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昂公牍文理世思想探析

2018-01-09 10:52陈雯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7年33期
关键词:陈子昂

陈雯

摘 要 本文以陈子昂任官期间的公文为研究对象,一一为之系年,从选人用人、外部军事、经济发展、法律建设四个方面出发,深入探究他在当时复杂的政治环境之下,立身朝堂之上的理世思想。通过对这些公牍文的了解和研究,不仅可以更全面的观照陈子昂本人的精神风貌,看到他政治上的才思,也可以窥探到当时的政治变换风云。这对于了解初唐政治实况以及文人臣子的精神风貌都有一定的价值。

关键词 陈子昂 公牍文 初唐政治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陈子昂的理世思想丰富,涉及到选人用人、外部军事、经济发展、法律建设四个方面。他是在吸取贞观之治的成功治国经验的基础之上,对于当代政治的得失进行了自己独到的解析。他的思想是武后专权政治的缩影,反映了当时文人臣子为国为民的精神风貌。

1任人思想

“武后临朝僭窃二十余年,所用之人,奸正相半。盖后俊智之性,有过于人,谓不用奸人,无以成己欲;不用贤人,无以庇己过。”武后虽亦用贤臣持大权,但也拔擢了一些无耻阿谀之徒满足自己的欲望。作为有正直之心的谏官,子昂自然对于武后用政有瑕疵的部份进行指正,因此,他多次对于武后用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1.1任贤授能

首先要用而不疑。《答制问事》之重任贤科、明必得贤科、贤不疑科从三个角度说明官人之道,一是说明任贤的必须性,“神皇大业已成,天下已平,尊名已显,大礼已备,所未足者在于忠贤。若得忠贤,相與而守之,太平之功,可以于此而就。”(重任贤科)太平天下,忠贤是守国之利器;二是说明贤能易得的方法:“夫尚德行者,必恶凶险之类;务公正者,必无邪佞之朋;保廉节者,必憎贪冒之党;有信义者,必疾茍且之徒。智者不为愚者谋,勇者不为怯者死,犹枭鸾不接翼,熏莸不同气。此天地之性,物类之情。”子昂从贤佞对立的角度出发,认为两者天性不同,性相类者聚,故统治者愿得贤士,贤士必从之如流(明必得贤科);三是点明用人不疑的重要性:“圣必藉贤以明,国必待贤以昌人,人必待贤以理,物必待贤以宁。若神皇疑于信贤,欲以圣谋自断,臣恐勤劳圣躬,而天下不可独理。况圣躬不可劳弊,神心不可细用,此最须任贤者也。”(贤不疑科)在敬业举兵之后,武后多疑。子昂认为武皇疑人在于部份臣子的背信弃义,以致于圣上杯弓蛇影,但是终究一人之力小,集总贤之力,才能运筹帷幄,立起不朽之伟业。其次要恩即下士。

1.2知人任事

子昂认为帝王任贤授能是治国之利器,还需知人任事,才能将所要办理的事、所要传达的信息完成好。在《上军国利害事》之出使条里,子昂表达了自己对于当时武皇派九道大使巡察天下却所用非人,其人为天下人所轻,致使政事无法达成原有目标的不满,他认为:

“若愚臣所谓使者,皆先当雅合时望,为众人所推,仁爱足以存恤孤惸,贤明足以进拔幽滞,刚直足以不避强御,明智足以照察奸非,然后使天下奸人畏其明而不敢为恶也,天下强御惮其直而不敢为过也,天下英奇慕其德而乐为之用也,天下孤寡赖其仁而欣戴其恩也。夫如是,然后可以论出使。”

使者,必须是众人推选出来,民心之所向,以其德行观照天下万物,才可以向天下人传达帝王夙兴夜寐勤政之辛苦,为帝王求取人中之杰,为国效力。如若不能知其人,然后用其事,则不如不出使,以免祸害百姓,劳民伤财。

子昂在《上军国利害事》第二条牧宰中继续申明自己对于知人任事的想法和建议,他认为:“宰相陛下之腹心,刺史县令陛下之手足”,由此指出,腹心虽重要,但身处百姓之中,与之直接联系的刺史县令更关乎百姓安危,家国兴亡。但是现在的刺史县令的选拔仅以“资次为选,不以才能任职”,有失公允,建议有德者任之,以此安天下百姓。

2经济思想

根据刘伯骥《唐代政教史》:“至其经济生活,班田之制,本与租庸调相辅而行,又配以府兵制,实为初唐开国期间一种国民战闘体之组织。其后因人口繁殖,社会环境变动,户口迁徙空缺,簿册失修,班田日就废弛。”、“而租庸调之制,亦因簿籍不全,缺课者多,行之既久,形同虚设,流弊滋炽。”因此,户籍的安稳对于唐代经济政策的执行是非常重要的。陈子昂即在《上蜀川安危事》中提出招户以增国之租赋:

“今诸州逃走户有三万馀,在蓬、渠、果、合、遂等州山林之中,不属州县。土豪大族,阿隐相容,徵敛驱役,皆入国用。其中游手惰业亡命之徒,结为光火大贼,依凭林险,巢穴其中。……诚可特降严加敕,令州县长官与数纤设法大招此户,则劫贼徒党,自然除殄其三万户租赋,即可富国。”

陈子昂建议州县长官将原来游手好闲,无户籍,易堕盗业的亡命之徒编籍起来,一可除劫贼,二可增赋税,为一石二鸟之计。他又在《上益国事》中提出开剑南诸山之铜矿,铸新币,以给军用。充分利用资源,减少国家给予百姓的负担:

“臣闻古者富国疆兵,未尝不用山泽之利。臣伏见西戎未灭,兵镇用广,内少资储外勒转饷,山泽之利,伏而未通。臣愚不识大体,伏见剑南诸山,多有铜矿,采之铸钱,可以富国。”

此外,子昂还主张息兵养国,给予百姓休养生息、适时农耕的机会,促进唐朝农业的持续发展。

3军事思想

太宗主张安民息兵,对于边境夷民,也推行安抚顺化的政策,他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但是到了武后专权时期,渐兴兵多征,以此威服四海,讨生羌、契丹、吐蕃,战事频繁让百姓疲于奔命。从表一可知,子昂曾两次随军出征,对于边防有很深的了解。故他的几篇军事公文都写得有理有据,合乎天时地理,实用性强。

3.1息兵静养以复国本

《答制问事》之请息兵科:“兵之所聚,必有所资。”子昂犀利的指出国家兴兵,比使劳民伤财,天下不安。且“国家自有事北狄,于今十有余年。兵甲岁兴,竟不闻其利。”如此之长的战线,早已使天下疲弊,人民负担沉重,且子不能养父,夫不能保妻,妻离子散,百姓不能安身立命。 他又在《上军国利害事》之人机条:“机静则有福,机动则有祸。”、“人不可使穷,穷之则奸宄生。人不可数动,动之则灾变起。”目前的政治形势不适宜大动干戈,而应该息天下兵事,静养家国,安顿百姓。不应该只“贪夷狄之利”、“以广地强武为威”,致使百姓穷困,人不堪命,有丧失天下之危。在垂拱三年进谏的《谏雅州讨生羌书》和延载元年进献的《谏曹仁师出军书》皆是反对出战,主张息兵的公文。endprint

3.2监督管理边境部族

早在《左传·成公四年》即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之语。这也为千百年封建统治者信服。子昂亦如是。他在《上西蕃边州安危事》第一条即说:“夫蕃戎之性,人面兽心。亲之则顺,疑之则乱。盖易动难安,古所莫制也。”他将戎狄恶称之为人面兽心,毫无定性的族类,只能亲顺,不能乱疑。否则,只会导致边境不安。因此,他建议统治者加强对边境部族的管理,如《上蜀川安危事》:“伏乞选择茂州都督,严加斥堠,乃命御史一人,专在按察。”以此来监管松茂等州诸羌首领,防治伪诈。且要多加安抚,不宜与其正面交锋。如在《上西蕃边州安危事》第二条即建议安北府善待归降者,毋致使流民为祸,盗贼群生,祸乱边境。不如救其生,使之归顺,更有益于边境的长治久安。

3.3加兵甘州以定戎虏

在《上西蕃边州安危事》第三条,子昂指出甘州为地广粮多,兵又不足,又为河西关键要地,易为边虏窥伺。反观凉州重镇,虽号称雄藩,但是兵多且疲,粮草又不足,实已虚竭,不堪兵事。所以他认为:“河西之命,今并悬于甘州矣。”所以,子昂建议:“甘州宜便加兵。内得营农,外得防盗。”以其地利,来成为国家军事之天然仓府。

4刑律思想

武氏篡夺李唐政权,被当时只忠于李家的臣子士人所诟病,“自敬业举兵不成,武后疑天下人多图己,又自已久专国政,知宗室大臣怨望不服,欲大诛杀以威之,乃盛开告密之门。”武后起用周兴、来俊臣之后,“刑罚滥施,实逾唐律也。自垂拱以来,武后假手酷吏,先诛唐宗室数百人,次及大臣数百家,其刺史郎将以下,不可胜计。”面对这种严峻的政治形势,人人自危,子昂多次向武后谏言,主张缓刑,恢复太宗以来的的仁政:

4.1措刑

子昂认为刑狱是用于胁迫人顺从的工具,真正的王者才以仁义服人,其次,霸主以权智取人。至于刑罚则是最末一等的治国工具。所以,刑罚不应为当今天子所贵重。

“而执事者不察天心, 以为人意。恶其首乱倡祸,法合诛屠,将息奸源,穷其党与,遂使陛下大开诏狱,重设严刑,冀以惩创观于天下。逆党亲属及其交游,有迹涉嫌疑,辞相逮引,莫不穷捕考讯,枝叶蟠拏,大或流血,小御魑魅。至有奸人荧惑,乘险相诬,纠告疑似,冀图爵赏,叫于阙下者日有数矣。于时朝廷偟偟,莫能自固。海内倾听,以相惊恐。”

大开刑狱的结果只有人心惶惶,冤狱从生,民不安于室,官不安其位,上下次序失调,国家社稷不稳,因此,措刑是当今政务之所急。

4.2公法

措刑在于安民,公法在于明律。两者并不矛盾。在《复雠议状》中,陈子昂表达了对于当时议论纷纷、无法定案的徐元庆杀官报父仇案的想法与建议,为时人所赞同。在文章一开始,他就抓出该案的核心矛盾:

“先王立礼,所以进人也。明罚,所以齐政也。”

因此,本案即是情与理、义与法的矛盾,元庆杀人,理当伏诛;子报父仇,全其忠义。故时人无法定论此案。但是陈子昂提出自己的观点:

“今傥义元庆之节,废国之刑,将为后图,政必多难。则元庆之罪不可废也。何者?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雠,其乱谁救?圣人作始,必图其终,非一朝一夕之故, 所以全其政也。故曰信人之义,其政必行。且夫以私义而害公法,仁者不为;以公法而徇私节,王道不设。”

子昂首先从国家的角度出发,认为国家的法律应一以贯之,不為私义私节有所避让。倘若国法今纵容元庆一人,则必失其信,且为后来违法犯罪者开路,不复其权威,有损国本。因此,他认为元庆应该杀生成仁,既保全自己的名节,又不与国法相冲突。然后,朝廷再对他进行旌表,将他德行宣扬于世。虽然后来柳宗元的《驳复雠议》(柳宗元认为陈子昂的思想是自相矛盾的,若元庆父是因法当诛,则元庆为父报仇是违礼违法的;若元庆父因私被诛,则元庆报仇不仅不该伏法,还该旌表。)对他的观点进行了驳斥,但是陈子昂以法当先,以国为本的刑律思想无疑是进步而有益于世的。

“安人”,是唐开国以来所奉行的政治基准。太宗在位期间即说过:“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食为本。夫不失时,在人君简静,乃可致耳。若兵戈屡动,土木不息,而欲不夺农时,其可得乎?”武氏大肆举兵拓张领土、严刑峻法、开起告密之风、任用奸人,破坏了贞观时期的一片安和气象,因此,陈子昂多次以“安人”作为他论述理世思想见解的核心,希冀被武后借鉴。《答制问事》首章即述:“窃见国之政要,兴废在人。”《谏政理书》也论:“王政之贵,在于安人。”无论是任贤授能,或是息兵、措刑等,共同的目的都是安国家之民,存国家之利,保国家长治久安。在入仕之前,他写的《谏灵驾入京书》反对高宗灵驾迁赴京城,即是在安人为本的基础上论构的。

5结语

陈子昂作为一名初唐时期的文人兼政客,他的公牍文写作不仅带有时代的影子,自己的写作特色,更反映了这名显著于历史的文学家对于时事百姓的思索与关爱。子昂的政治生涯主要活跃于武氏专政时期。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政治背景之下,由武氏一手提拔的子昂并不反对女人专政的政权,反而积极的直言进谏,力图上游,将自己的主要精力投入到了为国为民的事业之中。陈子昂的政治事业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尽管积极进取,但他一生只做过小官,进谏之言,也少为统治者所采纳,甚至还被侮入狱,最后生命也结束在贪官污吏的卑鄙行径里。因此,他的理世理念充满了热情奋切的色彩,但是政治生涯却落寞不堪。

陈子昂的理世思想丰富,涉及到选人用人、外部军事、经济发展、法律建设四个方面。他是在吸取贞观之治的成功治国经验的基础之上,对于党代政治的得失进行了自己独到的解析。在选人用人方面,他主张任贤授能与知人任事,反对武后多疑、用人不当的政治举措;在外部军事方面,他要求以息兵静养为国家的兵制基础,主张对边境其他民族采取顺化柔和的态度,同时又要加强对于边民的监督和管理,并且对于侵犯国家的夷狄坚决打击;在经济发展方面,他看到了户籍上的缺失与流民增多产生的社会问题,主张将流民重新编入户籍,稳定土地生产和国家税收,并且开取国家新资源补给军用,防治劳民伤财;在法律建设方面,主张以法为先,以法为本。在此基础之上,再以仁政调和。

陈子昂的公牍文,并不是流传千古的名篇佳作。但是通过对这些文字的了解和研究,不仅可以更全面的观照陈子昂本人的精神风貌,看到他政治上的才思,也可以窥探到当时时代的政治变换风云。这对于初唐的政治研究与文学研究、陈子昂的个人研究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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