,不存在听觉审美价值,更不便于流传。
二、情感表达的”多样性”
歌唱情感表达的“典型性”,是指歌唱者创造的艺术情感具有个别性和概括性相统一的特点。它以鲜明而独特的声音形象展现出来,同时深刻揭示了社会生活中某方面的本质和规律,二者结合得越完美,就越具典型性。在声乐表演中,并非所有声音形象都具有典型性,它专指那些歌唱技艺高超者所创造的声情并茂并给人深刻影响的歌声形象,俗称“代表作”。如胡松华在《赞歌》中所展示的迤逦而奇妙的蒙古长调,彭丽媛在《珠穆朗玛》中展示的清脆豁朗的歌声,分别精彩而准确地再现了两个少数民族不同的情感特征,堪称声乐艺术的“经典”。前者表现了蒙古族人民开阔的胸怀,后者表现了藏族人民质朴纯真的感情。听了他们的歌声,会令人联想到蒙古草原的辽阔和雪域高原的圣洁,内心受到强烈的艺术震撼。著名琵琶演奏家刘德海曾说:“学求深,艺求绝。”他真实地道出了艺术愈具典型性、审美价值愈高的道理。
中国文坛有“文如其人”之论,是指透过文章显现出的文人的气质个性。在歌唱表演中,氣质被称为风度、台风等。它透过声乐技巧、面部表情与形体动作等外化出来,给人以“既在歌内,又出歌外”的感觉。对于一位成熟的艺术家而言,个性气质是其艺术风格的一种表征。同样,一首抒情歌曲《祖国,慈祥的母亲》,不同气质的人则会表达出不同的情感,如气质外向者演唱时声音洪亮、情绪激昂,表达出对祖国热烈的爱;而气质内向者演唱时则声音柔美、情绪深邃,表达出对祖国深切的爱。前者的演唱令人神情振奋,后者的演唱则令人情思绵绵。
歌唱情感表达的“多样性”,是由社会生活的绚丽多彩、人们的多方面审美需求以及作曲家、歌唱家的世界观、生活经验和创作个性的千差万别等因素决定的。例如《我爱你,中国》直接表达了对祖国炽热的眷恋之情;《我像雪花天上来》则借助雪花的洁白间接抒发了心中纯洁的爱情。多样性的情感表达要求歌唱者具备较高的审美素养,善于观察生活,体验各种各样的情感,能准确分辨声乐作品中隐含的各种情感,在确定了总的情感基调后,再熟练运用自己掌握的声乐技巧和方法,将歌中所蕴涵的情感丝丝入扣、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创造出多种多样为人称道的声乐艺术风格来。
总之,歌唱感情来自于声乐作品中词曲的内涵,源自于生活中各种现实题材。艺术只有反映现实生活,才能贴近人的感情,具有欣赏的价值。但是,真实的感情如果不进行合理的艺术加工就不具备很高的审美价值,也就不能感动人。因此,我们主张在歌唱中既要有对生活中真情实感的深入体验,又要有艺术夸张的歌唱技巧。一个是生活的真实,一个是艺术的夸张,这两者在歌唱表演中需要“适度融合”,只有“适度融合”才能体现出“恰到好处”的审美愉悦性,形成约定俗成的审美定势,才能为人所理解。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