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侠
(无锡市仁德(康复)医院,江苏 无锡 214028)
在无肝素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中,保持管道及滤器畅通是十分关键的工作环节,如发生凝血,会影响到血液净化治疗效果,管道和滤器无法继续使用,给后续的治疗工作带来极大困扰,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均明显下降,增加治疗成本。针对血液净化治疗中管道及滤器凝血的发生原因,需要实施科学、系统的护理管理措施,有效予以防治[1]。本研究以我院接受无肝素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的92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探讨治疗期间的集束化护理及其应用效果,报告如下。
选取2014年6月~2016年9月于我院接受无肝素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的患者92例作为研究对象,均得到患者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将其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6例。观察组男29例,女17例,年龄29~75岁,平均(56.3±5.5)岁。对照组男26例,女20例,年龄30~74岁,平均(56.1±5.2)岁。两组患者的基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对照组患者在无肝素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期间接受常规护理,并在透析前对患者进行基础性的指导。透析后,加强对患者的监护,对症予以处理。
观察组则是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实施集束化护理措施,结合既往的护理经验,参考相关文献资料,了解无肝素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期间发生凝血的原因及其影响因素,实施针对性的护理干预,具体如下:
①治疗准备:在无肝素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准备期间,备齐血液净化治疗的用物,检查透析仪器、管路的型号和规格、透析液浓度以及管道连接情况,确保透析仪器的运行良好。滤器材质主要选择生物相容性良好的磺化聚醚砜,透析器和管路充分排气,使用生理盐水预冲。将温度设置在36.5~37℃,超滤率则设置为<800 ml/h,视患者的血压变化而定。
②改善血液高凝:在血液净化治疗当中,将治疗仪器调节为CVVH模式。提高置换液流速和置换液量,用以稀释血液,降低血液黏稠度,进而有效预防血栓形成,并在治疗前使用高浓度肝素盐水冲洗和浸泡滤器和管道,并及时排尽,避免肝素进入患者体内。高血脂等基础疾病容易引发血液高凝,需要在血液净化前进行治疗,用以控制血脂水平的正常与稳定。
③合理调节血液流速:血液流速缓慢是诱发凝血的主要因素,而导管内血栓形成、导管贴壁以及导管扭曲均可能导致流量不足。穿刺时,应选择血流量冲虚的血管,连接好管路后,对血液流速进行有效的调节,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持血流通畅,增加循环血容量,将血流流速提高到200~300 ml/min。对于动脉端引血不畅,动静脉反接是良好的处理办法,必要时则需要更换管路。持续监测血压及中心静脉压,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维持其稳定。另外,为了避免气血接触,需要将管道和滤器中气泡排尽,避免其进入血液。
④患者的行为约束:充分考虑到患者的行为活动控制能力,给予针对性护理干预,部分患者需要应用到约束带。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保持个人卫生,认真遵循医嘱。
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计数资料以百分数(%)表示,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患者的护理满意率和治疗依从性相对更高(P<0.05),而凝血发生率相对更低(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的临床护理效果比较[n(%)]
慢性肾功能衰竭、重症胰腺炎、脓毒血症等临床常见的危重疾病,主要采用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由于部分患者合并有活动性出血症状、高危出血倾向以及凝血功能障碍,治疗中不添加任何抗凝剂,以提高血液净化治疗的疗效,避免出血症状的加剧,保障治疗安全性。凝血是无肝素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期间的常见并发症,会导致滤器和管路中血流不畅,往往需要在治疗中重新更换滤器和管路,极大的阻碍了血液净化治疗的进程,导致疗效不佳,治疗时间较短,难以长期、持续的进行治疗[2]。在无肝素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中,凝血的发生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根据临床经验和相关资料文献来进行分析判断,实施集束化护理。从治疗准备、治疗操作以及患者自身上寻找问题,选择合适的滤器,加强对血脂、血压等体征指标的稳定,规范进行治疗操作。改善血液高凝,合理调节血液流速,预防人为因素造成的血流量不足和透析机堵塞,以保障无肝素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的安全,有效缓解患者的病痛,同时提高血液净化治疗过程中的舒适度[3]。
综上所述,在无肝素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中实施集束化护理,有效控制治疗过程,保障血液净化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
[1] 张 璜.无肝素抗凝在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中的应用和护理[J].当代护士(下旬刊),2015,(10):111.
[2] 庞志强,黄海燕,胡 莉,李瑶林.集束化护理措施在无肝素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中的应用[J].护士进修杂志,2014,(24):2267
[3] 霍晋熠.无肝素抗凝在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脓毒血症患者中的应用与护理[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6,7(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